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9章 他的法则29
“欧洲有波罗的海,我们平雁有菠萝的海,是不是很厉害?”
“…………”
好冷的笑话。
比这天气还冷。
她也不管他无语的目光,只管笑嘻嘻的拿起手机来拍照片。
手机像素很低,照得一片昏黄。
洗出来依旧是一片黄黄的,连那个菠萝都看不清。
可他却一直留到了现在。
她都不知道。
估计她自个儿都没保存。
他记得她眼角眉可梢闪烁的亮光,像跳跃在海水之上的霞光。
让他之后的人生中,每当看到菠萝这种水果,都会想起那个冬天那片黄色的海水,那个小姑娘在一片萧瑟之中灿烂的笑意。
所以所有人都以为他爱吃菠萝,每次去导师家,师母都会切一个新鲜大菠萝……
也许那个时候,他对她的感觉已经发生了微妙的改变,可他当时并没有意识到。
从小他看书,都认为自己会喜欢懂事、清纯、不多话的女孩,跟他心有灵犀,两人静静的沉默,这就够了。
后来两个人离开了那片昏黄的海水,去了县城,城中意外挺热闹。
陈落嚷着要去娃娃机夹娃娃,被两个中学生模样的女孩搭讪了。
原本他并不想理会,那两个小姑娘一直盯着自己,眼神让他不太舒服。
但陈落说交个朋友也好,跟着那群孩子一起去了音乐茶座,喝着不纯的橙汁和奶茶,鱿鱼丝,唱唱歌,玩玩骰子。
他无聊得不行,陈落却好像很开心,两眼放光的。
她一向爱交朋友。
只是没喝两杯橙汁,她说肚子不舒服,就去洗手间了。
那群小女孩玩起了真心话大冒险。
他神不守舍地陪她们玩着,时不时侧头看看洗手间的方向,心想陈落那家伙可不要被人给拐卖了。
但又失笑,怎么说也是快十六岁的姑娘了,不至于。
大概是他不太用心,输了一次,那几个小姑娘兴奋得很,差点跳起来了,问他喜欢什么样的姑娘。
他顺口回答了几条泛泛的。
其实也是大概环顾了一圈,在场的女孩子都没有这样的。
省得她们再闹,他没心思跟这些小丫头耗费时间。
但最后,他还是加上了一句:
“但如果我喜欢,这都不重要了。”
后来她终于磨磨蹭蹭回来了,自己也总算放了心。
没想到下一轮她就输了。
有个女孩问她:
“如果你喜欢一个人,会表白吗?”
她有点不好意思的抬起头,声音很坚定。
“一定会啊。”
问话的小姑娘有些惊讶:
“女孩子太主动不好吧,书上说太主动不会被珍惜哦~”
“我不这么想。”
陈落波浪鼓似的摇摇小脑袋,不知怎么,她那时候好像有点心事。
他还记得当时灯影影影绰绰覆盖在她的眉心和眼睑,令没心没肺的孩子王也成熟了几分。
“如果我喜欢一个人,我一定会让他知道。如果我没有让他知道,就说明我不够喜欢。”
他一直记了好多年。
这些年中间每次当他问自己,对于她,他到底当作什么人?
他都会想起当时,灯影轻柔地包裹着她毛茸茸像个水蜜桃小脸的模样。
以及,她坚定无比的那句话。
——如果我没有让他知道,就说明我不够喜欢。
他其实不是木头,更不是ai。
在那么厚重的记忆之中,有好多次,他也能感觉到她瞧他的眼神,她说出的话语,有那么一点,超出了一个小姑娘,对于邻居家哥哥的依赖。
但是陈落从来未曾对他直接地说过,她喜欢他。
因此那就是不够喜欢。
他许忻要的从来都是完完全全。
就像母亲说的,他是个完美主义到偏执的人。
他希望别人是他肚子里的蛔虫,摸清他的喜好。
他不想去猜。
他就是这么变态。
很久之后,他像沿着逆流的河般,沿着漫长久远的记忆回溯当时的心绪,才发现,自己是一直在等待。
他在等她,说出那句话。
他在等她,开启那扇门。
他一向,很有耐心。
可是他等到的那五个电话,他没有接到。
之后,她再也不接他的电话。
其实,还是他自己的问题。
他总认为,那是上天的意志,或者,是她不想再见到他的决定。
他从来没有真正像一个男人般努力过。
他缓缓地对李江说:
“对——确实太晚了。”
“是我太自负了。”
“我,其实一直都在令她失望。”
“谢谢你接听我的语音。”
李江没想到他突然好似变了一个人。
“那我挂了。”
李江说:“慢着。”
“据我所知,你是拒绝过她的,对吧?如果你这次最终还是会拒绝她,那请你高抬贵手——算我的私人请求。”
许忻狠狠皱起眉。
他什么时候拒绝过她?
到底是哪里出了错?
就像是满是错漏的起诉书,缺少了最关键的一页证据。
“你喜欢她?”
他的声音清冷而笃定。
李江皱起眉,有些意外于他的直接:
“是,怎么样?”
“但她是我的。”
“……哈。”
“我会证明给你看。”
——————
他大步走出了未来大厦。
雨小了些,在这座城市的夏,雨从来不会下得太久。
雨丝中,空气浮现淡淡的微凉,夹杂着一丝安静的灰土气息,遥远而疏离。
的确快要秋天了。
夏天,快过去了。
他抽出手机来再拨打了陈落的电话。
当然还是没开机。
他干脆一不做二不休,连续打了好几遍。
他想,四年半前的那个大年夜,她在拨打他电话的时候,应该也是这样的心情吧。
不,应该比他现在,还要难一万倍。
在这些年中间,他加她的微信,她没有通过。
打她的电话,她也不接。
他也想过在院里的活动直接拦住她,但她什么活动也不参加。
他累了,而且对自己产生了质疑。
决定,算了吧。
是他,太没有勇气。
他太懦弱了。
是的,是个懦夫。
不算个男人。
雨水在他的皮肤上蒸腾。
火热与冰凉轮流占据。
他的身体,他的思绪。
当初,他只是单纯地想。
既然,他帮不到她。
他不能令她的母亲不离开。
甚至,不能令她多拿到一点赔偿金……
那年,他刚考过法考,尚未拿到执业资格。
他是那样的没用。
到现在,他还记得,她母亲追悼会上,她小小的身影,裹在一件粗棒针白色毛衣里,头上带一对淡绿色的发卡。
陈叔叔瘦得脱了相,呆呆地立在那里,好像风都能把这汉子吹走。
许多人过来安慰他,自来水公司大院的领导带着哀伤的表情拍着他的肩膀,他们提着硕大的花篮,插着菊花,黄色的,白色的,很大的一朵朵。
陈叔叔好像完全没有听见,他的双眼就像挂在脸上的两个黑洞。
反倒是陈落脸上贴着一层淡淡的,懂事的笑。
“落落,别太难过了。”
“要好好的啊,”
“我知道。谢谢阿姨。”
“谢谢叔叔。”
“我会照顾好爸爸的。”
“我会好好学习的。”
那些人潮水一样,来了,又去了。
外面的鞭炮声一再炸响,平雁的风俗,要放很多的炮仗,照亮走的人远去的路。
最后,会场里面空空荡荡的,母亲说身体不舒服没来,父亲站了许久,有事也先走了。
他拿着一支白色菊花走到她面前。
他特意选了一身黑色衣裳,还是崭新的,洁净,不带任何之前的灰尘和味道。
这是对她母亲和她的尊重。
她抬起头来看他,样子很疲倦。
他先对陈叔叔说了几句,陈叔叔迷茫地点头,不知道到底听进去没有。
再将白色菊花放到她手里,轻声道:
“节哀。”
“谢谢。”
她的眼睛干干的,眼里没什么表情。
“我……那天……”千万种情绪在他胸口回荡,他从来不是喜爱解释的人,但这瞬间,
他无比想告诉她,他没有故意不接她的电话。
他只是,喝醉了。
他在那个喝醉的梦里,还梦到了她。
虽然他不记得梦到了什么,但一定是她。
可外面的鞭炮又响起了。
轰轰烈烈,震耳欲聋。
她垂首将那朵白菊,静静地放到母亲的相框前。
一身白衣,像个孤寂的,闪着光芒的天使。
回过头,对他淡淡地笑了笑,指了指自己的耳朵。
“太吵了。”
他看着她的口型这么说。
“听不见。”
“谢谢了。”
那是他们,真正分别的时刻。
之后,就是漫长的四年半。
他找不到她,其实,是他怯懦,没种,怂货罢了。
找一个人有什么困难?
何况,他们的宿舍楼,只相隔500米。
如果他去她的宿舍楼下,从天亮等到天黑,日升月落,斗转星移,他总能等到的。
其实,那是骄傲的他,对她的残忍。
他就像个高高在上的法官,非要她先提出爱他的证据。
然后,才做出他的判决。
可,她比他勇敢多了。
让他无地自容,羞愧万分。
当她在地铁站里,柔软的嘴唇贴上他,身上的香味席卷他。
看着他,像钢钉一样,活活钉进他血脉深处的话。
“我曾经爱过你。”
“是我即使被拒绝了,也还是爱了你好多年。”
“再见了,我爱过的整个青春。”
她一点都不吝惜把自己整个暴露出来,所有的脆弱和娇嫩的花瓣,血管和心脏的搏动。
她都掏出来,给他看了。
她的表情,告诉他,她根本就不介意他,喜不喜欢。
她还是当年那只盘踞在枝头,俯视着他的小野兽。
他之前竟然忽略了她血液里头的野性和蛮横。
她的爱,好像利爪。
撕碎了他所有的人生原则。
一片一片,被风狼吞虎咽地吞吃掉。
轰然一声,撞碎了他过去二十七年构建的完美世界,空中楼阁。
去他妈的完美主义吧。
这一次,我一定要……挖地三尺把你找出来。
不就是这座城市吗。
这座1800万人的城市。
只要迎面遇上1800万个人,总有一个会是她的。
1800万分之一的几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