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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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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这是怎么啦?”宁儿两手攀爬着床架把头探到上铺问。

    “什么怎么啦?”

    “不是每天清晨都猫进图书馆风花雪月吗?只当我没看见吧?空闲的时候又载着她上街转悠,两人还牵着小手在街上正大光明地溜达,小日子过的,这会儿怎么又……”

    “你怎么又跟踪我!”我此时怒火中烧,一肚子的火气不知道往哪儿撒,索性扑向下铺,“是不是我什么事你丫都喜欢插一杠子?”

    一阵拳打脚踢的清晨热身审问后,他杀猪一样地叫:“你丫的其实是最不仗义的家伙,又是小敏又是华兴还有小沫,好事都让你小子占尽了,你还不知足,做魅力实验是怎么的?还带灭口啊!”

    我停下来喘气,“我和小沫只是普通朋友。”我否认说。

    “你和小沫认识时间也不短了,我还看不出来?看你们的事,我估计就差那么一步,要惺惺相惜的就压根掰不开,要只能做红颜知已的绑一块也无济于事。”

    “我都说了我们没有关系。”

    “闹别扭了是吧?”宁儿漫不经心地问。

    “你要有本事你追去。”我拿眼横他。

    “你当我不敢是不是?我就冲你这句话!”宁儿终于表明了他没皮没脸的险恶用心。

    我的后背一阵冰凉,是一种骑虎难下的尴尬,“既然你有了全新的目标和明确的方向,就应该奋起了,她可是个高难度的。”我坦然地说。

    男人俗不可耐的骨子里赌徒似的精髓又裂变了,“瞅我的,一准搞定。”宁儿拍着胸脯说。

    俗人就是这样,自己一般干不好的事情,总会把它说地移泰山挖黄山似地难,别人干不好的事情,都能当作吃蹄膀啃鸡腿之类的美事。

    我本来是个凡人,笨嘴钝舍,老实本分,只可惜家门不幸,错投在了祸害帮,交友不慎,搭上了宁儿,所以无可奈何地演变成了俗人。

    “可别把你的歪门邪道醺给小沫,要不跟你没完。“我提出了唯一的要求,一抬手就将小莫“卖”了。”

    “我趟进来搅和一下,你们的关系就立马明朗了,你要真在乎她,你到时候一句话我原封不动退回,她要放不下你,也铁定着急,我给你们做月老。”

    我不说话了,右脚刚跨上自己的床铺,左半脑回忆区就悔青了。

    不过想来小沫那丫头太单纯,也是到了让她锻炼成长的时候了,这个年龄也该明白人心不古,世途险恶的社会现状,而且在我们这紧张的局势下,让宁儿做了缓冲也不错。

    男人总有见猎心喜的臭毛病,宁儿自诩为爱情世界中的老手,一见我审定批准同意后立即就秣马厉兵地准备全力以赴投入爱情的疆场了。

    不知道是哪个前辈说的,爱情使人产生质的改变。

    我算是彻底地臣服了,以往的宁儿都是把脏衣服堆在一个大纸箱子里,等到所有的衣服都归入纸箱的时候,再拿出来再循环使用,直到衣服乌亮得跟个刀片似的才全部浸泡到浴缸里捞一下。

    不过他现在的改观让我一时不能适应,他咬着牙买了身西服,头发也整天勤奋地捣鼓得像个一样服服贴贴油光锃亮,还不知道在哪儿藏了瓶香水,是阿迪的运动型,我和老妖老韩一伙把宿舍翻了个底透都没能找着。

    不仅如此,宁儿把他好睡懒觉的恶习毫不费劲地改正,以此把我大清早应该做的事全都做完了,我就觉得心里乱得没着落的。

    宁儿从图书馆回来的时候还哼着小曲,脸上挂着凯旋的笑容,让我心里酸溜溜的。

    我自认为是个不会经营感情的人,一直以来都被宁儿形容成是木疙瘩呆头鹅,呆板无趣,死水一潭,不解风情,乏善可陈。

    我还真的担心小沫到时候会挽着宁儿的手漫步校园,我觉得像一场梦一样,莫名其妙地就和小沫脱离了关系。

    我脑子里忽然冒出萧伯纳的一句话——朋友最好,可以久远地往还,父母和兄弟都不是自己自由选择的所以非离开不可。

    谁都认为这是铁定的事实,并当作信条供奉着,在此我改动一下沙翁老先生的名路,权当发泄:友不贵多,得一人可臭万年。

    望他老人家在天之灵不要被气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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