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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3章 诗人的非正常死亡(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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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大学读书期间,他经常去图书馆,一待就是一整天。哪怕是中午闭馆的时候,也不出来。为了防止被人发现,他总是悄悄地藏身于两排书架之间,默默地看书。

    对于知识,他有点疯狂。他迫切地希望了解其他学科各种各样的信息。曾与他是校友也是诗人的阿忆在回忆起自己的大学时光时,曾写过一段这样的话:“1985年的秋天,只要是中文系的老生,大概都听说过一个叫做“褚福军”的新生。因为他真真切切,不耻下问,身上一点儿也没有名牌大学生那种与生俱来的狷傲。”

    阿忆还说,自己曾经无数次被戈麦堵在水房里、楼道里,甚至厕所里,问各种各样的问题。甚至当戈麦得知阿忆在法律系听课时,他好奇心大发,追着阿忆问那边的事情。

    本身就有写作的天分,再加上不断的努力,而且读的还是全国最好的大学,有成绩是理所当然的事情。

    戈麦曾写过一篇几万字的研究北岛的论文,叫做《异端的火焰——北岛研究》。在这篇文章中,戈麦系统地分析、评价了北岛的创作和心理历程,并因此获得了北京大学年度“五四科学奖”。这是本科生中唯一的一个二等奖(一等奖空缺),发表后,这篇论文还得到了海外学者的关注和大力赞赏。

    在经历了将近两年的探索期后,戈麦把精力开始转到了诗歌领域。他说“当我已经具备权衡一些彼此并列的道路的能力时,我认识到一件事,不去写诗可能是一种损失。”

    初入诗歌领域,戈麦有点不得要领,别人总是羞于拿出自己不成熟的诗作示人,也不喜欢当众和别人谈诗。但是戈麦却总是坦荡荡的,心里怎么想的,就怎么做。

    有一次,他拿着一沓自己的诗稿,去找当时一位小有名气的诗人,让他给自己提些建议。那诗人平日里总是一副目空一切、不可一世的样子,他看了戈麦的诗后,不屑地说:“你这写的都是什么玩意儿啊!”然后毫不留情地噼里啪啦一顿狂批,给戈麦听得脸上红一阵儿、白一阵儿,连呼吸都跟着变得急促起来。

    朋友见状,把戈麦的诗又拿给另外一位诗人看,没想到,这位诗人却对戈麦的诗大加赞赏,甚至还说比他写的都要好。朋友连忙将这位诗人的话转述给戈麦听,戈麦听了心里稍感欣慰,但同时,也暗暗下决心,一定要付出更大的努力,争取写出更好的诗作。

    大学三年级后,他过上了一种不食人间烟火的圣徒式生活。他开始减少与人的交往,在同学聚会上,再也看不到他的身影了。他把全部的时间和精力都用在了阅读和写作上。

    1988年大学毕业后,戈麦被分配到了《中国文学》杂志社,担任编辑。创作者分配进杂志社,本来是许多作者梦寐以求的职业。因为起码方便自己发表作品。但猛然间从学生转变为一个职业人,这让戈麦很不适应,同时,他还开始感受到了生活的压力。

    在戈麦看来,工作根本不如想象中那般好。说起来是编辑,但其实更像是一个改稿子的机器,每天要准时准点地把稿子给改出来。从一个沉溺于思考和感受的人,一下子被拉到冷冰冰的现实生活中,成为一个工具人式的存在,这让戈麦有一种强大的落差感。

    而随着社会的发展,到了80年代末的时候,中国社会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社会上开始流行下海经商。文学和诗歌不再具有以前那种巨大的轰动效应,“诗人”这个称呼也从此前的光芒万丈,变得黯淡无光起来。以前文学所引起的万人空巷,洛阳纸贵的现象再也没有了。

    现实世界里早已没有适合诗歌生长的土壤,就连学生们也不再追逐那些虚无缥缈的东西。此前,北大的中文系荟聚了来自全国各地的文科状元,他们聚在一起畅谈人生和理想。但是到了后来,中文系的热度越来越低,甚至到了需要从别的专业调剂学生的状态,更夸张的是,有一些被录取到中文系的学生,他们的高考语文成绩竟然不及格。

    可以想象,在这种大环境下,戈麦很难找到同行的人,也很难取得世俗意义上的成就,这对他无疑是一种巨大的打击。

    可是,戈麦早已将诗歌视作自己的生命,他不会轻易放弃,也没有因此而降低对自己的要求,甚至还有了一种越挫越勇的劲头。他不允许自己重复以前的大师,也不允许自己重复以前的自己。为此,他常常变换自己的写作风格,以及写法,还频繁更换笔名。

    但是无论他怎么努力,诗歌都只是一个小圈子的事情,再也引起不了社会多大的波斓。

    可以说,为了实现自己的理想,戈麦付出了巨大的努力,但是大环境如此,取得期望的成就感又那么难。当他认清这个现实之后,一种强大的挫败感便开始紧紧地将他包裹。

    而且,除了诗歌事业进展不顺,戈麦的生活也是挫折不断。那时,他每个月的薪水大概是一百来块钱,他把其中的一大半都用来买书了,只留下很少的一部分用来生活。

    就是这样,也常常上顿不接下顿,往往不到月末,兜里就没钱了,他就只能去同学那里蹭饭吃。

    有时候,错过了食堂的饭点儿,戈麦会和好友一起下馆子,他一个不爱吃面的人,却总是点上一碗拉面,再要一瓶啤酒,只因面食比米饭便宜。偶尔手头宽裕的时候,也会点上几个菜,但是也只肯挑最便宜的点,点的最多的是一道炒青菜。

    跟吃饭相比,住宿就是一个更大的难题了。单位给他分的是筒子楼,十几平方米的空间,3个大男人挤在一块,不要说写作,连转身都困难。那里嘈杂而又忙乱,对于一个写作的人来说,并不是一个合适的地方。为此,戈麦不得不经常找人借住。

    有一个冬天,戈麦借住在朋友家的一处平房里,那里没有暖气,格外地阴冷,对他的身体造成了很大的损害。尽管这些外部条件如此艰苦,可是戈麦有天分,而且肯吃苦,韧性极强,他的写作水平得到了飞速的提升,思想也越来越有深度,写出来的诗歌常常让人惊艳不已。

    后来,戈麦认识了一个女孩,叫唐诗。她是北京化工大学的女孩子,虽然是理工女,但是她的诗写得象她的名字一样美丽。他们是在一个诗会上认识的。在交往中,女孩子为戈麦的的才华所倾倒。但是随着相处的增多,她发现戈麦没有什么生活能力,虽然参加工作了,但经常饱一顿饥一顿的,有时候还要来学校找她这个学生蹭饭吃。

    如此这般怎么活呢?以后的日子怎么过?诗歌虽然是美好的,但美丽的诗行又不能当饭吃,自己根本承受不了一个杰出诗人生活的勇气和能力,于是,女孩子选择放弃这段感情。

    可是,戈麦却不甘心让自己的初恋这么结束。他去找女孩,试图挽回这段感情,但是遭到了拒绝。戈麦因此受到了很深的打击。这个女孩给了戈麦最后一次尝试生活的勇气,但随后又亲手斩断了他生存下去的希望。

    而压跨戈麦最后一根稻草是他妈妈的去世。他妈妈前几年患肝胆癌,做了手术,将胆割了,手术费花了六万多元,将整个家族的积蓄都花光了。后来,骨髓功能丧失,衰竭,没有了造血功能,必须每周输血两次才能维持生命,但因经济问题,他最后只能眼睁睁的看着母亲痛苦地在病床上离世。

    最终,生活的困顿,创作上的没有出路,加上感情的失利,以及母亲的病逝,这些因素叠加在一起,让戈麦感觉到了一种强烈的无力感和虚无感,产生了一种严重的厌世情绪。

    他跟好友说道:“人的一生只能被砍到3次,等到第四次被砍倒的时候,就全完了。”最终,他以一种毁灭自己的方式,来终结他自己的人生。

    有一位诗人在得知戈麦自杀后,这样说道:“如果戈麦能够活到三十岁,他也许就不会自杀了”。其实文学没有那么多人喜欢,是非常正常的,毕竟人类社会是以柴米油盐为生活的主要基调,文学只是生活的一部分,各个时期有各个时期的生活主基调。

    生活是变化的,我们随着变化就好了。社会给你关了一道门,肯定会给你打开另外一扇窗。

    有句话说,人生不如意之事,十之八九。这一生,我们每一个人,都会遇到这样或者那样的困境。身处困境中时,我们常常会觉得这个困境是无法战胜的,甚至会觉得以后的人生也是黯淡无光的,然后就很容易会陷入一种绝望的状态中。

    但是其实,一旦等我们走过那段山穷水尽的日子,我们就会发现人生其实充满了希望。

    古人说,随遇而安。看开点,就没有过不去的坎。太阳每天照样升起。有了明天的太阳,就有我们的未来。

    而且,多年以后,回望人生,我们会发现,那些曾经那些以为过不了的坎儿,最终都过去了。那些曾经像一座大山的困难,最终都变成了小山丘,甚至是小土堆一样的存在。而在这个过程中,我们慢慢变得越来越成熟、理性,也更加强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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