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来历
一觉睡到自然醒。
人生的就该这样,若是不能睡舒服,活着有啥劲儿。
王莽打个哈欠起身。
身为凝元期境界的魔修,吃饭睡觉已经可有可无。
只需要吸纳天地灵气,完全可以做到不吃不喝,不眠不休,但这活着好像就没啥意义。
修仙嘛。
当然是该吃吃,该喝喝,该睡睡,这才是人生的最终目标,也是终极理想。
推开窗户,迎接新的一天。
却见外边大雪仍不断的飘落,后院水井被积雪掩埋,足有半米深,连取水都困难。
王莽一皱眉。
这鬼天气有够恶劣的,居然一天一夜的下雪,是想活埋安乡城的百姓吗。
贼老天真没天良。
经过廊庑,来到酒楼,桌上早早摆好碗筷,看样子是快吃朝食了,来的真及时。
温上一壶热酒暖身,拢着袍袖,坐下静静等候。
少顷。
后厨方向。
黄曼云端着七八人份的大碗水饺走来,模样有些萧瑟,料想是病情开始加重所致,后边九岁的苏乐儿,屁颠屁颠的跟随,倒是很欢快。
只是她若知道自己母亲快死,会是何种感受。
会不会哭的死去活来,还是自寻短见的跟她母亲,一块儿离开这个世界呢。
王莽觉得自己这种恶趣味,太下作了,用别人痛处换取快乐,真是不人道。
“这么早就起来了,辛苦了。”
“这是应该的。”
黄曼云代入酒楼伙计角色,替代熊德狠煮起早餐,帮王莽舀一碗热气腾腾的水饺,还特意的撒上葱花,颇有几分食欲。
“恩公,先用筷,曼云去看看面条好了没。”
“不用管面条了,这些水饺也够吃了,先吃吧,水饺凉了就不好吃了。”
“只是面条坨了,就没法吃了”
黄曼云自知盘中餐来之不易,饥荒时,一碗米饭就能换来一条人命,实在不想浪费了面条。
“坐下。”
黄曼云本还想争辩几句,却拗不过王莽的霸道,只好拉着苏乐儿坐下,默默的用膳。
王莽见她们埋头吃,也不说话,率先开口说:“在我酒楼,没有那么多规矩,不用那么拘束。”
这话一出口。
母女二人更加的拘谨,好像吃坐都不安。
王莽也懒得管她们,开口问:“对了,今日怎不见熊德狠,平时朝食都是由他来做,今日怎换你们了。”
“黑大厨说出去办点事,让娘亲做好吃的,给掌柜吃。”
苏乐儿自来熟搭腔,用瓷调羹吃着水饺,边模糊不清的说,样子也够可爱。
黄曼云慈爱的摸摸她,接着说道:“熊大哥吩咐,冬天必须吃水饺,这是掌柜的喜好,所以我和乐儿,一早起来包水饺。”
“额。”
王莽吃着,一时顿住了。
胖熊挺有心,居然一大早就让别人起来包饺子,往日怎不见他起来包。
这老小子,真会使唤人。
胖熊这么早起来,八成是拿暗室里的金银财宝,去黑市贩卖了,也够勤奋。
安乡城里,有名的当铺、钱庄很多,但收赃物却是没有。
毕竟这些东西来历不明,一旦让官府找上门,好说歹说,跳进黄河洗不清。
吃完早饭。
独自斟了几杯热酒,身体也暖和起来。
虽然境界到炼体期,已经不惧怕一般的寒冬,但天气温度愈下,不得不饮酒暖身。
哈气成冰的温度。
直见屋檐下的冰挂,一根根垂了下来,如同门帘,煞是好看。
王莽扭头看向黄曼云,正收拾碗筷。
却发现她沐浴净身后,长相俏丽,言语彬彬有礼,有种大家闺秀的既视感,不像家境贫寒乞丐出身,遂开口询问。
“小溪县距离洛阳很远吧,你们是怎么来到安乡城,家中可还有亲人吗。”
“没了。”
黄曼云沉默,收拾碗筷的手,微微颤抖,像是压抑情绪,不想爆发出来,让人心疼她的过往。
王莽追问道。
“能和说说你的身世吗,别误会,我只是纯属好奇,如果有什么难言之隐的话,就此作罢,当我没说。”
这话说的巧妙。
言下之意,不言而喻。
你若是觉得我是坏人,就不必说出来。
我都帮你这么多了,你连身世都不肯告诉我,还算是人吗,真没良心呐。
果然。
此话一出。
黄曼云也放下碗筷,稍稍敞开心扉的透露心声道。
“小女子小溪县人,父亲乃县内一乡的啬夫,早些年盗贼蜂起,奉命押送岁贡去郡城,不料半路被害。母亲前不久也郁郁而终,剩下妾身与乐儿相依为命。家无男儿,又遭逢战乱大变,所以才迫不得已,走上寻夫的路。”
大周皇朝战乱很平常。
割据一方的霸主诸侯,早有鲸吞四方,一统天下的雄心壮志,只是碍于皇帝张哈皮没死,人心思周,所以未攻打司隶洛阳,但九州大陆的局部战争,可不少。
另外。
小溪县乡啬夫就是乡长。
这职位不高,但管理一乡的事务,谋些钱财,过上舒服的小日子,也是很简单。
想必家庭富裕。
才使得黄曼云知书识礼,有一股大家闺秀的气质,由内而外的散发。
看她之前肮脏的乞丐装束,或许是怕被贼人惦记,才迫不得已而为之。
毕竟世道纷乱,没有一身好武艺,长相却又如此清秀,简直是怀璧其罪。
恐怕没出郡县,就被贼人拉去当压寨夫人了,岂能千里迢迢,安然无恙的来到安乡城。
简直是开玩笑,有木有。
王莽点点头。
这家境的确惨,老爹被贼人杀害,母亲积忧成疾,郁郁而终,丈夫抛弃妻儿,杳无音信。
偌大屋里,只剩下孤儿寡母,岂能不招惹口舌,恐怕左邻右舍,骂黄曼云克夫命,害人精,算是轻了。
况且。
乡下人大多信奉鬼神。
特别是一些穷乡僻壤的地方,更有五仙作祟,没有献祭贡品血肉,则会入村杀害平民。
有的还以人桩祭祀桥梁。
黄曼云一女人,带着女儿,恐怕受尽了,千夫所指的唾骂,才来到安乡城。
(五仙说是仙,不过是未得道的山精妖怪,例如熟知的黄皮子,黄大仙就是其中之一。)
王莽点头,我理解。
见外边风雪渐弱,解释道:“昨夜大雪一场,积雪很厚,若想驾驶马车去洛阳城,还得等冰雪融化才行,再等几日吧。”
“给王掌柜添麻烦了,真是对不起,曼云日后会报答的。”
“比起你老是自我埋怨的道歉,倒不如说声谢谢。”
黄曼云怔了怔,眼眶有些泪花涌动,生生压抑住。
“谢谢。”
“别说了,咱去安乡城最大布庄看看,给你换一身衣服,你丈夫也不想见到你这样落魄的模样吧。”
黄曼云低头,察觉自己身上的衣服已经破旧的不像话,更是不时散发出一阵阵酸馊味。
顿时脸一红,也不搭话。
苏乐儿眨巴着眼睛,在王莽和母亲身上来回左右观望,稚嫩的脸泛起疑惑。
他们在干什么呢?
早饭过后。
巳时,早上十点左右。
屋外大雪渐小,日光穿透厚重云层,照在道路行人脸上,有些红润,十分舒服。
这才是生活的样子嘛。
无忧无虑,无需对生存烦心,该吟诗作对就吟诗作对,该骑马射猎就骑马射猎。
活着就是为了享受。
要不然。
人生的意义在于什么。
难不成就当一辈子牛马吗。
安乡城最大布庄,万福布庄。
没错。
城内有“万”字招牌的店铺,几乎都万家产业。
这万福布庄与万贵茶行一样,都是万家的产业,非常挣钱。
王莽携同黄曼云、苏乐儿来到布庄外,却见路上行人,纷纷指指点点,议论不休。
一个富人引着两个乞丐同行,这场景的回头率百分百,况且她们,还那么的乞丐。
“这两个哪来的臭要饭,真是不要脸,竟然当狗腿子,舔王莽这个纨绔子弟,恶心。”
“就是,也不知道她哪来的脸皮。真厚,怕不是卖了贞洁给他。”
“说不定,还还有更过分的事呢,连女儿也卖了,也说不准,哼哼。”
行人的风言风语,越说越过分。
令黄曼云有些风霜的脸,显得局促,忍受不了别人的闲言乱语,对王莽说道。
“王掌柜,我还是不去为好。”
“为啥。”
“掌柜身份尊贵,与曼云一起走,有失身份,曼云自知配不上掌柜,更没法报恩,若有来世,定做牛做马报答。”
“嗐,等来世,那什么是个头,我也不要求你报答我,只要你过得好,那就算是对我最好的报答吧。”
黄曼云彻底傻眼了。
真的不明白,为什么王莽会对自己这么好。
难道是贪图自己的身子,可自己也非倾国倾城之姿,虽有几分清秀,但绝没到使人神魂颠倒的地步。
“王掌柜,我有一事想问,请如实告知曼云。”
“你说。”
“王掌柜,为何对曼云这么好,你我平生素未相识,仅是一面之缘就倾囊相助,实在令曼云有愧。”
“是这事啊。”
王莽点头,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理解。
不过这事,正常人都会问。
无人会无缘无故的对一个人好,无论这个理由,有多么的荒唐。
“其实对你好,不过是对我自己愧疚的一种弥补。”
“弥补。”
黄曼云更是迷惑:“恩公,曾对蔓延做过十分失礼的事?”
“没有,只是你的容貌与我妹妹,有几分神似,所以处出于愧疚,才对你好。”
“有恩公这样的哥哥,她应该很幸福。”
“她死了。”
王莽有些落寞。
十六年前,一个雷电交加的夜晚,母亲生下妹妹王依伊,就跟着情夫私奔。
一出生的王依伊患有先天性白血病,自从来到这个世界,她就从未离开过医院。
父亲忍受不了王莽、王依伊两个累赘,更承担不起巨额医疗费用,独自一人离开这个城市,抛弃了他们。
十二岁的王莽才刚懵懂,就开始与爷爷一起生活,照顾妹妹起居饮食。
还记得她化疗后,摸着光秃秃的脑袋说。
“我上辈子一定是个尼姑,要不然怎么长得这么好看。”
还记得她吸着氧气,说出让人安心的话。
“你是我最好的哥哥,一定要开心的活着,连我的那份一起活下去。”
依稀还记得她,临终的话。
“谢谢你,照顾我这么久。”
一切的一切,恍如昨日。
没过几个月也爷爷骤然离世。
这个世界忽然间,变得那么的灰暗,就像没有了其他色彩,宛如看不见光明的长夜。
就在某个夜晚。
王莽决定离开这个没有牵挂的世界,追随爷爷、王依伊脚步,只是贼老天像是没玩够。
让王莽再一次的活了下来。
既然贼老天想戏弄自己,那就与它玩个够。
只要我不死,便掀了这片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