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章 第71章
“瞧这人如此吝啬,想来这位娘子也并非甘愿做他的妻子?有光兄德才兼备,何不将她救出火海,聘为您的十三夫人?”
握住陆小清的手忽然一紧,沈长鹤侧过头看向声音传来的方向,正想说什么,却听到她的声音响了起来。
“三十六文可买精米五升,上好猪肉一斤八两,这还叫不坑?”
不等那小女孩回话,陆小清又道,“你方才说,你是今日尚未卖出花去,也就是说昨日你把花卖了。按寻常花价,一朵当季蔷薇最多不过十文,也就是你卖一朵可至少赚二十六文,能买米四升,总不至于米缸见底吧?”
那小女孩一脸惊讶的看着陆小清,显然是没想到她会说出这番话来,不仅是她,包括围观群众也是一脸的错愕。
有人甚至在感慨“果然不是一家人,不入一家门”,就连那位有光兄也不禁摇头感慨道:“可惜,可惜啊!真是空有一副好皮囊啊!”
可陆小清才不管他们说什么,反而趁着小女孩发愣之际,强行将腿抽出,反倒拉起沈长鹤的手往外跑。
也不知跑了多久,等他们冲出那片被花童包围的区域,她才停下来,喘着气道:“呼,呼,幸好是个小女孩抱着我,要是换个大妈来,估计我就没那么好跑了。”
“他们此举,本就是利用人同情弱小的善心,又怎会找个身强体健的妇人来卖花?”沈长鹤道,“更何况养个小娃娃总比养个妇人要省钱些。”
“幸好刚才你没松口要买她的花,我多担心你一时招架不住松了口,其他的花童肯定也会扑上来缠着你买的。”
陆小清侧过头看着他,“不过我还以为,你会从一开始就答应把花买了,没想到你居然会拒绝。”说着她故意露出一副狐疑的表情,“该不会是你讨厌我,这才不愿意买给我吧?”
他看了她一眼,淡淡道:“你不是不喜欢别人送你花吗?”
陆小清闻言一愣:“你是怎么知道的?”
他也微微一怔,别过头道:“我猜的。”
她盯着他的侧脸问:“你是怎么猜到的?一般女子都喜欢花吧?”
“男的也喜欢。”他说,“只是我虽然喜欢花,却也不喜欢簪在头上。”
“你别扯开话题,我是问你怎么猜到我不喜欢的。”
她确实不喜欢别人送花给她,不是说不喜欢花本身,而是觉得买花浪费钱。一束鲜花买回来养个几天就会凋谢,还不如把这些钱买点吃的实在。
当初刚工作那会,沈远曾经在她生日的时候买了一束花送给她,刚好她生日是在情人节前一天,她收到花时第一时间就问他花了多少钱,得知将近三百时,她当场就骂了他一顿。
你敢信这束花只有十一朵玫瑰,均价快三十一朵,而且这还不是什么特别名贵的品种,只是普通花店里买的寻常玫瑰。
自从被她骂了一顿以后,沈远就再也没送过她花,改为生日时请她吃大餐。也有些不懂事的男生追她时送过花,但都被她一脸嫌弃的拒收了。
当初的前台小姐姐好奇,问她为什么不把花收下,毕竟人家买都买了,拒收也不能退钱啊。
她说收了别人的礼物就代表给别人希望,既然不喜欢人家就不该吊着对方,其次这花太占位置了,她家也没花瓶,还是拒收比较好。
可话说回来,大部分女孩子都是喜欢收花的,除了她这种奇葩以外,更何况书中的陆青清也喜欢花,她也从未在这个世界展现出,不喜欢收花的情绪。
所以他为什么会一脸确定的说出这番话,仿佛他是早就知道一样。
“因为比起花,我觉得你更喜欢吃的。”
沈长鹤的声音打破了她的沉思,可不等她提问,他又道:“时候差不多了,我们先登船吧。”
她一个没留神,便被他牵住手往码头方向走去,登上了“万树春”。
画舫内灯火璀璨,奢华非常,正中心处,正悬着一盏巨大的琉璃花灯,此灯由八十一盏小琉璃灯聚集而成,花灯四角各延展出一条彩色绸缎,远远看去,犹如天上晚霞。
最奇的是,画舫中间竟养了一棵修剪得极好的水杨柳,树顶四角各有一个侍女抱瓶的花树纹的瓷塑,清泉从瓷口倾泻而下,如四道水幕一般。
花树前是一个用波斯地毯装点而成的高台,此刻台上有十三名异域舞姬正在轻歌曼舞,手脚上的金镯在灯光之下,显得熠熠生辉。
这时陆小清和沈长鹤已座入席中,他们的座次并不太好,是一楼的角落,很容易被前排的人挡住表演,他们旁边还有几张空位,估计也是因为座次不好的问题卖不出去。
此时此刻,陆小清忽然意识到,也许“万树春”不是因为票价太贵才没人买,而是好的位置都售罄了。
她心里那个悔啊,她想自己早该想到这一层的,主要是价钱,按照行规来说,越好的位置售价肯定更贵,也不知他们这里的座位会不会便宜些。
后来当她得知确实有按座次好坏收费,她的心才稍微舒服些,只可惜最好的座位也不过比他们贵了两倍,还是让她觉得亏了。
当然,你要是问她,会不会额外花两倍的钱买最好的座位,她的答案肯定是no。
“老爷,刚才引起骚乱的,就是这两个人。”
刚坐下没多久,陆小清就发现他们成了视线的中心,看对方的眼神,不是认出了他们,估计是因为刚才在堤上的那一幕传到这里了。
“哦?就是他们?”一个坐在前排的中年肥胖男盯着陆小清,他挑了挑眉毛,眼里露出色迷迷的目光,“不愧是有光兄看上的,长得真俏啊。”
他边上的小厮立刻露出一副狗腿笑,附和道:“老爷若是喜欢,何不将她抢过来?反正这小娘子的爷们瞧着也没什么气力,正好十五娘子去世了,这不刚好补了这个空缺嘛。”
那中年男人顶着个大肚子,肥胖的手摸着下巴的小胡子,眼睛一直色迷迷的盯着她,虽然没有回小厮的话,但仿佛是在考虑什么。
“邱家那个废物别的不行,看女人的本事还是有些的。”
“这算什么本事?长眼睛的都能看出来这小娘子的美貌,何须他姓邱的看出来?”
“只可惜成了亲,还是嫁给这样的穷酸,连三十文钱都不肯出,当真是可怜啊。”
“他们是从‘枫林晚’处置办的这桌酒席,瞧着也得要个五两银子,想来这人也不是真穷,就是太守财奴了,家里是行商的吧。”
“这就是邱家小少爷相中的小娘子啊。”二楼雅座上的蓝衣男子凭栏远望,“会在大庭广众之下,为了三十六文钱说出那番话,确实并非俗物。”
“我倒觉得,她的夫君更有意思些。”一旁的白衣少年笑道。
那蓝衣男子喝了一口酒,也轻笑道:“怎么,吴兄弟该不会觉得,此人有些面熟吧?”
“这倒没有。”白衣少年端起描金茶盏,用茶盖刮了刮茶汤上细长的茶叶,浅饮了一口,才继续道,“我只是觉得,他的夫人能随性而活,不过是仰仗他夫君对她的宠爱。”
“得妻如此,夫复何求?”蓝衣男子不以为然道,“若能得如此佳人为妻,我也愿意宠着。”
“钱兄这话要是被嫂夫人听见可不得了。”白衣少年笑道。
蓝衣男子也笑道:“吴兄弟仁义,想来是不会坑害我的。”
他们聊的热闹,陆小清也没闲着。
“早知道这么麻烦,刚才看到那群小孩就该绕道走的。”
陆小清虽然听不清他们在说什么,可他们在围观她和沈长鹤是铁板钉钉的,估计问题就出在刚才拒绝花童一事上。
“既来之则安之,与其后悔,不如想想你花钱上船的目的。”
她觉得沈长鹤说得有理,也懒得理会周围人的目光,开始学习起画舫的装潢动线,节目表演,着重留意扬州人的娱乐习性,为本土化做好准备。
在船上看了这么久,陆小清也着实学习了不少,比如她发现,比起舞蹈表演,扬州人对以笙笛、鼓板、三弦的清唱更为喜欢。
她问了跑堂的小厮才知道,原来每一市会,还会争相斗曲,以画舫停篙就听者多少为胜负,好不热闹。她想,如果自己要在扬州开店,或许能将这些情景融入到剧本里。
一个时辰刚到,画舫便也停靠码头,陆小清和沈长鹤下了画舫,准备回家。
“虹桥这边好是好,只可惜是在城外,周边除了园子,竟然连一间大点的民宅都没有,难不成我要在这边建个房子?可这也太费神了点。”
“而且在郊外开店,终归还是危险了些,你说要是在城北找间民宅如何?可我刚一路走来也看了,城北大多食肆繁华,其他都一般般,而且食肆之所以繁华,也是因为虹桥订餐。”
“看来明日还得看看城西和城南,城西听说寺庙比较多,会不会太清净了些,还是先看看城南再说。”
陆小清自顾自的说着,见沈长鹤不搭理自己,又道:“沈长鹤,你是不是觉得陪我出来有些无聊啊,要是你不喜欢的话,明日不如在家里休息一下,我可以让春桃……”
话还没说完,沈长鹤便突然拉住她的手腕往小巷里钻,陆小清还没回过神来,就听到小巷外传来急促的脚步声。
“那两个人呢,怎么突然不见了?”
“啧,糟了,这下可怎么和老爷交代!”
“你们先定一定,这一头是咱们的地盘,我们先在附近转转,我就不信两个大活人,还能凭空消失不成?”
“对,是这个理,我们三个人分头去找,半个时辰后在这里汇合!”
其中一人跑进了小巷里,而他们此刻正躲在一堆竹竿后,天很黑,那人也没有发现,只简单看了两眼,便往另一头跑了去。
沈长鹤撑着墙壁,身体挡在她的身前,待到脚步声远去,才道:“应该走远了,可以出去了。”
说着便先走出竹竿堆,将手伸向陆小清,好让她扶着自己。
陆小清刚才正在天马行空,全然没有发现有三个人在尾随他们,当下向沈长鹤投去感激的目光。
“幸亏有你,否则还不知这些歹人会对我们做什么。”
沈长鹤道:“先别说这些了,赶紧回去吧。”
她点点头道:“没错,幸好这里离我们住的不远,应该不会有什么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