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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第十四章(修改时间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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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场梦醒,庄无己其实还能记得的东西不多,脑海里只留下几个零碎的场景沉沉浮浮:阳光下闪闪发光的神殿顶,沉睡时窗外隐约传来的折枝声,小池塘里下沉的石子,昏暗房内那双耀眼的赤金色眼睛,眼底藏着些许难解的情愫仅剩的片段毫无逻辑地在他记忆里穿梭,让人愈发迷惑。

    只要庄无己愿意,他很快就能找回那场长达两日的梦境。可不知为何,他却在回忆起梦境中零碎的场景时,罕见得品出了一点怅然若失的味道。虽然梦里并没有什么惊天动地的大事,也没有什么刻骨铭心的爱憎,但他就是毫无理由地觉得,还不到时候。好在他习惯了冷脸,纵然心里有万般茫然,面上也不显,只是合着眼睛修行,心却怎么也静不下来。

    骊越支颐,侧着头看榻上端坐,面色柔和的庄无己。既已定下了启程时间,庄无己又并不在意“斛斯山人”方才恶劣的行径,他只不过放了点血,没有什么立场再劝他改道。

    未时,二人收拾好行囊,准时上路。在客栈门口恰好遇见一帮孩子拿着木棍追追打打,骊越心下一动,便把怀里那堆小玩意去了妖气,一件不留全散了出去。那群孩子看似吵闹,却意外地很有礼貌,个头最高的那个站出来领了那堆小玩意儿,学着戏文里的样子,冲骊越笨拙地行了个礼。觑见骊越惨白的面色,又颇为乖巧地补了一句:“大哥哥这么善良,病一定会很快好起来的。”这小孩似乎还是个大人物,没等骊越开口,一窝小孩全部开始嚷嚷着应和。

    骊越想反驳,但顶着一张病秧子脸,也不好当着这么多人的面换一张皮,只好绿着脸,含糊地应了几声,低声催庄无己快走。身后那位却还在热心地嚷嚷:“大哥哥,我家邻居就是个郎中,那老神医治病可厉害啦,要不要我带你去看看?”

    骊越有些仓皇地摆摆手,突然听见身旁那人很轻地笑了一声。

    不知道是不是骊越的错觉,他总感觉庄无己睡了两天之后,整个人都有点不太对劲。

    于是骊越边落荒而逃,边小声问道:“你刚刚是不是笑了?”

    本以为庄无己不会搭理他,没想到那人也学着他的样子,小声答道:“是啊。”

    不对劲,真的不对劲。

    骊越仔细思考,绞尽脑汁才想到了一个最匪夷所思的可能:“你,是不是醉了?”庄无己这两天都躺在床上一动不动,问题只可能出现在他的血上。淫/欲已解,剩下的,便只有掺杂在他血里的那一壶桃花笑了。

    两天,不够解斛斯山人嘴里“酒劲散得很快”的桃花笑。骊越又打量了庄无己片刻,终于发现了他的违和之处:庄无己虽然还是一贯的面无表情,可那张脸却比平时柔和了很多——先前在房里,骊越还以为是错觉。不仅如此,说话也不是硬邦邦冷冰冰的调子,甚至还会被逗笑,怎么看都比清醒时更像个正常人,正常得让骊越甚至生出了“就让他一直这么醉着”的诡异想法。

    首先还是要确认一下正事。骊越见他这幅好脾气的模样,忍不住戳了戳他的胳膊:“庄哥哥,还记得去终南山的路吗?”

    “记得,你跟着我走就是。”庄无己果然脾气很好,并没有对自己突然多了个便宜弟弟表示疑惑,非常自然地接受了这个身份,“跟紧一点,别走丢了。”

    骊越发现庄无己真是神乎其神,每次都能无意间在他尴尬的时候弄出点什么岔子,好让他能马上放下面子,继续毫无顾忌地撩闲。

    西河郡的确离终南山已经不远,即使骊越一路上仗着庄无己酒劲没过,要这个要那个又买了一大堆东西,耽误了不少时间,二人也还是刚入酉时便到达了终南山地界,隔了几里就能看见迷毂和祝馀在向他们这边招手。这次二人穿得倒是十分正常,祝馀身着藕粉色襦裙,头上还是惯例顶了两个包子;迷毂则是一身青绿色衣袍,以木枝束发,颈侧一大片梅花状的胎记微微透出莹白的光,仿佛随时都会化作一朵红梅飘落而下。

    “果然只要离了斛斯,人人都能好好过日子。”骊越不禁感慨道。

    迷毂见二人走近,拉着祝馀恭恭敬敬行礼。出乎他意料的是,庄无己竟也简单回了个礼,朝着他笑了笑:“迷毂,有劳。”迷毂短短几日,也不知从哪学了些人情世故,不再是先前那般直眉楞眼的模样,虽然讶异,口中却没多说什么,尽职尽责把二人带到斛斯山人的小院落里,便进屋准备茶具了。

    “这样一看,你哥哥可真的比你聪明多了。”庄无己逗祝馀。祝馀从小看他板着一张脸,比师父反而更像长辈,怕他已经成了种本能,如今突然听那人笑着冲她说了句玩笑话,瞪着一双眼睛呆立当场,连反驳的话也忘了该怎么说,回过神来突然咋咋呼呼冲进内室,以一种即使骊越站在屋外也能听清的声音跟迷毂说悄悄话:“哥哥,庄仙人今天是不是有点不太对劲,他居然冲我笑,还逗我玩!”

    迷毂果然比祝馀沉稳许多,骊越听不清他说了什么,只看到祝馀很快又跑了出来,脸上已经恢复惯常的娇憨,缠着一看脾气就非常好的骊越问东问西。骊越倒是不讨厌祝馀这样的小姑娘,也乐得有人听自己讲故事说大话,没多久就和祝馀打成一片。

    庄无己则安安静静坐在石凳上,看着迷毂熟练的点茶手法,赞了一句:“斛斯能教出你这样的徒弟,算是祖上积德。”他端起茶浅浅抿了一口,“似兰似桂,上好的不知春,难得。”

    “师父可教不了我这些。”迷毂见他这幅模样,不再拘礼,在他面前坐下,拾起茶杯,“虽说我拜师父所赐化了形,但真正开了神志,还是多亏了这不知春的主人。算起来也差不多到了他来的日子,若是有缘,说不定庄仙人也能与他见上一见。”迷毂笑了笑,“那位公子,可是个难得的奇人。”

    “斛斯何时回山?”庄无己问道,“他这老毛病也还是改”话音未落,庄无己便倒在了桌上,手中那只青玉茶杯掉在地上,摔了个粉碎。

    迷毂尚未来得及做出什么反应,眼前便闪过一道黑影。方才砸碎一只杯子的好脾气仙人迅速被那道黑影扶住,不至于摔下桌沾一身灰。

    是骊越。

    “庄仙人这是?”迷毂有些不解地望向骊越怀里昏过去的庄无己,“醉茶了?”

    “不,是他要醒了。”骊越将他打横抱起,眼里透出几分诡异的不舍。

    迷毂虽迷惑不解,却也没多问什么,收拾出一间屋子,帮着骊越把庄无己安顿好,便又回到桌前品他那壶刚泡的不知春。

    “斛斯什么时候回来?”骊越一边躲开祝馀的爪子,一边问道。

    “酉时结束前。”迷毂不知又从哪变出一盘蝴蝶暇卷,“前辈,尝尝吗?”

    骊越刚想拒绝,便听见一个熟悉的声音自院落外响起:“迷毂,再去上一壶不知春。看看这是谁来了?”

    骊越下意识和迷毂一齐向门口望去。只见斛斯山人旁站着一位长身玉立的公子,手中执一柄伞骨莹白的纸伞,腰间挂了块描金的白玉,一看便非富即贵。可当骊越看见他那张脸,才明白什么才是真正的病秧子——那张脸虽生得俊秀非常,眼尾微微上挑,唇边总挂着若有若无的一丝笑意,可一张薄唇却血色全无,走几步便要咳几声,有时咳得狠了,总让人疑心他是不是下一秒就会驾鹤西去。

    骊越有些不自在,趁众人的注意力都放在那人身上,偷偷卸去伪装,恢复了他原先的那张皮。在真病秧子前扮病秧子,总感觉有些不尊重人。

    方才还端方有礼的迷毂在见到那人后,却是彻底将矜持抛开,一个箭步冲上前去,小心翼翼扯着那人的袖子说话。那人浅笑着不知说了什么,把迷毂逗得头上都开出了紫色的小花。

    斛斯山人像是习以为常,见到骊越也没有半点不自在,自顾自介绍道:“那位是拾冬,捡拾的拾,冬季的冬,不久前我在山下捡的,现在在私塾当先生。他性子挺温和,迷毂就是一手被他教出来的,只是身子骨实在不好,平日里少拉他饮酒。他虽不会拒绝,但迷毂可是会恼的。”

    骊越点点头,又想起屋里还在躺着的庄无己,便问道:“你上次给我喝的那酒到底是什么东西,庄无己不过是饮了我点血,醒来还一直醉着,直到方才才又昏了过去。”

    “那桃花笑原叫花下眠,是我送给斛斯的酒。”拾冬不知何时已来到了他们身边,身上还虚虚靠着一个耍赖的迷毂,“既是叫花下眠,便是要多睡几觉才好醒。斛斯定是又哄你们说这酒很快就能解了。”拾冬笑道。

    就在此时,从屋内飞出一道白光,透着化不开的寒气,裹着疾风向拾冬刺来。迷毂反应极快,飞身挡在拾冬身前,生生受了这一击。压下喉头血气,他勉强开了口:“庄仙人,你这是做什么?”

    庄无己面色是从未有过的阴沉,面向拾冬道:“你这把伞,从何而来。”语气不善,大有如果拾冬糊弄他,他就要把拾冬当场斩杀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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