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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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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忆如打碎的玻璃般刺入脑海。

    心电监护仪发出急促的嘀嘀声,人们慌张地跑来跑去,焦急但遥远的声音像隔着木头传进李梅时的耳朵。她好像溺水一样感到窒息,胸腔里似乎已经被水填满,眼睛也睁不开了。她很困,好像一辈子没有睡过觉,现在只想闭上眼睛,哪怕就这么死了也没关系。

    玻璃碎成一小块一小块,翻动着,像银河里的星星。

    记忆里出现了一只手,很温暖的手,紧紧拉着她的,继而又松开,很不情愿、又无奈似的松开,渐渐只有指尖相触,然后彻底消失不见。

    是熟悉又陌生的面孔,很漂亮,脸上的悲伤不适合他,他应该笑才对,李梅时想。他看见她,兴冲冲地跑过来,像个还在青春期的半大孩子,却是穿着甲胄,过早的沉重。

    他又不笑了,李梅时心里发急,想他怎么又不笑了,是不是自己做错了事。

    “你不记得了?”

    记得什么?

    “没什么。”

    可你看起来很伤心,李梅时想,她伸出手想摸摸他的脸,却摸到了血,闻到血的铁锈味道。

    一幕幕都在她眼前迅速闪过,她抓不到,也留不住。它们老旧得一如相册里泛黄发脆的旧照片,一页页翻开去,带着时光的古老怀旧气息。她突然明白,这些是她没法拥有、没法记住的东西。

    一声清脆的响声,如两枚玻璃珠急速碰撞,她睁开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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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梅时端详着镜子里自己的脸,同情地叹了口气。

    镜子中的人哪像个养尊处优的大小姐,黑眼圈都延伸到眼皮了,跟画了眼影似的,发际线附近、两颊、人中和下巴上都长了痘,嘴唇内圈发白、外圈又泛紫,一清嗓子,还发现颈下淋巴结肿大,身体绝对处于亚健康状态,整张脸都给人一种“命不久矣”的感觉,让李梅时不禁怀疑这大小姐是不是大半夜的猝死了。

    好歹也是个大小姐哎,怎么过得这么惨啊?

    李梅时理了理自己乱糟糟的头发——这不是大小姐自己搞乱的,是李梅时刚穿过来的时候太激动,去院子里跑了十圈给跑乱的。

    发现自己穿越之后,李梅时第一反应就是下床跑圈,她一边在心里狂喊“太好了太好了竟然穿越了”一边张牙舞爪地绕着院子狂奔,充分释放活力和喜悦。

    其他人一开始见她这副样子,还想阻止,跟在她后面喊小姐,后来见她根本没有停的意思,老爷和夫人互相交换了个“这孩子终究是疯了”的眼神,便让旁人都散了,只留下个丫鬟。

    后来老爷和夫人等累了,也走了,只剩下丫鬟还在等着。

    等跑完第十圈的时候,李梅时终于也累了。这院子是真大,她喘着气放慢了步子,还不忘思考改天在这院子里种些什么花。

    丫鬟面不改色地走上前,递给她一块帕子,对她说:

    “小姐,你先回房休息吧,我去跟老爷夫人说一声。”

    李梅时爽快地答应,先擦了擦眼睛,突然想起来自己已经忘了刚才是从哪个房间跑出来的,忙又道:

    “不好意思哈,我忘了我房间是哪一个了,要不你先把我送回去,再去禀告老爷夫人?”

    “好的小姐。”

    李梅时就跟在这丫鬟后面,晃着手绢走得大摇大摆,等走到自己卧房门口的时候,她已经哼到第二首歌了。

    “到了小姐。我先去回禀老爷夫人了。”

    “好好好,你去吧,辛苦你啦!”

    丫鬟关了门,李梅时本想趁机翻翻柜子什么的,掌握一下原主的基本信息。但剧烈运动之后,困意如猛虎般袭来,她趴在桌上就睡着了。

    李梅时是被丫鬟叫醒的,还是刚才递她手帕的那个。

    “小姐,”丫鬟脸上没有表情地说道,“该吃饭了。”

    跑了十圈,她的确饿了,但现在身上都是汗味,头发也一缕一缕地粘在一起,刚才太困了在意不了这么多,现在睡了一会儿,恢复了精神,越发觉得难受。于是她问:

    “我能不能先洗个澡?”

    丫鬟说:“好的,小姐,我去给你准备。”

    “等等,”李梅时叫住她,“这里洗澡是用那种大木桶泡澡,还是直接用水冲啊?”

    丫鬟问:“小姐希望怎样洗?”

    李梅时说:“那我用木桶洗吧,水热一些。”

    “好的小姐。”

    丫鬟关门走了,李梅时起身开始打量房间里的陈设。

    这个房间里东西挺多,除了一张床和一套桌椅外,还有个梳妆台,另有一张方桌,上面放了把琴;一个大书架,上面摆了《诗经》《论语》什么的,还有一套《史记》,还有收起的棋盘和笔墨纸砚。这位原主大概是琴棋书画样样精通,或者看起来样样精通,至少全部有所涉猎。

    李梅时把东西略略翻了一遍,她倒也没指望能翻出本日记来,但除了书上写的一些批注和练习的字画外就再也找不到其他原主留下的痕迹了。这个房间里没有什么新奇玩意,连盆花也没有。

    李梅时正在研究梳妆柜里的首饰,丫鬟敲门说可以沐浴了。

    她跟在丫鬟后面一路东看西看,自己把自己忙得不行,到了地方,她站在木桶旁伸手一试水温,满意地说:“这水都能把鸡蛋煮熟了!”

    丫鬟疑惑地看着她,她忙说:“是夸你呢,我喜欢泡热水澡。”

    丫鬟慢慢地点了下头:“好的,小姐,那我先出去了,你有事就叫我。”

    “对了,”李梅时道,“我还没问你叫什么名字。”

    丫鬟道:“是了,的确还没和小姐说。我叫苜蓿。”

    “啊?你叫什么?”

    丫鬟没再重复,低头从怀里掏出一张写了“苜蓿”二字的纸,展开来给她看。

    李梅时尴尬地笑了笑,说道:“你能再说一遍吗?”

    丫鬟面不改色道:“我叫苜蓿。”

    “好,好,苜蓿,我记住了怎么读了,不过可能会忘。不然你把这纸条放我屋里吧,我回去之后再复习复习。”

    “好的小姐。”

    李梅时把腿缓慢地伸进木桶,烫水让她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身上没有伤口,各方面看起来都挺正常的,如果好好调整一下作息的话就可以恢复健康。李梅时舒了口气,开始玩水,玩得不亦乐乎。

    这个澡于是洗了很久。

    所以她去吃饭的时候天色已经晚了,饭桌旁一个人也没有。

    没有人没关系,有饭就行。

    李梅时没有多问,坐下就吃。她太饿了,所以吃得很急,吃了七分饱后,速度终于慢下来,这才有空冲在她狼吞虎咽之际出来坐她身边的原主母亲笑笑。

    夫人见她终于慢下来了,便说道:

    “女儿啊,你现在可好些了?”

    李梅时又给自己盛了一碗汤,说道:“好多了,好多了。”她在盛汤的间隙看了夫人一眼,见对方眼中满是担忧,八成是以为自己疯了,决定自己这人生地不熟的,还是不要如此张扬,便道:

    “我方才看不下去书了,就去院子里跑跑,果然好多了。”

    夫人点点头,帮她把耳边的碎发往后理了理,头发擦过耳朵,反而更痒了,但李梅时只是笑了笑,没有说什么。

    之后就再没什么话说,李梅时安静地吃东西,夫人安静地看着她吃东西,苜蓿安静地看着夫人安静地看着她吃东西。刚才太饿了别的都顾不上,现在李梅时只觉得尴尬,又匆匆吃了几口就不想再吃,开始考虑该怎么从这位贵妇人身边退下。

    但她还没开口,夫人便先说道:

    “吃饱了吧?”

    李梅时点点头。

    “那就早点回去休息吧,今晚就别用功了,早点睡。”

    李梅时顿时有点感动,又有点愧疚,因为自己不是她的女儿。她正想着该怎么回应这份温暖的母爱,是口头道谢还是直接拥抱,就听夫人又说:

    “早点睡吧,都累丑了。”

    “啊……好。”

    回到卧房,果然见桌上茶杯底下压着写有“苜蓿”二字的纸条,李梅时找了笔墨纸砚,砚台没洗,有墨还附着在上面。她不会研墨,只又倒了些水就凑合用了。她在纸上写了几遍加强记忆,犹豫了一下,还是把“苜蓿”的拼音也写了几遍。

    房中只有毛笔,这两个字笔画又多,李梅时写一遍就占了一张纸的空间。墨蘸多了,每个字都显得圆滚滚的,把几张纸叠在一起像拧干衣服一样扭一扭,大概也会拧出不少墨汁。

    她自小学之后就再也没有写过毛笔字了,当时是为了应付暑假作业,每周写一张毛笔字,后来她闲着没事干的时候也往报纸上涂鸦过,当然就不是认认真真地写字了,而是画个圈啊画个小鸡什么的。

    当时她写得最好看的就是“水”字,因为上语文课时老师教过他们怎么把这个字写好看:左右两边的横撇和右边的撇、捺都要像鸟飞翔时的翅膀一样舒展开,尤其最后一笔捺一定要“捺”出去,这样看起来才舒服。

    行书的“水”她也会写,竖钩之后,左边写个“2”,右边写个“3”。

    李梅时就这样左边“2”右边“3”地玩着写了一张纸,然后把“苜蓿”两个字又默写一遍,这就要收笔墨纸砚,突然想起来这砚台好像用完之后需要及时洗的,她也不知道该怎么洗,是不是拿水冲冲就可以,所以就把写过的纸折起来,从书架上拿出本书来往里一夹,回桌前坐好,开始喊苜蓿。

    苜蓿进门来一看,便问道:“小姐写字了?”

    李梅时说道:“没有没有,方才看了会书,看到精彩之处就写了几句批注。”她自信说的这话至少也像半个古人,便很得意地冲苜蓿笑了笑。

    苜蓿没有笑,只是淡淡地说道:

    “小姐可是要我去洗砚台?”

    这才刚说自己写批注充有学问的,要是说自己是因为不会洗砚台才找她的话,好像很没面子。但是苜蓿这样问,以前的砚台大概也都是她洗的,所以李梅时就顺着她的话说道:“是啊是啊,我叫你来就是为了这事。”

    “好的小姐。”

    李梅时见她端了砚台就要走,急忙问:“苜蓿啊,你知道我上次用这砚台是什么时候吗?”

    “不知道,小姐。”

    “那没事了,麻烦你了。”

    “好的小姐。”

    苜蓿走后,李梅时开始分析。苜蓿既然说不知道,看来上次原主用砚台的时候没有告诉苜蓿,可能是大半夜还在用功,后来太困了就连砚台也没洗直接睡了?

    李梅时又回忆了一下自己刚穿越来时的情景,那时自己躺在床上,所以这大小姐不是在写字的过程中突然猝死,也许是学着学着觉得心脏不舒服,就草草把笔墨纸砚收拾了睡觉去了,然后在睡梦里死了?

    如果真是这样的话,原主也太拼了。

    李梅时打了个呵欠,伸了个长长的懒腰,走到床前,把床上铺的褥子凉席什么的都搬到床下,还有个瓷枕,凉凉的倒是挺舒服,但是这枕头太高了,高得离谱,踩着它都能去走高跷了。李梅时枕在上面把双下巴都给挤出来,很快就喘不上气,只好把它留在床上。

    天气很热,入夜后清爽了不少。屋外虫鸣声不绝,而且古代还不存在气候变暖的问题,所以现在肯定是夏季。李梅时就这么胡乱想着,睡着了。

    她睡得并不安稳,半睡半醒中做着噩梦,后来“苜蓿”两个字又不停地在脑子里转来转去。她全身都很难受,又说不上来具体是哪里难受,最后索性放弃思考,大声喊苜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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