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看书小说 > 其他小说 > 谋爱之徒 > 第13章 第十三章

第13章 第十三章

<< 上一章 返回目录 下一章 >>
    停车的时候,女司机又专门送他们了一句:祝你们玩的高兴。

    武耳看起来心情还不错,素昔也有兴致,赞叹这里空气就是不一样,鸡冠冠山确实气候好,六月的天气,市里热的除了空调房,人没处躲,可这里草木葱葱还带着沁凉的水汽般。

    张挺顺动作却慢了不少,潇雨揶揄他,“还不活泛起来,去给素昔当向导去啊。”

    张挺顺说好,对着潇雨感激地笑。

    鸡冠冠山就在眼前,却看不出什么,山挺高挺大,太近了,看不出什么,山根处很热闹,饭店旅馆都有,各种卖纪念品的一排一排的,他们转了一圈,发觉卖的纪念品和众多的旅游地没什么区别,没有好的,特别的就是纪念品里和鸡冠冠山有关的东西随处可见,扇子上写着“鸡冠冠山留念”。被磨圆的小石头上打孔穿绳,石头上印着“鸡冠冠山”字样,有的印上鸡冠冠山的远观图。

    还有印有鸡冠冠山图样的登山鞋,t恤杉,头巾,宣传册。潇雨拿起一把上面印有鸡冠冠山的折扇给素昔看,“你看,这鸡冠冠山还真像鸡冠呢,鸡冠上是怎么样的,不知道险峻不险峻,让不让游人上。”

    张挺顺接口,“让上,只要你能上得去。”

    “意思是很险?”

    “不是很险,是很远。”张挺顺笑着说。“既然来了,我肯定要领你们去的,不到长城非好汉嘛,到时候你们就知道了。”他故作神秘。

    准备上山的时候,张挺顺准备的东西成了问题,除了他身上背的大包,还有一个比牛奶箱子还大点的纸箱,“要都带上,那是赶火车,是串亲戚,不是上山看风景。”潇雨调笑,“再说,也死沉啊。要不找个地儿寄存算了,下山再吃,吃完了再回家,绝不辜负你家的水果。”

    “吃点再上山吧,现在都快十二点了,这时候选择上山有点傻。”武耳说。

    “武哥英明。”

    “关键是吃喝过后,选择上山,时间上还是有点傻。你们认为呢?”潇雨补刀。

    素昔挑眉发话,“上山时间最好是早上,哎,我说,咱们是去泰山看日出还是上华山论剑?干脆找个阴阳仙儿算下好了,对了,这山上肯定有算卦的吧。”

    “半山腰上有,有好多算卦的。”张挺顺听话不听重点。

    “果然是一家人,这就护上了。”潇雨笑着怼。

    结果还是听从武耳的,先吃。

    他们带的吃喝齐备,占用哪个摊位上的桌子,人家都不愿意,干脆找了一块干净的空地,席地而坐,张挺顺高兴地拿出他的收藏,先把葡萄献给素昔,潇雨噘嘴表示不满,他赶紧给潇雨一包零食,给武耳一个苹果。

    潇雨自个儿拿来一串葡萄,张挺顺家的葡萄她吃过确实甜,还无籽。

    有管理人员过来赶他们,说他们在地上吃喝不雅观,他们表示没吃汤汤水水的东西,就是零食水果,并发誓走后连一个瓶盖都不会留地上。

    看他们态度好,特别是张挺顺,操着本地口音,哥长哥短地叫着,那人到最后只有客气地说:“上山转一圈确实是又累又饿,你们歇过后别把地上弄脏了就行。”

    那人把他们当成下山的人了。

    把纸箱的东西吃没了,天气阴了,查了天气预报当天没雨,天时地利人和,不上山干啥。

    鸡冠冠山说是政府加大力度修建,其实只能说修得很粗糙,上山有两种方式,一种就是走原始的路,就是以前没有开发的时候,人们自由上山探索踩踏出来的路,一条路是政府修建的台阶路。

    他们当然选第一种,走台阶没意思。事实证明,普通思维是多数人的思维。路上游人真不少。

    真正爬山了才知道,潇雨高估了自己的体力,其他三个人都比她体力好,素昔一个整天在办公楼之间穿梭的白领丽人,走山路如履平地,武耳生在农村,上山不在话下,张挺顺就不提了,年轻体壮,背着一个大包还兴致勃勃。

    “要不我和武耳去走台阶吧?”每走一段路,都能隐隐看见不远处的台阶,旅游区很人性化地给游人选择路线的空间。

    “潇雨,咱俩走台阶吧,我负重,这样一直走到山顶也够呛,你体力弱,刚好咱俩一伙,互帮互助。”张挺顺这会儿没逞能。

    武耳想说什么,素昔先朝潇雨和张挺顺摆手,“去吧去吧,弱鸡。到时候打招呼汇合。”她轻松地向前走了。

    张挺顺已经平行拐向左边能看见的台阶,并招呼潇雨跟上,“潇雨,咱们走这边,到半山腰的树林公园还能先看见白孔雀,快。”

    不能丢下素昔一人,武耳只有跟上素昔,武耳回头看潇雨一眼,说小心点。不知怎么潇雨和武耳眼中都生出依依惜别的味道。

    无奈分手。潇雨脑中跳出的四字,她马上摇头把它们摇走。

    磨磨蹭蹭和张挺顺一起走台阶,张挺顺一会就把潇雨甩后面,然后就站或坐在前面等她,“潇雨,你就是缺乏锻炼,你从小到大是不是就没有爬过山?”潇雨吭吭哧哧地走着回答,“记忆中好像有,太大太陡的山没爬过,我老家是平原,没有山的。”

    “那你离开家以后,也没有和同学或同事一起出去爬过?”

    潇雨说没有,张挺顺一笑,“我想也是,看你平时说话办事的温柔样,就知道你不喜欢爬山。”

    潇雨说我温柔吗,反正干走也没有意思,聊天还能缓解疲惫,张挺顺答:“很温柔,连走路都很温柔,我感觉你走路脚落地都没有多大声音。”张挺顺笑得很爽快,说话没有夸大,很多人都说她走路轻。

    “你是说我胖?”

    张挺顺惊讶道:“我什么时候说你胖了,我说你走路轻,和胖有什么关系,何况你也不胖。”

    “走路轻,没声响,就是说脚底的肉厚。”

    “啊?啊哈哈哈,”张挺顺笑的很大声,很夸张,止不住的样子,“潇雨呀,你怎么这么逗人,这么,这么幽默。”

    潇雨白他一眼,故作生气,“你不就是这个意思么?”

    “我不是这个意思,我的意思是,意思是,”他想不出来词,半天冒出来一句,“意思是你像只猫。”

    “猫?”

    “对,猫,你看啊,猫多可爱柔软,多温柔啊,说话走路轻轻的。”

    他好不容易不用一回直男思维,潇雨怎么觉得这个比喻特别别扭,她说:“你觉得我这样的女人好么,可爱么。”

    张挺顺一愣怔,潇雨逗他的兴趣就又上来了,爬台阶都不觉得累了。潇雨目不转睛盯着张挺顺,张挺顺的脸“唰”地一下红了,哎呦,潇雨更有兴趣了,她和素昔以前整天龌龊相对,什么无底线的话都能说出口,张挺顺却以为潇雨在心理上是无知的小猫咪?

    “那个,还是挺可爱的。”

    “那你这样的男人喜欢我这样的女人吗?”

    张挺顺窘迫地看着我,潇雨面不改色心不跳地回看他。

    “潇雨,说真话吗?”他求救无门。

    “当然说真话了。”

    他四下看看,“说实话,你挺好的,我也挺喜欢的。”

    潇雨心里警报拉响,张挺顺这个看起来老实的男人,劣根性也一样俗。“但是,喜欢和爱是两回事,你说是不是?好多女人我都喜欢,前两年,我喜欢一个女明星,连做梦我都梦见她。我想如果她那时候突然出现在我面前,我激动的都能得心脏病。”

    潇雨心放下了,但张挺顺还在尽量给她解释。

    潇雨说,“别解释了,我没有误会你,你喜欢我就像喜欢小猫小狗。”他急赤白脸说:“也不是那样,潇雨,我没说你是小猫小,哎呀,说不清了。”他急得拿手挠头,又四下看,想求救般。

    “总之我明白,你别解释了,那你喜欢素昔是什么样的感觉?”

    他继续挠头,嘟囔道:“这个有些说不清楚。”

    潇雨说有啥说不清的,实话实说呗,我又不笑话你。他想了一下,下决心般说:“我见到素昔,不知为什么就想把我的心掏给她。”他这一句震惊到潇雨了,“为她我献出我的生命我都愿意。”他的补充又震撼潇雨了。

    妖艳贱女素昔,何来好命,潇雨心里想着,嘴里不屑道:“飞蛾扑火,傻。”

    “我知道挺傻的,但我控制不住我自己,否则我也不会抛家舍业跟去s市。”

    他们半天都没有说话,只有爬台阶累出的喘气声,张挺顺走在前面又等潇雨了一段,从包里递给她一瓶水,潇雨说不喝,你拿给你的素昔吧。

    张挺顺硬塞到潇雨手里,“别装着羡慕嫉妒恨啊,我可不需要安慰,我现在胸膛里的一颗心火热着呢。”

    潇雨接过水,张挺顺又抢过去帮她拧开瓶盖。

    潇雨一笑,算是泯了“恩仇”。“素昔接受你的表白了吗?”

    “别说这个了。”

    不想给她说,他就给他颜色,“我那天在夜市上真看见明娟了。”

    没想到张挺顺很坦然,“明娟是好女人,算我对不住她。”

    这时潇雨有点真实的感觉,张挺顺这个人,确实是遇见了他想爱的女人,他想要的爱情,所以他这时能坦荡到心无愧疚。

    潇雨一直认为,陷入爱情的人有时会智商下降,有时傻有时呆,她认为那是一种最迷人的痴态,在张挺顺身上,怎么看都有点悲情。

    单方面全力奉献啊。

    她心里骂素昔:你个狐狸精,该迷的人不迷。

    “潇雨,看,他们。”张挺顺手指右边远处树木的空隙处,能看见坡路上的游人,武耳和素昔走得很近,看起来他们两个在说话,而且说得很激烈。

    “潇雨,他们两个是不是在吵架?”

    “他们为什么会吵架?”

    张挺顺心不在焉地回:“不知道。”
<< 上一章 返回目录 下一章 >>
添加书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