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3章 返乡之路
师徒三人走了。
连个正式的告别都没有,就在一个清晨悄然离去。
房间清理得像是从没住过人一样。
只有门前那座小小的凉亭,证明她们来过。
地面结了一层白霜。寒风给这个冷清的家平添了几分萧瑟。
这让林玉魁更想媳妇了。
算算日子,柯楠已经怀孕四个月了。
应该能看出隆起的小腹了吧?
真想和她通一下电话,问问现在的近况。
还有单萍。
她那性格,不会把环卫处搞得鸡飞狗跳吧?
老太太睡眠浅,要是有闲钱就给陈曦请一个保姆嘛。
正胡思乱想,红眼从干枯的树丛中走了出来。
它现在有一点猎户的样子了。
手拿自制弓箭,腰上别着匕首。身穿变异松鼠皮缝制的外套。头上还像印弟安人那样插着两根野鸡尾巴。
为了掩饰丧尸的身份,还戴着一副墨镜。
今天的运气不错。
猎到一只变异刺猬,还有一只变异野鸡。而且还带回一颗生化矿。
刺猬的刺可以用来制作陷阱,野鸡的羽毛也是制作箭翎的材料。
林玉魁看到生化矿之后,无奈道:“不是已经试过了吗?b阶生化矿对我没用。或许c阶和d阶可以尝试一下。”
红眼倔强地把生化矿拍进林玉魁手里。
生化矿瞬间化为了一抹飞灰。可是林玉魁却一点感觉都没有。
“哎,我就说没用吧?”
红眼拉着林玉魁往凉亭前的空地走,催促他赶紧练功。
林玉魁知道红眼是为他好。自然不能辜负这份好意。
说实话,一个虎背熊腰的汉子练这种翩翩起舞的身法,毫无美感可言。
有一种狗熊跳孔雀舞的感觉。
要是再给他换一套水手服。估计比红眼的精神攻击还有杀伤力。
可红眼每次都兴致勃勃地蹲在一旁看着。
经过一段时间的练习,林玉魁虽然无法搬起过重的东西。
但是已经能跑能跳了。
红眼等他练了两遍形神功之后递过一条毛巾。
又得意地在空中比出一个“c”的手势:“呵!”
林玉魁瞪大眼睛:“什么?你晋升到c阶了?”
红眼扬起嘴角点了点头。
敏捷型丧尸和力量型丧尸,进阶以后外表会有很大变化。但智慧型丧尸从外表看不出差别。
如果是在以前,不用它说,林玉魁也能感知到它的进阶。
可是现在……林玉魁感官迟钝。甚至都不怎么怕疼了。
得知红眼进阶之后,哈哈大笑起来:“这下,咱俩总算有点自保能力了。收拾一下,离开这儿。”
“呵?”,红眼疑惑地吼了一声。
林玉魁摇头道:“不去通市。我现在就算拿回刀也摆弄不了。去临市!那儿的高阶变异生物多。咱哥俩怎么也得有了立足的实力,才能出来嘚瑟。”
“呵!”,红眼听说有高阶变异生物,也跟着兴奋起来。
南山的变异松鼠连b阶都不到。已经快被它抓绝了。
林玉魁站在闲置许久的三轮车前,百感交集。
这车在他家是出过大力气的。
电池箱里还装着他娶柯楠时的彩礼呢。
想到这里,把电池箱打开。
只是打开时,里面的金砖已经不见了。只放着一张折叠起来的纸条。
上面是柯楠娟秀的字迹:薄雾浓云愁永昼,瑞脑消金兽。佳节又重阳,玉枕纱橱,半夜凉初透。东篱把酒黄昏后,有暗香盈袖。莫道不消魂,帘卷西风,人比黄花瘦。
林玉魁眼角一酸,再也忍不住了。
捏着兰花指抹起眼泪:“虽然没看懂是啥意思。可是,我也想你们呀!等着,我很快就去找你们。”
连他自己都没意识到,自从修习形神功之后,皮肤似乎白皙细腻了许多。
他的绝世容颜也不再单纯地让人感到惊悚了。眉眼之间还掺杂上了那么一点令人通体生寒的妩媚。
半天之后,林玉魁骑上心爱的小三轮,踏上返乡之路。
他戴着墨镜,身穿一套旧羽绒服。肩上挎着霰弹枪。
红眼仍是一身猎户装扮,拿着自制的弓箭。
此时的一人一尸已经和拾荒者没什么两样了。
郑智博派出的人手迟迟没有收获,逐渐放松了对他的追杀。
三轮车绕过通市,大大方方驶向白市的高速公路。
有红眼在,别说通市的附近没什么丧尸了。就算有,只要没达到c阶,那也是白送的苦力。
虽说林玉魁还没从人生的低谷爬出来,可心中却生出一股凌云壮志。
没错,这个胸无大志的男人,在经历一系列打击之后,第一次有了改变世界的想法。
他这次回临市还藏着一个小心思。
红眼和他亲近,很可能是他吸收了红眼生化矿的缘故。
如果刘大爷也和红眼一样,那将增添一个无比强大的助力。
当然,路要一步步走,饭要一口口吃。
他可不会像个二逼青年一样,见了刘大爷就凑上去喊:“喂,我中意你呀。以后跟我混吧。”
真那么干的话,估计刘大爷一口下来,他半颗脑袋就没了。
通市到白市之间是高速。但是风很硬,刮在脸上像刀子一样。
他骑了三个多小时才到。
从公路向市区眺望,发电厂的巨大烟囱坍塌了一半。已经彻底瘫痪了。
军方没有花费人力重建方舱避难所。只是把火车站扩建成了货物中转站。
林玉魁看到这破败的城市也是唏嘘不已。
他曾经觉得白市比临市大很多,也繁华很多。
可是在天灾人祸面前,也只不过是大一点的废墟罢了。
白市的救援部队撤离,吃人的营地灭亡。应该还有一支脱离政府管辖的幸存者营地。
也不知道还有没有人活下来。
就算有,林玉魁也不打算去联络感情。
能在这种环境生存下来,谁都不是善茬。
红眼路过白市的时候弄了一些b阶丧尸的生化矿。可惜对林玉魁毫无用处。
但也不是没有收获。
红眼在市区收了两只b阶巅峰的敏捷型丧尸当保镖。
返回的路上又捡到一只力量型丧尸。
倒是不指望它们能大杀四方。至少休息的时候,有人站岗放哨了。
林玉魁没让红眼继续召唤小弟。而是走精兵路线。
红眼控制丧尸有两种方式。
一种是对乌泱乌泱的尸潮发布简单的命令。
还有一种是收服几个贴身保镖,用精神力控制。
要是身边的小弟太多,万一红眼打瞌睡或者精神溜号时咬林玉魁一口,那他死得就太冤了。
三只b阶巅峰刚刚好。
林玉魁负责出谋划策,红眼进行指挥。
两只速度型丧尸迂回骚扰,再由力量型丧尸一锤定音。
略微操练一下,一支临时拼凑起来的丧尸特攻队就组建起来了。
这让安全感爆棚的林玉魁想起了在猎人小队时的峥嵘岁月。
一番感慨之后,分别给三只丧尸起了名字:大毛,二毛和小明。
红眼听后眨了眨眼睛。
突然觉得……
“红眼”这个名字其实也挺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