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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chapter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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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城入了冬, 冷空气从北南移,带来一片萧瑟冷寂,风中都像夹杂着冰粒子, 打在脸上,恨不得嵌进骨头里。

    地上落叶由枯黄变得湿润, 沾了雨水之后便像烂泥一样糊在路面,扫不掉, 也吹不走。

    元旦过后半个月, 是傅家每年举行家宴的日子,也就是自己一家人, 傅家几个旁支也会来。

    院子里本来的绿植在入冬后全部都败下阵来, 选择给凛冬让路。

    檐角上挂着白色的霜花,是清晨凝结的, 到午后还没融化。

    屋子里烧着壁炉, 整个客厅都被熏得暖烘烘的。

    傅斯雅围着披肩在煮奶茶, 一边听着长辈们说笑,时不时会心不在焉附和两句,不过没人看得出来她心不在焉就是了。

    黎默言手里拿着一本书从楼上下来, 放在了傅斯雅手边, “你看会书吧,我来煮。”

    众人笑着说黎默言心疼媳妇儿了。

    又问傅斯冕人去哪儿呢?吃午饭时也没见下来。

    虽然说家宴在晚上,但不至于为了晚上这一顿白天一整天都饿着吧,傅家还缺这两口吃的?

    “和男朋友分手啦, 疗伤呢。”

    “哪个男朋友?”

    “傅斯冕从头到尾就只有一个男朋友, 你以为是你儿子, 一个月换好几个。”

    “分了再找嘛。”说话的美妇人还很年轻, 她是傅贤最小的妹妹, 傅斯冕和傅斯雅的姑姑,嫁了个俄罗斯人,结果婚后没几天两人就上演你一拳我一刀的戏码,离婚后,她便过上了与贤惠背道而驰的生活,所以她对什么深情什么专一是不屑一顾的。

    傅清欣赏着她昨天刚做的指甲,“傅斯冕要找男朋友还不容易,至于么?”

    傅斯雅的视线从书上移开,笑了笑,柔声说道:“小姑姑,傅斯冕和阿轲,不一样的。”

    “有什么不一样?”傅清神情轻蔑,“都什么年代了,谁还相信爱情?当你爱上一个人呐,你就会开始变得不幸,所以,让傅斯冕赶紧收拾好自己,小姑姑这里什么样的都有,我给他介绍几个?”

    傅斯雅和黎默言对视一眼,相对无言。

    楼下的话题由傅斯冕分手慢慢转换到了谁家老公出轨被抓,傅斯雅往楼上傅斯冕房间的方向看了一眼,有些担心。

    已经快三个月了。

    傅斯冕要是消沉难过,甚至买醉消愁,她都能理解,可是傅斯冕看起来再正常不过了,反而令傅斯雅更加揪心。

    他看起来是正常,可是他有一次回家里来,外套都穿反了,放在别人身上,这可能只是马虎粗心造成的意外,可如果是傅斯冕,他绝对不会犯这种低级错误。

    早知现在,何必当初呢。

    黎默言见傅斯雅担心,“要不我上去看看?”

    傅斯雅摇头,“不用,他不需要。”

    她话音刚落,属于傅斯冕原本房间的那扇门被从里边拉开了,几乎是瞬间,楼底下所有人都停止了说话,看向楼上。

    傅斯冕穿着黑色的毛衣,领口有些歪了,露出一边瘦削的半截锁骨。

    他头发也有些长了,显得沉默阴冷。

    黑色的针织长裤显得他的腿很长,随着他下楼梯的步伐裤腿摆动。

    “下午好,小姑姑。”傅斯冕路过这堆人的时候,脚步稍作停顿,勾起嘴角,对傅清打了个招呼。

    傅清立马觉得自己好像被什么蛇类盯了一眼,浑身登时便凉透了。

    以往疏离却温和有礼的青年,现在却给人非常强烈的阴郁的感觉,他看起来死气沉沉的,说不上来哪里不对,但就是不对。

    让人觉得毛骨悚然。

    傅斯冕接了一杯水,又回了房间,随着房间门被重新关上,客厅里的所有人都松了一口气,肩膀也跟着塌了下来,刚刚个个紧绷得仿佛死到临头了似的。

    “傅斯冕他这,他这是怎么回事啊?”

    “让人怪害怕的。”

    “那个,还能复合吗?”

    傅斯雅垂下头,轻声道:“几率很小。”

    “啊?”

    -

    傅斯冕的房间里没有开灯,即使是午后,天光也黯淡非常,所以无法照亮他的房间。

    傅家的老宅,跟他有关的东西已经少之又少,因为如此,房间显得有些空旷。

    傅斯冕坐在阳台上,微风常把他单薄的裤脚刮起来,他也像没有感觉似的,手指搭在扶手上,耷着眉眼,将睡未睡,将醒未醒。

    他左手的小拇指上戴着一枚戒指,雕刻得精致的叶片缠绕着戒面,精致又给人以生机鲜活。

    周时轲喜欢吉他,又会弹钢琴,喜欢写字,掌心不大,手指纤细修长,骨节并不突出,像几截光滑白皙的玉。

    本应该戴在周时轲无名指上的戒指,此时此刻出现在傅斯冕的小拇指上,也刚刚好。

    他的一杯水饮了一半的时候,唐冬冬的电话过来了。

    “傅哥,林治晔已经处理好了,他说他明天就出国,”唐冬冬吸了吸鼻子,继续说道,“还有,吴全华不肯把阿轲的电话给我,他说如果把他开了他就去投奔周家。“

    傅斯冕听到后笑了一声,这声笑里的情绪太复杂了。

    他觉得吴全华没劲,又觉得欣慰。

    吴全华才带了周时轲半年,便这么护着,傅斯冕懒洋洋地靠在椅子上,“冬冬,是吴全华不肯给,还是你没好好做事?”

    电话那边陷入沉默,只能听见唐冬冬逐渐变得慌乱起来的呼吸声。

    “傅哥......”他语气惊慌,简直快失措了。

    二代们的圈子就这么大,你认识我,我认识他,连成一串儿,唐冬冬要想找到周时轲的联系方式那是再容易不过了。

    即使江城和北城相隔千里。

    傅斯冕脸上是笑着的,语气是惬意的,眼底却是黯然又阴沉的。

    那样矛盾,又毫无违和感。

    “唐冬冬,你也不要我了。”傅斯冕用肯定的语气低声缓缓说道。

    唐冬冬听着傅斯冕失望至极的语气,眼泪一下子就涌了出来。

    “傅哥,我没有。”

    他一被激,倒豆子似的把知道的全都说了出来。

    “我在两个月之前,瞒着你去了一次北城,我见到了阿轲,他说......”唐冬冬觉得这些话很残忍,所以他一直没有对傅斯冕说,“阿轲说不想再看见任何跟傅有关的人,联系方式我不是找不到,是我没有去找,我觉得,阿轲不会回来了。”

    在Moon组合宣布解散之后,月之声阿轲消失在公众视线,粉丝差点把工作室炸了,吴全华问阿轲什么时候以原本的身份复出,也好给粉丝一个盼头,结果人说“我还没玩够呢”。

    他是周时轲,是周三,不是只能唱歌的阿轲了,他有想做什么便做什么的资本。

    比如,他不想再见到傅斯冕。

    唐冬冬先一步感到窒息般的难受。

    他甚至都不敢认,那是阿轲。

    “傅哥,要不就算了吧,”唐冬冬听电话那头的傅斯冕一言不发,他哭得眼睛鼻子糊一块,六年哥们儿,说没就没了,他也伤心得不得了,“阿轲现在好像也过得挺好的,我听朋友说,他养的狗可彪悍了,那几只杜宾,他走哪儿都带着,周时旬还准备用阿轲的名字命名明年春季他名下品牌的新款......”

    这些都是圈子里的小道消息,自周时轲回北城后,关注他的人就多了起来,当然不会有蠢人把他的消息曝光到晚上,说他就是那个Moon的阿轲,就是自己一群人聚在一起的时候会八卦两句。

    傅斯冕听着唐冬冬絮絮叨叨,直到对方停了下来。

    “傅哥,你听着呢吗?”

    “嗯,”傅斯冕,“还有吗?”

    唐冬冬怔愣了一会儿,然后抓狂了,“傅哥,这不是重点!”

    他是傅哥的监视器吗?而且他又不是来汇报阿轲日常在做些什么的,他是要告诉傅哥,阿轲现在过得很好,要不就这样吧。

    “不能算了,”傅斯冕嘴角压了下来,他漫无目的地望着远处,“他说在一起我就要答应?他说分手我就要分手?”

    “他把我当什么,说不要就不要了,说算就算了?”

    傅斯冕被一种阴沉又痛苦地情绪笼罩,他用力抓着手机,仿佛电话那头就是周时轲。

    “他做梦。”傅斯冕声音显得哀痛,又似乎是在咬牙切齿,里边含杂的势在必得令唐冬冬忍不住打了个寒颤。

    唐冬冬没见过这样的傅斯冕。

    从他认识傅斯冕的那一天起,对方的情绪就极其稳定,他在学校是最优秀的学生,毕业之后又是最优秀的管理人。

    他一直慢条斯理地走在前头,他几乎没有输过,除了在周时轲身上。

    傅斯冕机关算尽,把林家,林治晔,傅家,傅贤,还有周时轲全部都圈进了他的计划里,而周时轲这一环在关键时候却出了问题,脱离了掌控,甚至最后连他和周时轲的关系也脱离了掌控。

    这才是令傅斯冕感到不安的。

    即使是在这种事情脱离了傅斯冕控制的时候,唐冬冬发现对方依然淡定地安排着所有事情,像是没有七情六欲。

    他拿下了城西的地,让傅贤也退休了,他把事情一件件按顺序都完成了,现在,轮到了阿轲。

    唐冬冬感到前所未有地胆寒。

    为阿轲感到惊惧。

    傅哥这种性格,要死要活的事情他是干不出来的,可是把周时轲逼到走投无路,乖乖回来,却是他最擅长的进攻战术。

    -

    一千多公里外的北城。

    空气干燥得很,柏树的叶子都干巴巴地打着卷儿。

    一辆摩托车飞快地从那排柏树底下飞了过去,没过多久,后边几条狗唾沫甩到飞地跟着也跑了过去。

    摩托车在周家门口停下,几米高的铁铸大门在确认是主人到家后,缓缓向两边打开。

    人能刷脸,狗可不行。

    大门在摩托车开进去之后,无情地准备合上,三条狗盯着大门跑疯了,趁着最后的缝闪了进去。

    男生穿着黑色皮夹克,宽松的运动裤,裤脚扎进了靴子里,他长腿一跨,下了车,勾着钥匙进了屋。

    周时萱今天休息。

    她听见引擎声后下楼,看见周时轲吊儿郎当地走进来,冷漠评价,“不务正业,游手好闲。”

    她说完,三只杜宾齐刷刷地出现,气喘吁吁地在周时轲腿边排排坐。

    周时萱面不改色,把三只狗也评价了:“狗里狗气,街溜子。”

    “......”

    颗颗仰着脖子“呜”了一声。

    狗随主人,颗颗年纪最小,是最像周时轲的。

    周时萱也最喜欢它。

    她招手让颗颗过去。

    颗颗立马屁颠屁颠过去了。

    “傅氏娱乐明年要来北城开分公司。”周时萱只是在和周时轲唠嗑,她索性在楼梯上坐下来了,让周时轲坐到她旁边,因为逗着狗,她才没注意到周时轲变得有些僵硬的神色。

    “啊,头疼,”周时萱捏了捏狗的耳朵,“我记得你当时就是在傅氏娱乐出道的,你觉得傅氏如何?”

    周时萱朝周时轲看过来,俨然是“放学了?我来考考你在学校都学了些什么”的家长口吻。

    周时轲迅速掩盖住自己纷乱的心绪,手肘往后面一撑,“就那样,傅家主要又不是靠娱乐行业。”

    “话是这样说,”周时萱也赞同,傅家在商界是靠婚纱礼服设计与电子而稳坐江城大哥的地位,就算是来到北城,也是要被恭敬对待的,“为什么来北城发展娱乐?他们的娱乐只能是一般。”

    周时轲犹豫了一下,说道:“我记得,傅家在北城是有资产的。”

    “是有,”周时萱点头,“但他们发展重心不在北城,在南方,如果傅家要来北城,某些企业又要从人变狗了。”

    “颗颗,是不是呀?”周时萱拍了拍颗颗的头,让它一边玩去。

    周时萱讽刺人时候的样子,翘起的嘴角,扬起的眉眼,与周时轲一模一样。

    “有说是傅家的谁过来吗?”周时轲耷着眉眼心不在焉地问道,招手让阿周过来,阿周蹲在他脚边,用头顶了顶周时轲的手心。

    “傅清,傅家上任家主的妹妹。”

    周时轲松了口气,他不想见到傅斯冕,至少现在不想,等他把这个人从心里彻底赶走,以后也不会想。

    “傅清人挺不错的,姐姐你要是想与她合作,带上几个俊俏小伙子,成功的概率为百分百。”周时轲站起来,伸了个懒腰,“我去睡觉了,拜拜。”

    他懒散地慢悠悠地往房间里晃。

    他比自己想象中更要平静,在他以为过来北城的会是傅斯冕的时候,他没有自己预想中那样失态与痛苦,那些不甘心和当时以为能一辈子的坚定,早就随着冬日的到来,和院子里的草坪一起衰竭了。

    几个月前,他说,如果傅斯冕来北城,他就玩死他,其实应该纠正一下,如果傅斯冕出现在他面前,他才会玩死他。

    从未有人那样戏耍自己。

    傅斯冕可以漠视,可以没有回应,可以无所谓,但欺骗,戏弄,就是他的不对了。

    周时轲眼底重新覆上阴霾,那丢在桌子上的合同,林治晔的脸,被要走的戒指,再一次出现脑海中,爱和恨交织在一起瞬间又淹没了他。

    傅氏娱乐是么?

    他的脚步在三楼栏杆那里停下。

    “姐姐。”周时轲低低地叫了周时萱一声。

    周时萱仰起头来,“说。”

    “我不喜欢傅氏娱乐。”周时轲说道。

    周时萱只深深看了一眼周时轲,她想到周时轲刚回北城那段时间消瘦萎靡的样子,阿轲在傅氏娱乐出道,之后在家里再没提过唱歌,傅氏娱乐就算不是始作俑者,也是推波助澜的帮凶。

    “老三,”周时萱看似不经意地问,“你还没告诉姐姐,在江城到底发生了什么?”

    周时轲不知道该怎么说,也不想说。

    别人追问或许是为了八卦,满足自己的好奇心,可周时萱若是起来,没有别的,就是为了算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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