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章 安瑶瑾
是啊,断魂寨不就是因为眼馋安歌的本事才把她们捡回来、还白养着她们吗?只要安歌醒了,凭她的那份武艺,别说这些人,就算是整个断魂寨——怕不是都得换个主人了!
安瑶璇断断续续地说着,声音却越来越小,因为安瑶瑾的目光越来越严厉,最后看上去甚至有些生气了。
“……反正二姐姐肯定会醒的。”
她用这句听起来孩子气的话做了结语,因为现在唯一可靠可亲的姐姐也露出了失望的神情,安瑶璇的眼泪直接被吓出来了。
她哭了,安瑶瑾立刻心软了,正好送饭的人来取菜篮子,成寄灵出去带上门,安瑶瑾走到安瑶璇身边把她揽在怀里,拍拍她的肩膀:
“别哭了。”
她的语气还是温柔的,感觉到自己仍然被爱护着的安瑶璇一下子哭的更厉害了,都有些喘不过气。
安瑶瑾任她发泄,等她稍微平静了些,才开口道:
“你还小,以前家里有父亲,现在看二妹妹这番本事,想依靠她也是……也是应该的。”
安歌就躺在她们身边,无知无觉。
安瑶璇不敢说话,只在她怀里抽噎。
“三妹,你从小就是家里最聪明的,”安瑶瑾拦住了安瑶璇出口的否认,道,“我且问你,断魂寨是为了二妹妹接了我们过来,以他们这般重视,那如果有一天他们不想等二妹妹醒来了,他们会做什么?”
他们会做什么?
无非就是逼着她们嫁——
就像是有人一巴掌穿过骨头直接抽在大脑上,安瑶璇一个激灵,惊恐地睁大了眼睛。
安瑶瑾知道她明白了,仍是把话说出了口,平淡又冷酷:
“他们会杀了二妹妹,以绝后患。”
不能拿到手的武器,自然要彻底毁掉。
这是任何理智的领导者都会做出的决定,尤其是他们了解安歌实力的情况下。
他们为什么要把安歌带回来?
除了想让下注让安歌承这份情之外,肯定还存了能随时除掉这个隐患的心思。
在安歌昏迷的那一瞬间起,表面看着是她庇护她们,其实是轮到她们来保护安歌了。
没有人比她们更希望安歌醒过来,但是在那之前,让如今一个三岁小儿都可以轻易杀掉的安歌活下去,是只属于她们三个人的、必须胜利的使命。
安瑶璇失魂落魄地张张嘴,什么也说不出口。
安瑶瑾见她不哭了,揉揉她的脸,让她出去领些柴回来。
安瑶璇还沉浸在震惊里,二话没说出去了。
成寄灵走进来,听脚步声应该是在门外呆了挺久。
安瑶瑾起身,欠身一拜:
“母亲,女儿有一个不情之请。”
成寄灵看着她,突然有一种想法——如果她能有一个亲生女儿,想必也会是和安瑶瑾一样的性子吧。
安瑶瑾在路上就剪去了拖累的长发,从以前长及脚跟到现在勉强能用一根木簪盘起来,头顶薄了许多,能看到隐隐的发旋。
这是个极聪明的孩子,但她身上,最难得是这份通透仁厚。
她道:“你刚和璇儿说的话让我很吃惊。”
安瑶瑾抬头,坦然一笑,眉目流转,眼睛没有丝毫怨怼:“三妹聪明,不够为别人着想,有些道理直说反而会伤了彼此的心。”
安歌为了救她们昏迷至今,她们不谈亲情,就是为了这份恩,肝脑涂地也是应该的。
更何况她们是姐妹,姐姐保护照顾妹妹,本就理所应当。
成寄灵心里沉重:
“你想好了?”
“嗯,”安瑶瑾道,“也不一定就是个十成十的死路,日子都是人过出来的,好与不好,从头看是看不出来的。”
当初人人羡慕周姨娘嫁进豪门、有个貌比潘安的相公,但她到底过的什么日子,安瑶瑾是看在眼里。
别的少女或多或少都幻想过才子佳人,安瑶瑾从来没有期待过自己的丈夫,她想嫁人,是因为想拥有自己的孩子。
所以,谁都是一样的。
成寄灵暗叹一声,点头答应了:“好,那就这样办吧。”又忍不住开口道,“你不必担心,若是他们欺负你,我拼了这条命也会为你讨个公道。”
安瑶瑾一愣,反应过来微微抿起唇:
“多谢母亲。”
成寄灵托送饭的人给窦凤带话,说要见窦寨主。这是她第一次提出这样的要求,所以窦凤来的还算快,第二日早上就来了。
安瑶璇负责看着安歌,成寄灵在另一个房间里接待了窦凤。
安瑶瑾出去洗衣服了,乡人们都有默认的自己的地方,她们来得晚,只能在最下游踩着一块不稳的石头洗,就这样还是成寄灵和人吵了一架才保住的“好地方”。
安瑶瑾先把衣服放在水里浸湿,然后拿起来放在石头上,洒上皂角粉,再折起来敲打。这种布太粗了,搓的话会把皮肤搓烂。最开始穿的时候,安瑶瑾身上还刺痛了许久,后来才适应了。
风吹起河面的涟漪,把白云的倒影弄皱,安瑶瑾擦擦额头上的汗,抬头欣赏这一派山野风光。
山林不会在意人类的落魄和忧伤,自顾自地舒展身体,探向天空获取更多阳光,时已晚秋,树叶从黄到红,浓墨重彩热闹非凡,看着就让人心喜,好像心里也有了这样浓烈的色彩。
她仰着脖子欣赏了一会儿,低下头。果然看到石头旁边出现了三朵花。
今天的礼物是蓝色的鸢尾。
花瓣盛开地恰到好处,被水打湿,就像一片片融化的晴空。
前次是夹竹桃,再前次是杏花。
安瑶瑾把花捞起来仔细摆在岸边另一块石头上,抬头看到第四朵顺水而下的花慢悠悠,自在又温柔地朝她漂来。
有看到的女人偷偷笑起来,安瑶瑾甩甩手上的水,双手叉腰直起身,迎着阳光微微眯起眼。
为了下河洗衣服,她把鞋脱了,裤脚卷起来,露出了雪白的双足和脚踝,插在水里,像是极鲜嫩的藕。
手腕也是一样,窄窄的袖子挽在肘部,胳膊经过这些日子的锻炼已经有了隐隐线条,肌肉收紧,皮肤越发细腻。
她已经是比在家里时黑了一层,但在山野里肆无忌惮的阳光下,仍是白的会发光一般。黑发用最简单的方式堆在头顶,像一朵快乐的乌云,唇上的红和脸颊上因为劳作产生的艳色连成一片,衬得轮廓流畅的眼睛越发鲜活明亮。
河边的洗衣妇们也不由自主的纵容自己的视线流连。
她们不认字,说不出什么锦绣文章,只模糊地感觉到,这种能让人短暂忘记周身烦心事的美丽是不多见的。
安瑶瑾看着很远的地方蒙着脸的送花使者落荒而逃的身影,忍不住露出了一个笑来。
她至今都没有看清这个人的脸,几朵花也不足以让她和她的家人摆脱如今深渊般的处境和未来岌岌可危的命运,但是仍然——被人恭维就是有这样的魔力,就算是她现在落在泥地里了,心里也会因此开出花来。
这是她在汴京从没有过的经历。
京都居,大不易,安家的女儿在汴京什么也不是;在家里,因为有更漂亮、更受宠的安歌和更会讨长辈欢心的安瑶璇在,她总是被人忽略和漠视的那一个。
甚至她的亲娘,都是府里最不起眼、最无人在意的一个姨娘。
想起周姨娘,安瑶瑾收了唇边的笑,低头看着水里自己的倒影。
她和周姨娘长得很像,所有人都这么说,可是,为什么她看着自己的脸,却没有办法描绘出姨娘的容貌呢?
姨娘要是还活着,知道了自己的决定,一定会很生气吧,也许还会骂自己,不过姨娘从来拗不过她的,最后一定还是会同意的。
安瑶瑾把洗好的衣服收好,在岸边仔细穿好鞋,小心地向自己的屋子里走。
还没有洗完衣服的妇人们正在进行每日必须的话题:争执远远从上游送花的人是谁。
“是黑家的三小子,我不会认错那小子的屁股!”
“不可能,他跑不了那么快。”
“明明就是水启。”
“不对,是水启他弟。”
“我看是简副将——那身衣服还是我给他做的呢。”
很多人为此笑起来:“怎么会呢?不可能的!”
要问她们为什么不可能,她们也说不上来。
断魂寨虽小,但五脏俱全,不仅有将军、副将,据说还有师爷、侍郎、夫子,窦凤浑身上下连个像样的首饰都没有,给人官位倒是大方的很。
安瑶瑾快步走出这片洋溢着欢快八卦气息的空气,才放慢了脚步。天气开始转冷,洗衣妇都是挑太阳最好的午后出门,连草都被晒得暖融融的,安瑶瑾摸摸鬓边别着的鸢尾,走向自己的“家”,那里已经飘起了炊烟。
“比武招亲?”
窦凤的声音古怪的很,像是有诸多不满,最后自知理亏全部咽回去导致的。
成寄灵没有什么情绪地道:
“正是,只有寨里最英武的男子,才有资格迎娶我的女儿。”
窦凤……其实不太高兴。
一方面觉得自己看错了成寄灵,觉得原来这不过也是个卖女儿的俗人;一方面又知道这情有可原,不是任何人都能在钢丝上安睡的。
最重要的是,她稍微从这份不高兴里跳出来,就立刻发现这个主意真的说不上坏——事实上,可以说是安家女人们此刻能做出的最好选择了。
安瑶瑾的容貌太盛,尤其是在这个小小的断魂寨里。她那里每过几日就会有人来旁敲侧击,问怎么才能娶到那个漂亮、高贵的女孩。
甚至还有很多人来打听过成寄灵。
安歌的实力被瞒下,很多人不明真相,以为这个三个年纪不同、但都很漂亮的女人是窦寨主特意抢回来“犒劳”自己人的。
……他们对此很满意,只是想知道分配规则好去努力争取。
这都算是不错的、心思很正愿意走正道的人了。
还有不少想生米煮成熟饭的人,第一个被碰巧路过的简言直接收拾了扔到罪营,然后窦凤派人专门来日夜保护此处,才没叫弄出什么无法挽回的恶心事来。
在这个几乎人人赤贫的寨子里,武力是最宝贵的通行货物,紧接着是技术。美貌是可遇不可求的礼物,是很珍贵的,同时是没有独立价值的,只能作为锦上添的那朵花,而不能独自傲然立于寒风中。
窦凤原本的打算是再过些时日,等成寄灵的骄傲被日子消磨的差不多,再来撮合她或安瑶瑾给自己的嫡系部下。
现在看来,安家母女喜欢掌握主动权。
既然美丽是奖品,她们宁可自己来做裁判。
“强不意味着必胜,”她意味深长地道,“比斗的胜家,也许不是最强的那个人。成夫人以为呢?”
成寄灵还是那副样子,不肯回避她的目光,而且比她还傲慢:
“还请窦寨主放心,我们愿赌服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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