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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初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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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恒安是本市人,在市局边上买了栋小房子。加完班步行十五分钟转个巷子就到家,非常方便“再不下班就该上班”的人民警察一倒头就睡。

    离开警局时已经快九点了,银灰色的车在夜晚疾驰而过,淅淅沥沥的雨珠斜滑过车窗。

    直到下车坐在酒吧最里面的卡座,驻唱一首红玫瑰传来,方恒安还感觉有些恍惚。

    他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没有直接回家,莫名其妙开来了这里。

    他读书时,有阵子常来这酒吧。

    这家酒吧叫stockholm,女老板三四十上下,一开口就是本地女人特有的腔调,嗓音和转折是柔腻的,语气和断句是果断大气的。

    她似乎根本不在意这里能不能赚钱,晚上就自己坐在吧台边上的卡座玩手机,百无聊赖地看调酒师工作。

    周末会有几个朋友来一起打桌球,其中有个朋友大概是有个歌手梦,每次都要上台抢过驻唱位置嚎上几句。

    有次晚上,方恒安和当时还是同学的郑功路过,郑功那天烤串啤酒吃的有点多,大脑和这惊天地泣鬼神的鬼哭狼嚎形成了梦幻共振,要进去“再嗨一嗨”。

    当时的那位驻唱是个民谣文青,被歌手梦的老板朋友抢了话筒,索性抱着民谣吉他站在边上罢工,姿态像个小媳妇,神态像个怀才不遇嫉恶如仇的愤青。

    方恒安就直接站上去,抱着木吉他弹出了摇滚的效果。

    那歌手梦大哥只是高音喊的有点走形,倒也不是完全没得救,两人居然把整个场子都带的热起来了。

    那女老板进去拿了把电吉他,对方恒安说:“帅哥,玩这个的吧。”

    那天晚上起,方恒安就成了那里的驻唱。

    方恒安平时话很少,只有他唱歌的时候才会发现,这人天生有一副好听的嗓音,低沉醇厚,还有种带质感的粗粝,唱高音的时候给人印象最深的却是干净,让人想到新疆群山环抱的赛里木湖,长白高山将化的初雪。

    他低垂眉目,微合眼睛,眉头皱着,手背的筋骨也紧绷着,揉弦推弦,一连串爆裂、火热、高亢、情绪充沛的乐曲流淌出来。

    那吉他似乎活了,淋漓尽致地在他的指尖发出呐喊。

    然而无论场子有多热,他的神态却始终是冷冷的,一滴汗珠顺着额发滚落,滑过脸颊,这种极冷和极热的反差让他这个人有种特殊的张力。

    有人说过,方恒安天生就是适合摇滚的。

    也有人说,摇滚是一种态度,一种区别于流行、抗拒主流体制的反叛姿势。

    方恒安心里却不觉得自己反叛,因为反叛也算和别人、和主流道路的对比。

    而他活了二十年,首先无师自通了“装聋作哑”,然后自考了“自得其乐”十级证书。

    他的心里有一根定海神针,认定的方向,想做的事,喜欢的人被牢固地、宁静地、无风无雨地立在了胸腔中央。

    方恒安当时花了整整三个月才有了入驻这酒吧的机会。

    原因很简单——因为想见一个人,而那个人是这个酒吧的常客。

    这一天,顾临奚很晚才来stockholm酒吧。

    他一直是衣冠楚楚的,那天肩头却被雨水淋湿了大半。还第一次点了一首歌——斯德哥尔摩情人。

    方恒安弹唱完,顾临奚笑着对他抬酒杯致意,说想请他喝一杯。

    方恒安抱着吉他走过去,点了杯白俄罗斯。

    两人碰了碰杯。

    外面大雨滂沱,在温暖的酒吧里,温热的酒水滚过咽喉,这种感觉很容易让人觉得,坐在对面的不是萍水相逢的酒吧驻唱和客人,而是可以交心的知己。

    方恒安忽然没头没脑地问了句:“点这首歌是想起了女朋友?”

    顾临奚摇头。

    “那……男朋友?”

    当时方恒安刚20岁,介于少年和青年之间。

    他总不知道用语言和表情正确表达自己的情绪,因此看起来很冷淡寡言,但音乐就好像他的另一种语言,刚刚以最真诚炽热的方式帮他做了自白。

    这种人不管说了什么,都让人觉得不应该生气,并且慎重对待。

    因此,顾临奚只是愣了一下后失笑了。

    “不,是送给我妈。”他顿了顿:“今天是她的忌日。”

    “抱歉。”方恒安抬起那杯白俄罗斯致意,低头喝了一口。

    “没有……”顾临奚笑着摇了摇头,似乎不知从何说起。

    他苍白修长的手指无意识地摸索着玻璃酒杯,绝对伏特加还未燃尽的蓝色火焰映在他的瞳孔中。

    “……这首歌算是代我爸点给她的。”他慢悠悠地说。

    这天晚上的顾教授和平时很不一样,最明显的区别是,平时有他参加的聊天绝不会冷场,他天生就知道怎么让氛围舒适,怎么让对话进行下去。

    但这一晚,他惜字如金。

    方恒安静静地握着酒杯,半晌才轻轻地问:“有什么特殊含义吗?”

    因为这句聪明的猜测,顾临奚抬起眼皮看了他一眼。

    一般人总会觉得是定情曲目,如果觉得不是就会因为觉得不便窥探隐私而停止这个话题。

    但是这个弹吉他的少年用一种温和又直白地方式直接问了出来。

    这种反差,和他这个人和他的歌给人的反差感很像。

    更奇特的是,此刻,顾临奚居然没觉得被冒犯。

    “是很特殊,非常适合作为他这个混蛋的自白。”顾临奚笑着说。

    方恒安沉默地点了点头。

    当时他才刚刚成年,其实平时说话做事还带着少年未脱的稚气,但沉默的时候很特别,带着一种温柔的力量感。

    顾临奚轻轻晃着火焰熄灭的酒杯,仰头灌了一口:“……我爸是个坏到骨子里的人,偏偏非常聪明……有权力,天生知道怎么影响别人。”

    “而我妈太弱势了,她是那种需要通过别人证明自己价值的女人。那男人对她越不屑一顾,她就越是期待他的回应,甚至把他的控制也当作恩典的一部分。”

    他的神色始终是游离的,一边喝着酒,一边断断续续地说着。

    方恒安抱着个木吉他在给它调弦,吉他发出一些无意义的杂音,但是就是这种漫不经心地嘈杂让顾临奚奇异地放松。

    “……从第一次被那个男人抓住,我妈就成了他的猎物,她其实死在11年前的今天。但真正的她,可能在很久以前就消失了吧。”

    顾临奚说:“哪怕后来身体自由了,也如同所谓的斯德哥尔摩症患者一样,再没有真正逃脱……”

    一声杯子和桌子撞击的清脆声传来,顾临奚刚刚太投入,失神时杯子从手里滑落了。

    他脸上残留着如梦初醒的茫然。似乎这才意识到刚刚自己对这个陌生人说了什么,一瞬间神色非常奇怪,混杂着惊讶和恼怒。

    伏特加让他的脸色微红,这个青年忽然鲜活起来。

    “调好了。”尴尬的沉默中,方恒安勾了下琴弦,一段乐曲流淌而出,他轻轻跟着唱了一段。

    “别喊冤别叫屈别诉苦在这宗惨案;”

    “全赖我忍受才令你享受;”

    “我是同谋……”

    “绝对是同谋。”

    是斯德哥尔摩情人的最后一段。

    顾临奚静静听完,然后说:“我可能有点醉了。”

    后来,方恒安再也没在那个酒吧里见到顾临奚。

    直到几年后,在a大的心理系办公室里,顾教授带上了细框眼镜,在方恒安的导师申请表上签下了锋利精致的签名。

    “方恒安,”那是顾临奚第一次认真念出他的名字:“互相指教,未来三年相处愉快。”

    那天的顾临奚穿着黑色的高领毛衣,外套是军装立领式样,锋利的折线勾勒出他棱角分明的下颌,他的神色隐藏在薄而凉的镜片后。

    在那之后的三年,方恒安看到的顾临奚,每一段沉吟都意味深长,即使开玩笑都带着精确的克制和恰到好处的距离感。

    这是导师对学生的合适态度。

    顾临奚大概不记得他了。

    这没什么,他想见顾临奚是他的事情,对于顾临奚来说,他本来就是个陌生人,后来是不亲密的学生。

    那次酒吧的相遇,竟然就是直到顾临奚死前,他们最私人的一次聊天。

    “好久不见啊。”有些沙哑音质的女声响起,方恒安抬起头看到了老板娘。

    “远远看着像是你,但走近了才敢认,”女人放了杯白俄罗斯到他桌上:”请你的。喝。”

    方恒安点了点头,然后用手抹了把脸:“不过我挺容易醉的。”

    “哎,说什么醉不醉的,很多人一辈子都是醉的,不想醒而已。“女老板哲学地胡扯:“你想醉还是醒?”

    方恒安认真地点了点头:“度数更高点的吧,绝对伏特加好了。”

    “好嘞。”女老板起身去吧台前,犹豫了一下,还是问了句:“哎,虽然过去好多年了,但还是想八卦一下,当时喜欢的人追到了吗?”

    方恒安看着她,似乎不知道从何答起。

    “哎……就是当时我们这边的常客,戴眼镜的,特别文质彬彬的一个年轻人,笑起来有点斯文败类的意思。”女老板说。

    方恒安:“他后来成了我的研究生导师。”

    “……”女老板梗住了。

    气氛着实有些尴尬,她搜肠刮肚地找补了一句:“啊……这么年轻就是教授啦,他真是青年才俊,你真是……慧眼独具。”

    方恒安酒后眼睛里有层似有若无的薄薄水雾,漾了丝温柔的笑意。

    “就是这个表情,”女老板叹了口气:“你知道我怎么看出来的吗?你看他的神情就好像宇宙已经爆炸了,黑洞星云里就这么一个人似的。”

    她想了想又说:“是导师也没事吧?看你的样子应该早毕业了,而且混得不错吧?”

    风情万种的女人老练地说道:“他现在有对象吗?没有的话还可以继续努力啦。人生嘛,不要让自己遗憾。”

    方恒安缓缓摇了摇头。

    “没对象?那不正好?”

    方恒安轻轻地说:“不,他已经不在了。”

    一片沉默中,女老板磕绊地说:“抱歉……啊,我…我去吧台看一下酒,我记得伏特加剩的好像不多了。”

    她看起来像是在红尘摸爬滚打的老练人,没想到触及他人的生离死别竟还像个做错事的无辜孩子。

    方恒安沉默地看着她在吧台忙碌的背影,抿了口酒。

    他想:伏特加的确放的有点多。

    然后他的下巴咚地磕在了玻璃桌上,直接醉倒了。

    据说人在半梦半醒的时候,因为意识还有一部分受理智支配,会闪现白天最执著,印象最深的事情。

    方恒安的大脑一开始充斥着许多没有逻辑的时间碎片,有顾临奚车祸坠河现场的照片、顾教授父亲公司的资料、芦花园的监控片段、那名叫林熹的工人低头时的笑容、鸡尾酒杯折射着酒吧水晶吊灯的光……

    然后这些虚影慢慢地淡化、归一,最后凝聚成一个片段。

    那是一个灵堂,黑白的老人照片立在正中。看得出大约六十岁,嘴角额头是刀刻般的纹路,有种在老人身上少见的严肃力量感。

    那天现实中的灵堂是非常拥挤的,方恒安直到最后也没找到机会和那人说一句话。

    但是在梦中,灵堂里空荡荡的,只是回荡着莫扎特的《安魂曲》。他看到了年少的顾临奚正在面无表情地弹钢琴。

    在现实里的顾临奚永远精致体面、无懈可击。他是很多人的偶像和领路人,也是方恒安的师长。

    但是在梦里的顾临奚还很年轻,要用劲全力才能藏起所有的脆弱,绷住面无表情。

    梦里的方恒安自己却已经和现在一样,是一个成熟到可以左右自己人生的青年人。

    他向前走,踏上台阶,走道灵堂边上,对老人的照片鞠躬。

    那是顾临奚的外祖父,一位可敬的退休法官,死于十三年前轰动一时的公交车爆炸案。

    然后他走向年少的顾临奚,单膝跪地,让视线和顾临奚垂下的眸子齐平。

    他试图看着顾临奚的眼睛,对他说出那句当时一直想说,却没找到机会也没立场说的话。

    “这不是你的错。”

    漫长的时光里,他一直一根筋地寻找说出这句话的这个机会,直到悲伤的少年变成了锋利的青年,又变成了无懈可击的顾教授。

    这种纯粹的希望也满满发酵变味,最终成了一种隐秘的渴望。

    可惜最后,生死两茫茫。

    方恒安是被手机的震动唤醒的。

    他捏了捏眉心,缓解宿醉的不适,接通了电话。

    “老大,您在哪,能立刻来趟局里吗?死者家属找来了,持刀要林熹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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