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54章 流浪人
寒夜不会因为照顾流浪的信徒而延迟到来。
直到夜深了,走得腿软,我才停下来。
身上没有半点挣扎的劲,意识却很活跃。
一路走来,我的伤心伴随着折磨身体而变得虚弱。
城市灯光霓虹,没有一丝温柔。
打开手机,联系人中,她始终没有理我,不知不觉间,已经一天有多。
时间啊!为什么你能这么快呢?
让流浪的人都折腾不够。
叮铃
是父亲打电话过来。
在这世界上,他大概是唯一能给我温存的人。
嗯,一个曾经的精神病患者。
“子业,婚礼的钱已经借好,亲戚也都告诉了,你放心,三月二十日回来就行。”
“没了。”
“怎么了?”
“全没了。”
“她们家悔婚了?”
父亲曾提过一嘴,说是该见见刘思瑶父母,这叫做礼节。
但一切来得太突然,他又因为养鱼忙活,所以一推再推。
其实他也很不好意思,但又无能为力。
穷,只能将时间全挤出来用来搞钱。
“差不多吧。”
当时,我万念俱灰,不想去解释,那是无力的苍白。
父亲每一句关于婚礼的问题都如同细针,扎在我的心上。
“没事的,天下姑娘很多,别灰心,会找到合适的。”
“嗯,没其他事情,就先挂了吧。”
父亲的安慰,只会让我觉得心越来越冷。
我当然知道父亲所说只是宽慰我的话。
他是个专一的男人,实际上父亲跟老妈离婚之后,家里也曾来过女客人。
那时候家附近还住着邻居,从他们嘴里,我似乎听到了不好的传闻。
大概女人缘好,是祖传的。
所以父亲纵使落魄,也有流言蜚语。
那天晚上
尽管我走了很久,依旧没出上杭区。
叫了一辆车,还是回到了破旧的出租屋里。
事实上,我没地方可以去,天大地大,没有我的容身之所。
我本以为会在上杭区生根发芽,会平平淡淡生活在这里。
下了车,腿已经中了十香软筋散的毒,软绵绵的,跟两坨棉花一样。
体会过立地跳远数百次,然后第二天腿失去知觉的人一定能体会当时我的感受。
拐过街角,很吃力,那灯光下,娜姐依旧杵着。
她似乎在等待着谁,就在这巷子里,默默守候着。
看到娜姐,我想起那句话:你命里没她
可恶,还真被这神经给说中了。
再一步,整个脚有股力气在外泄,失去平衡,我撞在了旁侧的油桶上,不偏不倚头敲中油桶边缘。
死亡,是疼痛之后的一计重击。
很可惜,这个重击没来。
待我醒来,依旧在出租屋内。
房间里散发着米香,蒸气阵阵,如吞云吐雾。
被子上,湿漉漉的一片。还散发着恶臭。
是汗腥味。
“醒了?”
“我是做梦了?”
脚上的点滴疼麻让我明白,多半是真的。
但疼麻感很轻,绝对不像昨天刚走过这么多路一样。
我更倾向于这是睡得太过,导致腿部麻软。
“对呀,做了三天三夜的噩梦,喊着思瑶快跑。”
娜姐脸上有一丝不屑与嫉妒
当然,我知道她绝对不会喜欢我,就如同我绝对不会喜欢她一样。
“三天三夜?人不吃东西,怎么能活这么久?而且还有精力。”
“这不废话!本姑奶奶亲嘴喂你的,说,要怎么感谢我的救命之恩吧?”
“救命之恩?为什么不让我死了呢?”
我笃定,所有事情都是真实的。
那一刻
与听许茂说噩耗时一样,六魂无主。
“切!难道你不想娶那个思瑶了吗?”
“想,想想就算了。”
“怎么了?失恋了?被甩了?我就说你命里没她吧,不听劝。”
“小丫头片子,为什么要跟着我?”
“偷东西呀,有偷无还,你忘记了?”
“给,手机给你,快走吧,我想静静。”
“啧啧啧,唉,我偷的从来都不是手机。”
“那你还想要什么?”
“等你失去了就知道了。”
我不知道我还有什么值得李玉娜来偷。
贞操?
那东西早就入了土。
钱财?
谅她也偷不走。
至于我这个人嘛,更不用说了。
“那盆花吗?也可以给你,但有一天,那个姐姐回来拿,我是要讨回来的。”
我没心思照顾小红,如果李玉娜拿走,还真算得上一件美事。
心碎的人是没有精力去栽花种草的。
“喂,你叫什么名字?”
“刘子业,你叫什么?总不可能真是娜姐吧。”
“李玉娜,你可以叫我娜娜,但只能在我们两个人的时候叫。”
她这句话,我不知道是什么意思。
小姑娘家,精神头像是正常的,但天天神经兮兮,像个精神病。
“娜娜?”
“就不能明天再开始叫吗?”
她有些不耐烦。
李玉娜身上有着不一样的高傲,那是对于世俗的不屑,与环境格格不入的高傲。
这一点跟廖可馨很像。
但她比廖可馨更热情,更有种炽热感。
温柔是她的本质,而冷漠是外在形式。
“我看你经常在路灯下,待到很晚,家里父母都不担心吗?”
“你见我待到这么晚,都不担心吗?”
“我担心?或许吧。但谁的担心都没有用,自己照顾好自己才是真的。”
当然,这话也是我说给自己听的。
娜姐让我想起这段当父亲的经历。
我想我的人生比父亲惨多了,至少没有人比我惨。
说实话,哪怕现在想到那段往事,心头依旧在滴血,就如同我画的那颗荔枝,滴着血。
“刘子业,你女朋友很久没来了,都不关心你吗?”
从娜姐的口中,我想应该能捕捉到几条信息。
那就是这几天一直没有人来找过我。
那些曾经的,现在的,抑或是未来的人。
果然,我就是一个过客,于人间路过,不惹偏殇,独自心凉。
“她说去旅行了,去了很远的地方。”
“很远?在哪?”
“洱海边,稻城,抑或是其他地方吧。”
当然,我的心思就跟此刻的话语一样,早已到达那些心之所念的地方。
本来,我跟刘思瑶是想婚礼结束后就去度蜜月的。
如今,这大概是我的唯一痴念。
但我怎么也提不起精神来。
她的离去,带走了我的所有,仅剩一副皮囊在苟延残喘。
这份欠缺,是任何东西都难以填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