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2章 高凌王的爱情
让虫虫甘心为他怀崽的男人,究竟是谁?
满脑子都是这个疑问,心中苦水不住外冒的高凌王,忽然听到背后,传来了一个女孩子的声音。
他下意识的回头看去。
就看到了韦婉,那张干净的脸蛋。
韦婉的眸子里,闪烁着“好巧啊,这算不算是他乡遇故知”的惊喜神色。
看到韦婉后,心中满是苦水的高凌王,心情顿时好了一些。
笑道:“韦婉,你怎么来青云了?”
韦婉回答:“我们紫烟科技,准备在青云开一家分公司。白总昨天下午,钦点了我的名字。让我带人来这边考察办公场所。中午等待吃饭时,我没事外出来溜达着玩,却恰好遇到了你。嘿,你说这是不是好巧,是不是缘分呢?”
“呵,还真是缘分呢。”
高凌王笑着点了点头。
他竟然相信了,韦婉的鬼扯。
这主要是因为高凌王的能力十足,但情商不在线。
要不然也不会被悔婚后,痛苦了足足七年,都走不出来了。
“既然咱们这么有缘,你请我吃午饭啊?”
韦婉很随意的样子,说出这句话时,心里很紧张。
如果非得找第三个,昨晚一宿未眠的人,那么这个人非韦婉莫属。
高凌王在百花公园里,枯坐了一个晚上。
决心制造“他乡遇故知”的韦婉,则在公园西侧的酒店某客房窗后,默默的陪了他一个通宵后,早上又悄悄来到公园里,躲在花木丛里,远远的注视着他。
韦婉知道,她这是爱了。
认识高凌王才短短几天的时间,她就莫名其妙的,自个把脑袋,伸进了一个叫做“爱情”的枷锁中。
她还知道!
就凭她的家庭背景,社会地位,压根不配成为西北高家的少奶奶。
可爱情这种东西,真的让人着魔啊!!
甚至韦婉都不知道,她在做什么。
她当前所做的一切,所说的每一句话,都是受爱情所驱使。
韦婉很紧张。
担心高凌王看出她在“鬼扯”,会以委婉拒绝她的共进午餐,让她知难而退。
如果高凌王说不了——
韦婉铁定会抬手,一拍脑袋:“哎哟,我也忘记了,我中午还得去安排同事的午餐呢。”
然后没事人那样的,和高凌王相约以后有空再聚,就开开心心的走了。
返回省城后,把自己关起来,用枕头盖住脑袋,嚎啕大哭一场。
算是恭送她的爱情——
高凌王是怎么回答的?
“好啊。”
现在急需找个人陪着喝一杯的高凌王,想都没想,就一口答应:“我昨天傍晚,去过一个特色小吃店,感觉很不错。当然,如果你觉得,我请女孩子吃饭该去高档酒店,那我们就去青云饭店。”
“哈!”
暗中狂喜的韦婉,哈的一声笑:“我最爱吃特色小吃了!够,够,够。”
看着走路,好像小鹿般一跳一跳,一点都不像26岁“大龄剩女”的韦婉,低情商的高凌王,心情更好了些。
他只是情商低。
可一旦意识到某件事,绝不可为后,就会杀伐果断起来!
这七年来,高凌王始终痛苦,是因为沈虫虫始终单身,让他心存“破镜重圆”的幻想,钻了牛角尖。
现在呢?
人家沈虫虫可能已经怀了崽——
高凌王再怎么低情商,心中的执念,也终于放下了。
现在就是想,以一场酩酊大醉,来恭送他苦恋沈虫虫的痴情!
“韦,韦婉。我们再,再走一个。”
喝了整整两瓶白酒的高凌王,在被韦婉搀扶回酒店的客房内后,还在举着手:“祝贺我,终于放下执念。也衷心的祝愿,那个男人能好好的爱她,不要欺负她。她能幸福,也必须得幸福。哇啦!”
高凌王开始翻江倒海。
幸亏韦婉躲避及时。
“韦婉,我让你见笑了。”
等韦婉打扫好卫生,又拿来湿毛巾帮他擦嘴时,高凌王傻傻的笑着说。
“这有什么见笑,不见笑的?不就是失恋嘛,也不是多大的事。”
韦婉帮他擦了擦脸,又漱了漱口,说:“好了,你先好好睡一觉。等你一觉醒来,就会发现新生活开启了。”
“嗯,你说的很对。”
高凌王摇摇晃晃的站起来:“我送你。”
“别!”
韦婉说:“我就住在对面的客房,还用你来送?再说了,你都站不稳了,还怎么送我?赶紧的坐着,喝口水好好休息。”
“不,我必须送你。你能陪我喝酒,我非常感谢你。要不然,我就得找千帆那小子,过来陪我了。”
高凌王摇头晃脑的说。
好吧。
韦婉也算是看出来了,这就是个爱钻牛角尖的家伙。
他愿意送,那就送吧,反正就是从沙发前,送到门口。
他只要扶着墙,还是摔不倒的。
高凌王在扶着墙时,真摔不倒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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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旋地转,就是高凌王当前的世界。
“小心!”
看他扶着墙,还要一脑袋往地上扎后,慌的韦婉本能的伸手,把他抱住了。
抱住了。
抱住。
抱——
太阳即将落山。
高凌王也终于酒醒,睁开眼后盘膝坐起。
他默默的看着被单。
是谁家的女儿,有这么精湛的刺绣活啊?
看把这些腊梅花,给绣的那叫一个栩栩如生!!
吱呀一声。
浴室的门开了。
裹着浴巾的韦婉,脸蛋通红的低着头,走了出来:“高哥,请你放心,我是不会对外说的。绝不会,让你的名声受损。”
高凌王看着女孩子,沉默半晌,才轻声说:“韦婉,你过来。”
韦婉低着头,一步几厘米的走到了他面前。
高凌王牵起了她的手。
韦婉娇躯一颤。
高凌王问:“请你认真的告诉我,你愿意做我的女朋友吗?”
韦婉愿意吗?
砰砰砰!
今天下午,才下榻在高凌王隔壁的某老板,真心想好好睡一觉,晚上去参加酒局的。
可隔壁——
他烦躁的抬手砸墙,怒吼:“能不能小点声的折腾?再扰民,我就打电话报警了!这破酒店,隔音设施简直是糙蛋!”
太阳终于落山。
李千帆开着他的小车,徐徐驶出了公司大门后,开始呼叫高凌王。
他想问问老高,和沈韵见面后,聊的怎么样了。
其实他可以问沈虫虫的。
但我千帆大爷不要脸吗!?
早上刚说给人自由,下午就询问人家是怎么见男友的。
这种事他可不屑做。
“娘的,怎么还是关机?”
李千帆低声骂了句时,放下手机,加快了车速。
直奔维多利亚!
“哟,稀客啊稀客!”
工作了一整个下午,感觉头昏脑胀的莫红提,来到楼下停车场刚要散步,就看到了那辆小迷你,马上就大惊小怪的迎上去,亲自开门:“李副总,请。”
“你就会作弄我。”
看到周围很多人,都看向这边后,李千帆瞪了眼莫红提。
“哈,你可愿望奴家了。”
莫红提哈的一声笑,挽住他的胳膊:“今晚,你怎么舍得过来了?”
李千帆其实没想过要过来。
他想去医院接老婆下班,看看今晚有没有让她刷牙的机会。
苏子域却告诉他,今晚还得加班(这次倒不是撒谎,因为医院搬迁工作,今早正式展开,必须得由苏子域亲自坐镇),让他今晚继续孤枕到天明。
老苏今晚也有个酒局(隔壁拍拍时装的老马等人,请他吃饭)。
宁晓岚今早就去了省城学习,为期三天。
家里空荡荡的一个人有没有,李千帆就不愿意回家了。
他当然可以留在公司。
可一看到,甚至一想到沈虫虫,就会莫名其妙的上火。
耳边更会出现幻听:“刺啦,刺啦。或者是哥哥,哥哥放过我吧。”
有那个正儿八经的妖精在公司,李千帆真怕自己深陷温柔乡,不可自拔。
那就来维多利亚呗。
和红提姐好好的喝一杯,再聊聊戴拍拍的事。
总裁办公室内。
“拍拍估计还得过两天,才能返回青云。”
一条大长腿,随意搁在李千帆膝盖上的莫红提,帮他倒上酒,说:“为了确保她的安全,我派了两个女安保陪她。弟弟,红提姐为你考虑的周全吧?”
王名帅死后。
无论他生前对戴拍拍怎么样,也算是人死为大。
戴拍拍肯定得先处理他的后事。
把他火化后,戴拍拍抱着骨灰盒去了他老家。
按照他的老家风俗,举办个丧礼。
以妻子的身份送他安葬,帮他赡养一对老人,也是戴拍拍,对他尽到的最后责任。
“你帮我,我最放心了。”
李千帆没必要给莫红提道谢,说:“红提姐,她和你协商过,扒开围墙让两个服装厂二合一的事?”
“说过,我是支持的。”
莫红提干脆的说:“弟弟,无论你怎么对待拍拍,都无法改变,她这辈子都只能在你身边的现实。你也就别客气了。那个娘们骚不啦唧的,丢给别人我都舍不得。要是换成我啊,早就把她的肚子搞大了。”
李千帆——
红提姐哪儿都好,就是说话太直率!
不过有一点,俩人都清晰的意识到了。
那就是俩人的关系,竟然真出现了一些“姐弟”亲情。
也正是这种亲情,让俩人相处起来,格外的自然。
即便莫红提咬着一颗红提,喂食李千帆时,俩人也没因此,就觉得心跳加速啊之类的。
这就代表着——
他们也许永远都不会突破那层关系,依旧能相处自然。
或者某天早上,莫红提的孩子,揪着李千帆的耳朵喊爸爸起来时,他们也不会觉得,有什么唐突。
随心所欲的相处,也挺好。
门。
忽然开了。
李千帆和莫红提,一起下意识的抬头看去。
一个穿着清凉,脸上戴着半截蝴蝶面具的女孩子,站在了门口。
她看着李千帆的眼神,格外冷。
问:“今晚,我是不是该去坐台上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