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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章 她是百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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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过了类似与世隔绝的30几天之后,我也总算是拨云驱雾,重见天日。心情还好,甚至和还我私人物件的女警察犯了几句贫。外边的阳光很亮,但却够不上温暖。出门时我看见李梅正在院子里的一角扫地,扫得很干净,也很彻底,地上甚至连一片尘土都没有。我进去时那天滴在门口的血迹也被消灭得无影无踪,如同我终于烟消云散的年轻豪气。

    可能是习惯了灰暗的光线,看阳光下的杨错和小曹我竟然得眯起眼睛。杨错的手一直在抖,向我挤出的笑容比哭还难看。和小曹拥抱时,我不自觉地向后靠了靠,是怕弄脏了他崭新的警服?上车时我在玻璃窗上看见自己,终于没能绷住,摸着颌下杂乱的胡子哭了。老天,我终于又活过来了。

    高小三一直都没来找我,不知道是不是心存怨恨,小曹告诉我他想见我时我丝毫没有犹豫,冷冷地说:“让他见鬼去吧。”杨错在一边脸色铁青,不知道是仍然在怪高小三那天的冷漠和自私,还是在怪我冷血无情。

    晚上杨错给我接风,两个人喝得像第一次喝酒时酩酊大醉,杨错含糊不清地搂着我,结结巴巴地说:“咱哥俩又回到原来了,真好,真好。”我眼睛发直地盯着他,这位相依为命了几十年的兄弟,脸上不禁热泪横流。我一直指望着能有一个温柔、多情的女人陪伴我一生一世,没想到风雨中竟是泪水瓢泼,最后守在我身边的,却只有杨错一个人。而那些从我生命中一闪而过的女孩们,你们现在究竟在哪里?那次事情之后我一直在想,如果当时我被生生打死,不知道这个世界上能有几个姑娘的眼泪,是为我而流?

    开庭时我牢牢记住小曹的吩咐,一口咬定那块砖头是他先举起来的,其他的一概都说不知道,法官一问,回答就是当时我被打得神智不清,什么也不记得了,只清楚有人在打我,在不停地打。因为是在公司门口出的事,杨错还特意找了几个所谓的证人,一起证明当时的情景。丁莹也是证人之一,站在法庭上声泪俱下地为我作证,说到动情处几乎把那个为我辩护的女律师的眼泪都弄得掉下来。

    没有开庭时有其他犯人告诉我,外国人一般占理三分,小曹说“故意杀害”倒不至于成立,但现在最怕的是“过失杀人,”让我一度也比较担心。法官最后坐在上面思索良久,大手一挥,说:“正当防卫,无罪释放!”声音竟是那样动听。小曹和杨错嗷嗷叫着上来和我拥抱在一起,透过他们激动的脸庞我看见丁莹站在当地,笑意盈盈地看着我。我心里一阵澎湃,出门很久还感动不已。

    人生中有许多不同,也有众多相同。无数个曾经热切的人在一瞬间仿佛变冷,而又会在一个不经意的时刻忽然出现,让人束手无措。

    我总是搞不懂丁莹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姑娘,也无论如何都读不懂她的眼神。杨错说她最近迷上了宗教,天天捧着一本佛教经书念念有词,不知道是在感动自己,还是在感动他人。小曹听了嘿嘿一笑,说:“少给我扮得道高僧,佛是什么?把“佛”拆开来看,一个人字旁,一个弗,佛哪里还是人?”

    从饭店出来后杨错执意要去消遣一把,指着脸上横生的疙瘩,说:“公司的事情搞得脑袋大了一圈,我已经一个月没碰过女人了。”我顿时想起他因为我争小姐把别人扎刀子的那天晚上,我们也是站在这个季节里,站在这个陌生的城市一角,杨错满脸通红地剔着牙,和我说着同样的话。

    走进娱乐城里,每一个男人身边无一不是拥香抱玉,都无一不是露着得意的神情,脸上写满春风。是的,我也曾经这么干过,我赢过无数女人的掌声,也赢过无数男人的嫉妒。那是一个美好的时刻,我以为自己是个英雄,我嘲笑一切似乎因发育不良而天真,仿佛因智商不足而善良的人群,并且坚定地认为他们虚度一生,必定会为此付出代价,可林艺的眼泪把我打回了原形,在她泪光盈盈的眼睛里,我才终于发现自己是这样的丑陋不堪,是如此的弱不禁风。是的,现在我明白了,眼前的他们和当初的我一样,其实只是真正生活意义上的白痴,彻底的白痴。

    大厅里渐渐热闹起来,一批又一批的姑娘或浓妆艳抹或坦胸露背地从我身边走过,把一边的杨错看得两眼灼灼生辉,口水长流,他指着一个娇小玲珑的姑娘问我:“怎么样?”我摇摇头,慢慢把手里的酒喝干。杨错大为失望,嘟嘟囔囔地骂我:“这就是你的审美观?操,你不要我要。”挥手把那姑娘叫过来一起喝酒,那个姑娘估计是身体不方便,几天都没开张,显得异常兴奋和热情,粘在杨错身上娇媚无比,看得我连连叹气。

    不到半个小时,杨错和姑娘谈好了价钱,大踏步地上了楼,临走吩咐我自己挑选,今天就住这里,明天再走。我脑袋越来越沉重,眼睛也模糊起来,把领班叫过来,甩给她几张小费,说:“把你们这里最棒的小姐姐,叫一个过来。”领班一见钱,脸也笑成了花,吩咐一个服务生把我搀上楼去,在他耳朵边说道:“这位先生喝得不少,可别忘了给你小费哦。”

    自打林艺离开以后,我终日以酒为伴,几乎天天都在放荡和朦胧中度过。我似乎感到手上突然多出来一大把一大把的时间,任凭我怎样挥霍都绰绰有余,无论我怎样支配它们,都仿佛总是无法将之打发。我的肉体还在,只是恍惚中觉得自己已经不是那个曾经的我,那个真正的韩笑已经在刹那间飞灰湮灭,只留下一个空荡荡的躯壳披在我的身上行尸走肉。

    我睡在温暖的大床上,想象着即将到来的小姐姐长得如何,会象赵玲,会象丁莹,还是会象陈小南?朦朦中我总感觉她会和我所熟悉的一个女孩非常相似,进看守所之前我找了一个湖南小姐带回家,竟然发现她和公司以前前台的那个姑娘几乎一模一样,我甚至怀疑她就是那个风骚无比的小妮子,但结果证明不是。如果是她的话,在发现我硬不起来时就会大喊大叫,但那天晚上的姑娘却在脸上平静如水,一如我几乎停滞的心脏。

    屋子里的灯光被调成非常暧昧的色彩,非常容易让人想入非非,想不堕落都难。我晃着沉重的脑袋仔细打量了一下周围,隐约感到这应该是一个深夜,却又象一个清晨。以前的我总是会选择在这样的两个时刻睡在这里,现在也是一样。我虽然丧失了吃饭的功能,但谁都没有理由剥夺我观看美味佳肴的权利。

    现在除了大量的安定片,我还需要另外的陪伴才能安然入睡。如果高小三在,肯定又会骂我没有子弹还上战场,我肯定也会狠狠地说:“大不了是牺牲,这条命就是本钱。”房间里似乎很冷,我拉了毛巾盖在身上还是瑟瑟发抖,我知道,我需要搂着一个浑身滚烫的女人。

    我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几年前的冲动和现在的无奈,发生在我们身上是这样的真实而自然,我没有安慰自己的感觉,我只是听从自己内心的要求这样或者不这样。在多少个漫漫长夜里,我都渴望身边能有一个女人,能有一个热乎乎的身体让我体验生命的真实存在,那怕这个女人长得再丑再老我也不在乎,但当白天来临,这种感觉就消失得无影无踪。我感觉自己已经变成了两个人,晚上是鬼,到了白天才算是一个人。

    脑子里一片混乱,酒精的作用慢慢见效,体内似乎燥热无比,却又万分冰冷。我的两只手机械般地抓着毛巾的一角拼命地往身上拉,忽然想到去年冬天林艺感冒发烧,冷得哆嗦个不停,我给她盖了三层被子都无济于事,我问她:“怎么就不冷了?”她轻轻地说:“你睡进来,陪在我身边,”

    当我紧紧把她抱在怀里,轻轻叫着她的名字时,我仿佛看见自己的目光是那样的安详而悠远。

    一只飞蛾拍打着窗户玻璃,发出吱吱嘎嘎的响声。它冷吗?可它飞不进来。纵然它能飞进来也只是给我们留下一个成语——飞蛾投火。我把林艺象小孩子一样抱起来,坐在去往医院的路上,一路上焦急而安静。雪还在恍恍惚惚地下,天色一晃一晃,整个冥暗的世界都浮起在一片巨大的虚无中,这虚无寒冷无比。路上行人寥寥,雪却在他们脚下迅速肮脏。一幢幢灰色的楼房像一些没有生气的火柴盒被四处胡乱堆放。让人见了,心底忍不住打颤,想逃离,想远远逃离这目光所及处。夜色渐渐涌来,不可抗拒。我忽然发现这些夜色已被灯光剖开一个个鱼鳞般的小口。

    谁才是真正意义上的凶手?

    一段让我最幸福、快乐的日子就这样从身边溜走了,留下了什么,或者什么也没留下。只不过我还得呆在这里,继续我的悲剧。膀胱越来越憋,我艰难地爬起来挪到卫生间,用手扶住桌台畅快淋漓地看着变了颜色的啤酒喷泄而出,可能是憋得太久的缘故,脑袋突然猛一阵眩晕,差点一头载到在马桶上。

    正要出去,听见门“吱呀”一响,一个轻盈的脚步走了进来。我低着脑袋费劲地拉开门,首先把一双小巧的秀足映入眼底,然后是一双纤细的小腿。姑娘赶紧过来一把将我扶住,腻着嗓子说:“老板,怎么喝这么多呀?”声音很轻很细,却象一根极尖的针一样使劲地扎在我心里。这个声音太让我熟悉了,它是那样的让我悸动,我慢慢抬起头向上一看,一个熟悉无比的脸庞清晰地在眼前显现:她是百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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