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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第2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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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人四□□叉抱着又睡了一个多小时,康泽先醒来之后从常欢怀里挣扎出来,见他没反应,康泽又小声的叫了两声“欢儿”,他还是没反应。

    康泽就想着自己先起床收拾一下自己,脚刚沾到地就发现腰部以下不听使唤。他哆哆嗦嗦的迈出腿走了两步,每一步都疼得他龇牙咧嘴,他回过头瞥了眼睡得正香的常欢,心里喜忧参半,喜是真爽啊,难怪年轻的少男少女都热衷这事,忧是真他妈疼啊,要是以后每天来这么一次,早晚得肛瘘。

    算了,以后的事以后再说,康泽想到常欢就忍不住发笑,他挠挠背,用极其别扭的姿势迈着艰难的步伐移动着。

    他泡完澡拿着吹风机对着镜子吹头发,之前染的颜色已掉得差不多了,不细看都看不出区别,刚恋爱时他想换个发型换个形象,可常欢总是忙,忙生意,忙应酬,不过马上他们就要去留学了,只有他们俩,到那时,常欢就有空陪他了吧。

    吹风机的噪音盖住了常欢走过来的脚步声,常欢盯他很久了。

    当他吹完头发一转身,就被双手抱胸靠在门框上的人吓了一跳:“呀,你站那儿怎么不说话?要用浴室吗,我马上就好了。”

    常欢手脚并用的抱住康泽,头倚在他的肩膀上,蹭了蹭他的脖颈,没来由的冒出一句:“宝贝儿,你真好看。”

    康泽的长相并不出挑,却有种叫人过目不忘的感觉,个子在北方算不上高大,胜在比例好。常欢是情人眼里出西施,见过再多的俊男靓女,眼里也只有康泽一人。

    他很受用,他偏过脑袋照着常欢的侧脸亲一口,算是默认了。

    相比于人前的康泽,常欢更喜欢独处时的康泽,别人看到的康泽是温柔、矜持、动不动就脸红的,而属于他的康泽,是大胆、热情,温柔依旧的。

    “你睡醒了?”康泽半个身子都靠在常欢的怀里。

    “还是好困。”常欢大口的闻着康泽脖颈处洗发水的味道,手不忘抚在康泽的腰线上,“还痛吗?”

    “痛啊。”

    “那你不在床上躺着。”

    “今天还要去植物园呢。”

    “你还走得了路吗?”常欢皱眉。

    “嗯”康泽其实光是站着就已经很消耗体力,可心心念念的植物园近在眼前,来都来了,不去看一看实在惋惜,“走路应该没有问题。”

    “带了户外衣了吗?”

    “带了。”

    “好吧。”常欢抱着康泽温存了一会儿就洗漱去了。

    等他洗漱后,酒店已经把早餐送到了餐厅,康泽在餐厅摆盘,身着奶白色的长款运动服配深灰色长款运动裤,他弯腰摆刀叉时,赫然可见昨晚留在腰上的吻痕。

    康泽把果酱盖子拧开,倒上一杯牛奶,“正好吃早饭,我和昨天那个导游约好了下午去植物园。中午昨天张时凯就说想吃驴肉,留点肚子吃驴肉哈。”

    康泽说着说着就不好意思,两人既然过了这条线,就不能是普通的情侣了,不管是谁上了谁,他都负责,他能想到的负责,就是把常欢的生活安排得妥妥当当的、尽心尽力的照顾他,这也是康泽表达对人好的表达方式,毕竟除了在生活中尽可能的照顾常欢,他也想不出还有什么可为他做的了。

    康泽和常欢面对面坐着,一个吃着干米线,一个面包就牛奶。

    米线和以往吃过的都不同,米线劲道味道微苦,配料丰富还有些辣,康泽挑着配菜吃的热火朝天,仰着脖子喝了口豆浆继续吃着。

    “是不是辣?”常欢把长面包推到康泽碗前,“别吃了,吃这面包。”

    康泽摇摇头,“不是辣,有点苦、酸酸的苦味,还挺好吃的。”

    “哦?”常欢还是切了一块面包掰成小块放在瓷碟里推到了康泽眼前。

    “你吃完了?”

    “嗯,这果酱挺好吃的,你尝尝。”常欢用面包刀沾了些果酱递给康泽,康泽看着锯齿状的刀,应该不算锋利,他鬼使神差的双手撑在餐桌上,栖身上前,直接用舌头舔了舔常欢手上的餐刀,果酱酸酸甜甜的,确实很好吃。

    康泽的舌头小小的、红红的,灵巧的在刀上快速的舔了一下就收回去了,常欢喉结鼓动,康泽的舌头有多可爱,他是唯一知道的人,那舌头湿滑,只要自己用舌尖去勾他,康泽就会闭着眼、张着小嘴回应。

    康泽舔了舔嘴唇,意犹未尽的用小面包块蘸果酱,听说面包蘸牛奶也很好吃,可是康泽只喝经过特殊处理过的牛奶,那种牛奶没味道,蘸出来的面包也只有一股隔夜豆味儿。

    常欢看他吃的津津有味就把掰开的小面包全用叉子抹上果酱,挨个推在康泽的盘子里,不一会儿就堆出一座小山。

    “够了,吃不完了,再吃就要长胖了。”康泽吸溜着米线,嘴巴里鼓囊囊的,手上的筷子还夹着面包。

    常欢笑着说:“面包是主食,不会长胖的。”

    “米线会长胖啊。”

    “米线也是主食,也不会长胖的,而且,要吃了才有力气减肥。”康泽其实一点也不胖,兰珊刻意培养他运动,他的肌肉线条流畅,没有赘肉。

    “真的吗?”就是脑子不太好。

    常欢笑着点点头,“是啊。米线是稻子做的,面包是小麦做的,粗粮就是减肥的。”

    康泽想了想,自己每顿吃两三碗大米饭也没发胖,应该就是粗粮的好处了,就心安理得的继续胡吃海塞。

    吃着酸辣带苦的米线配着甜甜的果酱,一顿饭把酸甜苦辣吃尽了,常欢心底为和所爱之人坐在餐桌两旁,面对面的吃早餐而感到满足,哪怕是回了京城、去了美国,只要康泽在,只要有康泽,这就是他从十三岁的时候就决定好的未来,而现在,近在眼前了。这一幕无论转换空间、时间都将会永远的出现在他未来生活每一天的日常里,常欢无比的坚定,这就是他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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