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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2章 诗人的非正常死亡(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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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也许因为我曾经是个诗人,所以对诗人的死亡特别悲哀。1991年,我刚参加工作已经有七八年了,但是有一个诗人的死亡,让我到现在仍然不能释怀。

    他的尸体是我亲自处理的,死亡原因也是我亲自撰写认定的,但几十年过去了,我仍然记得他死亡的样子。这让我有几年情绪非常低落,经常失眠,这里记录下来,也权当是人生的感悟吧。

    浊酒三杯,二行清泪,一段人生,半辈品味。人生如梦,梦又如何?

    1991年9月28日,刘大爷拿着渔网来到了万泉河边,一网下去,特别沉重,网拖不动了,他以为网到了大东西,非常兴奋,这一网就够了。

    刘大爷慢慢的将网拖到河岸边,挽起裤脚,走下了河里。当他捞起渔网的一角,吓得连忙把渔网一丢,连滚带爬的上了岸,慌忙跑到一个公用电话亭给110打电话报警了。

    原来刘大爷捞起渔网的一角看到了一条人腿。自那以后,刘大爷就落下了心病,再也不敢摸渔网了,更不要说打渔了,万泉河边他也不敢去了。

    公安人员接报后,很快地来到了万泉河边,对尸体进行了勘查检验。

    死者,男,年龄23岁至28岁之间。死者口中稍带水渍,瞳孔放大,黏膜有出血现象,耳膜破裂出血,肺里有积水,有少许泥砂进入口鼻。死亡原因,明显溺亡。死亡时间:三至四天。在死者身上没有发现伤痕及其他致死原因。在死者身前身后各背有一个旅行包,包里装有大小不一的石头。

    死者是自杀?他杀?为了解开这个谜团,首先必须找到尸源。万泉河是燕京城里的一条小河,位于海淀区内,始于万泉庄,流经海淀镇西部,流经多间大学穿过京包铁路汇入清河。

    能找到万泉河的应该是对环境比较熟悉的附近居民或工作单位的人员。看衣着打扮和长相,死者应该是个知识分子。万泉河流经区域多为大学、研究机构和文化单位。死者会不会在其中某个单位供职呢?

    我作为外调人员,拿着死者的相片到各个单位的保卫部门和人事部门进行走访。

    当我来到某文学杂志社时,一拿出死者的相片时,他们马上就认出死者是他们单位的,名叫戈麦,是个诗人。已经有三四天没有来单位上班。大家还以为他在家里改稿子呢,想不到就这样没了。

    几天后,在离戈麦单位不远的原戈麦就读的母校的一间教学楼的公共厕所里,发现一个书包,书包里装满了戈麦写的诗歌和一封告别信。告别信里这样说道:“别了,这个世界,别了,诗歌,它就是一些纷乱的思绪借着语言的形式,在我脑海中溜达。我该走了,它们也该走了”。

    综合调查得到的信息,我们认为,戈麦是自己背负石头走进万泉河的,没有外力作用,符合自然溺亡的特征。换一句话来说,戈麦是自杀身亡的。

    经分析,1991年9月24日,戈麦在单位失踪的第一天,他把自己创作的全部诗稿装在了一个书包里,扔到了母校的一个公厕里。随后他来到了北京西郊的万泉河,背着一整包的石子,慢慢走入冰冷的河水中,一个诗人自此从世界上消失了,时年仅二十四岁。

    我将这个结论写在案卷里,档案就此封存。一条鲜活的生命变成了几页薄薄的纸张。

    那几年,死亡的诗人有几个,一个叫海子,死于铁轨,另一个叫顾城,死于新西兰某个小岛,都是自杀。

    戈麦到底经历了些什么,会在人生正当好的年纪选择自杀?

    戈麦原名褚福军,1967年生于东北某省萝北县宝泉岭农场,这是东北建设兵团下属的农场之一。

    那是一块冷漠、荒凉而又孤僻的,有着神奇色彩的黑土地,著名作家丁玲、萧军、张抗抗、梁晓声都曾在那里生活过,农场特殊的生活环境和文化氛围,让戈麦身上有了一种不同寻常的气质。戈麦父母是北大荒的第一代开垦者,原是军人,在那个时代,响应国家的号召,来到了这片土地进行开垦。

    戈麦是家中的老五,上面还有一个哥哥和三个姐姐。哥哥大他二十岁,热爱文艺,对戈麦影响颇深。在那个年代,没有电视没有网络,书籍是唯一的精神食粮。

    戈麦看到哥哥总是抱着书看,也不由得有样学样地跟着看,由此体内的文艺细胞也开始大量生长。

    因为爱好读书,戈麦的学习成绩一直都很不错。高二文理科分班的时候,喜爱文学的他很自然地选择了文科。可是,尽管如此喜欢文学,在高考时戈麦却从没想过要报文学类专业。

    原来,在高考前一段时间,戈麦迷上了民国时期在知识分子中非常流行的“经世致用”的思潮,想改学理科。当时流行这么一句口号“学好数理化,走遍天下都不怕”。他觉得只有学理工科的专业,然后去搞一些发明创造之类的东西,才能对社会做出贡献。

    但是都临近高考了,再将文科改成理科,显然是不可能的事情。于是,戈麦产生了一个很极端的想法,那就是回去重新读高二,然后再去选择理科。

    这样的想法,自然遭到了家人和老师的一致反对。最终,戈麦还是按照原来的人生轨道继续往下走,参加高考,填报志愿。不过,在选择专业的时候,他还是填上了他觉得比较“实用”的经济类专业。

    那时,他比较倾心于辽宁财经学院,可是因为他的高考分数太高,最终被北京大学中文系古典文献专业给录取了。

    能被北大录取,这是多少学子梦寐以求的事情。可是,戈麦却很不满意,他一点儿也不想读古典文献专业,一心只想学经济类专业。他不想呆在故纸堆里。这时,戈麦再一次突发奇想,想要回去复读一年,来年再考。

    不出意外,这一次,戈麦的想法又被老师和家人们给否决了。在他们的苦心劝导下,最终戈麦还是不情不愿地背着行李,踏上了去往北京的火车。

    到了北大之后,戈麦依旧没有放弃自己想学“经世之学”的想法。为此,他还经常去经济系旁听,甚至还曾试图转到经济系,但是不知道是什么原因,最终没有转成,戈麦还因此郁闷了很长一段时间。

    不过,戈麦这种彷徨的状态并没有持续太长时间。随着时间的流逝,他的心灵慢慢被北大那种超强的人文精神给疗愈了。

    1987年元旦前后,北大举办了北大第一届艺术节,诗人北岛、顾城等在学校的电教报告厅,与北大的学生们举行了一场座谈会,盛况空前。

    这次座谈会对戈麦和他的同学们产生了很大的影响,直接促使一批人走上了文学的道路,戈麦就是其中之一。

    此时,戈麦正好20岁,正值青春大好年华,感情最为真挚和浓烈,也是表达欲最强烈的时候。尽管此前戈麦曾再三拒绝走文学这条路,可是就好像命中注定一般,他终究还是没能抵挡住命运的召唤,拿起了笔,把写作当做自己的终生事业。

    也许是此前专业选择没能按照自己的意愿,做自己想做的事情,让他感到了痛苦和无力感。为了弥补这种人生缺憾,戈麦从开始写作起,就给自己定下了目标,那就是一定要取得傲人的成绩,以此来获得某种成就感。

    为了给他的文学金字塔打好基础,戈麦奉行“要么不做,要做就做到最好”的准则,广泛地涉猎诗歌、散文、小说、文学批评等题材,每一样他都下足了功夫去钻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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