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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章 往事追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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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兔子啊兔子,你咋这么黑。”胡一摸着黑兔,没话找话。

    可爱的兔子也不想搭理他,只会用耳朵来抽空回应,抽动两下表示对胡一最大的尊重。

    唐朝阳现在已经把观察胡一列入了每日必做的支线任务,剩余的时间都是捣鼓他的那台无线电通信设备,争取早日跟研究所的人取得联系,胡一也从不在他忙的时候打扰。

    至于严淇,那就更加忙了。即使是一个房间,胡一也基本上看不到严淇的影子,严淇总是来去匆匆,就算是见到了,也说不上两句话,胡一并不想当一个不懂事的孩子,于是严淇再怎么忙,他也没有问。

    就连小兔子,也忙着吃自己的萝卜,好像只有他是闲着的。

    胡一心中顿时有种难言的孤独。

    他经常做梦,梦见自己凌乱的,穿过重重迷雾般的梦境,梦见自己也穿着大褂做实验,梦见清冷的月光,冰冷的学校实验台,以及伏在他身上的人。那人同他做了很多亲密的事情,光是看到那人的眼睛,内心就充满悸动。

    又梦到自己带着一个孩子,在大海面前,一阵浪带过一阵,海风有些咸腥,带着他的衣服被吹的向后翻去。踩着拖鞋,带着精致的黑发少年吃着海鲜,少年贴着他的耳朵,嘴唇微张,述说着什么。

    这些梦境熟悉却遥远,就像是大脑在强迫他想起什么,他每次醒来头都会痛,看着无边的黑暗和身旁凉了的床铺怅然若失,严淇没有回来过。

    他不知道做恋人该是什么样的。

    唯一一点知识还是那些言情小说。

    但他感觉,恋人不应该是严淇这样的。

    恋人是体贴温柔,会在自己最需要他的时候给予陪伴,而不是整日不归,鲜少见面。

    他已经快一个月没见到严淇了,连句话都没说过。

    小兔子前两天不知道吃了什么,一直在拉稀,胡一着急的不知道怎么办。

    问了唐朝阳,他也不知道。

    唐朝阳本就不喜欢这些小动物,而胡一对小兔子的关心程度分去了胡一对唐朝阳的大部分热情,唐朝阳虽然面上表示不屑,但心底还是觉得胡一养不活小动物,因为小动物是不可控的,讲不了任何道理,只能适当管束,可能在某一天这只小兔子就因为各种意外而失去生命。更何况这破兔子还是严淇拿来监视他们俩的。

    于是他不仅不说怎么救小兔子,还在旁煽风点火地说道:“它还把你的花咬坏了。”

    没办法,胡一只能在床头写了张字条,并希望严淇今晚回来。

    严淇当晚确实回来了,但动作很轻有很迅速,胡一也没听到动静,自然也醒不过来。

    隔日,胡一起床,看到字条是补充的几个苍劲有力的几个大字:“先禁食一天观察,多喂些水。”

    好在一天会后,兔子恢复了正常。

    于是胡一学会了写纸条。

    他回复道:“谢谢亲爱的,小兔子已经痊愈了。”将纸条放在床头,胡一心满意足的睡了。

    过几天后,纸条被严淇用红笔写了个:好的。

    胡一有一大堆的话想说,但他只是在纸条中写:你最近不回家,在实验室里吃的好吗?冷了要加衣服。

    又过了几天,回复:“我知道了。”

    他其实还想说:我已经好久没有见到你,我想你。

    但他没有说出口。

    小兔子的黑眼睛盯着他。

    胡一基于原来看言情小说的经验,知道这叫七年之痒。但他们连半年都没有呢,严淇就厌倦了么。

    男人,变心就是快。

    初雪来的时候就是这样,凌冽的寒风卷携着四处飘散的雪花,朝着胡一未遮住的半张脸袭来,给胡一冻得打了一个寒颤。

    太冷了,胡一想。

    玩了一会雪,回了屋子。

    唐朝阳将他按在玻璃上的手抓回来,“不嫌凉吗?”

    玻璃上的雾气是手掌的印子。

    室内有暖气,前些天严淇拉回来一个发电机,他是雷木双系异能者,因此电的供应是源源不断的。唐朝阳也修好了他那些机器设备,正在试图联系他的队员。

    胡一将自己的花草安了棚子之后,时不时就来看看,他怕花草都被冻死了。剩下的时间就是给小兔子铲屎,打理小兔子毛。

    雪下过一夜又一夜,甚至淹没了一层楼,但依旧不停的下。唐朝阳也觉得怪,这里是中部地区,降水降雨量更是每年稀少,雪更是几年都难以见到一回,但这已经是持续一周了,就连丧尸都不在雪地里游荡。

    因为胡一曾眼睁睁看着一个个丧尸走过雪地然后相继滑倒,丧尸们个个四仰八叉的滑倒在地,摔的不轻,踩过的雪也变得乌黑脏污,甚至有些丧尸摔出了脑浆血液,那场面及其恶心。

    阳台的雪已经堆砌了半个门的高度。

    胡一戴上手套和围巾,拿着一柄铁铲,开始铲雪。唐朝阳就在房间看着他铲,手里端了杯热茶。他不喜欢铲雪,大多数冬天他只喜欢待在温暖的房间中看风景或者看书。

    胡一穿的是嫩黄色的羽绒服,手套确是粉色的,他的耳尖被冻的通红,额前细碎的黑发遮住了眼睛。围巾遮盖住了他大部分脸,却依然能看见他微红的脸蛋和鼻尖,胡一长的无疑是极好看的,他的下颚线清晰而又流畅,平时给人的印象是清俊帅气,但此时都被围巾遮住,让他整个人都显得幼态许多。

    兔子一蹦一个脚印的在雪中,灰黑色的毛在雪中极为亮眼,胡一怕他又冻着,只能将他踹进自己的怀里。拉开拉链,让兔子只露出一个黑不溜秋的脑袋。

    兔子很乖,不知是不是提前训练过,它只会找一个专门的地点上厕所,让胡一省心许多,完全不担心兔子会拉到自己的衣服里。

    唐朝阳看着窗外的胡一,手上的书半天也看不进去。

    他是个同性恋,天生的,十四岁就知道同性恋之间该怎么做,后来开始跟别人谈恋爱也是什么都干,毫无顾忌。在末世之前,他一直都是事业的成功者,感情的主导者,喜欢的类型也是一成不变。但末世之后,他的慕强情节越来越严重,喜欢的类型自然也变成强势的,充满掌控欲的,唯我独尊的强者。

    不得不说,胡一这种类型,实在是太符合唐朝阳在末世前的择偶标准了,他身上有一种独属于他自己的,类似于孩童般的纯真,一双眼睛望向他时,唐朝阳甚至有种想将他带坏的冲动。

    但他也在被严淇身上的强者气质吸引,被他对自己的不屑一顾而觉得有趣。胡一的存在,好像打破了他尘封已久的心思,找到了曾经处于美好和平生活下的自己。他看书的手无意识的攥紧,既想念,又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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