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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5章 白骨乐团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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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两座位于城中心的别墅又能容纳多少人?主人加仆人, 撑死不过百。

    而济贫院呢,市政拨付的资金是按照人头计算的,院内收罗的贫民越多, 能到手的金币银币也就越多, 这些被充作统计数字的人还能做工,晚上给个够蜷腿的空间就够了,完全不会浪费仓库里堆积的被称作食物的垃圾们。

    因而济贫院的面积不到别墅的一半,聚集的人却有好几倍。这十倍的人数死后堆在这样小小一块地盘上, 在视觉上给人无与伦比的震撼力。

    腿叠腿,胳膊叠胳膊, 于元沅凝神平视前方的人肉地毯,眼神凝重而深沉。

    从被杀了个干净的别墅出来后不久, 又经过几次换装, 把自己裹得严严实实, 确保连汤姆死去的妈都认不出来自己的儿子后,于元沅一路疾驰,行事小心翼翼, 生怕某个拥有标志性火焰发色的男人突然从路边蹿出来, 拿刀砍人, 偶尔窥到身形疑似潘森的行人, 直接闪出八丈远,仿佛炸了毛的猫仔。

    鼻间嗅着雨水都洗刷不尽的血腥气息,而汤姆本尊对幕临城大小道路的记忆是最好的导航, 于元沅穿街越巷,很快摸到了距离最近的一家济贫院,然后是下一处,再下一处……

    血腥气重新绘制了一幅幕临城地图。

    每去一处, 于元沅的眼神就要凝重一分,到了最后活似两块姜黄色的凝冰。至于说她路过的一些血腥味相对浅淡的地方,譬如说流浪汉寄居的下水道,乞丐夜里歇脚的荒地,于元沅根本顾不上细看。

    知道是一回事,亲眼目睹又是另一回事。

    面对遍地横尸,于元沅短暂地陷入迷茫。或许是为了丰富每位职业者的身份背景,这次副本设定在一座城市之中,她在街头晃荡了好几轮,还几次入户行窃,不必特意观察也多少能了解到城里一般人家的生活状况,

    由于时代背景的原因,幕临城的阶级相当分明,npc中的主流人群,平民的生活是相当的糟糕,住的是破烂漏雨的屋子,吃的是用大量粗劣麸皮和少许小麦粉制作的黑面包,穿的是布满补丁的一幅,每日早起贪黑的工作,日复一日,年复一年。

    而济贫院中的贫民作为社会的最底层,生活只会更糟糕,平民至少还有个人样,多数日子能填饱肚子,眼中也有些光彩,济贫院里的许多人却几乎是行走的死尸,摔一跤再爬不起来的那种。

    职业者们的心够硬,但也是有心的,于元沅自认不是什么杀人狂魔,没必要向毫无利害关系的贫民动刀子。

    所以她很是费解,潘森为什么专门针对济贫院。当然,不排除济贫院跟任务的线索有关,然而想到死的稀里糊涂的老管家,于元沅又感觉这种可能性不大——听潘森在密室里透出的意思,他的身份跟教廷有关系,要杀人也该去教堂等地方,这群贫民完全碍不着他的事……

    两种念头在心中对战。

    一种声音说,呵,这算什么,想杀就杀了,你又不是没有干过类似的事,他不过是杀得多一点——甚至没有虐杀,一刀毙命,干净而利落,哪像你见过的几个变态,剖开人肚皮拉出肠子勒到脖子上什么的……

    另一种声音说,杀死这么多的npc,你真的觉得没有问题吗?这些人弱得连你和潘森的脚指甲都伤不到,看看他们露在外头的身体,瘦得肋骨一根根几乎要戳穿胸膛,幕临城那么多人,为什么要挑上已经凄惨无比的他们?

    哼,弱者的借口……

    于元沅忍着恶心,前进一步,仔细端详一具具尸体上的伤口,尝试还原潘森动手时的情景。

    被劳动者乐园赋予“屠夫”的职业模板后,她最初确实腹诽过一段日子,觉得这个职业极度缺乏美感,起初是拎着把铅笔刀,后来是提着豁口的菜刀在任务副本里砍人,要多搞笑有多搞笑,根本镇不住敌人。

    但渐渐地,她竟觉出这个职业的好处。

    于元沅自认性格直接,换句话说,就是懒得勾心斗角,屠夫这种提刀就上,大砍特砍一通的职业模板再适合她不过。

    遭遇一次次生死危机,又在生死危机中一次次提升,手中之刀常伴左右,于元沅容貌没什么大的改变,但流露在外的气质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表现之一是现实世界中,再没人敢跟她问路,陌生人自动绕开她走,仿佛她不是一位“柔弱”的年轻女性,而是两米高一脸横肉的壮汉。

    眼前浮现出一个红发男人的身影。

    于元沅再未想到有一日,会遇上个比她周身缭绕的杀意更浓重的职业者,战斗中,对方明显比她的实力要高上一个层级。

    这说明什么?

    说明潘森比她走得路子对。于元沅不由得怀疑自己一直以来的做法——对战中规则碰撞的一刹那,她隐隐感知到潘瑟即使拿的不是屠夫模板,职业也与屠夫极为相似,至少是以杀戮为根本。

    职业者靠实力说话,潘森再怎么抽风,行事毫无逻辑可言,可在实力上,对方无疑是自己的榜样。

    捏了捏雨水泡得冷冰冰的鼻梁,于元沅纳了闷,她和潘森不是势均力敌,也不该差距这么明显吧,是她以往杀的人不够多吗,是她过去下手不够干脆吗?

    她心里慢慢浮现出一个有些荒唐念头。

    ……或许就是因为她杀得不够疯。置生死于度外还不够,要将杀戮当成一件平平常常的小事,杀意一起,即要出刀。

    杀个npc算什么,杀个雇主的手下又算什么,杀个雇主——咳咳,这个先算了吧。

    于元沅眯起眼睛,视线穿过围墙的缺口,望向远方。

    为了不让贫民的臭气熏到贵族老爷们,济贫院远离贵族区,附近分布着底层平民的窝棚,位置不够好,但人足够多。

    于元沅将手按在乌黑的刀鞘上,慢慢抽刀而出。

    醒醒,你真的要成为这样的人吗?心底深处一个声音弱弱地说,试图阻止她。

    “嗡——”刀鸣再起,似嘲笑又似挑衅般压过心底的呐喊。

    眼中泛起血色,精神一个恍惚,于元沅的眼神复又变得坚定。

    如果这真的是正确的道路……等等!

    视野里一个小红点在逼近,于元沅倏地转过身,就要一刀劈下。

    “等一下!”

    于元沅眯起双眼,狐疑的视线在来人身上游荡,从滴答着雨水,如同另一层皮肤般紧贴着头皮的黑发,到破破烂烂,看不出底色的外套,再到耷拉在一侧,显然残了的胳膊。

    来人脸色惨白,几乎让人怀疑他与天上飘着的塑料袋们是同类。

    “终于找到你了……”

    来人腿脚颤抖着向前,站到稍微明亮的地方,露出手里攥着的一把造型精致,十分小巧的手枪。

    …………

    留守坐落于狮鹫街门萨祖宅的夏洛蒂和大卫迎回了两位来宾。

    “这是……”金发姑娘一双大眼睛来回转动,打量着喘着粗气的于元沅,和她从后背卸下的一位陌生男子。

    男人处于半昏迷状态,眼睛时开时闭,呼吸若有若无,随时要断气的样子。

    “呼,呼,”于元沅累得快虚脱了,缓了十秒才指着倒在门廊处的陌生人道,“介绍下,这位也是职业者,职业是——”

    大卫打断她的介绍,语气里是满满的心疼:“你你你,让我说什么,小提琴居然给刮成这样了,还不如留在我俩手里保管呢。”

    于元沅摆了摆手:“没时间管它…我能带它回来就不错了。

    “什么意思?”夏洛蒂挑起一边眉毛。

    “唉,你俩听我说……”

    于元沅将罗宾的话语复述了一遍。

    接到罗宾的警告后,于元沅再不敢打狩猎潘森的主意,不光是因为要玩命而且极大可能玩不过,也因为战斗中一个不小心,有可能连好不容易到手的乐器也要泡汤——谁知道潘森又抽得哪门子疯,非要跟几件乐器过不去,他是真不想过这次强制任务了吗?

    就这样,他俩在路上还是险些被闻着味过来的大魔头给追上,两人一通爆发才躲了过去,

    罗宾因而变成现在这副进气少出气多的模样。

    于元沅摊开手:“我说,大家别费劲了,选择最后一件路吧,狠狠心,该掏肠子掏肠子,该抽筋抽筋,再凑两把小提琴出来……”

    缓了一会儿后,罗宾终于从半昏迷状态中苏醒,挣扎着坐起来:“我……我在城里有线人,能找到制作乐器的工匠。”

    大卫提出质疑:“虽说我们有乐器的制作方法,但不代表雇主能接受新制作的乐器,如果他不接受怎么办?说不定一样乐器只允许提交一份。”

    于元沅叹了口气,大卫说的不无道理。

    【大卫却不知道,定音鼓的制作方法就藏在秘书室吊顶上面的秘密空间中……】

    所有人:“……”

    这旁白也太太太跌份了吧,就这么直接说出来真的好吗?

    夏洛蒂无奈扶额:“算上要新做的定音鼓,那就只多出一把小提琴,这位朋友,别怪我说话不客气,我们三人已经组队了,而且乐器的制作方法也是我们提供的,你只负责出做乐器的工匠……”

    罗宾似哭似笑地抹了把脸:“我倒是可以接受拿那把小提琴,前提是我们能活到考虑这个问题的时候。”

    “如果我想得没错,再杀一批npc后,那家伙就要往这边来了,他这次可能连雇主也不想放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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