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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章 是丈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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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和鹿初的婚礼如期举行,我挽着哥哥的手臂走到鹿初的身边时,我突然觉得恍惚。

    从小到大,好像嫁人这种事在我看来是我人生中最重要的事,也是我最期待的事。能够穿着圣洁雪白的婚纱嫁给自己心爱的人,成为他的妻子。从前,我总是假想并坚信着,我以后嫁给的丈夫一定是我最喜欢的朴灿易,他一定会在众目睽睽之下掀开我的头纱,为我戴上婚戒,亲吻他的新娘。

    如今,我的手被鹿初紧紧拉在手心。我看到台下所有人的欢呼和掌声,也看到程瑾瑜的不甘,林竟哲的心疼,朴灿易眼中就要溢出的泪水。

    是不舍,是懊悔,是自责。

    “我以为你会抢婚。”程瑾瑜。

    “我也以为你会抢婚。”朴灿易轻声笑了笑。

    “她今天好美。”

    空旷的天空里,流涨着的只是些灰白的云,云层缺处,原也看得出半角的天,和一点两点的星,但看起来最饶风趣的,却仍是欲藏还露,将见仍无的那半规月影。

    婚礼后,我搬离了京城的家,跟着鹿初回到了他的故乡。

    临走前,林竟哲来送我。

    “这是你要吃的一些药,如果在那边有什么问题随时联系我,照顾好自己。”

    “好啦~啰哩啰嗦的。”我笑笑,接过那些药塞进行李箱中。

    “林竟哲,我走了以后还麻烦你多照顾我哥的身体,可以吗。”

    “既然这么舍不得京城,怎么还非要离开。”林竟哲伸出手揉了揉我的头发。

    “漾漾,我从前只觉得你任性胡闹,却不知道你一个人病了那么久,直到现在我都很难想象你是怎么一个人熬过那些日子的。可瑾瑜不知道,灿易不知道。你就舍得他们为你担忧吗?”他说。

    “算了吧~瑾瑜知道又会大惊小怪了,至于灿易…他以后还要娶别人的。”我勾起嘴角淡淡得笑了。

    “傻丫头…”林竟哲轻叹一口气。

    可收拾来收拾去,我却发现带不走的东西简直太多了,最后我带走的只有江湫一个人。

    鹿初的家人都很慈爱,他们看着我的眼神充满了宠爱,像是看待自己的女儿一般。住在鹿家老宅的那几日,也让我觉得舒心惬意,只是鹿初总是忙碌,一日下来也只有晚饭能看到他的身影。

    后来,我们搬到了鹿初准备的房子。跟着鹿初时间最长的随从叫千喜,那些日子他经常代替鹿初陪在我的身边,包括第一次来到这个我要生活半辈子的家,也是他开着车送我和江湫来的。

    “您先看看,我已经派人整理好了。”千喜是个乖巧温顺的孩子,眉眼间还稚气未脱。

    车子拐进镂花铁门。本就听说鹿初喜欢西洋式建筑,这栋便也不例外。原是由外国人设计,典型的美国南部风格。白色的柱子巍峨耸立,大理石卷起雪白的涡花,乌木门窗皆是精雕细琢,林木掩映之下,更显出钧深宏美,别墅前有一个圆形的喷泉池子。

    高高的栅栏,盘绕着妖艳的玫瑰荆棘。院子中摆放着价格高昂的沙发座椅,阳光斜斜的射下来,斑驳的光影映照出了院子的奢华。拉开饰有镂空浮雕的的大门,映入眼帘的是更加豪华的大厅。气派辉煌的设计,金光闪闪的装饰 ,更加衬出了这座别墅拥有者的身价不菲,同时也彰显着鹿初在a市的地位。

    相对于吴家宅子一股子书香气来说,鹿初的房子便显得奢靡无度。

    “这院子里原是没有花的,鹿哥说您喜爱这位些花,便派人移植了许多。”千喜娓娓道来。

    也许是因为鹿初的家人都和蔼可亲,他对待下人对待随从也是没有一点少爷的架子。大家都很亲切得称呼他叫鹿哥。

    鹿初的房子好大,那几日我经常在院里迷路走丢,直到路过的佣人经过才能带我回到正厅。后来,我也就不愿经常下楼了。有时千喜有空或者江湫,我便拽着他们出去走走,只是见到鹿初的日子总是少得可怜。

    我还是喜欢抱着膝盖窝在摇椅里看夜空,看那几颗为数不多的星星发呆。仔细想想,过去的日子好像除了拉琴和追逐朴灿易,我便什么事也不会做了。突然闲下来了,总觉得自己很无用很多余似的。

    我总是想找机会坐下来同鹿初聊聊天,像三年前鹿初陪着我那样。可回到a市后,他总是有很多事情要忙,回家的次数也越来越少,就好像这偌大的建筑只是我的栖息地。

    我差点就忘记了,鹿初从未说过爱我的话,是我毅然决然要求他娶我,也是我一意孤行跟着他回到了a城。

    我难以预料自己的未来是怎样的,可我总要对自己的选择负责任。

    “夫人睡了吗。”鹿初疲惫得扯下领带丢给一旁的千喜。

    “还没,夫人总是很晚才熄灯,鹿哥,再怎么说也是新婚夫妇,您这经常不回家不是回事。”千喜。

    “多陪陪她。”他的声音突然沉下去了,像是尽力压抑着什么。若有所思地看了他一眼,欲言又止。鹿初丢下一句话便转身进了浴室。

    雾气爬满了鹿初面前的镜子,他站在花洒下擦了一把脸。其实这么长时间他何尝不希望能与吴漾像一对正常的新婚夫妇那样甜蜜。他幻想了太多他们在这座房子生活的美好片段,他甚至想好了要带吴漾去哪里度蜜月。

    可这么长时间他做不到面对吴漾,她有着太多心事和顾虑。鹿初陪在她身边三年没有对他说一句爱,就是因为他知道,吴漾心里住着朴灿易,脑子里怀念着边知烆。吴漾没有更多的地方用来装下第三个人,她一直以来都在因为这两个男人而自我折磨自我矛盾着,她不肯原谅自己,否则她不会想嫁给鹿初。

    鹿初没有办法,他也想提着灯走进吴漾阴暗的世界。可他找不到入口,他没底气去注视那双充满悲伤的眼睛。

    他以为他那三年无时无刻的陪伴和守护能够让吴漾知道自己的心意,可他忘了,那三年里,吴漾的心是死的是冰的。她是麻木的,所以她不曾觉得鹿初的存在是温暖的。

    鹿初不忍用冰冷的态度和刻薄的言语对待自己心爱的小姑娘,却也想不到更好面对她的办法,所以总是逃避。

    他也总是窃喜,听到吴漾说要嫁给自己的时候,他便觉得这些年的努力都是没有白费的,

    从前听吴漾抱怨,自己的家一股书香气,无聊的很。鹿初便把他们的家装成了西洋风格的建筑。记得她喜欢花,便种了一院子的花草给她欣赏。那些年她喜欢黑色,便把房子的装饰尽量装成她能够接受的样子。

    鹿初不知道怎样开口对她说爱,他认为爱很伟大,至少现在还不是时候让吴漾来接受自己的爱。

    如果是从前,他可能嬉笑着就对她说出来了。可如今,她已成了自己的妻子,夫人。他便不能再是从前的小少爷鹿初了,他是吴漾的丈夫。

    他要给她,这世上最好最好的爱。

    云层破处也能看得出一点两点星来,但星的近处,黝黝看得出来的天色,好像有无限的哀愁蕴藏着的样子。

    那年的冬天来的极为突兀,好像一瞬间,街上的人们脱下了大衣,换上了厚重的棉服。换季的时候,吴漾打了几个喷嚏,当晚就发了烧。本就怕冷的她整日披着毯子抱着一杯热水缩在被窝里,也许是有些水土不服,她总是吃不好饭,睡不好觉的,整个人都比从前更消瘦了不少。

    有天晚上,她在客厅看电视便睡了过去,鹿初把她抱回房间的时候竟不敢相信她已经这样轻。

    好在有江湫陪在她身边,能够让她不那么郁闷,整日坐在摇椅里发呆。大多数时候,江湫总是能想出一些鬼点子逗得吴漾开怀大笑,或是带着她出门转转,总之只要她愿意出门总是好的。

    可是想想,吴漾已经嫁过来这么久了,他们却是连在一起吃饭的次数都少得可怜。鹿初难免头疼,自己还真是比想象中更没用些。

    “今天陪你出去转转。”鹿初穿好了外套,拿着吴漾喝热水的粉色保温杯站在门口。

    “嗯。”

    她没有拒绝,便是同意了他们能够有独处的机会。回想起刚认识她时,她总是处处噎人,让鹿初好没面子。

    上了车,她便将后座上的小毯子放在自己身上,捧着粉色带小兔子图案的保温杯放在手心。

    “今天怎么有空。”她问。

    “快要新年了,想什么时候回京城?”鹿初握着方向盘。

    “你定。”她喝了一口热水,便靠在座椅上转头望向窗外。

    鹿初自然知道,京城是个令她伤心的地方。

    “要是住的不习惯,我们搬到国外去吧。”鹿初。

    副驾驶的吴漾忽得就笑了,她饶有兴趣得看着鹿初的侧脸。她说,阿初,你做了什么坏事需要跑路吗。

    “抢了别人的老婆自然是做了件坏事呢!”鹿初。

    “阿初,我觉得很抱歉。”

    婚礼前一晚,鹿初来敲响我的房门。他说,他知道,我突然说要嫁给他或许只是冲动,想要用自己后半生的幸福来偿还对边知烆造成的伤害。

    “我们相识时间并不长,甚至我们互相并不了解。小姑娘,我知道你很痛苦很矛盾,可用这种方式你实在不值得。”

    “吴漾,如果你现在对我说你反悔了不想嫁给我了,我可以马上取消婚礼,对外也只说是我的问题。但如果我出了这个门之后,过了今晚,你不能再反悔,你将是鹿初一辈子的妻子。”

    “你…可要想好。”

    那一夜,鹿初没有合眼,却也意料之中得没有等到吴漾的反悔。

    她只是觉得抱歉,没有问过鹿初愿不愿意便要求他娶了自己。吴漾从未听过鹿初说过爱自己,更也没有听说过有关其他女人的故事。她觉得抱歉,没有尊重过鹿初的意愿。

    或许自己并不是鹿初的理想型,只是因为哥哥从前对待鹿初如同亲兄弟那样好,他才不得不为了这份恩情,为了两个集团的未来才娶了自己。

    “我总是怕我会令你不快乐,令你觉得厌烦…阿初,我很抱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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