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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第二十一章(修改时间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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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能称得上庄无己故人的人原本就不多,除去斛斯山人,骊越原以为便再无旁人。更何况,这所谓的故人,还出现在长安城。

    曾经属于庄无己父亲的一座城。

    故而骊越捻起一块栗粉糕,有些迟疑地问道:“庄兄,如今已过去上百年。你说的故人怕早已不在人世了吧。”

    “但他做的糕点我绝不会认错。”庄无己又拿起一块,“此人原先是长安侯手下的副将,一身好武艺,偏偏有个奇特的爱好,便是下厨做点心。旁人都笑他,说‘君子远庖厨’。他没读过几天书,听不懂,依然坚持亲力亲为负责长安侯的膳食,在长安侯手下当了快三年副将,从没出现过饮食上的问题。直到后来长安侯被发配去了边地,他留在了长安城,这才慢慢断了联系。”庄无己难得一次说这么多话,骊越十分乖觉地把倒好的冷茶递上,庄无己微微抿了一口继续道,“依照他的性子,不打仗了,开个点心铺子也不是没可能的事你注意了那家铺子的名号吗?”

    骊越道:“未曾。不过这点心的纸包上应该印了”边说边随手调了包糕点,举高了,试图辨认出下方写的字,“好像是叫封侯氏。”

    那便是了,庄无己想。

    凭君莫话封侯事,一将功成万骨枯。

    “也难为他想了这么个名字。”庄无己心下思绪万千,面上却不显,只是摇摇头,“明日一早带我去瞧瞧他吧。”

    “我问过了,那铺子只有傍晚才开门。”骊越道,“若是你实在想见他,我可以去打听打听那店家住在哪。”

    庄无己并未过多犹豫:“有劳。”故地重游,又见故人,若是不趁此机会探听些往事,核实一下记忆,他其实并不敢肯定,自己脑海中为数不多的记忆片段,就一定是真实存在过的。

    如今想来,这一路上说是渡劫,实在也没给他造成什么肉/体上的折磨,精神上多么混乱倒也不至于,只是时而让他有些怀疑自己的过去,怀疑自己少时的那段记忆是否真真切切存在过。

    “今晚便先凝神歇息吧。”骊越道,“还有这么多糕点没吃,都是特地给你买的,若是不赏我个面子,我可是要伤心的。”

    庄无己没答他的话,只是又挑了块运司糕。窗户没关,一阵风穿屋子而过,抚得那几支烛火左摇右晃。斑驳的光影映在庄无己凝脂般的面容上,美得不辨雌雄。

    或许是屋里的气氛太好,骊越望着庄无己眼睫下那道阴影,问道:“庄兄,你有没有被人认错过啊?”

    “什么?”庄无己皱眉。

    “被当做姑娘。你生得这么貌美,我一直都很想问你,又怕你恼。”一是关系先前二人没那么好,二是担心庄无己翻脸,如今骊越算是对他了解了些,又正好想试探一下庄无己的性子,索性便问了出来。

    如他所料,庄无己没生气,反倒还露出一抹微笑:“有过。共工就是这样,所以他的宝贝就输给了我。”

    共工比庄无己年长不少,又是个混不吝,和骊越一样也是个喜欢满嘴鬼话的性子——说了就说了,反正仗着辈分在,也鲜少有人能拿他怎么样。课若要是问他这千年来最后悔的一件事是什么,他一定会回答,在见到庄无己的第一眼时问的那句“我怎么不知道天庭何时有这般貌美的女武神“。当时年少的庄无己只是笑,然后提剑和他比了一场,几乎拆掉了半座不周山,还赢了他那把戟。只是共工耍赖不愿意给,那就是后话了。

    骊越沉默。谁承想庄无己侧头看了他一眼,道:“为何不以真面目示人?“

    骊越一僵,笑道:“我哪有不以真面目示人,现在这身就是我的人形。”

    庄无己又深深看他一眼,余光瞥见那人似乎很不自在地摸了摸他那双明黄的眼睛,没再多说什么。

    第二日一早,庄无己便将床榻上睡得不省人事的骊越一掌拍醒,要他去干正事,丝毫没有有求于人的自觉性。骊越也不恼,垂头丧气念念叨叨起床,眯着眼睛去找人打听,庄无己则在他身后几步远处不紧不慢跟着,偶尔会在经过某些地段时愣住,却又什么都不说,像是在沉默地缅怀过去。

    没过多久,骊越便凭借着他出色的交际能力问到了路,还讨来几个包子,边嚼边含糊不清冲着庄无己道:“要么?”

    庄无己原想拒绝,不知想到了什么,半路抓住骊越收回去一半的手,从他手里接过那个白白胖胖的肉包子,轻轻咬了一口,安安静静地吃完了。

    骊越更加确信他的心一定是在慢慢恢复——要么就是被夺舍了,他自然是更愿相信前者,于是欢天喜地地吹起了昨日刚从市井里听来的小曲,时不时偷瞄一眼庄无己手上冒着热气的包子,第一次觉得他总算真正沾上了点人间烟火气。

    谁知庄无己听到他吹的曲,颇为古怪地看了他一眼,吞下嘴里的那口包子,头一遭在吃完前和骊越搭起了话:“你喜欢这种曲子?”

    骊越有口无心胡乱应了几声。

    庄无己默然,直到吃完那个包子,他才缓缓开口道:“若是你想去见识见识,不要拉上我,记得不要饮酒。”

    骊越原本在思考庄无己心脏的事,庄无己跟他说话,基本上属于能听懂但压根没费力气理解意思的状态。那句怪异的“见识见识”,一直在他脑子里转了几圈,骊越才品出些不对劲来:“见识什么?”

    庄无己看他一眼,道:“那曲子叫《红帐春绡》,从前青楼里传唱最广的一支曲子。调倒是还不错,词却有些过于香艳了不过你若是好奇,去看看也没什么,只是我不喜欢酒味,勿要饮酒。”

    骊越差点被哽死,下意识想反驳,突然想到了什么似的,转头望向庄无己:“青楼里传唱的曲子,你又是怎么知道的?”

    庄无己倒是十分坦然,面上不见一点羞赧之色:“我写的。年少轻狂不懂事,从前喜欢去喝花酒,喝高了顺手了写的,谁知道几百年过去还有人在传唱。“

    骊越心想大概是后来的词人都没你这个曾经的纨绔会玩,只是不太敢说出口,只好停住了吹曲的嘴,向庄无己介绍道:“我打听过了,那户人家住在河边,不在长安城内,离城中心很是有一段距离,又坚持要就地取材,所以也就一直住在那块没搬过家,只是每天最早也要忙到哺时才能进城至于‘封侯氏’这个名号,他们说是现在店老板的爷爷给取的,刚好这户姓封,也没人想那么多弯弯绕绕的门道。”

    骊越只是不识字,不是文盲,那句诗他还是知道的。

    于凡人而言要走上几个时辰的路程,对二人来说算不得什么。很快二人便在长安城边一个小村落的河边找到了那户人家。周遭环境的确怡人,依山傍水,又飘着牛毛细雨,颇有些“浮天水送无穷树,带雨云埋一半山”的意趣在。四周虽有山环绕,天空却极为开阔,想来若是天晴时于黄昏时分在河畔漫步,便可直坠入暮云间。

    河边人家不止一户,之所以能一眼认出他们要找的那户人家,还是得益于屋外那个中年男人,生了张和祖父极相似的脸,叫庄无己只一眼便记了起来。

    于庄无己而言,见到眼前那中年男子算得上别种意义上的久别重逢。他并无常人有的近乡情怯,示意骊越跟上,便疾行几步走近了些。

    谁承想,那男子看见庄无己的脸,没有像常人般惊叹或是不敢直视,反倒是瞪大了一双小眼,手中喂鸡的谷子撒了一地,倒便宜了脚边那几只老母鸡。在有些滑稽的鸡叫声中,庄无己见那人依旧是一副呆愣的模样,皱了皱眉,还是主动开了口:“封敬可是你家先祖?”

    “正正是祖考。”听他出声,那男子才看上去略微定了神,望着庄无己那张脸也终于有些局促起来,随手将那装谷的碗放下,“阁下可是姓林?”

    “我是林畸。”庄无己颔首道。谁知就是他这句话,再次将那原本神智清明了些的男人击溃。眼见他翻着白眼就要昏,骊越忙补充一句:“莫害怕,这位林公子是小长安侯的长孙,方才他和你开玩笑呢。”

    那摇摇欲晕的男人才止住,狐疑地看了面无表情正气凛然的庄无己一眼,声音还有些颤抖:“那林公子还真是挺幽默风趣的。”

    庄无己懒得解释,继续问道:“封敬可是给我留下了什么东西?”

    那男子顾不上庄无己对他爷爷直呼其名多么大不敬,也顾不上庄无己奇怪的身份,一拍脑袋道:“的确是有的,怪我方才一打岔就忘了这回事。先祖曾留下小长安侯的画像,嘱托家父交到小长安侯后人手里我原以为这本书会继续传下去,谁知道公子找来了。”

    “书?什么书?”庄无己想到那本闹着玩似的《齐谐》,突然有种不好的预感。

    “是本菜谱。”那男人答道,看上去似乎也有些迷惑,“小的也不知为何先祖考要将一本菜谱代代相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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