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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章 chapter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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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话挂了。

    杨上臣把手机丢进旁边一哥们儿的怀里, 脚从唐冬冬的脖子上拿走,他神情阴鸷,“老三不计较, 不代表我不计较。”

    “这些都是你们欠他的。”

    “你是傅斯冕的狗,你就是帮凶。”

    他一脚踹在唐冬冬的肩膀上, 身后的人一齐涌上来,唐冬冬也不是躺着任人打的, 他飞快爬起来, 抱着一个人的腿将他扑到在地,又飞速在地上打了个滚, 一个横扫踹倒了一个人, 但寡不敌众,他身上挨了好几下, 这群北城混子整天也不干正事, 最擅长的除了吃喝玩乐就是打架。

    孟擎也被迫参与进来, 他不可能看着唐冬冬挨打。

    杨上臣趁乱抓着唐冬冬的领口将他按在了车前盖上,两人脸上都有着不同程度的伤。

    “我不知道你来是想做什么,”杨上臣低声道, 咬牙切齿地恳求, “但我求你,也求姓傅的,放过老三。”

    杨上臣是在一个星期前才见到周时轲,之前是知道他回来了, 但见不到人, 他二哥说周时轲在调整生物钟。

    放屁, 都是一个国家, 还能有时差?

    估摸着过了两三天, 杨上臣去翻了周家的院子,结果被院子里那几只杜宾发现了,还是几只三四个月大的,耳朵都没立,凶得要死。

    “回来。”男生有些低哑的嗓音在不远处响起,几只狗凶恶的眼神立马就变得欢快起来,摇着尾巴跑向他们的主人。

    杨上臣抬眼看向声音的来源处,他怔住。

    他从未见过那样阴郁颓然的周时轲,他穿着黑白配色的棒球服,黑色的裤管笔直,但显得有些空荡荡的。头发比之前在微博上看见的见面会那时候要长了很多,顺着眉毛下来遮住了眼睛,更显得他面容阴沉。

    周时轲坐在一把椅子上,懒洋洋地靠着,嘴唇苍白得宛如抹了一道白色颜料,眼下是浓浓的青色,像个患了重病的病人。

    “老三......”杨上臣走到周时轲面前,看见他搭在膝盖上的手指像马路上掉光了叶子的树枝,又干又瘦。

    “你怎么,”杨上臣满脸慌乱地在周时轲脸上乱摸,“你怎么变成这样了?你快死了吗?”

    周时轲不耐烦地拍开对方的手,“你才快死了,我好得很。”

    杨上臣也是在那一天得知了周时轲和傅斯冕的事情,知道这几年,周时轲是怎么过的。

    或许是从未向人抱怨过,周时轲那天慢慢地从头到尾,从相遇,到他追求傅斯冕,到两人在一起他有多开心,又说傅斯冕好像不怎么喜欢他,一桩桩一件件,就像是在挖杨上臣身上的肉。

    他听得浑身发抖,讲述人却很冷静,像是在诉说他人的故事。

    几只狗也懂事地趴在周时轲的脚边,时不时哼哼一声,动动耳朵。

    想到现在与当初判若两人的周三,杨上臣眼里浮现出痛苦,他狠狠甩开唐冬冬,“看在老三的份上,这次算了,以后别再让我看见你出现在北城,否则我见你一次打你一次!”

    一群富家子弟开着车高调离开了。

    孟擎跑过来,扶着唐冬冬把他塞回到了车里。

    一时无话。

    过了会儿,孟擎打燃了火,他揉了揉被捶了好几拳的嘴角,骂道:“这群狗娘养的小犊子!”

    见唐冬冬沉默不语,半边脸肿了起来,他叹了口气,说:“要不就算了吧,我看傅斯冕也不是非周三不可,不然他怎么自己不来?”

    “就算非周三不可,我劝你们也快点打消复合的念头,你刚刚也看见了,周三身边这群人是什么样子?从小玩到大的,穿开裆裤都穿他妈一个牌子,玩泥巴都一起玩,被他们咬上了,不掉块肉算你有本事。”

    “尤其是杨上臣,就是周三旁边一狼狗,逮谁咬谁,他可不是就会吠两声,我刚刚瞅他那样子,他是真动了火。”

    唐冬冬眉心跳了跳,“他喜欢阿轲?”

    直到这时候,他还是叫着阿轲,即使刚刚在见过对方之后,他发现,阿轲这个称呼就变得别扭起来。

    而听着周三,竟然无比顺耳洒脱。

    “不啊,”孟擎摇头,“这两人是过命的交情,两人家里都有钱,小学时候被绑架过,结果还没来得及报警,周时轲就背着一身是血的杨上臣回来了,送去医院,杨上臣伤的反而没有周三重,周三肋骨都断了两根儿,艹,当时都知道这家伙不简单,谁他妈肋骨断了还能背着个人跑回来?”

    “两家人到现在关系都特别不错,别的不敢说,但周三人缘这块,真没得说,”孟擎感叹道,“他要是这几年在北城,就我,都得叫他一声三哥。”孟擎比周三要大一岁,他跟唐冬冬还有傅斯冕是一届的。

    唐冬冬心里五味杂陈。

    阿轲到底,为了傅哥牺牲了多少东西啊。

    -

    周时轲的确度过了浑浑噩噩的半个月,他以极快的速度消瘦下来,吃了也不见长肉,让洛露的嘴角急得长了一串燎泡。

    他需要时间走出来,六年他可以说不要就不要,但做不到说忘却就忘却。

    这半个月,他一闭眼,就是傅斯冕的脸,要么就是对方坐在自己面前神情冷漠地丢过来一沓合同。

    他经常发呆,觉得自己好像还身在江城,回过神的时候,看着四周熟悉的景象,才想起自己早就回家了。

    心里那股憋闷和不舍几乎把他折磨疯了。

    周时轲想到自己和傅斯冕已经彻底断了,他痛得死去活来,他用被子捂住自己的头,咬着手腕闷声哭。

    这是他第一次去爱一个人,遍体鳞伤,血本无归。

    他既痛,又恨。

    他希望傅斯冕和自己一样痛,和自己一样恨。

    周时旬作为家里唯一的知情人,还目睹过傅斯冕是怎么轻描淡写说要继续合同推进,他跑进周时轲的房间,把门反锁,把人从床上捞起来。

    气急败坏地问他是不是过不去了?

    周时轲抱住周时旬的腰,哭得像个孩子,一直喊疼。

    周时旬顿时什么教训的话都说不出口了,他跟着一起哭。

    之后过了一周,周时轲开始愿意出门了,但活动范围仅限于院子,周时萱见他无事可做,叫人抱了几只双血统的德系杜宾过来给他训。

    周时轲小时候很喜欢狗,但周时萱不让他养,怕狗不小心伤到他。

    这次为了哄周时轲开心,全家人可谓是绞尽脑汁。

    不过这几只狗来了之后,周时轲笑的次数明显多了起来,气色也跟着好了,家里人都跟着一起松了口气。

    周时萱见状,直接把隔壁两栋别墅买了铲了,准备修成狗的游乐场,让周时轲用来训狗遛狗玩儿。

    周时旬觉得就他妈离谱。

    周时轲看着家里人欣慰的神情,他想,即使是为了他们,他也得振作起来。

    为了一个与自己毫无血缘关系、给脸不要脸的缺德玩意儿,把自己整得落魄狼狈,又让家里人跟着一起担心,确实不值得。

    但他没想到唐冬冬会来北城。

    看见唐冬冬的那一刻,他是有些懵的,随即就觉得挺好笑,他都不用想,就知道唐冬冬是自己来的。

    傅斯冕是不可能来北城找自己的。

    所以他把人赶走了,并且让他带话给傅斯冕。

    不是他自恋,而是为了以后不必要的纠缠与麻烦,他实在是不想再看见傅斯冕了,哪怕看到傅这个字,都会让他想起自己那愚蠢又卑微的那六年。

    从郊区到市区,周时轲找到当初纹身的那家店,把车停好后,他戴着口罩沿着楼梯下到负一楼。

    店面不大,还挺乱,门帘上画着张牙舞爪的墨黑章鱼。

    周时轲掀开门帘进去的时候,里边正好有几个人在,看见有人来,目光一齐看了过来。

    迎着这几个人打量的视线,周时轲摘下口罩,其中一个男的立马滑下了高脚凳,“艹,周三你你你真回来了?”

    “你不是去江城唱歌了?不唱了?”有人问。

    来这家店的都是熟客,老板也是二代圈子里的,在场的人就算不熟也都认识,看见周三后皆是一愣。

    自周三高中,高二还是高三来着,自请要去江城,之后都是寒暑假才会回来一趟,出来玩的次数也少了,不一起玩儿,知道的消息就少,关于周三,最后都只剩下了一个听说。

    而这六年,圈子有些人因为家里破产而销声匿迹,也有些人借着好几股东风发起了财,多了不少生面孔,这么一来,知道周三的人见过周三的人越发少了。

    只有在微博上刷到的时候,认识的人会说一句“这就是周家那个老三,唱什么几把歌嘛”。

    他们觉得周时轲变了很多,瘦了些,也冷漠了许多。

    老板戴好手套,看着趴在床上的男生一眼,无奈道:“当初你跟我说你要把纹身洗掉的时候,我就说考虑好,洗的时候多疼啊,现在又来纹。”

    “还是那只凤凰?”

    周时轲想了想,说:“不要凤凰,要乌鸦。”

    老板微微惊愕,“乌鸦?”这可不太吉利。

    周时轲扭头看了老板一眼,“我说纹,你纹就行了。”

    他眼里有着隐约的不耐烦,老板一愣,立马举起图纸,“好嘞三哥!”

    纹身的过程很疼,周时轲却眉都没蹙一下,好几个小时,老板说好了,又说下周要来添色,周时轲慢条斯理穿上外套,挽起衣袖,他左手手腕上有很深的咬痕,已经结了疤,留了痕迹。

    “手腕上帮我纹......一丛荆棘吧。”他扬起眸子,“疤痕太难看了,不是吗?”

    已经意识到周三可能是遭遇了什么的老板避开周时轲的视线,只应好的。

    直到全部结束,周时轲结账离开,老板放好工具从房间里出来,外边好奇心爆棚的一群人立马围了上来。

    “你有没有问他为什么突然回来?”

    “你问了他什么时候有时间没有,我有个趴。”

    “他纹了啥啊?”

    老板烦死了,他到现在还心脏砰砰跳,如果说以前的周三只是发火的时候令人害怕,那现在的周三就算一言不发地看着你,都让你心里发憷。

    “有本事自己去问,妈的我去个洗个手,一手的冷汗。”

    周时轲开上了自己的车,肩后和手腕还隐隐作痛,他觉得痛,又觉得爽快,什么高不可攀的凤凰,他就要做那无情冷血、食烂肉饮污血,来即是不详的乌鸦。

    他曾把自己伪装得单纯无害,结果呢,还是被人一脚踩进烂泥里。

    妈的又想起了傅斯冕。

    周时轲眼眶一酸,脚下油门直接踩到底,没劲透了。

    -

    他回到家里,周时旬正在逗他的狗玩儿,三只狗,按照年龄,分别叫阿周,小时,颗颗,完全就是跟着周时轲的名字谐音取的。

    周时旬正在给阿周喂桃子。

    周时轲走过去把阿周拎开,“它现在还不能吃水果。”

    阿周不满地跳起来,周时轲把它推开。

    “哟,布加迪回来了?”自周时轲得到了那辆布加迪之后,周时轲只要开着这辆车出门,回来之后一准能看见周时旬这副阴阳怪气的嘴脸。

    周时轲夺过他手里的桃子,自己啃了一大口又塞了回去,“你喜欢?借你开两天?”

    “借?你跟我说借?”周时旬边说边已经伸手在周时轲口袋里去摸车钥匙了。

    接着他余光不小心看见了周时轲手腕的纹身,周围皮肤还有些红,他翻身起来,“你不怕老头子揍你,我可告诉你,自你走后,书房的鞭子棍子都落了灰,你回来别就为了挨打吧?”

    那丛荆棘,鲜活无比,从手腕内侧破出,生根疯长,看着有些渗人,像是扭曲发狂的蛇信子。

    周时旬有些心疼。

    “你不会是为了......”周时旬欲言又止。

    “不是,”周时轲放下衣袖,垂着眼睑淡漠道,“那天咬得太狠了,留了疤,就用纹身遮一下。”

    周时旬勉强接受了这个理由。

    他继续在周时轲口袋里摸钥匙。

    杨萧回来的时候看见的就是自己男人压在周时轲身上上下其手,他头皮一麻,奔过去把人拎走,“你干嘛呢?”

    周时轲顺利脱身。

    周时旬见周时轲跑了,立马急眼了,在杨萧手里扭得像条虫子,“我的布加迪!我的布加迪!”

    约摸着过了几个月之后,周时轲家里家外都被哄着,多的是人陪着他玩儿帮他解闷哄他开心,傅斯冕这三个字在脑海中出现的次数越来越少,而他做噩梦的次数也慢慢变少了。

    他在院子里晒太阳,丢了球让阿周他们捡着玩儿,傅斯冕好像真的已经成为了可以过去的过去,他心底有些不甘,又有些庆幸,更多的是感叹。

    原来没有傅斯冕,他竟然可以活得更好。

    事实告诉周时轲,爱上傅斯冕,是个彻彻底底的错误。

    手机响了,他看了一眼,是吴全华。

    他在一个星期之前联系上了吴全华,因为他有稿子落在之前和傅斯冕的家里了,他什么都可以不要,稿子不能丢,作品就跟他的孩子一样。

    电话一接通,吴全华就说:“阿轲,公司已经决定在今天晚上宣布解散Moon了,粉丝都在问你去哪儿了,之前还能用乱七八糟的理由应付,昨天,有人拍到了你在北城一家餐厅吃饭的照片,粉丝已经闹翻了天。”

    吴全华语气沉痛不舍,“你真的,不回来了?”

    实际上问出这个问题之前,吴全华自己心里就有了答案。

    谁会放着好好的周家三少爷不做,来这里当个小组合的成员呢?

    周时轲没有回答,就是回答。

    过了半晌,周时轲说:“我已经很久没有看微博了。”

    “那你以后还唱歌吗?”

    周时轲想了想,“为什么不唱?”

    吴全华松了一口气,还唱就行,说不定在北城,阿轲可以发展得更好。

    “还有......”吴全华欲言又止。

    “你的稿子,我估计是拿不回来了,”吴全华小声说,“傅总说,你想要,就自己回去拿。”

    周时轲笑了一声。

    “老子不要了。”他的语气,无情的人听着有情,多情的人听着薄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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