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 尾随回都
途中,林烽不禁回想起这件事情,抛开对错好坏不谈,灰熊公会和铁鹰公会,在幽魂山脉已然冲突致死,形同水火,先下手为强,也无可厚非。可惜庄鹰过于正直,不知自己惹到的是名小人,疏于防备,酿成悲剧。
林烽对于庄鹰之死,深表同情,死的光明磊落,坦坦荡荡,只是,稍微有些窝囊。
遭受多年冷漠与鄙视,林烽最难以接受的就是窝囊。他不要学庄鹰。兵不厌诈,自然要有所手段。
他相信,青天不灭,终有一日,庄鹰会被平反昭雪。
当他回来的时候,庄情已止住眼泪,凌乱的侧躺在脏兮兮的地面,怔怔出神。
林烽叹了口气:“你比我强,我父母死后,大家都忙着去争夺他们生前的一切,一个安慰我的人都没有,我只能自己慢慢承受,慢慢消化。”
庄情眸子一亮,望着他道:“你到底是什么人?”
林烽目光森冷,“一个刚刚起死回生,尚未崛起之人。或许你难以置信,在两个月前,我还在边疆看大门,经脉尽断,活得连条狗都不如!”
庄情一下子坐了起来,将信将疑道:“是么?你没有哄我玩吧?”
林烽摇了摇头,苦笑道:“千真万确。”
庄情默然不语,忽然俏脸红红道:“我爹是不是把我托付给你了?”
林烽一愣,大叫道:“你爹是说,带你走。我已经带你离开了凤鸣城,任务完成。”
庄情嘿的一声:“什么意思?你要负人所托?”
林烽苦着脸道:“我四海为家,居无定所,带着你,不方便。”
庄情杏眼一瞪道:“你怕我拖你后腿?”
林烽干笑不语,自己和犼哥独来独往,上龙潭虎穴也不惧,带着她,还要照顾她的安危,麻烦之极,笑道:“正云宗不是向你发出了邀请么?我看你也可以去试试。”
庄情问道:“你去么?”
“我为什么要去呢?”林烽摇了摇头,他实在找不到自己去正云宗的理由。
庄情撇嘴道:“这么想甩掉我?”
林烽叹道:“你是不是想多了?”
庄情正欲辩驳,突然腹内咕咕一叫,清晰入耳,她俏脸一红,羞涩的偏过了头。
林烽不动声色,默默取出之前备的牛肉、干饼、清水,走去递给了她,“将就着吃些吧。”
“哦,谢谢。”
庄情点头致意,接过干饼,轻轻咬了一口,顿觉味道非常一般,平淡无味,她可不善伪装,挤眉弄眼。
林烽略微笑道:“是不是吃不惯?这是我最好的食物,我平时吃的比这还差!”
庄情不置可否,忽然痛哭流涕,或许此时食不果腹,担惊受怕,想念她的爹娘了。
林烽叹惜道:“天无百日晴,人无百日好。灰熊公会和血狼公会,会遭报应的。说不定你爹……啊,他们马上反目成仇。”
庄情断然摇头,骤然停止了哭声,狰狞可怖道:“我不希望他们反目成仇,我要他们都死在我的手里!我想好了,我去正云宗!”
林烽鼓掌欢呼,“这才对嘛!人终归是要往前看的!”
庄情冷冷一笑:“只要不缠着你,你都会很高兴吧?”
林烽正色道:“我还是那句话,带你安全脱身,我便使命完成,剩下的路,要靠你自己走。”去了屋外,搭帐篷准备休息。
哪料庄情红着眼睛冲出来大吼道:“谁需要你来卖好?滚!我是死是活,与你再无相干!”
林烽眯了眯眼,朗声道:“不错!你的事,本身也与我无关!你爹让我带你走,也只是你爹的一厢情愿。我对你已仁至义尽,好自为之吧!”收起帐篷,扬长而去。
看林烽当真走了,庄情只感万念俱灰,翻了脸的林烽,字字如刀,痛割她心,她恨不得自尽而亡,结束这无边的痛苦,但想起身上背负的血海深仇,她强迫自己必须活着,要不惜一切代价,灭了灰熊公会和血狼公会。
遗憾的是,直至此刻,她也不知道林烽的姓名、来历、年龄,或许对于他而言,真是他们家的一厢情愿……
林烽并没走远,气不过归气不过,但善缘点都拿了,岂能真的一走了之?他在不远处的树林里扎好帐篷,时刻留意着茅草屋那边的动静,浅浅入睡,为其守夜。
翌日上午半晌,茅草屋那边才有动静,只瞧庄情打起精神,改换面貌,穿了一袭翠绿色的短裙,两条白皙修长的玉腿,明晃晃的暴露在外,宛如荷塘垂柳,清新怡人。
林烽双眼发直,精心打扮的庄情,实是过于惊艳,也难怪熊家不惜一切代价要娶她过门,可惜,但凡是个眼不瞎的,也能看出来,熊乾配不上庄情,相差十万八千里。
庄情沐浴在阳光下,平静恬和,远远的眺望着凤鸣城的轮廓,估计是在心中,与自己的过去告别。良久,她坚强转身,向南而去。
林烽仔细一回想,正云宗的确位于南方,处于大武王朝、白疆、南炎的交界地带,那里是一个实力薄弱的小国家,但因为正云宗在此开山立派,无人胆敢招惹,巧合的是,国都也在这条道上,要不要跟着她,顺道回国都看看呢?
想起庄鹰的临死相托,仙禄官奖励的三百善缘点,林烽实在过意不去,况且父母的血海深仇,不回国都,根本无法调查,于是他远远的跟在了庄情的后面,要默默护送她到不顺路的那个地方为止。
庄情的速度并不慢,一口气不吃不喝,走到了三百里外的停杨镇,买了一辆马车,自行驾车,继续赶路。
林烽啼笑皆非,他是舍不得买马车的,但害怕跟丢庄情,只好豪掷十枚玄玉币,也买了一辆马车。在自己力所能及的范围内,能多照顾庄情一会儿,就多照顾一会儿吧。
庄情走得都是官道大路,路上的行人不少,因此林烽即使驾着马车在后方跟着,也不会惹人注意。
天黑时分,庄情在一过路小镇,换了马匹,休息留宿。
林烽也换了马匹,然后把车停在客栈的门口,直接住在了车里。
不防二楼的一扇窗户,悄悄打开了一丝缝隙,露出一双警惕的大眼睛来,正是庄情。
女孩子孤身一人在外的时候,警惕性要比平日里强几倍,她岂会留意不到身后有辆马车,一直在与她同行?所以特意在此周转一下,看看身后那辆车,是跟着她在此落脚,还是径直掠过。
果不其然,那辆车也在此停下,她不得不产生怀疑,推窗观察那辆车上到底是什么人,出乎意料的是,竟是林烽。
她又气又喜,又想笑又想哭,虽然不知道林烽为何会尾随她,但林烽不肯现身一见,鬼鬼祟祟,必然是不打算与她再有更深的接触。既如此,何须你来费心?
她一气之下,抛弃马车,翻墙溜了。
林烽自然不知,直到第二天大中午,太阳灼热刺眼,他还在紧盯着庄情留下的那辆马车,等待着她的动身,可庄情似乎并无动身的意思,难道打算在此再住一夜?
他未免等得有些不耐烦,又不好上去查看,只能继续等待。
夜幕降临,庄情的马车仍旧停在那,无人问津。
林烽不免担心,总不成庄情被人暗害在房里了吧?
他再也沉不住气,让金毛犼跳上房檐,去二楼搜索了一圈,结果,金毛犼很快就回来告诉他,二楼只有一间屋子里住的有人,还是个男人。
他惊愕的非同小可,急忙冲进客栈,找到掌柜的喝问道:“昨晚是不是有名年轻漂亮的姑娘在此留宿?人呢?”
瞧他凶神恶煞,老实巴交的掌柜忙道:“那名姑娘从进屋后,再也没出来过。”
“带我上去看看!”林烽喝道。
“你谁呀?”一旁掌柜的儿子,看林烽如此气冲,不乐意道。
林烽拳头一伸,立即石化,冷声道:“想尝尝么?”
他们这些小镇上的人,丹窍境都极其稀少,绝大多数都是普通人。眼看林烽是具灵道人,纷纷目露恐惧,噤若寒蝉。
“快点!”林烽暴喝道。
“来来来!”掌柜的差点屁滚尿流,连滚带爬的跑上楼梯,蹿到二楼,打开了之前庄情留宿的那间屋子。
林烽冲进去一看,竟然全无使用过的痕迹,显而易见,庄情根本就没在这住,早走了。
他气得肚疼,却又佩服庄情的聪明机敏,知道出门在外,如何保护自己,连他都耍了过去。一步慢,步步慢,耽搁了一天一夜,估计是再也追不上庄情了。
林烽唉声叹气,怅然若失的回到马车上,驾着马车缓缓离去。
既然已和庄情走散,只能盼着她逢凶化吉,顺利抵达正云山,通过正云宗的考核,成为正云宗的正式弟子,拜师学艺,手刃仇敌。
他不是很累,索性连夜赶路,后半夜将马车停在路边,活动片刻,和金毛犼吃吃喝喝,躺在车厢里歇了。
虽然事前舍不得买马车,但此时马车不仅能节约体力,还可遮风挡雨,真香!
等林烽醒来,简单整顿一下,继续赶路。
却尚未走出多远,便下起了小雨,越往南雨水越大,遍地泥泞。
林烽只好让马儿走得慢些,不图快,只图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