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第3章
把昏迷的冬杏绑在柜子里后,赵摇独自蹲在后院厨房里犯起了难。
从奉太师府里偷回来的乌龟已是死物,且越发腐臭了,不管是清蒸还是红烧或者爆炒,恐怕都让她有点难以下咽。
可她脑门上这该死的系统里显示,这只死乌龟现在还值150个积分。
吃还是不吃,成了今日难题。
与其他人不同,赵摇从一出生就自带一轮光面系统,靠吃各种食物获取积分。
积分可以兑换物品栏的东西,没有次数限制,而物品栏上的东西会随着积分的增加而不定时更新,已兑换的物品还可以回收存放、反复使用。
整个系统通过意念操控。
只有她自己才能看见这面闪着金光的系统。
十多年来,她的物品栏里只有“金丹”、“逍遥露”、“迷烟”、“麻针”、“烟雾粉”,前些天刚用一千积分兑换了一颗金丹吸收掉,现今余额栏内只有仅剩的300积分。
“要不是遇到那个男人,怎么都还有500积分余额!”
赵摇猛然想起兜里的长青令,立马摸出来仔细瞧了瞧,而又又小心翼翼地藏回兜里,暗自呢喃起来:“长青宗爹爹和娘亲会在那里吗?”
自从赵摇七岁那年,父母都匆匆离开了费城再无音信之后,她一直都在四处打听他们的下落。
直到后来在祖母余氏的门外,从赵金蝉口中偷听到她的父母都是长青宗的弟子时,她便下定决心去长青宗找找。
现今算是有机会了。
“臭就臭吧,豁出去了!”
赵摇利落地将乌龟洗干净后扔进柴灶的大铁锅里,然后悠然地去外面抱柴火了。
待抱着柴火回到厨房时,整个人惊呆了:
七伯父养的那条巨狼犬,正流着哈喇子从锅里拖着那只死不瞑目的乌龟,往它窝里去!
“”
赵摇抓狂,抢回来还能吃吗?
正想着要不要去狗嘴里抢回来时,身后响起了如雷般的质问声,“赵摇,看到冬杏了没?”
赵摇回过头去,正对上来找冬杏的赵金蝉。
眼前这个中老年男人身穿一身镶金丝边的深棕色锦服,腰挂匕首和玉佩,身材高大魁梧,一脸横肉油光满面,眼底布满深沉与狠辣,头发和胡子一样花白整齐,声音沧桑却雄浑有力。
“没有。”
赵摇扔下柴火,转身朝狗窝方向去。
在赵金蝉眼里,她现在只不过是个没有任何威胁的野种,就像赵家养的一条乞讨狗,若不是弟弟子玉临走所托,他早就将她一棍子打死扔出去。
赵金蝉的眼神里毫不掩饰的挂满了嫌弃和鄙夷:“今日梳洗一番到前厅来,有客人到,别耽误了时辰。”
赵摇顿住。
她回过身,苦笑一声:“前几日我便听府中的下人们议论纷纷,说要将我卖出去,没想到七伯父的动作这么快?”
赵金蝉顿时大怒,闪身过去扬手就要给她一巴掌,却出乎意料,手刚要落下时竟被那双纤细无骨的手牢牢擒住。
“你?”赵金蝉微微一怔,脸上的表情有些僵硬。
她现在的手劲儿竟然能接下他的巴掌!
赵摇甩开那只手,眼底凶光尽现一反常态,与平常委曲求全的模样大相径庭,讽刺道:“七伯父,脸打花了,可就不好卖了。”
说罢,头也不回地朝狗窝方向去了。
赵金蝉惊奇地立在原地,眼底升起无尽的嫌恶与狐疑,他没想到赵摇在短时间内力气见涨,完全不像被刨了金丹的虚弱模样。
正在沉思时,管家急匆匆地在身后跑过来。
“老爷,客人到了。”
“嗯,过去吧。”
管家欲言又止:“老爷,奉老太师没来,奉家大少爷和二少爷来了。”
“哦?”
“还有”管家四下张望后,附在赵金蝉耳边道,“与奉家两位公子同来的,还有一男一女,年纪相仿、衣着金贵,这二人声称是奉家的远房亲戚,我派人查了底细,只打探到是皇城来的人。”
赵金蝉眉头微皱。
“老爷,还有一事”
“说。”
管家特意留意了赵摇离开的方向,附耳小声道:“长青宗派人送来了三块长青令。”
“哼!”赵金蝉一听,眸里瞬间腾起火光,如同吃了一条虫子般恶心地啐了口水,“大哥真是猪油蒙了心,那小野种也配进长青宗!”
。
狗窝旁,巨狼犬正在津津有味地啃食着乌龟肉。
赵摇蹲下,嫌弃地看着它。
“你这狗东西,你主子给我吃你的狗食,给你吃我的口粮,你现在还抢我的乌龟肉,活腻歪了你?”
若不是这七日里她每晚跑出自己的院子,偷溜到四伯父赵德的后院池塘里抓鱼吃,恐怕早就饿得昏厥,要把眼前这狗给炖了充饥果腹。
站起身,赵摇一脚朝狗屁股踢了过去。
巨狼犬当即狗躯一震,龇牙咧嘴、目露绿光,嘴里发出一阵低吼就要朝赵摇扑来!
只是。
在巨狼犬扑过来的那一刹那,赵摇反应迅速地抬脚一踹,伴随着悠长的“嗷呜——”声和一道优美的弧线,狗消失在墙的另一边!
“爽!”
拍拍腿上的灰,赵摇满意地拎起狗窝里乌龟的残躯,上面布满了哈喇子,散发着一股腥味,赵摇摇摇头,朝不远处的池塘里猛地一扔。
“咕咚”一声,溅起无数水花。
“狗东西,喂鱼也不给你吃。”
回到自己破旧不堪的小院里,赵摇在床头看到了赵金蝉叫人送过来的新衣服,样式甚是熟悉。
粉色柔软的布料,上面用银线绣着几朵小花,腰间挂着白色的流苏垂至脚尖,裙摆蓬松轻盈,长度刚好落在脚后跟,袖子是广袖轻纱,袖口和双肩上整齐的挂着几圈玉米粒般大小的小铃铛,穿上它,走起路来“叮铃”作响。
衣服做工极为精致,唯一美中不足的是,袖口处有一块黄色小点。
赵摇永远清晰的记得,这套衣物是赵金蝉女儿赵清婉前年生辰时所穿的,这块小黄点,也是她自个儿吃糖油果子时,不小心沾染上去的。
她却在众人面前诬陷是赵摇故意为之。
那日,那狠毒的一巴掌甩过来时,被刨金丹元气大伤的赵摇根本毫无还手之力,赵家所有人都漠然的看着,她倒在地上,指尖划伤了她的耳垂,冒出殷红的血,到现在都还有一条印记。
“赵家,所有欠我的,现在是时候一并都要回来了!”
抓衣服的手狠狠攥起,指甲隔着布料深深陷入掌心,却依旧感觉不到一丝疼痛。
。
赵家的大厅里,高声笑语,人声鼎沸。
厅内正座上高坐着赵家当家人赵金蝉,正一脸笑意地同众人礼貌寒暄;正座右下位置依次坐着奉家的两位公子,奉霖和奉冥;而正座左下方便依次坐着比较陌生的两张新面孔,当今太子殿下费城和梦月郡主费七七。
奉霖朝赵金蝉恭敬地行了一个礼,解释道:“赵叔叔,家父偶感风寒身体不适,今日便只有我与奉冥前来赴约,还望赵叔叔体谅。”
一旁正喝着茶水的奉冥差点喷出来。
赵金蝉关心道:“奉老那风寒可严重?早知道,你们应该给我捎个口信,我理应去探望一下的。”
“不碍事,家父休息几个月就好了。”
“哦,那也要多修养一下,对了,奉二公子近来身体可还好?”赵金蝉又把目光落在一直喝茶的奉冥身上。
正在喝茶的奉冥脸色惨白没有丝毫精气神,嘴唇也是毫无血色,身体羸弱地靠在座椅上,见赵金蝉突然询问,放下茶杯,虚弱的回应道:“多谢赵叔叔关心,还是老样子,十年如一日,三餐都是药咳咳”
说罢,又是一阵咳嗽连连,身体也跟着轻微地抖动起来。
赵金蝉挥手让管家递上去一个木盒子,道:“唉,你从小身体羸弱,奉老寻遍名医也没能治好这病,只能靠常年喝补药来维持性命,倒是苦了你了,我前些日从皇城讨了几味千年人参,你拿去试试可有些效果。”
奉冥身后的随从替他接下。
“赵叔叔有心了。”奉冥微微一笑,这不笑还好,一笑,整张惨白的脸犹如诈尸。
众人登时觉得后背一凉,毛骨悚然。
赵金蝉挪开眼,放眼往左侧望去时,眼里腾起一丝精光,打探道:“听我家管事说,你们二位是奉家的远门亲戚,不知如何称呼?”
眼下这两人中:
青年男子面容俊俏如晓风朗月,肤色白皙,笑容可掬,一身华丽的白色锦缎,金丝镶边,衣摆上绣着银竹暗纹,护腕和腰带都是纯金打造,上面还镶嵌着无数颗价值连城的珍珠玛瑙,他手边那把金色的长剑更是极为耀眼,剑鞘纹路精雕细啄,浑然天成。
青年女子脸蛋娇小,眉眼清澈,皮肤更是亮泽红润,如檀木般乌黑的头发扎了几根辫子盘在身后,脖子上带着一圈鲜花编织的装饰,身穿一件粉色长裙,做工极为精细。
奉霖刚起身给赵金蝉介绍时,被一声咳嗽声制止。
费城起身,礼貌地浅浅一笑:“实不相瞒,我和令妹是奉老太师内室的远房亲戚,常年没怎么走动过,这次游山玩水途径这里,便在太师府上小住几日,赵叔叔唤我金鸽便好。”
“我叫七月。”
费七七也学着费城的口吻简单回答。
赵金蝉一脸黑线,任他再蠢都知道这两货在糊弄他,但他还是礼貌性地扯出一抹笑来,尴尬地道了声“好名字”。
这时,一身青衣的赵清婉带着几个仆从,端着几盘水果从大厅侧门走了进来,众人见她进来,皆把目光落在了她的身上。
赵清婉路过奉霖身旁时,特意朝他看了一眼,然后害羞地别过头去。
“爹爹。”
赵清婉朝赵金蝉行礼后,撒娇地站到了他身侧去。
赵金蝉起身,笑脸盈盈地拉起女儿的手朝奉霖走去,道:“这是小女清婉,这是奉家大公子奉霖,今日我与奉老相约,便是为了你俩的终身大事。”
“清婉小姐果真娇美如花,今日一见,果不虚传。”
奉霖的目光像是已经钉在赵清婉身上似的,从她出来就没有挪开过,赵清婉听罢,羞红的脸上露出一抹得意的神色。
奉霖突然想起什么。
立马问赵金蝉:“赵叔,府中不是还有两位千金吗,给我弟弟定下娃娃亲的又是哪一位千金呢?”
赵金蝉还未开口,一旁的奉冥气若游丝地幽幽接到:“哥,貌似清婉姑娘是许配给我的,和你定娃娃亲的是赵家年龄最小的千金,子玉叔叔的女儿,名字好像叫‘赵摇’来着赵叔叔,是我记错了么?”
赵金蝉和赵清婉顿时脸色一僵。
“哎?好像爹是这么说的,赵叔,赵摇姑娘何在?”
奉霖迫不及待地追问,心想,赵清婉都这么漂亮了,赵摇是赵家最小的千金,说不定更美更娇。
赵清婉见状,一眼瞥见奉霖身后那个面色惨白、毫无生气的病秧子,对比身形俊朗的奉霖,她立马神色慌张地看向父亲赵金蝉。
赵金蝉暗自使了个眼色,示意她淡定。
“定是奉老记错了,小女清婉与奉霖你郎才女貌乃天作之合,论年龄也是清婉配你,摇儿配奉冥,我和奉老又怎会糊涂到颠倒顺序呢?”赵金蝉循循善诱。
在场众人都觉得言之有理,唯独奉冥嘴角扯出一丝不易察觉的冷笑。
他理解赵金蝉不同意把自己的亲生女儿赵清婉嫁给他这个病秧子,只是,这老狐狸这般迫不及待地想要把赵家小女儿赵摇推给他,到底不是亲生的不心疼啊。
“嘭——!”
奉冥正出神的时候,破天荒的踹门声突然想起,门板顷刻弹飞!
众人诧异地朝门口那边望去,一身粉色的衣衫大步流星地走进来,风扬起她身上的铃铛,“叮铃”作响。
“七伯父一把年纪,撒起谎来,不怕遭雷劈吗!”
奉冥差点一口茶水呛出来。
竟是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