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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 吴乐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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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常兮没有听出胡岱话里的深意,陶醉在自己种地成功的喜悦中,甚至还和吴大婶交流起了种地的心得。

    吴大婶是个热心肠,知无不言,言无不尽,听到常兮养了两头猪,但是没东西喂,立刻说:“我家乐乐待会要上山割猪婆菜,给你带点!”

    “乐乐?”

    “我家娃儿,吴乐乐,今年十岁。”

    “他一个人上山,不危险吗?”常兮问。

    “哎呀,没事!谁家小孩不是在山上采蘑菇逮兔子长大的,我小时候还跟大人去山上捉过蛇呢!”

    常兮见吴大婶放心的样子,正要答应,突然想到今天是周二:“那他今天不上学吗?”

    吴大婶摆摆手:“每星期去个三天就行了,留两天帮家里干点活。”

    常兮被她满不在乎的态度噎了一下:“这……还是读书比较重要,去学校多学点知识,小孩子以后才能有更好的发展。”

    “哎哟,就我们镇上那小学,能学到个啥子哟?”吴大婶连连摇头,“还指望他跟你一样考大学啊?”

    常兮刚上小学那会儿,是在无启村的小学读书。

    说是学校,不过是一栋破旧的二层小楼,墙上开两个口,就算窗户。一到刮风下雨天,教室里的水多的,能没过脚脖子。

    老师更是只有一位上了年纪的老爷爷,口齿不清,说话的时候喉咙里永远含着一口痰,只能教一些简单的语文和算术。

    读了一年,老爷爷去世,小学就关了,所有的小孩都转去镇上读书。

    镇上的小学比无启村的好太多,至少语数英物化生都有了专门的老师。尽管如此,课堂上对于知识的讲解仅仅停留在课本上的课后习题,没有课外书,没有辅导资料,更不用说开阔眼界,改变命运。

    常兮记得很清楚,有一次,数学老师去城里出差,带回来一套十二市模拟卷,那套卷子她做了整整三遍,因为那是她手边唯一的课外习题。

    她最后能考上b大,多亏了父母。常兮的父母最大的心愿就是让她走出这个穷乡僻壤,去过城里的现代生活,去体验不一样的人生。

    但显然,村里的其他人并不这么认为,大部分人的思想还停留在“读的上就读,读不上就算了”。

    换言之,小学升初中,初中升高中,高中考大学,全看天意。

    考得上就继续读,考不上,就去打工种地。

    吴大婶就是个典型:“我家娃儿天天去上学,起早贪黑走那十几公里路,也没学出个名堂,之前考试还是班里倒数!有这功夫,不如多干点活,帮我们减轻负担。”

    常兮见她固执,正想着再劝劝,就见吴大婶冲她身后一招手:“乐乐!”

    吴乐乐长得圆头虎脑,个子不高,背着一个比他好高一头的竹篓子,篓子里插着一把镰刀,显然是去割猪婆菜的装备。

    吴大婶拉住了他:“这是你常姐姐。”

    吴乐乐乖乖地说:“常姐姐好。”

    常兮摸了摸他的头:“你今天不上学吗?”

    吴乐乐摇摇头:“上学没意思,老师讲的我都不喜欢。”

    童言无忌,常兮无语凝噎:“……但是上学可以学到知识,知识可以帮助我们改变命运。”

    “反正以后都是要种田的,要那么多知识干啥?”吴乐乐眨巴着一双黑白分明的眼睛,天真地问。

    常兮一时不知该如何回答。

    吴大婶对吴乐乐说:“你常姐姐家养了猪,你上山割猪婆菜的时候给她带些,知道吗?”

    吴乐乐乖乖地点头:“好,姐姐,我隔两天去割一次,每次给你带两筐。”

    常兮连忙说谢谢。她总不能让人家小孩给自己做免费童工,就说:“那我按筐给你钱吧,就当做你的零花钱,去买文具买吃的都行。”

    吴大婶还想推辞,吴乐乐就高高兴兴地应下了:“好,谢谢姐姐!”

    看到他开心的样子,吴大婶也不再客气。最后商量好,一筐一块。

    常兮本来想多给一点,但吴大婶说,猪婆菜拉到集市上卖,也不过五毛一筐,常兮给的价格已经是两倍了。

    常兮只得作罢。

    吴乐乐背着大大的竹篓子,蹦蹦跳跳地上山了。望着他如豆粒般大的身影消失在山林间,常兮的心里百味陈杂。

    她已经体验过了大城市五光十色的生活,所以觉得种田非常新奇,但对于一直困在这个穷乡僻壤的无启村村民来说,她的新奇何尝不是一种傲慢?

    种地成功的喜悦几乎被冲刷得一干二净,她心不在焉地种完了剩下的几亩地。

    日暮西沉的时候,吴乐乐将割好的两筐猪婆菜送了过来,常兮给了他两块钱,想叫他留在自己家吃个饭,吴乐乐摇摇头,说还要回家煮饭。

    常兮忍不住问:“家里的大人呢?”

    吴乐乐说:“爸爸去外面打工了,奶奶躺在床上,家里就妈妈和我干活。”

    常兮鼻头一酸,摸了摸他的脑袋,说不出话来。

    吴乐乐倒是很乐观,他就像个小太阳一样,冲常兮笑着挥挥手,就蹦蹦跳跳地回家去了。

    常兮和胡岱也种完了田,到了该回家的时候。

    开门的是九暝,他正想接过常兮扛着的锄头,就见她低着头和自己擦肩而过,甚至耳朵都跟兔子一样耷拉了下来。

    九暝微微皱眉,面色不善地看向胡岱。

    那眼神冰冷如刀,似乎在说:你欺负了她了?

    胡岱赶紧摇头,小声地把今天碰到吴大婶和吴乐乐的事情说了出来。

    九暝听了,若有所思。

    人类会为这种事情感到忧愁吗?

    上学,读书,去另一个地方,去看不同的天地……

    这似乎是他无法理解的一种想法,对于他来说,这天地再大,早已看倦,又有何不同?

    他想了想,还是无法理解人类的脑回路,正决定将这件事情抛之脑后,就看到了今天的晚饭。

    绿豆粥,拌黄瓜,唯一带肉的就是一碟青椒炒肉丝。

    常兮草草扒了一碗粥就苦大仇深地回屋了,剩下九暝和胡岱两个坐在石桌前,对着那一碟青椒炒肉丝大眼对小眼。

    胡岱正要去夹那里面的肉丝,九暝就已经先动起了手。

    他下筷子的速度快出残影,几瞬息间,碟子里就只剩下一片绿油油的青椒。

    刚把筷子举起来的胡岱:“……”

    吃完肉丝,九暝喝了一碗绿豆粥,粥里加了冰糖,甜丝丝的,倒是十分清爽。

    但绿豆粥再好喝,也无法弥补他没有吃到肉的郁闷。

    深夜,躺在床上的九暝,第一次开始思考起人类这种生物。

    尽管这种生物脆弱、渺小又短暂,但他们的想法却要比他见过的生物复杂得多。

    想着想着,屋外就响起了窸窸窣窣的动静。

    过了一会儿,似乎见无人出来查看,那动静大胆了许多,甚至发出了震天的声响。

    “你当心点,万一有人出来看呢?”一个软软的声音说。

    “放心,他们吃了蠪蚔的肉,今晚会睡得很香的。”另一个有些粗犷的声音说完,又响起了嘈杂的声音。

    轰隆轰隆,就仿佛一台挖掘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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