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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4章 荒唐案的根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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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福县的衙役与其他县城的衙役不同,大部分都是合同工,干活拿钱不变户籍。

    县衙开的薪酬不低,乔震又是赏罚分明的人,大家都心甘情愿且十分努力为县衙做事。

    不会出现“肉钱”板子,谁给的钱多,谁就打得重些这样的事。

    三十大板,那就是结结实实的三十大板。

    打屁股的啪啪声,传到梁介的耳朵。

    他看着乔震清冷的目光,背脊发凉,觉得自己的臀部恐怕也保不住。

    只得求饶“太爷,石九县的县令是我的表哥,求您看在……”

    乔震手一扬,示意他闭嘴。

    等两个衙役挨完三十大板,被拖回正堂后再也不敢多说一句假话。

    事情其实很简单,汪淑娘有一次回娘家的时候,被好色的梁介看上了。

    那是辗转难眠,朝思暮想。

    多方打听下,发现他与自己的堂兄梁兆曾经有婚约。

    没错,他不是梁兆的亲弟弟,仅仅只是堂弟。

    就算是在草原,也不满足“收继婚”的条件。

    但梁介为了得到汪淑娘,硬是想到了这个办法,给石九县的衙役头子塞了点钱,借了两个衙役。

    当时他也没说李家村属于来福镇管。

    毕竟只是借两人虚张声势,又不惊动别人,想来没什么问题。

    那衙役头子平日里就嚣张跋扈惯了,有钱赚,根本没想那么多。

    石九县除了几个有编制的衙役,其他人都是流氓地痞充当,俸禄一个月就一百斤米,根本养不活一家人。

    但是,做了衙役可以免除徭役,还能扯着县衙的虎皮压着百姓吸血。

    隐形权力极大。

    县令为了让衙役努力为自己办事,对这些都是睁只眼闭只眼。

    只要不影响自己的官位,别被上面的人知道,谁在意百姓死活。

    在石九县,县令是老大,他就是老二,还能有他办不成的事?

    两个被派出来的衙役,也非常高兴,谁不爱挣钱呢。

    只是吓唬吓唬小蝼蚁,多大点事。

    谁知道这回,阴沟里翻了船。

    至于梁介说的,陈县令是他表哥,更是无稽之谈。

    “别说陈县令不是你的表哥,就算是你的表哥,本官一样能处置你!”

    梁介再不敢胡言乱语,跪在地上不敢抬头。

    “梁介,你强抢民女,假传手票,编造事实欺瞒本官。数罪并罚,着监禁三月,鞭三十,罚款五十两,粮食五百斤。”

    不罚款不行,关在牢狱里不也得吃东西。

    更何况牢狱里的人还要被送去劳动改造,吃少了也不行。

    至于那个婆子,是梁介半路用五串铜钱请来的人。

    乔震没收了她的“佣金”,并打了十五大板。

    钟木儿听着板子声音,心里吐槽“没吃饭么,一板子下去,腿竟然还没断,菜鸡……”

    最后,乔震指着那两个衙役“柳小刀,你亲自将这两人扔出来福县的边界。”

    送回石九县?

    想得美,自己爬回去吧。

    至于把人押着去石九县问罪,对方决不可能承认。

    处置完一干人,乔震退堂。

    李家众人和汪淑娘均磕头拜谢“多谢县太爷主持公道,还民妇一个清白。”

    “县太爷真是英明神武,再世青天!”

    “铁面无私,一心为民!”

    ……

    乔震踩着众多彩虹屁回到后院,就跟唐悠悠炫耀“你觉得我判的怎么样?”

    “还行吧,勉勉强强。”

    才多大点事啊,就开始嘚瑟了。

    唐悠悠才不想看他那么得意呢,被彩虹屁吹得找不着北了吧。

    “不过说起来,他们胆子也真够大的。竟然想出了这种昏招。”

    十分不可思议。

    脑残吗?

    “这种事不只他一人做过,而且还有人干成了。”

    洪武时期,著名的“史灵芝案”中,军户唐润山向朝廷申诉,自己在老家有个未婚妻,叫史灵芝。

    而这个史灵芝与汪淑娘一样,已经成婚多年且有子女。

    兵部不加调查,随意一道公文发出,勒令史灵芝前往江苏镇江与“丈夫”团聚。

    唐润山申诉的理由,就是“收继婚”。

    唐悠悠咋舌,“这都什么操作啊?太荒唐了,当官的都是蠢材吗?”

    当官的当然不是蠢材。

    “结局是,太祖得知后,勃然大怒,将涉及此案的上下官员,包括刑部尚书在内的人全部砍了头。”

    史灵芝也被太祖赦免,回到了自己家,和丈夫和孩子团聚。

    “照你这么说,太祖还算是明君。”

    乔震没有完全认同,“表面看起来是这样,但这件荒唐案,其实是太祖自己造成的。”

    他定立军户制度,要求军户世代承袭,且不是种田就是打仗。

    种田耽误了训练的宝贵时间,士兵的战斗力可想而知。

    遇到真正强大的敌人,也不过去做炮灰。

    所谓军户,不过是“军事农奴”,只比奴隶的地位高一点点。

    和后世的被人尊重的军人完全不是一个层次。

    民户为了不让自己阶层掉落,普遍不与军户通婚。

    军户的婚姻成为老大难。

    为了“强军大计”,给军户解决婚姻上升到国策的高度。

    “如原籍未有妻室,听就彼完娶,有妻在籍者,着令原籍亲属送去完娶。”

    乔震继续解释,“在这样的背景下,所有官员都摸着太祖的意思办事,最后办成了这样。”

    太祖批判官员不称职,砍人家脑袋,却不承认自己的错误。

    也没有从根本上解决制度的问题,只一味道觉得“百姓都是愚顽之辈,官员也都是坏心肠的人,统统不知感激君王天恩……”

    唐悠悠叹口气,帝王难为,个人的格局终究也有限。

    “所以,治理国家也好,治理县城也好,法治优于人治。”

    只能说,庆幸这梁介并不是军户,不然这事还真的很棘手。

    按照律法,如果梁介是军户,则“无钱者尽皆离异,有钱者得以完全。”

    意思是,有钱的家庭,可以出钱为“军事农奴”另行购买女性作为妻子;没钱的家庭,便只能接受抛弃儿女、夫妻分离的惨剧。

    军事建设优先,这是帝国地方政府处理此类事情的普遍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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