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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赎身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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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大,你以后一定会后悔今天的决定的。”

    洪刚一边转过脸来,笃定地对欧阳宇说。

    不知从什么时候起, 洪刚开始管欧阳宇叫作“老大”。

    这个有着东北血统的大块头虽然长得一脸横肉,而且在来时的路上诸多挑衅刁难,但相处下来发觉,其实还算是个挺好说话的家伙。

    当然,也许这只是欧阳宇一个人的看法,不能代表屋子里所有的奴隶,特别是刚到时想给他们来个下马威,结果差点被洪刚揍得半死的几个“资深”的老家伙。

    但别看洪刚长得可以揍死一头熊(当然,不能包括叫老董的那头),这家伙竟然晕血。没错,就是只要一见到血,就跟小姑娘遇见痴汉一样两眼反白。

    那天夜里遇袭,他本来也想去逞一把英雄,谁料还没楼梯刚下到一把,看到老董一枪把一个探进窗来的脑袋开了瓢,就立马连滚带爬地滚了回去,抱着脑袋待到天亮。

    如果他这不有这样的怪毛病,估计早被人高价买去当角斗士了,也不至于沦落到现在当一个干苦力的奴隶。

    “为什么?”

    欧阳宇笑着问道,顺道从旁边人手中接过一碗热腾腾的糊糊,并客气地点了点头,这让递过来的一张稚嫩脸的奴隶小伙激动了一下。

    原本由于洪刚的关系,虽然只是很短的时间,但欧阳宇就已经坐稳了奴隶群里的头把交椅,在这一百多名奴隶的食物链中处于顶端。

    那没办法,既然狗熊都选择排第二了,就算它在头上放只兔子,那也是第一了。

    其实很多人并非像洪刚那样,亲身领教过欧阳宇“爱的教育”,出于对这种力量一无所知,所以大都是心服口不服的。

    但是,经过白天欧阳宇在小镇大会上,当众让出自己自由的资格,这才让他们真正的认可了这位看起来“和蔼可亲”的领头人。

    “这还用问为什么?那谁,去去去,给我也搬块木墩过来。”

    洪刚一手捧着碗,一手接过木墩,放在欧阳宇身边,坐下说道,

    “你知道奴隶是可以赎买自己的,对吧?那你知道究竟要用多久才足够赎回吗?”

    欧阳宇摇摇头,赶紧吸溜了一口碗里的糊糊,今天开了半天会,又干了半天活,饿死了。

    现在喝的糊糊可比当初在运动场那个奴隶卖场的要好太多了。

    里面主要是小麦,虽然都是陈米,但至少不是糠,然后加了些蘑菇和蚯蚓干之类的。欧阳宇现在总算对蚯蚓干这玩意免疫了。

    听奴隶里的旧人们说,他们是碰上了好时辰,今年暖季来得早,他们要干活自然就得吃饱点。要是往年这个时分,还是冰雪覆盖的日子,青黄不接的,像他们这些奴隶只能够吃些苜蓿加蘑菇,连蚯蚓干都没有,仅仅能吊命而已。

    见欧阳宇一脸的不在乎,洪刚有些恨铁不成钢,连糊糊都不喝了,掰起指头跟欧阳宇数着说:

    “我给你好好算算,好让你后悔个明白!呐,你的身价是十二个金盖,那么算下来就是,就是”

    洪刚数了两遍指头,眉头一皱,踢了一脚旁边的正准备喝糊糊的家伙:

    “蒙权,你来数!”

    那个长着鸡窝头的叫蒙权的家伙差点被踢得一头埋进了糊糊里,听到洪刚的吼声,赶紧舔舔嘴角,答道:

    “我们一年分四季,初暖和末暖,初寒和末寒,然后”

    “不是跟我讲,跟老大讲,笨蛋!”

    洪刚又加了一脚。

    “是是是!”

    蒙权赶紧把脸转向欧阳宇,继续道,

    “这四季,大概就相当于天裁日之前的春季和夏季,秋季和冬季。每一季三个月,每个月工作最好的前十名,会有一个红盖的奖励。”

    “红盖?什么红盖?”

    欧阳宇吸溜一大口把碗喝干,问道。

    “喏,这个。”

    蒙权从内衣的夹层里翻了好久,摸出一个,笑嘻嘻地说,

    “这个是我去年拿到的。我干了快六年了,才拿过三个,所以全都贴身带着,怕丢了,呵呵。”

    欧阳宇接过来一看:我去,不就是普通装的可口可乐盖吗?

    蒙权继续说道:

    “也就是说,如果四季里,每一季你都工作很出色的话,一年下来就会有四个红盖。每十个红盖换一个金盖,那么要换满十二个金盖,那就得”

    “三十年!”

    欧阳宇一口糊糊喷在了洪刚脸上,大叫起来,

    “哪个王八蛋想出这个断子绝孙的主意的?!”

    “卢鹏,副村长。”

    蒙权小心翼翼地把可乐盖揣好,

    “这规矩是他订的,说是能调动咱们的工作积极性。”

    “调动他个鬼!”

    欧阳宇一把抄起地上另一碗糊糊,咕噜咕噜地灌了个底朝天,这才感觉一口闷气似是下了去,

    “难怪他那天会赞成得那么痛快了。”

    “算了,算了,老大,以后还有机会嘛。”

    看到欧阳宇的样子,洪刚似乎有些不忍,拍了拍他肩膀安慰道。

    欧阳宇抹了一把嘴,转脸变笑开了:

    “哈哈,你这猪脑袋,我早就知道的了,刚才骗你的。”

    “啊?老大,你今天早上做决定之前就知道啦?”

    这回,不仅洪刚,就连屋里其他的奴隶也都吃惊了。

    要知道,这可是足足十二个金盖,要花上至少三十年的啊!这是何等云淡风起,何等的胸襟?

    欧阳宇点点头,拍回了洪刚的肩膀:

    “有句话叫做‘千金散尽还复来’,懂不?呵呵。”

    “老大,这是……诗?”

    洪刚揉揉脑壳,琢磨着刚才那句话。

    “当然,我做的。”

    欧阳宇自豪地介绍道。

    “哇!还会作诗,不愧是老大!”

    “老大威武!”

    “老大厉害!”

    “老大牛批!”

    整齐划一的马屁。

    “我了个大草,谁喝了我的糊糊!”

    夹杂着不河蟹的吼叫。

    夜已深。

    欧阳宇推开简陋的木门,朝着潮湿寒冷的夜空呵出一阵白雾。

    虽然说是暖季到了,但没有了太阳的遮护,这里的夜和之前似乎没多大区别。浓稠成一坨的天地间,唯有稀稀落落的夜雪在反射着村里零零星星的火光,让人有种在人间的虚假温暖。

    欧阳宇在屋外找了个树墩坐下。

    他们虽然是奴隶,但在欧阳宇看来,其实更像是以前小时候读书时听说过的“包身工”。

    因为是镇上的“公共财产”,所以没有人来特地欺负或虐待他们,甚至于被指派或者租赁给居民使用时,居民也得承担起相应的保障义务,以免他们这些“贵重资产”发生不必要的损伤。

    只是区别于居民有自己独立的住所、财产和自由,而他们则必须被强制劳动和共同居住。

    欧阳宇睡不着,一来是旁边铺上的洪刚那像打桩一样的打鼾,二来是心里始终有块石头放不下。

    今天晚饭的时候,他说自己事前知道了赎买对价的事情,其实是撒了谎。在那之前,他完全一无所知。他做出决定的当时,自己也没问过一句为什么,而是自然而然地就决定了。

    这,或许是一种同情,又或许是一种本能。

    是啊,就算这个机会留给自己,那又如何?

    难道还能回到那个世界?

    难道还能见到同样身穿军装的爷爷和老爸?

    难道还能再到楼下给妈妈买上个蛋糕,然后约会店里的小姐姐?

    回不去了,再也回不去了

    欧阳宇自嘲地笑了笑,似乎终于给自己找到了一个答案,正打算重新回到屋里,可忽然,听到一个声响。

    “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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