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夺口鹫犬珠钗换人
天色灰蒙蒙,还未破晓时,花清眠就起了身。她走到木橱子边,一层层打开雕花门板,去寻细软。寻常女王赏赐的东西、将军府的金银财宝都搁在库房里,而她闺房的木橱里都是她最喜欢的东西。
原先的花大将军很是直接,藏在自己屋里头的净是些硬货,譬如实心的黄金铸造的摇钱树、帝王绿的翡翠瓜、白银锻造的酒壶……花清眠一个一个翻开来,左思右想,很慎重地装了整整两大包袱。
这两包财物,不是她要离开越州城所需的盘缠,而是她要送给江寻易和朝颜的包袱。
经过浮屠寺别院木佛金身一事,如今的她已从当朝一品大将军,变成一个无足轻重的芝麻小官。将军府上有原先花老王爷府的财产,也有她这些年攒的财物,钱她不缺。养将军府上百十来号人,养几辈子都不成问题。
那百十来号人,有女王的暗桩、有公主和世子的细作,还有些老弱病儒是花老王爷府的旧人,都是她不必挂怀的。为数不多令她牵挂和上心的人,也就只那两个。
而这两个人,都是五年前花清眠独自开府时,因缘际会下,“捡”来的人。
那时候,江寻易被仇家追杀,浑身是血地倒在越州城的街边颓墙下。
血同泥土混杂一处,分不清是血还是脏泞,满身的刀口掀开了衣袍,也切开了皮/肉,江寻易就那样子躺在一堆杂乱的稻草上。黑乎乎的,瞧不清是他乱做破布的衣衫,还是揉了泥土的头发,胡乱地遮住了蹭了黑泥的脸。
腥臭的血气味儿引来了盘旋的秃鹫和跃跃欲试的野狗,于它们看来,这不过是一滩即将冷去的鲜肉。趁着还有一丝热乎气,血液润着,该是一餐不错的盛宴。
太阳已落,月色未上,整座城阴在一团黑云之下。将来的夜,必无星辰,也无明月,江寻易知道,这是他的宿命,从前的锦衣玉食、高楼广厦、楼阁烟雨、簪缨之家再与他无关,可笑的是,命运给了他一个极好的前段,眼下,又将他碾入肮脏,推到如此泥犁地狱之境地。
这样,也好。
他笑了一下。若真能入地狱,他定要拖着饿鬼之魂,杀入人间,屠尽负他之人。
他闭上了眼睛,悄无声息地等待着死亡。
就是那样一个笑,被路过颓墙的花清眠见到。那个笑容,明明混在瞧不清五官的一滩烂泥上,可她无比肯定,她看见了一个人,一个逆着命运、挑衅生死的人。他是想死的,可带着恨,他亦是想活的,也因带着恨。
花清眠瞥了一眼,见他还喘着气,就让管家杜翁把他救回家里……
这五年里,花清眠再也没见过他那样的笑。仿佛他脱胎换骨,成了一个全新的人。
这人不再是秃鹫钩喙和野狗獠牙下的那个“食物”,这人叫做“江寻易”。
这人学富五车,满腹墨水,文能排兵布阵,武能见招拆招,举一反三。哪怕就算让他出家当和尚去,他念经参禅都比一般的老和尚要厉害得多。
什么东西,一学就会,还能触类旁通,让他做个小小的军师着实是委屈他了。
他为人克己守礼,每日全府人还在沉睡时,他就起身读书,五年如一日。
是以,今日花清眠一大早,先敲了他的房间,问道:“寻易,醒了么?”
江寻易听见花清眠的声音,书都来不及放下,忙推开门,“阿简,找我何事?”
花清眠把鼓鼓的包袱,放到他书案上,垂眸一笑,“今时不同往日,我不再是大将军。我来,就是和你说一下我的想法。”
江寻易似老早算到她有此一招,浅笑一下,说道:“你的想法,我不接受。”
“听听罢,万一觉得还不错呢?”
“听,自是要听。这是你待我的情分。”
花清眠进屋,坐在小桌案边的椅子上。她从来晓得江寻易屈居她下,着实是委屈了他,这些话,她于情于理,不论是在主仆还是朋友的情谊上,都该同他说一说,只是选择由己。
她拍了拍包袱,“这里有两封推荐帖,你若是想去裴丰那里也行,去跟赵聪赵大人也行。裴丰毕竟是我师兄,念在过往的情谊上,不会亏待你,而且我晓得,他由来最是欣赏你的。赵聪大人与我只是所处之位不同而政见有异,可他是忠心为花月国,我亦然懂他苦心。若你想去他那,谋个文差,将来许也不错。”
“这是一包袱金银财宝,要同我作别了?”江寻易笑着问,这才将手里的书合上,搁到书案。
“你德才兼备,文武皆精,如今再跟着我,实在是没有出路。眼下,我不是你最好的选择了。寻易,鲲该游于大泽,鹏该翔于九天,你知道,我是真心希望你鹏程万里的。”这是花清眠为江寻易,能想到最好的归宿了。
“你我相识于微时,在我流落越州城命悬一线时捡我回家。我永远忘不掉寒冬腊月街上的冷,和身上的疼,也忘不掉,你对我的再生之恩。”江寻易的手落在包袱上,将那包袱往花清眠身侧推了一推,丝毫没有考虑花清眠的建议,声音温柔,道:“你待我如家人,我不离开你。”
他的语气肯定,眼神坚定,花清眠已明白,说服不了他。
她在此处没有至亲家人,那同姓的姐弟是如何待她,她早已看透。江寻易和朝颜这两个左膀右臂,住在同一屋檐下,权当是家人。江寻易从来如长兄一般待她,她知晓他也许是放心不下自己,就道:“我此去峪林川,是为了我师父,百里逢集会与我同去,你不必担心我。我是希望你可以在越州城安家乐业,有个好归宿。没必要跟我去淌一段没有前程的路。”
“阿简,如你所说,我从来当你是家人。你去哪里,我就跟你到哪里。花月国的功名利禄与我而言,粪土一般。”江寻易起身去拿了自己的包袱,那包袱想来是前一夜就已收拾好的,他丝毫不眷恋这里能有的安逸,说:“走吧,此去峪林川,长路漫漫,我与你一道。”
同样,花清眠也为朝颜的前程谋划了一番,若她要是想成家,为她准备足够的嫁妆,若是她想某个差事,也为她安排妥当。
与江寻易一样,朝颜也拒绝了她。
朝颜拉住花清眠衣角,眼泪噙在眼眶里,眼圈红得如个小兔子一样,她委屈巴巴地说:“小姐不必替我谋划亲事和差事,我可是有喜欢的人了,且什么差事有在将军府干着开心、赚的多呢?眼下朝颜还小,只想跟着小姐。小姐不撵我走,行不行?”说着将自己收拾好的行囊紧紧系在胸前,用力打了两个死结。
“真有喜欢的人了?可说说哪一家的公子,我替你去说亲!”花清眠笑道。
朝颜支支吾吾:“反正是有了!小姐可不兴拿这理由赶我走的!”
“言之有物,就不让你走,快说!快说!哪家的公子啊?”
朝颜忙跑到门口,用脚踢开门,一屁股坐在门槛上,将花清眠拦在屋里头,一副吵不过就要耍赖的样子,气哄哄地说:“我十三岁那年,小姐花了一只珠钗的价格将我买回来的。我生是小姐的人,死是小姐的鬼。我管你是什么大将军还是什么监丞,哪怕你就变成个平民百姓,我也是你的小奴隶!”
“这套泼皮耍赖的戏码,同谁学的?多大了?不嫌丢人么?”花清眠强忍着笑,扮作一副严厉模样。
朝颜一见花清眠皱眉,“哇”地一声哭了出来,无比委屈,站起身来,跑到花清眠跟前,哭着说:“朝颜不学这市井的把戏了,小姐别把我丢出去,行不行?”说着跪在地上,抱住了花清眠的双腿。
“啧!你给我起来!”花清眠捉住她两只胳膊,将人拉起来。朝颜又要跪,花清眠忙说:“跟我一起!跟我一起走,还不行么?”
朝颜一个鲤鱼打挺似的蹦起来,抬手去抹脸颊上的眼泪,面上开心得如吃了蜜,倒显得那眼泪如作假的水珠,她一副充满向往的样子,“好的!小姐!我们走吧!”
“唉……你们一个两个……”花清眠无奈叹气,可心里又觉得暖暖的,忽觉未知的前路,一丁点儿也不孤单。她伸手捏了捏朝颜的小脸蛋,笑了,“这么早背包袱去干嘛?吃过饭再上路!平时用得惯的东西,多带一些罢。”
“好嘞!马上去安排!”朝颜很是开心,背着行囊往库房去。
花清眠拿着那两个满是财物大的包袱,再回钟灵苑时,百里逢集已经坐在院中石桌上等她久矣。
石桌上摆着饭食,他一筷未动。一边悠哉悠哉扇扇子,一边揶揄道:“觉得自己大权旁落,大势已去,就想着好聚好散了?”
“就你聪明。”花清眠坐在石桌上,冲着院在家仆喊道:“喂马!吃完饭启程。”
百里逢集合了扇子,将筷子递到花清眠手里,悠然一笑,“眠眠夸我聪明,今日逢集怕是会开心上半日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