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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带枪的老实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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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走近一看,装甲车里惨不忍睹。

    不是最近几天见惯了血腥场面,陆启能把三天前吃的肉干都吐出来。

    整个车厢里涂满了脑浆和碎肉,底部的血凝固成几厘米厚的硬块,牺牲的特警队员脸上写满了悲壮和绝望。

    他们都被丧尸咬了,在变异成丧尸前有的选择举枪自尽,有的拉响高爆手雷和丧尸同归于尽。

    爬进车里,一一检查过他们的枪支,陆启发现弹匣都是空的,所有人都拼到了最后一颗子弹。

    “车不能要了。”

    无论陆启如何小心谨慎,都会沾到车里的血和碎肉,不然的话,他一定会开着装甲防暴车去雅州。

    有这台大家伙,遇到上百个丧尸都敢开足马力横冲直撞过去,武器不能用了又怎样,打不过丧尸还可以锁紧车门,躲在车里做玄武,只要食物没吃完就能一直耗到丧尸离开为止。

    从车里爬出来,陆启拿走了一把步枪和手枪,这台防爆装甲车没子弹,不代表别的车也是这个情况。

    他还就不信了,所有的警员都有机会拼尽最后一颗子弹。

    身上有把枪也能起到吓唬人的作用,万一在城里遇到结队的幸存者,看到他有枪也会忌惮不敢妄动,反正弹匣不是透明的,不开枪的前提下,谁知道他枪里没子弹。

    另外,特警战斗员身上还有没用掉的烟雾弹和闪光弹,也被他拿走了。

    “防暴盾牌和制暴喷雾也拿一个,还有什么可以拿的?”陆启思忖,难得有一个加强装备的机会,势必要武装到底。

    最后,他把手铐也带上了。

    不是特警队员身上的防弹衣和护甲被血污染了,他也会毫不犹豫扒下来穿自己身上。

    看特警战斗员被咬的部位就知道,他们穿得严严实实的,唯剩脖子可供丧尸下嘴,丧尸还在找脖子在哪呢,就被一枪崩掉。

    普通人没有防护,全身都能被咬,一口一大块肉,咬到手脚登时就废,所以死得快。

    无奈,陆启不舍地看一眼装甲防暴车,继续跨上山地自行车潜行。

    差不多天亮的时候,他也来到了建南市郊区,再往前十几公里,就要进入省会雅州地界。

    骑了一夜的车,体能消耗不小,天刚蒙蒙亮,没有变异出夜视能力的丧尸也活跃起来。

    可以看到路上的丧尸数量明显增多,尽管吃几口巧克力恢复体能继续骑下去也没问题,陆启还是一拐车头,进入一条村子,找到一栋七层高的居民楼住进去。

    基本上,楼里的每间房都有死去的人,不清理的话房里味道很大。

    郊区的房子不同市区,住户们多数没装天然气,使用的是煤气罐做菜。

    在七楼的一间房里,陆启打着一个燃气灶,开心地笑起来。

    “多少天没吃过一口热的了?”

    事不宜迟,陆启在原住户的冰箱找到一瓶矿泉水,解下背包拿出一袋车仔面,又开启一个肉罐头,全都一股脑倒进去煮。

    几分钟后,一锅咕嘟咕嘟冒着热气的肉酱面就搞定了。

    “人间美味,不过如此。”

    一袋车仔面还不到三口,吃了就跟没有似的,主要就靠汤撑饱肚子。

    躺在沙发上,陆启用原住户的旧衣服沾水,一丝不苟地擦拭枪上的血污。

    和他的惬意相比,外面的人可谓是处于水深火热,在末日的夹缝中艰苦求存。

    距离居民楼一百多米的一条水沟里,倒在污水中的一个蓬头垢面的大叔挣动,嗅到了空气中诱人的肉香味。

    “谁在煮肉?”大叔想要从水沟里站起来,结果腰上刺拉拉地痛,差点嗷一声喊出来。

    昨晚他打着手电摸黑赶路,心急如焚地想要早点到雅州去,本来走得好好的,憨厚老实度过大半辈子,也没招谁惹谁,不知道从哪里杀出来一辆车。

    他看得很清楚,连同开车的算在内,车上是两男两女。

    当时那辆车轰的加速到他前面停下,一对男女持刀下车对他喊:“不想死就把东西留下。”

    他瞬间明白了,车上的人要抢他包里的食物,可他不怕,因为他有枪。

    看清自己取下背上的步枪,下车的那对男女两腿吓得哆嗦发软,面面相觑打算逃回车里。

    结果开车那男的说:“你们怕条毛呀,就这么个邋里邋遢的中年男人,你信他真有枪?有枪他也不敢开。”

    被开车的男人一言惊醒,下车的那对男女振作起来,佯装凶神恶煞的模样连吓带哄还要抢背包。

    还真让那开车的说中了,自己是有枪,可从来没对人开过,不是出了这档子事,根本不敢把枪拿出来。

    那对男女也看出来自己心虚,于是嚣张地笑起来,还逗他说有种就开枪。

    眼看开车的男人解开安全带准备下车,不耐烦地催促那对男女快动手,他被逼急了就对天空放了三枪。

    男女都被吓到不敢妄动,怕他手里的枪走火。

    双方对峙几分钟,开车的那伙人改变主意,不仅要抢他的食物,还要抢他的枪。

    结果丧尸来了,是被枪声吸引过来的。

    黑压压的一片丧尸,数不清有多少个,吓得他又开了一枪。

    那些丧尸看到枪口火焰,都盯着他追。

    昨晚慌不择路地逃命,唯一的手电筒都不知道丢哪了。

    黑暗中听到丧尸的嘶吼声,仿佛下一秒就会被丧尸亲上,他也不敢停下脚步,就瞎坤巴乱跑,哪边是东哪边是西也不知道。

    最终脚下踩空,失重的不妙感告知他知道这辈子到此为止了。

    没想到还有醒来的机会。

    “还好只是条臭水沟,要是翻下桥就摔死了。”

    中年人忍痛爬出臭水沟,鼻翼翕动,努力捕捉空气中的肉香。

    直觉告诉他,肉味是从一百多米外的楼房里飘过来的。

    从太阳耀斑爆发起,他的鼻子就发酸发痛,流了三天的脓鼻涕,等好了后就发现新天地,拥有了狗一样灵敏的鼻子。

    “有肉香就证明有活人,过去讨口吃的吧。”中年人这三天一直在赶路,早就前胸贴后背了,急需饱餐一顿。

    循着肉香味,来到一栋居民楼下,看到靠在墙上的山地自行车,估摸楼里最多就两个人,就壮着胆子上楼。

    而在七楼擦拭枪支的陆启,还不知道有人悄悄摸上来了。

    “砰砰砰……”

    敲门声突兀地响起,吓得陆启一个激灵,从沙发上跳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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