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1章 我可能已经怀了崽
爱情,很甜。
可爱有多么的甜,就会有多么的苦!
苏子域现在就真切的,品尝到了爱情的“真切”味道。
也想到了一句老话:“爱情和事业,很多时候都是南辕北辙的。”
李千帆的爱情观,和苏子域的爱情观,那就是鱼儿和水的关系。
但两个人的事业呢?
苏子域的事业,是好好经营即将正式挂牌的千帆医院,让李千帆在服装厂那边泡妞,混吃等死就好。
可李千帆的事业呢?
杜君临说的很清楚,她和李千帆从刚生下来的那一刻,就肩负了普通人,无法想象的重任。
当黑暗降临时,他必须得义无反顾的,拼杀在第一线!
“千帆,你告诉我,我该怎么做?”
不知道枯坐了多久的苏子域,呆滞的眸光终于滚动了下,才发现窗外的天,竟然已经亮了。
杜君临走后的这五六个小时内,苏子域想了很多。
却又,好像什么也没想。
这种感觉是非常糟糕的,让她只觉得浑身疲惫。
最最关键的是,苏子域依旧不知道该怎么抉择。
小夫妻的爱情。
李千帆必须得面对黑暗的事业!
这就是杜君临的聪明之处。
她终于从李无疆假扮乞丐婆来青云的消息中,恍然顿悟,李千帆原来始终在对苏子域,隐瞒着他的真实身份。
杜君临马上就抓住了这个机会。
果断的和苏子域摊牌,让她自己选择!
“如果我有杜君临的本事,多好?就像公公和婆婆那样,既能拥有爱情,也能并肩作战。”
苏子域喃喃自语到这儿,手机嗡嗡的响了。
是闹钟。
早上六点一刻了。
她马上拿起手机,呼叫李千帆。
“哪个?”
李千帆睡眼惺忪的声音,传来。
“是你老婆。”
苏子域柔声说:“懒虫,该起来了。当然,你想睡个懒觉也行。”
“那我就再睡个懒觉。”
李千帆打了个哈欠,声音贱嗖嗖的说:“老婆,我昨晚梦到你刷牙了。”
梦到苏子域刷牙,是啥意思?
苏子域的脸儿,顿时红了下:“我刷了几次?”
“一次啊。”
李千帆回答:“就到了天明。”
“去你的。好了,你再睡会儿,我得去下面散步,顺便吃点早餐了。”
昨晚一宿未眠的苏子域,感觉又累又饿。
甚至她在走出酒店时,都感觉精神有些恍惚。
这儿!
明明是她生长的地方,可为什么却看上去很陌生呢?
昨晚一宿未眠的人,除了苏子域之外,还有个“痴情大冤种”,姓高名凌王。
高凌王的人很帅,名字也很吊,可惜遇人不淑。
他昨天下午开着韦婉的车子,满怀激动的来到了青云,就打电话给沈韵。
沈韵告诉他说,等她下班后再约。
然后高凌王就傻乎乎的等,等到太阳落山了,也没等到沈韵给他来电话。
只好再打过去。
“大冤种,您拨打的电话已关机。”
高凌王第八十八次,听到这个声音时,在某公园的长椅上,已经枯坐到午夜了。
满脑子都是一个疑问:“虫虫,为什么要关机呢?”
嗡嗡嗡。
虫虫终于来电!
始终枯坐的高凌王,顿时精神一振。
沈韵的声音,淡的就像做菜没放盐:“对不起,我昨天下午下班后,感觉很累。就想睡会儿,再给你打电话的。却没想到一觉睡到这个时候。你等的,是不是不耐烦了?”
“没有,没有!”
高凌王连忙说:“其实昨晚九点,我打你电话,你始终在关机后,我就睡了。”
“哦。”
沈韵说:“我就知道,你会这样子。很好,要不然我会内疚,觉得对不起你。”
莫名其妙的——
高凌王忽然很想哭。
他以为在他消沉了整整七年后,终于可以忘记那个,温柔如水的女孩子,总算可以从伤痛中走出来,开始新的生活了。
没有。
原来那个乳名叫虫虫,瓷娃娃般的女孩子,始终藏在他的心底最深处!
七年来,她都不曾离开过!!
沈韵又问:“你现在哪儿?等会儿我去找你。”
“我现在奥体西路这边的,百花公园内散步呢。”
高凌王坚强的笑着:“你来这边,找我就好。”
“行。”
沈韵说:“那就不见不散。”
早上八点半。
李千帆开着他的小迷你,溜溜达达(车速)的来到了服装厂。
刚要进门,就看到沈韵低着头,脚步匆匆的走了出来。
嘀嘀。
李千帆手贱的按了下喇叭。
吓了低头想事情的沈韵一跳,连忙抬头看来。
李千帆胳膊跨在车窗上,目光如小刀子那样,扫视着沈韵的黑丝腿:“上班期间,这是要去做什么?”
沈韵落落大方的回答:“哥哥,你昨天不是劝我,去见我的前男友吗?”
哦。
想起来了。
“去吧。”
李千帆点了点头时,忍不住的说:“老高是个好男人。既然不爱人家,也请别伤害。”
沈韵皱眉,问:“哥哥,你爱我吗?”
李千帆嗤笑:“我怎么会爱你?”
沈韵问:“既然不爱,那你为什么拧我的脸蛋,抽我的屁股?难道,这不是伤害?”
李千帆——
强词夺理:“我那是惩罚你!”
“请问哥哥。”
沈韵走到车窗前,认真的问:“你要惩罚我多久?三天?半个月?一个月?还是半年,三年或者一辈子?”
李千帆哑口无言。
他从没想过这个问题好吧。
“哥哥。”
沈韵咄咄逼人:“请你给我一个准确的答复。让我知道,我什么时候才能挣开你的魔掌。”
“三天!”
李千帆有些羞恼:“从今天起,你自由了。但你以后,不许再对我说你爱我之类的话。你呢,最好是马上辞职,从青云消失!”
说完,某个弟弟就启动了车子,呼啸着冲进了公司内。
“千帆,你怎么可能舍得我走呢?”
望着那辆车的背影,沈韵微微撇嘴,从小包内拿出个大墨镜,戴在脸上后,对一辆出租车摆手。
百花公园内。
看着整个人都洋溢着成熟,甜蜜气息的沈韵,双眼里满是血丝(一宿未眠)的高凌王,恍如梦游。
“随便走走吧。”
沈韵和他静静的对视了半晌,轻声说着,信步走向了公园深处。
高凌王默默的跟上来。
“凌王。”
沈韵说话了:“首先,请允许我再次对你,以及高家的长辈们,说声对不起。”
高凌王本能的摆手,憨笑。
“其实我每每想到你,都会心存内疚。”
沈韵信步前行,实话实说:“但我可以对你保证,我不是茶女。我不会,也不屑玩弄谁的感情。七年前我悔婚,是因为我不能告诉你的特殊原因。”
高凌王说话了:“虫虫,你的心里,是不是有了别的男人?”
他再怎么笨,也知道沈虫虫悔婚的最大理由,就是心里有了别的男人。
沈韵却反问:“我们悔婚的这七年内,你可曾听说过,我对哪个男人假以辞色过?”
“没有。”
高凌王想都没想,就摇头:“也正是因为你这七年内,没有接触别的男人,我才忘不了你。才会痛苦,不住寻找自己的不足。”
“凌王。”
沈韵停在了公园小湖前,看着粼粼的水面:“我心里,确实有个男人。八年前(前面有一次说过是七年,笔误)他忽然特突兀的,出现在了我的心里。无论我怎么赶,都赶不走!即便我很清楚,我不该这样子。更不能,对不起你。可我依旧恨不得,把自己剁碎了,包成饺子亲手为他吃下去。”
高凌王的脸色,猛地苍白!
哑声问道:“虫虫,你能告诉我,那个男人是谁吗?”
“不能。”
沈韵想都没想,就说:“我永远都不会对你说出,他是谁。但我可以告诉你,他是个有夫之妇。”
高凌王顿时就不会了。
沈虫虫是谁?
岭南沈家的大小姐,苏南观音的亲女儿,号称小观音!
这样的一个女孩子,竟然爱上了一个有夫之妇,并因此悔婚各方面都很优秀的高凌王。
换谁,谁会相信!?
“哦,对了。其实我该感谢你,你多嘴道破我的身份后,让李千帆狠狠收拾了我一顿。”
沈韵在说出这番话时,还是很愧疚的。
毕竟高凌王多嘴,那是山间雅晴的布局。
要不是高凌王多嘴,沈虫虫又怎么能得偿所愿!?
高凌王清醒。
<tt_keyword_ad data-title="零售" data-tag="精品推荐" data-type="1" data-value="1914"></tt_keyword_ad>满脸的尴尬:“要不,我找千帆解释下?”
“不用。”
沈韵摇头:“反正挑开了也好。我就是要光明正大,监视李千帆和苏子域,不能做对不起杜君临的事。”
她能看得出,高凌王压根没怀疑,她喜欢上的那个有夫之妇,有可能是李千帆。
想想也是。
沈韵比李千帆大了那么多岁,更是杜君临的未婚夫,她怎么会喜欢他呢?
高凌王只能尬笑。
“凌王,我不想和你说,你忘掉我吧的话。”
沈韵看着高凌王,语气认真:“但我必须得告诉你,我沈韵沈虫虫,现在已经是个真正的女人了。”
高凌王不解:“你是个真正的女人了?什么意思?”
“从你的角度来说,我已经脏了。因此,我再也配不上你。如果。”
沈韵顿了顿,语气轻飘飘:“不出意外的话,我可能已经怀了他的崽。”
什么!?
高凌王的眼珠子,差点瞪出眼眶。
沈家的大小姐啊——
不但爱上了一个有夫之妇,还怀上了他的崽!!
这件事,怎么看怎么魔幻。
沈韵的左手,放在了她的小腹上。
低声说:“凌王,请帮我保密。也不要试图调查,那个人是谁。你只需知道,我已经配不上你了。你必须得放下那些执念,去寻找最适合你的伴侣了。”
她说着,给高凌王深深的弯腰,再一次表示最真挚的歉意后,转身就走。
步伐无比轻快。
她确实在七年前悔婚后,对不起高凌王。
但她并没有玩弄高凌王的感情。
因此。
当她把自己最大的秘密之一,告诉高凌王后,就不会觉得再欠他什么了。
风吹过。
正午阳光下的风,真的很暖,吹皱了湖水。
却没吹醒,呆站在湖边,足足三个小时之久的高凌王。
直到——
“嗨!好巧啊。”
一个娇脆爽朗的女孩子声音,从背后传来:“没想到,能在这儿遇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