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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这个杀手不太冷(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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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余晖的伤已经好得七七八八,时不时去看秋若水,陪她唠嗑,陪她用餐,而他去的时候经常能遇上兰絮和叶瑄。那两个人在秋若水面前,完全是温柔顺从,体贴乖巧,极尽讨好。还在秋若水面前跟余晖道歉,那一弯身的姿态,端的是楚楚动人,让人一点拒绝的话都说不出,只是抬眸时和余晖眼神的交锋,一片笑里藏刀,只不过两个人,一个藏得较浅,一个藏得更深。

    仇与怨,在余晖打算进山庄的时候,就注定结下了。

    敌不动,我不动。余晖不会去主动惹她们,他更在乎自己的任务,要是每个世界都搞个几十年,那还不得搞疯他,一万年太久,只争朝夕。

    这日,余晖和十一去落梅轩逛了逛。落梅轩简直是云锦山庄里的世外桃源,里面的人虽然不受秋若水的喜爱,秋若水也不允许给他们零钱花,但依旧养着他们,他们不愁吃喝,有得穿有得住还有得玩。三三两两下棋,或围在一起自娱自乐唱戏,甚至还有的在庄里钓鱼,余晖看了直羡慕。

    这样和平快乐的地方,不是一开始就有的,也不容易维持,全靠落梅轩的三姐,她是落梅轩里使众人心服的人物。

    “这里可真好啊,要是我也能在这里住就好了,这样平静安宁,没有纷争的生活,多好。”余晖感叹道。

    “要是你搬来,我们落梅轩的每一个人都欢迎你。”三姐爽朗大方,毫不遮掩地表达着自己的善意,她见余晖也是平和之人,相谈甚欢,很欣赏。

    “如此甚好,只是可惜……”余晖有些无奈。

    三姐见状,明白他有难处,“树欲静而风不止,这也是没办法的事。”

    “是啊,我现在是不得不卷进去,而且是单打独斗。”余晖苦涩一笑。

    三姐一脸可惜,“难为你了。”

    余晖眼里闪过一丝算计,“人心不足啊,三姐,落梅轩里的人真就能超然物外吗?”

    三姐也眼神一变,突然笑了,“看来你也不简单,但如果你也想打这里的人的主意,那就真的是来晚了。现在这些人,都是兰絮和叶瑄挑剩的,能被引诱的,不是去了月兰馆就是去了万菊阁,而剩下的我们,胸无大志又没想法没本事,我们只想开心地活下去,哪怕开心的时间不长。”

    “三姐,不怕你笑话,实话跟你说,我出身乞丐,长这么大,没有一刻不在温饱线上挣扎。我太懂那种要活下去的心了,要活着难,要开心地活着更难,只要想活着,有的是办法诱惑。”余晖望着她,面上还是那么温和,眼里却露出一股子劲,让人不寒而栗。

    三姐也直直地盯着他,摇了摇头,“你说的也是,如果你真的要打这里的人的主意,我守不住。”

    余晖噗嗤一笑,“三姐别紧张,我不忍心破坏这里的安宁。”

    “主要是这里的人,真的没有利用价值。我不妨跟你说,我觉得庄子里有个不为人知的秘密,这个秘密兰絮和叶瑄应该都知道了,如果你也能掌握,对你才是大大的有利。”三姐道。

    “秘密?”余晖转念一想,大概是嗜血阁的事,虽然他已经知道了,但还是礼貌地道谢,“多谢三姐告知。”

    “还有些事,我也可以告诉你。兰絮和叶瑄的过去是她们最不愿被人提起谈论的,她们的事不算什么秘密,我们几个曾经受母亲喜欢的都知道。”

    “哦?她们的过去怎么了?”余晖好奇。

    “兰絮以前在漳州的青楼当艺妓,叶瑄则是江湖上紫微派掌门的傻儿子童养媳。”三姐说的时候,实有几分怜悯同情。

    闻言,余晖也觉得挺无奈惆怅的,“原来大家都是苦命人,那何苦呢,一起在落梅轩安家不是很好么?”

    “谈何容易啊,我看你并非真正凶恶之人,才告诉你这些,你若真要和她们争,得饶人处且饶人。”

    余晖苦笑,“这话你得跟她们说,你不能看我好欺负就跟我说吧,她们知道我是乞丐还嘲讽我呢,难道她们没被人嘲讽过出身吗,明明知道这其中的滋味还如法炮制。”

    “唉。”三姐只得叹气。

    气氛低沉了,余晖便告辞了,出了落梅轩,一直跟在余晖后面亦步亦趋的十一见他心情不好,自己的心情也不好,忍不住出声,“少爷,要不找十二小姐或者十四联手吧?”

    “不行,现在贸然找她们其中一个,只会让她们看不起,而且我是真不想主动招惹她们。”余晖道,他望天,“天气不错,在庄里呆久了怪闷的,去跟管家要些银子和两匹马,我们出去走走。”

    “好。”十一张口就道,意识到自己应的不是“是”,有些愣,余晖见她发愣,奇怪问:“怎么了?”

    “没有,我这就去。”

    两人将马寄放一处,便上街,逛集市。出庄前,余晖问过十一,要不要戴帷帽,十一有些纠结,除了去杀人,她从来很少外出,出去也会戴着帷帽,可是现在的她,并不想以后也那样见不得人。

    “其实呢,别人很少注意到其他人怎样,就算注意了一下,也很快就忘记,都是过眼云烟,所以别人怎么看根本不重要,因为那些都是假的都很快就过去。最重要的是你怎么看你自己,人自轻,别人才会跟着看不起。”

    十一想着余晖的话,确实,起初路上的人看到她的脸,或面露惊讶或面露嫌弃,但也很快就去做别的事,看别的人了,根本没在她脸上停留多久。

    “十一,你看看,有没有喜欢的?”余晖在一个卖首饰的小摊前停下,问旁边的十一。

    “我?”十一讶然,“怎么可以……”

    余晖道:“怎么不可以,我说可以就必须可以。喜欢就买,不行就分,害说错了,不行就扔。看看有什么喜欢的,挑一挑。”

    “是啊姑娘,看看吧。”摊主也热情地招呼,拿起一支玉簪介绍,“瞧这簪首的雕琢,这雕的花,这成色,姑娘戴上肯定好看。”

    十一瞟一眼余晖,接过玉簪,拿在手中看了看。摊主又拿起一支步摇夸赞,十一也傻傻接过,随着摊主挑拣,摊上琳琅满目的各色首饰都快看个遍,一时间看花了眼,不知道该选哪个好。

    十一从没挑过首饰买过首饰,她感觉不出哪个很喜欢哪个不喜欢,只觉得都还可以,于是有些无措地望向余晖。

    “要不全都买了?”余晖问。

    十一立即摇头拒绝,“不行不行,这些太多了,钱会花完的,不能这么花钱。”

    摊主笑道:“姑娘一看就是勤俭持家的女子,还未出阁吧,娶了你肯定好福气。”

    余晖也笑,“老板会说话又会做生意,一定财源广进。”

    十一只觉得有点羞,说的什么话嘛。

    最后买了六件首饰包起来,十一还觉得太多了,余晖倒没觉得有什么,还说回去让人给她做套衣服,庄里最不缺的就是布,外面的布还没庄里的好。

    两人走走停停,随处闲逛良久,余晖问十一:“饿不饿?”

    “不饿。”十一答,其实有点,但是不好意思说。

    余晖比较不好意思,“我饿了,咱去吃东西吧。”

    两人来到面摊,余晖喊道:“老板,来两碗阳春面,加肉加蛋,要大碗的。”

    “好嘞,客官请坐!”

    “怎么不坐?”余晖见十一还是站在他身边,有点疑惑,旋即想起她对身份尊卑很敏感,“之前就和你说过,你我二人,不必拘泥,还是说,你讨厌我?都不愿意跟我一起坐。”

    “不是不是。”十一急忙摆手否认。

    “既然不是,那还有什么不愿意?”

    还真没什么不愿意……十一在他的目光里,慢慢挪到他旁边的位子坐下。

    等了片刻,两碗阳春面上桌,余晖拿过筷子就吃,看他吃得津津有味,十一也动筷。

    "好吃吗?"余晖问,十一吃着面,含糊地嗯嗯两声。

    余晖笑,“庄子里的好吃还是这里的好吃?”

    十一抬头想了想,“这里的好吃。”

    “那以后我们常来吃。”

    “好啊。”十一下意识高兴道。

    余晖看着她,眼神不自觉的温柔。

    煞风景的人和事却在不远处。

    “小美人,你就跟了本少爷吧,本少爷比这个穷鬼好太多了。”一个痞气十足,又十分高调的声音传入两人耳内,余晖和十一都是一怔,齐刷刷扭头望去。

    "小美人,跟着本少爷不比跟这穷鬼强吗?你看你,这葱白的小手,要是给这穷鬼当媳妇,不得干好多活,不如跟着本少爷吃香喝辣。"

    “公子,请你自重!”

    “公子,我未婚妻过些日子就要过门了,求您放过她吧。”

    “哈?放过她,我明明是在救她啊,我这是救她脱离你这个穷鬼的火坑,给本少爷让开!”说话的锦衣公子哥把面前挡着的男人狠狠一拽,公子哥身后三个家丁便把男人擒住,另外两个家丁则抓住貌美的素衣女子。

    “不识相的东西,能被我们少爷看上,是天大的福气!”其中一个家丁趾高气昂。

    “就是,还不感谢我们少爷。”另一个家丁也附合。

    “你们不要欺人太甚!”衣着朴素的男人用力挣扎,冲锦衣公子哥怒吼,“混蛋,你要敢伤她,我绝不放过你!”

    锦衣公子哥听了哈哈大笑,“你算个什么东西啊,不知厉害。"说罢,望向面前无处闪躲的女子,笑得猥琐,一手捏住她的下巴,“小美人,跟了本少爷,保证你衣食无忧,其实本少爷,也不喜欢用强的呢。”

    “你无耻!"女子虽然有些害怕,但还是愤恨地瞪他。

    围看的人指指点点,也有为其不平发声的,但都被锦衣公子和他的家丁们吓唬回去。

    “我跟你们拼了!”眼见自己心爱的女人被如此对待,男人怒极,奋力挣脱,三个家丁连忙去抓他,男人双拳不敌四手,很快被压在地上,动弹不得,只能怒骂,“混蛋,你们这些混蛋!”

    “小美人,你说本少爷要是废了他,你……”

    “你放肆!当街欺男霸女,本官要捉你法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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