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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7章 新云醉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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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哪个家伙抢了我大哥家的闺女?”一个满脸胡子没刮的大汉手里抄着铁铲,走进了酒楼便吵吵嚷嚷,四处张望,很快便将目光锁定在了元墨身上,这男子看不出甚么气度,但是衣着不凡,应该是富贵人家的公子哥,说不定还可以哄骗一笔银钱。

    酒楼的掌柜看清了来人,没有声张。

    来者姓张,家里排老二,媳妇和天海城林家多少沾点关系,偏偏张老大和老二关系不好,老二媳妇挑拨之下老张家一分为二,前不久张老大打猎摔死了,老大闺女就被老二抓着要去卖掉,至于老大媳妇,长得还算不错,比闺女更早被老二卖出去,街坊间传闻,要不是老二媳妇管得严,怕是老二要将老大媳妇收入囊中嘞。

    “是你小子刚才抱着我大哥家闺女进的这酒楼?”张老二话音刚落,背后跟着的几个人七嘴八舌地重复要点。

    元墨端着酒杯继续喝,端着酒杯的手稍稍用了点力。

    “听说你还将我大哥那已经改嫁的媳妇也背了回来?”张老二开始胡扯了,方才街头处,旁边跟着的一人和他说见到一个人间绝色,他原本不信,却正巧看到了暮云趴在元墨背上,露出的一点侧脸,冰肌玉骨不是他们小城镇的粗妇人可以比的,那种一眼便看得出的娇贵可不止是生得好,更是养得好。

    张老二动了邪念,别管家里媳妇管得有多严,这么好看的姑娘,要是能睡上一觉,要他命都可以啊!光是想一想,张老二嘴角都快要流出哈喇子了。

    酒楼只剩下张老二带来的人喧闹了,元墨突然将手中的酒杯往张老二嘴脸上一磕,给张老二的门牙磕碎了一个半,脸上染了红晕,出手不知轻重,张老二后面的人还在愣神,元墨一脚就把张老二踹到了酒楼外的街道上。

    其他人见元墨一出手就是武者的气势,腿差点都成了筛子,小城镇几十年才出一个武者,即便就在雪月山下,但是守护者不轻易离开雪月山(古道算是例外),他们几乎是没见过武者的,这还不跑?等什么!还有人想要去扶那倒在地上、血流满面的张老二,元墨索性将酒壶也扔了出去,正巧砸在了那人手上,手骨好像断了,抑制不住地痛……

    罢了,不管了,跑吧!原本跟在张老二后面,想看看能不能喝上汤的人四散跑了,剩下张老二躺在街上,凉快。

    元墨皱着眉,脸比刚才更红了几分,他摇摇晃晃走到了柜台处,掌柜战战兢兢,元墨却问:“掌柜的你没有拿错酒给我?”

    掌柜一愣,快步走出了柜台,到大门处看那街上的碎片,赶忙回来说道:“客官没错啊,我给您上的的确是楼里最淡的酒。”

    元墨眉头皱的更深了,抿着嘴角,忍着头晕,脚步两浅一深,往酒楼上的房间走去了,他的酒量不好,在元都时向来只喝最淡的酒,只是浅浅地尝尝味道,还不敢多喝,但是天海城一带天气常寒,更何况这小城镇离雪月山近,即便是天海城的暖季也是小雪一直飘,暖身的酒可比元都的酒还要烈得多,即便是最淡的酒,一杯也够让元墨醉倒了,更何况方才元墨不知不觉间喝的不止一杯,这张老二还上来撞枪口,他的门牙不碎,说不过去。

    元墨推门进了房,正巧是暮云暖和了身子后睡着的房间。

    原本暮云暖和了身子也没有睡死,只是浅眠着,而元墨一靠近就倒在了暮云身上,暮云一下子就醒了,大腿被元墨压着动弹不得,她经脉被废,剧痛才缓不久,被元墨这么一压,不久就疼痛难忍。

    暮云气不过,起身坐着,身上只有一件单衣,皮袄就挂在床榻边上。房里无风,但还是冷,坐起后暮云背后没有被褥围着,被探着身子将床榻边挂着的皮袄取过,将自己紧紧裹起来才觉得暖和,见元墨睡得安详,暮云一时气不过,一手抓着皮袄的边角,用皮袄上的狐狸毛去挠元墨的鼻子。

    元墨一抬手,精准地拍开了暮云的手。

    暮云虽是青楼之人,但是皮肤向来娇嫰,从前自己有些修为,倒也不怎么在意皮肤怎么样,但是现在废人一个,被元墨随手拍了一下的手背红了一小片,痛得久违。

    嗅着元墨满身的酒气,暮云现在却奈何不得他,只是冷笑:“这般酒量还敢喝酒,也不怕被人暗算……”然而现在暮云才是被暗算的那一个,她毕竟也累了,即便是被元墨压着腿,倦意来袭还是睡了过去。

    半夜凉,元墨醉酒中觉得冷,手一伸便将暮云盖着的被褥卷了一半过去,顺势翻了个身,从暮云的大腿压到了小腿处。

    暮云几乎是瞬间就被冻醒,伸手抢被褥又抢不过,连忙探手又将皮袄盖在了自己身上,腿上使劲,忍着疼痛将自己的双腿抽了出来,见元墨还睡得安详,心里气不过,站在床榻上踩了元墨几脚,后者睡得死,愣是一点感觉都没有,暮云没有半点成就感,又躺下要睡觉,总觉得不能便宜了元墨,脚丫子有些冷,试着伸到元墨衣服里,让这家伙试试被冻的滋味。

    但是元墨熟睡时将被褥卷得紧,暮云试了几次都没有成功,最后还是放弃了,躺在床上一脚踹在了元墨脸上,翻个身打算睡觉,转念一想,将双脚架在了元墨身上算是最后的倔强。

    隔日醒来,元墨半睁开眼觉得阳光刺眼,接着又是一阵头痛,缓过一阵之后再看,旁边铺着一件皮袄,中间鼓起一团,他一时好奇,掀开一角往里面看,冷空气顺着口子灌进皮袄里,黑暗中一只脚丫蟒蛇般凶猛,准确地踹在元墨手上,随后卷起皮袄的一角又缩回去。

    元墨微愣,起身再看,依稀看得出女子蜷缩成一团睡觉的模样,当即起身离开床榻,取过被褥盖在了皮袄上面,随后便打算离开。

    “你先别走。”暮云从皮袄里面冒出一个头说,“你再帮我买一件皮袄呗。”暮云重新盖上了被褥,将皮袄扔在了地上,露出的手臂见冷,又迅速收回被褥里。

    元墨有些疑惑,俯身将地上的皮袄拾起,忽略染上的女子异香,皮袄艳丽且厚实,看材料应该是上好的狐狸皮缝制而成,而缝制的痕迹极淡,显然是功夫极好的老师傅亲自动手,这皮袄做工非凡,不可多得的奢侈品,若是拿去卖,怕是值得百来枚银币,按照元柔的零用,攒上小半年才买得下来——那丫头惯不会攒钱,兴许小半年还不够;不过这皮袄也没什么损坏,元墨实在不知道为什么就这样扔地上。

    暮云离开天海城里脑子里晕乎乎的,只是带了一点东西就走,原本想着一路往西,去那雪月山的天池,在幻境中了结自己,知道自己经脉尽断,不耐严寒,便将林严送的皮袄穿着了,一路往西走,不断爬山倒也的确不觉得冷,现在突然出现在酒楼里,见到这张和元昊三分相像的脸,差点以为自己在做梦。

    不过既然不是梦,她脑子缓了过来,不再是昏昏沉沉的,便想要和过去的一切斩断联系,这皮袄自然是不想要留着的,本来她也不是节俭的人,不觉得可惜。

    “姑娘还要继续赶路的话,这皮袄御寒能力一绝,建议你别扔。”元墨见床榻上的姑娘一头白色长发,一时间不确定这姑娘是个什么辈分,听声音的确是比他还要小,但是这头发……

    “你就帮我买呗……”暮云声音里带着点娇嗔,想起了什么一般从被褥里探出一只手,将手背展示给元墨看,“而且你昨晚对我做了很过分的事,你看我的手背,你昨晚打我,我的手背到现在还是红的,还有其他的事情……”暮云的声音越来越小,好像是太过害羞,将头往被褥里埋深了些,她最会逢场作戏,要不是没带银钱,倒也不至于沦落至此。

    元墨没看清暮云的手背,他的头还有点醉酒的痛,只看到暮云的手背的确是有些红,又不了解这姑娘的性格,想着这姑娘昨日的歇斯底里,估计也是苦命人,又以为自己真的醉酒将人打了一顿,没有再推脱,“嗯”了一声便出去了。

    隔了不久,元墨手里拿着一件袍子回来了,将白色的袍子递给还躺在床榻上的暮云。

    “没有红色的袍子么?”暮云见是白色,又想起了洛宾程的喜好,微微皱眉。

    “这是城镇里能买到的最好的袍子了,雪狐皮做成的,比不得你原来那一件,不过也防寒。”元墨顿了顿,接着说,“而且我买之前你没有告诉我你的喜好。”

    暮云一想还是算了,一是怕眼前人不惯着她,转头就走了;二是既然和过去一刀两断,就要忘记洛宾程的一切,不然总不能因为洛宾程喜欢白色,以后她见到白雪还要绕开走吧?穿上了新的白色皮袄,暮云从床榻上跳下来,像是新生的小女孩:“你认得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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