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还!有!谁
“这大清早的!没得找人晦气!”摔上门,骂了一通的秦争仍不舒心,把自己摔进沙发,气鼓鼓的看着电影等外卖。
天大地大吃饭最大,再生气也不能委屈了自己的五脏庙!
可也是该着她倒霉,十多分钟后,在她把包子咬进嘴里的那一刻,三十二寸的大屏幕里,镜头正好将那烂得没个人样儿的僵尸脸上那白白嫩嫩的小蛆虫的鼓踊放大数倍,清晰可见。
嘴里的包子顿时就不香了!
淦!她也是贱!吃饭看什么僵尸片!
就着水,辛辛苦苦的把两个包子噎进胃里,秦争哈欠连天的躺回卧室。
睡眠,乃大补!
拥有三千年鬼龄的秦争负责任的告诉你,‘生前不必久睡,死后必定长眠’这个话,纯是糊弄活人的!
鬼才不怎么睡觉呢!
睡眠这个事儿,是活物的专属,死鬼可没资格睡觉。
灵魂,用科学的解释,那就是一团能量体,有能量,就不必睡觉,就是缺了能量,也不是睡眠可以补充的,如果沦落到睡觉的地步,那也不叫睡觉,那是昏迷!离消散也不远了!
所以,每一次做活人,秦争在吃吃喝喝睡大觉上,都尤为上心。
尤其是睡觉这件事,她坚持认为,饕足一眠,可抵两顿饭!
一觉睡到那日落西山黑了天,盏盏路灯映行前。
秦争骑着共享电瓶车,揣着恶鬼老太太,一晚上从城南晃荡到城北,捡了六个大红包!
一个红包五千块,六个就是三万块,交通工具是共享的,车费没花上五十,净赚两万九千九百五十六!
就这个挣钱速度,就这个挣钱方式!咱就是说,还!有!谁!
“我要从南走到北!我还要从白走到黑!我要人们都见到我,却不知道我是谁!”
秦争骑着车,迎着风,在后半夜的宽广大路上引颈高歌!
回到住宅楼下,停了车,秦争叫住要收摊的烧烤摊儿,点了一大堆好吃的!
提溜着串串回到家,秦争吸取先前教训,谨慎的选了个搞笑的爆米花电影,开开心心的吃了顿夜宵。
吃饱喝足睡大觉,养精蓄锐再捡钱!
——
“骑上我心爱的小摩托,它永远不会堵车~~~”
北城夜景灿烂辉煌,秦争骑着车,哼着歌儿,去捡今天最后一个任务目标。
大概昨天晚上羊毛揪得太狠,今天的红包不止换了地方居然还缩水了!
只有四个,还个个只有三千块!
哎,真是个小气的家伙!既然干的是买命的买卖,就不要抠抠搜搜的,五千块钱都撑不起几回,真是没用!
停了车,秦争颠了颠手里竹笼,听着里面昨儿新抓的小东西们的叽哇乱叫,心情颇好的走向最后一个红包。
她决定了,捡完这个红包,她就把那无良奸商抓起来!然后腾出时间搬家、理发、健身房!争取早日脱胎换骨拿到改回本名的身份证!
可就在她踌躇满志,弯腰要把红包捡起来的当口,身后传来一声怒吼:“别碰那个红包!”
卧槽!有人抢!手慢无!
秦争赶紧眼疾手快的把红包捞起来,迅速回身,戒备的看着来人。
那是一个青年男人。
明眸皓齿肤色略白,五官端正鹅蛋脸,是那种带着正小生气质的类型。
就是这打扮看起来有点骚包。
大晚上敞怀的穿着件修身风衣,v字的衬衫将他的锁骨半遮半掩,胸肌和腹肌在路灯下若隐若现~~~
咳!这衣服上身效果还挺好的!明天她也去买套这样的穿穿看!
看着秦争跟台扫描仪似的上下打量自己,良辰还以为她误会了自己是打劫的,赶紧从背兜里掏出一打钱,拿到秦争面前晃悠:“我不是坏人,我是想跟你换红包,你把红包给我,这里的钱全给你,绝对比红包里的多。”
秦争看傻子似的看着他,拿过他手里的钱,确定了一下钱数和真假,把红包扔给了他。
真是怪事年年有,今年特别多。
找吃找喝找乐呵的她见多了,找骂也见过几个,但是找死找的如此明显且不走寻常路的,秦争还真是头一回见。
这要是个有道行的,姑且还算是钓鱼执法,可这货就是个小白人儿,他要这买命钱干嘛?!莫不是买保险啦?!
好奇的打量了这男的几眼,秦争跨上小电驴准备往家骑。
钱到手还不赶紧跑,万一这男的反悔了可怎么搞!
进她嘴里的肉可不会再往外吐,揣进她兜里的钱更别想再往外掏!
良辰眼见着这个扎着低马尾穿着白衬衣灰长裤又土又邋遢的女人骑车走远,他把红包拆开,将里面的小纸条剪出来用打火机烧了。
初秋的夜风里,一缕幽蓝色的线条像只虫儿一般在风中打圈儿。
沈良辰赶紧抓住,将它塞进一个透明的小玻璃瓶中,用它做导航开车去寻。
见他开车走了,秦争按了按小电驴上的隐身符,风驰电掣的跟在那车后头。
那男的目前看起来没啥能耐,这样找上门去,估计那奸商也不见得会把他放在眼里。
哎呀呀!这可是送上门的鱼饵,秦争觉得自己要是不用,真是都白瞎了他俩这奇妙的缘分!
可是秦争跟了还没到二十分钟,她那辛劳大半夜的小电驴就累断电了,周围还没有其他小电驴,为了不让那鱼饵白瞎,秦争无奈,只好扫了个共享单车,自己吭哧吭哧狂蹬。
还好这北方小城市后半夜没什么车流,秦争只需要猛蹬就好。
但自行车这玩意儿,不太扛蹬,很快就‘咔哒’一声掉了链子。
秦争用腿儿支着自行车,眼巴巴瞅着良辰的车屁股消失在视野。
“哎!等着的!过几天我也买车!”
全然不知道自己喷了秦争一汽车尾气的良辰顺着那缕线索来到外郊一间田园气息浓郁的平房外。
此时,已是凌晨四点。
车子停在路边,良辰一下车就闻到一股稻子快要成熟的味道。
就是那种带着丝丝甜意和水汽的稻草味儿,很好闻。
一股凉风袭来,他下意识拢了拢衣领。将衣扣系起来。
北方初秋的凌晨,已经开始泛凉了,他这身衣服,确实是有点不抗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