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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第十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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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天,陆十七就帮着住在屋棚的居民搬回了自己家。

    他心里知道村子里要平静一些日子,况且他现在就住在漠失镇,每家每户都配上了他师父独家秘制的护身符,如今只消那老鬼冒出个尾巴尖,他就能立马知道。

    下午,陆十七就动手将那间久不住人的木屋修缮了一番,好让郎临住得舒心一点;还把柴房改成了厨房,又在旁边给自己搭了一间睡觉的窝棚。

    他找的这处木屋,与城镇隔着一处水塘,对面就是田埂,恰巧在一个不喧嚣也不冷清的地方。

    陆十七打算暂时跟郎临在此过起田园生活,等郎临五感养好一点,再商议之后怎么办。

    所以也算是尽心修缮了,几番下来,倒让这个临时的落脚点有了那么点温馨的味道。

    而让郎临高兴的是:他完全摆脱了之前吃了上顿没下顿的日常。

    郎临有时候也会自嘲一笑:跟着捕爷混,不愁吃也不愁穿。

    就是时常要在村民面前遮着脸这件事,十分麻烦。

    他想过去查出给自己下毒的是何许人也,也想过去找那黑袍老鬼,好让他把自己的红花梨木还回来。

    但是郎临实在知道自己有几斤几两,又不想开口请陆十七帮忙。便想着,等把感官养好了,再说也不迟。

    于是他便默写出了那副引他来南方的药剂方子,想继续之前成天上山采药的生活。

    一开始,郎临还不太习惯如此模糊的感官,但他也不要陆十七管,就靠着辨别颜色,来猜测身边都是些什么东西。

    待到把一处地方摸熟,他立马就能像个正常人一样行动自如,毕竟是做了二十来年的半残废,对这方面,那是十分纯熟。

    然后他就这样走出了屋子、走到了水边、走进了大山。

    搞得陆十七有时候哭笑不得,明明自己才是那个要早出晚归,上官府报道的人,却根本没有郎临“忙”。

    很多时候,郎临都拖着一身指哪专不打哪的眼睛鼻子耳朵,出门比陆十七早,回来也比陆十七晚。

    问起来,只说是出门去转转。

    抛开郎临想赶紧把感官治利索这一条,他更多是喜欢把自己放空到山里去,哪怕是一个人背着竹篓采采药材,学学医理,也能让他快活。

    但是……

    他有一个毛病,就是好迷路。

    按理说吃一堑长一智,郎临上林子采药总是犯迷糊,但是他明明知道自己有这毛病,也不说在身边带个人,或者做个记号——不愿意求人帮忙就算了,还懒得一佛出世二佛升天,就十分不能让人理解。

    郎临其实自己也反思:说这人总有个长短处吧?那瞎子的耳朵、鼻子,还要比常人灵敏好多呢。可自己这身上的感官一个也不灵敏,就是没见什么地方“长出来”。

    以前发生这种情况的时候,他一般就原地躺下了——做郎中,靠山吃山,下山回归人类生活都得看运气;但现在不一样了,现在有个人成天等他回去吃饭,隐约地束缚之中倒给了郎临一种归宿感。

    但这种温暖的归宿感,却让他隐隐有些恐慌。按理说,像他这种很小就被父母抛弃的人,应该竭力去追求这种归宿感才对。

    可当他真的拥有了,又会觉得不真实。

    郎临自己也说不清为什么会有这种感觉,于是就只能一次又一次地,把身心都投入到深山里去了。

    这点,陆十七其实能感受到,但是他与郎临初识时,就搞不太明白,如今也仍旧是恍恍惚惚。

    是的,百年前陆十七就发现了,头先跟这人接触的时候,还觉得郎临随和乐观,怪招人喜欢的;可当两个人的关系进展到某种程度之后,就会发现他们的交往开始变得吃力,而且还越来越看不懂他了。

    通过汲取百年前的经验,陆十七认为攻略郎临只有一个办法,就是慢慢来。

    因为他能感觉到,郎临心里有一个巨大的铁罩子,里面只有他一个人。

    就好比现在,从清早起来,郎临就一个人端个马扎在水边一坐,吹着和风,看水洼里那一大片迎着阳光盛开的睡莲。

    就这样,一坐就是一天。

    让陆十七猜得是抓耳挠腮,还以为郎临这辈子是喜欢睡莲。

    又好比他有一回休沐,就陪着郎临一起上山采药。

    期间遇见了很多砍柴的村民,郎临也会热情地和他们打招呼,一点也不会犯怵。

    于是不知不觉间,漠失镇很多人都认识他了,再加上他之前给小娃祛热的方式十分有效,郎中的名声也就渐渐传开了。

    要是遇见人跟他打问些腰酸背痛的,郎临也会很有耐心地向人解答,甚至会当场上手帮人家按摩。

    这些村民都是些常年劳作干体力活的,确实有很多骨头上的毛病。

    后来郎临就发现,自己关于骨头这方面的技术有些“供不应求”了,闹得他不得不让陆十七帮他从城里带几本“正骨”的书,来学习学习。

    怎么学?当然是拿陆十七来学。

    说起陆十七,这家伙一开始还要在郎临耳边嚷嚷,只要嚷嚷起来就能惊起漫山遍野的鸟。

    后来有一天不知怎么的,忽然一改之前聒噪的毛病,郎临做什么他都配合。这一来二去的,两人之间居然培养起了一种极其诡异的默契。

    对了,还有一件事,打从收拾好厨房的第一天开始,就是陆十七在做饭。

    虽然因为郎临那爱好“早出晚归”的毛病,两人一开始能坐在一起吃的饭只有晚饭,但是没多久,陆十七就摸准了郎临起床的时间,也能渐渐起来给他添一顿早餐了。

    其实郎临跟陆十七讲过,他根本吃不出什么味道,随便搞搞算了。

    这话陆十七听进去了,但仍然偶尔会做个几菜一汤。

    所以郎临猜他做饭很好吃。

    不过说起来,真的是陆十七自愿包揽下一切的,不是郎临废柴。

    好吧,曾经有一天郎临不想等陆十七回家再做饭了——实在是因为饿得前心贴后背,跟自己良心发现倒没有什么关系——便自己上了厨房。

    不过因为眼神不好,所以在切土豆块的时候,硬生生切下了自己手指头上一块肉。

    又加上觉不着疼,他都没反应过来。

    直到把土豆下锅炖了,他都还在寻思,菜板上那片红乎乎、黏答答的是什么东西。

    自那以后,陆十七就再也不加班了,背着卷宗也要赶回来给郎临做晚饭的。

    如果陆十七排休,就更有时间好好准备了。

    于是两个人,山前水下,四菜一汤,添上一牙月亮。

    那几道家常小菜,硬能给陆十七做成酒楼贵宾才吃得起的模样,其色香味,连郎临这个半残废都能察觉出五六分来。

    相处一个多月,陆十七给郎临做菜都不怎么放调味品了。

    他想着,既然郎临尝不出什么味道,那就把工夫都下到口感上,追求一个肉质鲜嫩,一个酥脆可口,又或是一个入口即化。

    那天晚上就是如此,为了说话方便,两个人还坐在了一起。

    陆十七先是给郎临满上一杯解暑的果浆——他知道郎临一直在用药,所以一般也不会邀他同酌酒——然后才解下了自己腰间的酒壶和郎临轻轻一碰:“祝小孩感官早日恢复。”

    郎临虽然在面上泰然受了陆十七的照顾,其实心里反而有些发紧。

    最近他的照顾已经越来越明目张胆了,只是一切都算规规矩矩,不至于让普通人疑心什么。

    可郎临对人家有好感啊,心里更怕是自己会错了意。

    然而哪怕心里一片忐忑,他也能在面上添出一派和气:“辛苦十七爷忙活了半下午。”

    陆十七眉开眼笑:“尝尝再说。”说着话就伸筷子,拣了块鱼肉放进了郎临的碗里。

    这一道香煎鱼片,陆十七是一早就把鱼骨处理得干干净净,指肚一寸寸捋过的,保准一根刺头都尝不出来,紧致的鱼肉煎得是外焦里嫩,油量也控制在了香而不腻,哪怕根本不放调味品,也是一绝。

    郎临毫不吝啬自己的赞美:“可以呀陆大捕爷,你这厨艺做了府衙捕快真是屈才了。话说回来,你跟忘南楼那么熟,有没有跟他们大厨比试过?我觉得你赢。”

    陆十七的眼睛在郎临看不见的地方闪了一下,嘴角又勾起了一个意味不明的笑容:“再尝尝这个。”

    又是一道凤尾土豆虾,它造型实在有些可爱,倒像是个胖墩墩的小鸡仔,熟透的土豆碾成泥,掺上玉米粒,裹住整只剥壳去线的鲜虾,于是细腻的芋泥缠上了香脆的玉米,搭配内心弹牙的虾肉,又是另一层口感盛宴。

    “嗯,”郎临竖起了大拇指,“以后能嫁你的姑娘一定是上辈子修过浮屠塔。”

    这马屁精已经口不择言了。

    果然,一听这话陆十七的笑容就僵了。

    他心说了:“小孩这辈子怎么能迟钝成这样?他是真看不出来我心思全在他身上么……难道还是我太含蓄了?”

    郎临见他这次没说话,也没反思,还想抬手去拿调羹给自己盛一碗羹汤,结果半道上就被陆十七截下了,把郎临照顾得就差直接伸手喂他。

    且说了,也不知道为什么,这家伙做这些照顾人的动作,自然得就像举手之劳,一点也不显得做作,让人觉不出一点逾距。

    于是郎临干脆也装得很自然——好像自己心眼子粗得能塞棉花,攒攒都能过冬了。

    只当人家觉得他是残废,多照顾照顾也在情理之中。

    这天晚上,陆十七久违地喝大了。

    他属于那种办公务的时候乏了,也能喝两口酒来提神的奇葩,而且活了一百多岁,都很少体会过醉。

    只是……很多东西都会因为郎临的出现而变得不一样。

    就比如这天晚上,他就属于酒不醉人人自醉。

    但他醉了以后不闹人,只是话反而会变得很少。

    于是两个人就得了个一起坐在水边、听虫鸣夜半的机会。尤其那些虫子还不会来闹,因为郎临用草有方,全都给赶走了。

    说实话,郎临很喜欢这种时刻,两个人哪怕不说话也不会觉得尴尬,就算一起浪费时间也不会觉得浪费。

    他想,这样其实就很满足了。

    月上中天之前,郎临要收拾碗筷,被陆十七给拽下了,他不知又从哪挖出了一套小巧的纸墨笔砚——他身上总是能藏很多东西,别说纸笔了,什么暗器信号弹都比比皆是。

    郎临坐在那里看他磨墨,看得十分不明所以,陆十七却突然靠近过来,捉着他的手就握住了那支笔。

    盛夏的夜里,男人手心里有一层薄汗,轻轻附着在郎临的手背上时,透着一股说不清道不明的暧昧,惹得郎临无端战栗。

    然而陆十七只是握着他的手,在纸上一笔一划地写下了三个字。

    “顾、拾、钦,我的名字。”陆十七……此刻应该称呼他为顾拾钦了,他放开了握着郎临的手,而那双眼睛却在咫尺之外,灼灼地望着郎临。

    虽然郎临看得不十分真切,但依然觉得,心脏要在这灼热的目光之下燃烧了。

    不知是不是喝果浆也能喝醉,他忽然有一种凑上去亲吻那双眼睛的冲动,可终究还是耐住了性子。

    郎临觉得自己脑子可能坏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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