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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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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有心情在,随渠爱暖凉。青苔问红叶,何物是斜阳。”

    第一章阳光

    我喜欢上了一个男生。

    做完了早操,整个校园一下子就热闹喧哗了起来,同学或是三五成群说说笑笑着往回走,或是独自匆匆忙忙地闷头往前赶,或是挽手搭肩细细地讨论着今天的新闻……我则慢吞吞地缀在大部队的后头,想着从昨天晚上到今天早上都没能做出来的一道物理题。

    好不容易勾到了点头绪,不提防被人从后头猛地撞了一下,刚有的那点思路一下子就给撞没了。我皱眉看过去,却猛然撞进了他的笑容里。

    初春的太阳洒满了整个校园,目之所及处都被阳光照拂得闪闪发亮,但此时的我觉得,就算是校园里最明亮的那处阳光也及不上他现在脸上的笑容。我怔怔地看着他那双带着笑意的眼睛,想,是琉璃吧,被阳光加持的琉璃。

    他的同伴不知道又跟他说了什么,他笑着往我这边偏了偏头。与他目光相触的那一瞬,我猛地屏住了呼吸。周遭还和刚刚一样,热闹喧哗,但我却只听到了自己心跳声,“砰砰砰”地紧张而快速地跳动着。

    他转过脸之后,我低下头缓了缓,然后往衣服上轻擦了擦手心的汗。等呼吸顺畅了些,才又偷偷地抬头看过去,却没再看到他。

    我深吸了口气,抬头眯了眯眼睛看已经升高的太阳,觉得自己大概是被阳光迷了眼。

    我知道他是谁。

    林晖。

    名字和笑容相得益彰。他是一班班长,是每回考试成绩都能排进年级前五的学霸,是我们班班主任林芳芳羡慕但只能眼巴巴看着的别人班的学生,也是我们班女生课间休息时谈论的对象、男生下课后一块打球的同学。

    我在办公室里见过他,他们班主任叫林晖时,我出于好奇想看看被林芳芳老师夸得那么厉害的学霸长什么样。我现在也还记得我当时瞥完那一眼的感受:长得很好看,怪不得人气那么高。

    仅此而已。

    喜欢一个人,果然需要天时地利人和。

    我低下头,慢慢地走回教室。

    课间休息时,我的同桌叶华照常问我要不要一块去厕所,我顿了顿,将手里的《读者》放下,说“好呀”。

    她有点惊讶。我想,她现在的心情可能是这样的:跟一道数学题纠缠了很久但一直算不出来,本着在放弃前最后再试一次的心态,甚至都没太用心,但没想到,这一试,居然就给算出来了。

    叶华高一入学时就跟我做了同桌。

    林芳芳老师对班里座位的安排不算很上心,班上的同学都是按个人意愿找自己的同桌,半个学期一调换,有不合适的再跟她说,或者她觉得实在不合适的,再进行调换。

    叶华跟我一直是同桌。

    我不知道她为什么每次都选择跟我做同桌,就像我不知道她是出于什么心理,每到课间,她都会叫我一声,或者是叫我一起上厕所,或者是叫我一块到走廊上透透气、放松放松,即使我没应过她。

    而班里明明有一个叫李妍的女生是她的好朋友的。

    在我看来,叶华是个饱含朝气的女生,像汉乐府中“青青园中葵,朝露待日晞”里的那一株园中葵,蓬勃葱郁、生机盎然,和大多数同龄人一样,在阳光下肆意成长。

    跟我截然相反。

    所以后来我问她,我说我高一的时候跟潭死水似的,她是怎么忍受跟我做那么久同桌的。

    她说:“因为我见过潭底活水的流动,虽然短暂细微,但我确实见过。”

    “什么时候?”

    “开学的时候。因为见过,所以跟你做了同桌,也因为见过,所以一直跟你做同桌。”

    但如果她知道,我第一次和她结伴同行,不是因为她的热情与锲而不舍,而是因为,我们二班上厕所,要经过一班,不知道她是否还觉得我这潭死水有救。

    走出教室时,我心情有点复杂,因为我一边希望能看到林晖更好的一面,一边又想着窥到他不好的一面。在这种复杂心理的驱使下,我在经过一班教室时,往一班教室里稍偏了偏头。

    他确实不算好。

    他与他的后座不知道商量了什么,两人凑到他睡觉的同桌边上,不知道说了句什么,只见他那同桌睡得模糊,一个激灵站起来就高声喊道:“老师好!”周围的同学先是一愣,继而哈哈大笑起来。

    旁边的叶华“噗嗤”一声笑了出来,见我也看向一班,便跟我科普:“那个,那个,长得很帅的那个,就是老班每次发卷子都会念叨几遍的林晖。”

    我点点头,装作好奇的样子又往教室里看了一眼,然后低头慢慢地走了过去。

    洗手等叶华时,我将袖子往上提了提,露出了腕上那一条已经转为青黑色的疤痕,我往旁边看了看,见没有人,于是伸手往上面按了按,疼痛感还在。

    我的父亲最初是个烟枪,后来成了个酒鬼,在我初一那年,他又不可避免地成了一个赌徒。

    我的母亲跟人跑了,对方是个有妇之夫,我看着她上车走的,就在巷子尽头处的路口。

    母亲没跟人跑之前,我蹲在角落里,听我的父亲和我的母亲互相谩骂,骂得不过瘾的时候,他们就会朝对方身上扔东西。屋里砰砰砰地响作一团时,我还是个旁观者。

    但我的母亲扔下了我,于是我就成了我父亲的出气筒。

    有时候我想,他们把我生下来,也许是因为他们这出家庭戏前期需要一个观众,而后期需要一个配合他们的演出者。

    我之所以希望看到林晖不好的一面,是因为我想说服自己,我不过是被那一眼的阳光蛊惑了,他其实没什么值得我喜欢的——我害怕我真的因此喜欢上一个像阳光一样的人,因为这种喜欢会让本就处在泥沼中的我,因自己和阳光的差距太大而更加煎熬。

    然而,瞥到他在教室里的那一幕后,我不受控向上弯起的唇角,像极了早操后路上那一眼下脱离了掌控的心。

    “我本可以忍受黑暗,如果我不曾见过太阳。”

    我叹了口气,低下头洗了把脸。

    当我们开始注意一个人之后,见到对方的频率,似乎忽然就高了起来。林晖之于我来说也是。不算认识他的时候,似乎都没在校园里碰到过;而注意到他之后,校园里好像处处都有他。

    自那天早晨之后,没过两天,我在离学校不远的杂货铺买完东西,正想着趁雨不大是快速跑回教室还是等雨再小一点再回去时,就看到不远处的林晖将手里的伞递给了旁边抱着孩子的妈妈,然后将书包放头顶上,快步往学校里跑去。

    而现在,我趴在桌上补觉,耳朵里听到的也是叶华和后座林小蓉、方晓谈论林晖的声音。

    “来!来!买定离手,我刚才去办公室听到林晖这次物理又考了满分,你们猜猜老班会提到他几次。输的人请吃冰淇淋!”林小蓉喊道,“方晓,你干什么呢,炫耀自己有个新手机,还带来学校?”

    “什么啊,不读书不看报,今天是什么日子啊,今天嫦娥撞月球,国家那么大的事都不知道关注一下,一天到晚就知道关心这些芝麻小事,怪不得你作文都不如我写得好。”

    “啪”的一声,像是林小蓉因为方晓的话拿书打了他一下。

    叶华却不管方晓说的国家大事,出声问道:“林晖又考了满分?那这次他能拿年级第一不?”

    “好像不行,语文考差了。”

    “作文又写偏了?”

    “不懂,他语文和政治不是一直都有些拖后腿吗?”

    “你管这叫拖后腿?比我们的分数还高一点呢。”大概是看完了国家大事,方晓对这些芝麻小事又热衷了起来。

    “对我们来说当然算是好的了,但是对他们那些高手来说,差那几分可是差了好大一截呢。”叶华叹道。

    “他是怎么学的啊?数理化不用说了,要不是作文和政治有时候发挥不好,我们拍马都赶不上。”林小蓉不计较方晓的插话,感慨道。

    “我们现在也赶不上啊。”叶华笑道。

    “至少还能看见马屁股嘛。”

    “怎么学的?可能是……不挑食?加上天天喝牛奶,所以小脑发育得齐全?”

    “你怎么知道他不挑食?咦~~你不会……你不会连男生喜欢吃什么都打听吧?”

    方晓的声音一下子就大了起来:“我哪有这闲工夫,没看到我为数学都要秃头了吗?我跟他认识那么久,知道很奇怪吗?”

    这话一出,两个女生就有话问了:“你和林晖他们认识了很久?”

    “是啊,初中一个班。现在下课了有时候也会一块打球,然后一起去食堂吃个粉什么的。”

    “怎么从来没听你说过啊。”

    “有什么好说的。”

    “啧啧啧,一个初中没见,居然还挺会藏事了呢,我上学期跟你说过他那么多次,你居然能一句都不透露。”

    “我跟你说过啊,我说我跟一班的人打球,你自己又不追问。”

    “切~你说跟一班的人打球,但你更多的是说和我们班里的人打球吧,夹杂那么两句,我都觉得我没听清楚。而且,你从来都没说过林晖。”

    “他要竞赛,打球的次数也不多。”

    叶华插话:“你要是早说你认识林晖,你在班里肯定大受欢迎,我们班蛮多女孩子都想了解林晖呢。”

    “你就夸张吧,我们班同学我还不知道?一心就只有学习好吧,不会是你们俩……”

    “我们不会,有自知之明,那天上的太阳,远远看着就好了。”

    “哪有你说得那么……”方晓没说完,被林小蓉打断了。

    “那林晖的事你清不清楚?”

    “什么事?”

    “有没有女朋友之类的。”

    “你是不是傻,有女朋友他天天跟李林一、谢朗吃饭?”

    “也是,那我们就放心了。不恋爱就还是大家的梦中情人。”叶华说着,看快上课了,又将话题转回去,“我猜三次。发卷子肯定会提一次,隔壁班林晖是满分,你们多努力点儿;中间有错题的时候,会念叨一到两次,比如,这道题全年级就只有林晖做出来了;下课的时候会提一次,我手里有份林晖的卷子,谁想看的就拿去看或者再感叹一次别人班的孩子。”

    我拨了拨睡得有些乱的头发,坐直了看着黑板发呆。方晓敲了敲我的椅子:“沈青、沈青,江湖救急,这里有道数学题需要你的帮助!”我“哦”了一声,接过他手里的笔。

    他们开始谈论林晖的时候,我就没了睡意。

    我趴在桌子上细细地听着那些我从来不曾注意过的声音,也让原来对我来说还只是个名字的林晖,慢慢地生动立体了起来。

    早上的课上完,叶华转头问我要不要一块去吃午饭。

    自从和叶华结伴上了次厕所之后,一块去的次数就多了起来,于是有时候她去吃饭也会叫我一声。

    这个阶段的女孩子的友情就是这样,可以因一句话或结伴上次厕所就能成为朋友,但也能因为听到一些毫无缘由的猜测,就悄无声息地跟你划清界限,从此不再往来。

    我没有答应。因为我的午饭不在食堂,在书包里——买早餐时我一般会多买两个馒头或一个饭团当作午餐,而吃掉它们用不到五分钟。

    班里的同学几乎都走完了,我才拿起书包慢慢地往教室外走去,没想到,我刚下了级楼梯,就看到了低头正刷着手机往上而来的林晖。

    那天早上的心跳声似乎又来了,“咚咚咚”地响。

    我站在离他不远的楼梯上,看他一步一步地往上走来。随着他慢慢地走近,我不由得拽紧了手里的书包,而在我们之间距离不到三级楼梯的时候,我抿了下唇,轻轻地往旁边挪了挪脚,给他让出了位置,但依然站在那级楼梯上。

    我静静地看着他,但没想到,在离我一级楼梯的时候,他忽然停下了脚步,抬头往我这边看了过来。

    我没料到他会抬头,猝不及防,与他看过来的眼睛撞了个正着。我猛地将书包捏得死紧,然后不动声色地挪开眼睛,朝我们班教室看过去,装作正在等同学的样子。

    他很快就走了过去。

    我松了口气,又悄悄回头看着他走进了教室。。

    我吃午饭的地方是离教学楼不远的小湖边的假山石处。假山石在一棵香樟树底下,树不算大,但足够荫庇这一方青石,坐石头底下的青草地上,抬眼看去便是湖,湖面荷叶不多,只在东北角和花叶芦竹簇拥在一起。湖边除了这棵香樟,就只剩下柳树,但柳树疏疏朗朗的,和假山石右手边不远的那一大丛密密挨挨的野菊花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中午经过这边的人少,我往石下草地一坐,假山石就是一方屏障,我可以在这儿安安静静地睡到下午快上课。

    下午我回班级时,刚坐下,叶华就凑过来笑嘻嘻地道了声恭喜。

    “怎么了?”我见林芳芳已经到了教室,拿出课本的同时问了一声。

    “总分出来了,你是年级第二。”刚巧她旁边的人看完了排名表,叶华便拿过来递给我。

    我看了一下排名,叶程远还是第一,林晖排第三。

    “沈青沈青,帮我看看,我在没在上面。”方晓凑过来低声喊道。

    “这张没有你的名字。”叶华回头道。

    “我就知道!数学考完之后,我就感觉不大好,答案都没敢对。”

    “怕什么,又不是高考。”叶华安慰他,“我化学不也考得像屎一样?”

    “你不选理科不就成了?”

    叶华沉默了一会儿,才又说了一句:“学好数理化,走遍天下都不怕。你不懂吗?”

    我愣了愣,看向叶华,抿了抿唇。

    “也是。沈青!沈青!你是怎么学的啊?年级第二……”

    “沈青期末考不也是年级第二?”林小蓉问道。

    “是,不过这次不一样,这次沈青就只差了叶程远两分!两分啊!叶程远啊!就算让我投胎一万次也绝对考不出这个成绩。”方晓压低声音问我,“你是怎么学的啊?”

    “下课再说。”我指了指讲台,林芳芳老师正盯着方晓。

    方晓脖子一缩,迅速调出了认真学习的模式。叶华眼睁睁地看着他一秒就切换了模式,不由得悄悄给他竖了个大拇指。

    我将手里的排名表又看了一次,因第一次看到自己的名字与林晖排在一块儿而愉快。带着这种愉悦的心情,在回住处的巷子里我甚至还捡了棵被扔在路边的太阳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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