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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惊弓之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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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晨,一座破旧的小院内,大槐树上喜鹊“叽叽喳喳”的连声中,洛尘茫然从睡梦中醒来。花雕酒带来的宿醉,让他头痛不已。

    记不清楚,自己到底如何回来?隐约中,脑海闪出一个瘦弱的身影。用手拍拍头,无济于事,还是想不起任何事情,哪怕一点蛛丝马迹也行。

    破旧的小院虽然不大,但是还有的格局都有。书房面北朝南,光线十足,自己身体的前位住客,可是度过了十八个寒暑。

    小院的地理环境不错,靠近城内的繁华街道。这也是目前对洛尘来说,最有价值的一件财产。

    总比一些穿越者,穿越到古代还在为了买房而苦恼。

    这一方面,洛尘有天然的优越感。

    正在洛尘胡思乱想中,从屋子外面走进来一个小姑娘,手里端着一碗深红色的液体。

    洛尘下意识嘴里冒出一句话:“我不吃药。”

    怜娘怯怯,有些结巴说道:“不……不是药,解……解酒用的酸梅汤。昨晚给相公喝过一些,早上奴家又热了一下。想着,相公早起还会头痛的。”

    洛尘看到面前,瘦弱娇小的姑娘,这才想起,她已经是自己合理合法的媳妇。一位犯官之女,名叫怜娘。

    或许,自己身体的原主人接受不了这个现实,魂飞魄散,导致自己这个未来人,鸠占鹊巢。

    仔细打量面前的怜娘。

    眼神怯怯,眉毛弯弯,一双乌溜溜的大眼睛,眨啊眨。底子很好,眉眼间总能看出美人胚子的雏形。

    “院子,奴家已经打扫干净。早餐,就在锅里,奴家想知道相公何时去吃早餐?”

    她的声音软软糯糯,带着浓浓的苏州地带,江南女子小桥流水人家的甜腻声调。

    洛尘接过她手中的酸梅汤,“咕嘟”一口,全部下肚,打趣笑着说道:“确实不是药。”

    怜娘小脸一红。

    “相公是先要读书,还是先要吃早餐?”

    明朝科举考试考的就是八股文的应答能力。聪明人愚弄傻子的游戏,套来套去的八股文,一个模式下去,可以套用许多文章。

    没有灵魂的文章,不过是一堆拼凑的文字。

    不想读书,目前先活下去再说。家里的米缸已然见底,早餐估计八九不离十,能倒映身影的稀粥。

    说什么?秀才就是求取功名利禄,媳妇可以卖豆腐养家糊口,戏文上不都是这么说的,某朝某代一位状元郎骑着白马,喜气洋洋,去看他那含辛茹苦的豆腐西施。

    就怜娘这个小身板,能不被风吹飞,就阿弥陀佛,佛主保佑了。

    早餐和洛尘估计的一样。

    清清的稀粥,数的过来的米粒,一小碟发黑的酸萝卜。洛尘两眼发直看着桌上的早餐,实在没有胃口享用,便把自己碗里的稀粥,一股脑倒进怜娘碗里。

    怜娘以为洛尘并不知道自己碗里,其实只有少的可怜的小半碗稀粥。可是,恰恰相反,洛尘一眼之间便将早餐上的小猫腻,看得一个清清楚楚。

    不能养家糊口的男人,不是一个好男人。男人,可以不娶女人。但是娶了女人,就不能不养她。

    忽地。

    怜娘不知因为何事,“扑通”双膝跪倒在地,吓得洛尘赶紧双手扶她起来,却被她狠狠地拒绝开来。

    她眼中充满泪水,用哀求的语气说道:“奴家现在很瘦弱,但是奴家很能干,什么活都能干。等过两年,奴家养好身体,就能给相公生个白胖小子,延续洛家烟火。”

    “我……。”

    没等洛尘想说话,她又急忙喊道:“相公娶了我,奴家心里十分欢喜。奴家只求相公不要赶奴家离开。给奴家时间,一定能养好身体,然后和相公圆房。”

    洛尘一头雾水,怜娘这是怎么回事?自己何时有过想要赶她出家门的念头?难道,是自己经常沉思的缘故。

    这是哪跟哪啊?

    怜娘这日子过的,总是惊弓之鸟,一点风吹草动就和天崩地裂一样。

    “相公有秀才身份,总有一天会一飞冲天……,奴家是犯官之女。”

    她说话的声音越来越少,脸上甚至露出绝望的神情。

    她在害怕,害怕洛尘因为她本该是教坊司的人,迁怒于她。害怕她曾经的罪恶身份,给洛尘带来名誉上的损失。

    她的眼睛,眼泪“吧嗒、吧嗒”掉落,无声的哭泣,偷偷抹自己的泪花,却不敢抬头看向洛尘。

    洛尘实在忍无可忍,一把将地上哭泣的怜娘拎起来,放到自己的膝盖上,掏出手帕给她擦拭泪痕。

    一时间的恍惚,一把拎起的是猫还是人?轻飘飘的好似一点重量全无。要不,让蒲松龄的聊斋志异提前问世吧!谁让自己这么缺钱都在喝稀粥了。

    剽窃就剽窃吧!只能对不起蒲松龄老师了。

    这时,停止哭泣的怜娘,一脸好奇看着又在发呆的洛尘,为何他的手帕在自己头上擦来擦去?难道,是自己的头上有灰烬吗?

    可是,奴家清晨刚刚清洗过头发。

    洛尘有些尴尬的收起手中手帕,面容露出笑容说道:“说说看,你今天为何如此反常?我何时说过赶你出家门的话语?”

    怜娘弱弱说道:“他们说怜娘屁股太小不能生养。犯官之女的身份会给相公带来麻烦……,五十两纹银,可以在乡下娶一个大户人家的女子,还有丰厚的嫁妆。”

    说到这里,怜娘一脸凄苦说道:“我……没有钱。”

    “那我问你,你会写毛笔字吗?”

    “奴家从小就练习梅花小楷。”

    洛尘思索一下,继续问道:“你愿意帮你相公赚钱吗?”

    怜娘毫不犹豫,大声喊道:“奴家愿意。”

    古代都喜欢写毛笔字。而毛笔字是洛尘的弱项,一个习惯钢笔写字的人,沦落成为手机输入法的阶下囚。

    洛尘的毛笔字,那就一个稀碎。

    想要《聊斋志异》卖的大伙,毛笔字就是一项硬性指标。

    “我有一肚子稀奇古怪的故事。我口述,你来记录。然后,整理成册,卖到书肆……,赚取的钱财,算你给我带来的嫁妆,你看如何?”

    “相公,奴家听你的。只要你不赶奴家走,奴家做你一辈子的书童。”

    “以后,莫要提赶走一说。你我已有婚约,我并不是一个薄情寡义之人。”

    听到这里,怜娘的心终于从九重云端安全落地……,小脸露出甜美的笑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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