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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章 第三十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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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溪风往前走了几步, 伸手接落花,难抑眸中的惊喜。

    这里钟翠园。

    她回头眺望,明月皎皎, 青砖绿瓦,独有一份的红梅雪景, 陪伴她无数个冬天,她不知道, 原来如今的红梅, 比起记忆里的, 还要鲜明, 还要幽香。

    旧往像泛黄的纸张, 彻底翻篇。

    一枝红梅拂在她鬓边, 嫣然展开, 她深深看着站在她身后的秦浚, 杏眼弯弯。

    她轻了福身, 虽未言谢, 但自不必明说, 便看这一排排的灯笼,便看着干净的地面,就知道,秦浚有多早就开始筹划这一切。

    甚至可能,早在春天时,听她一句喜欢“红梅”, 就记到了现在。

    少年的感情,仿若染了整个钟翠园的红梅,浓墨重彩的一笔,侵袭她向来的淡然, 似乎就连她,也要被染上那色彩。

    秦浚亦是眉宇欢欣,他手指圈住她的手腕,只道:“走走看。”

    就这样,在这个阖家团圆的日子,溪风第一次和他夜游钟翠园。

    两人漫无目的,绕着红梅走着,灯火之下,两个影子似乎跨过那道线,紧紧倚靠在一起。

    不多时,天公作美,雪花飘飘,旋旋然,落在梅枝头。

    却是不知道什么时候,两人走到红梅林子的东南角,那是钟翠园的一个湖泊,由侯府外的活水引进来的,湖泊上结着一层冰。

    秦浚轻声说:“以前我掉过这湖,是你救过我了,”他不由叹口气,“只是,还害你挨了板子,叫我心里许久过意不去。”

    溪风愣了一下,倒记起确实有这么回事。

    那年,十岁的世子爷还像个金童子般,带着雌雄莫辨的可爱,眸中清澈,难掩担忧,替她和飞檐求情过,只不过,赏罚还是都下来了。

    当年的小孩无能为力,但现在这个男子,已经能从母亲手里,护下自己院子的人。

    她笑说:“这都多久前的事了,既是过去,世子爷不必再放在心上。”

    忽的,只听秦浚说:“是,是过去了。”

    他脚步顿下,侧过身,与溪风面

    对面。

    当年那个孩子,只比溪风高上一点点,如今,他已经蜕成高大的少年,眉宇俊朗,嘴角噙着笑,眼瞳里都是她,只有她。

    他轻声说:“你和飞檐,也是过去。”

    溪风一愣。

    自从溪风承认那串佛珠是飞檐所赠后,他们两人,从没再提过飞檐,她本以为,这辈子再也不会从秦浚口中,听到这两个字,更没想到,秦浚把她带来钟翠园,还提到飞檐。

    她睫毛忽闪,下意识想避开秦浚的目光,但在避开的那一瞬间,她又直视回去。

    总该要面对的。

    白色的雪粒落在枝头,压于红梅花蕊上,在一阵子的寂静无声中,秦浚才轻笑了声。

    他知道,溪风该是在救落水的他时,和飞檐认识的,不然他找不到两人能接触的机会,从那之后,溪风和飞檐,有了好多年的接触。

    他们之间,隔着一个飞檐。

    每当想起这个事实,就会让秦浚心内酝酿着酸酸的滋味,倒因为理智,从没做过激的事。

    更何况,他现在和溪风的这种日子,是贪来的,他心知肚明,若不是他贪心,不会有今天,但对溪风,他怎么能不贪心?

    他想贪心点,再贪心点。

    把那些都划分为过去,过去,溪风的世界里,有飞檐,但未来却不一样。

    他也必须在这一天,消除掉顾虑。

    雪花大了些,打在灯笼上,把好些灯笼的火打灭,忽明忽暗之中,溪风似乎轻轻舒了一声。

    极轻极轻的,又重重地放下了什么。

    她低低地应:“嗯。”

    秦浚怔愣住。

    她的这一首肯,秦浚曾经在梦中辗转遇到好几次,却没有哪一次,像现在这样,他的心像是膨胀起来,飘飘然,因为激动,连手指尖都是烫热的。

    他还有点不信,问:“你知道我,是什么意思么?”

    溪风掀了掀眼帘,在光线明灭之中,似乎有什么熄灭了:“奴婢知道。”

    秦浚希望她忘掉飞檐,但其实,从事实既定的那一瞬间开始,她就在做这件事,就像

    在一段泥泞的地里跋涉,一个个深深的脚印落在她的背后,她亦不会回头查探。

    已经没有回转的余地,不用世子爷提醒,她早就知道的。

    当然,世子爷想听她亲自承认,她也会乖乖点头。

    却见秦浚难掩笑意,低下头,他光洁的额头,几乎要与她的抵靠在一处,轻笑之中,温柔的鼻息相互交错。

    他在等她最后的回应。

    红梅中,灯笼灭得差不多,只不过秦浚与溪风头顶上的灯笼,还大喇喇亮着,照得一对璧人倩影相依,却因光亮还在,两人尚未再进行下一步。

    不远处的角落,白羽极目远眺,感慨:“多好啊,总算是到这一步……不过他们怎么,哦对了,那盏灯怎么还亮着!”

    世子爷和溪风都是守礼克制的人,有灯在,两人竟都止住,安安静静地对视着,没再做什么。

    这碍事的灯笼。

    赤霄拿起弹弓和一个小石头,说:“我来让它灭了。”

    白羽打了下赤霄的肩膀:“你准点啊,一定要准点啊。”

    事情到底能不能成,就看这一下。

    赤霄手中拉着弹弓,闭上单只眼睛,下一瞬,弹弓松开,石头“咻”的一声,打中溪风和世子爷头上那盏灯笼。

    “噗”的一声,灯笼猛地一晃,烛火也彻底熄灭了。

    在这一瞬间,溪风闭上了眼睛,这是一种默许。

    秦浚也借着黑暗的掩饰,低下头。

    两人微凉的嘴唇靠在一处,溪风的唇瓣,比他想象的还要软,和着淡淡的梅香,这第一下,他亲得很是小心翼翼,好像正在鉴赏的是稀世珍宝。

    他稍稍起开,让两人心内都有充足的准备,下一刻,他长手一伸,揽住溪风的细腰,将她抱得更近点。

    两人的心脏,第一次靠得这么近,近到他的心跳声,都传给了她。

    紧接着,秦浚又低下头。

    这一次,他衔着她柔软的嘴唇,舌尖也无师自通,描摹着她的唇线,也加重一点力度,既克制,又传来难以抑制的热情。

    他就想讨要

    蜜酱的小孩,舌尖一点点探过来,追逐着,先头还有点笨拙,却越发的熟练,以至于缠绵不放。

    溪风的手指动了动。

    她抬起手,放在他的肩膀上,任由他用牙齿小小地撕扯她的唇瓣,只有呼吸不过来了,才往后仰了仰,秦浚却很快追上来。

    末了,落雪在肩头落下薄薄的一层,寂静无声之中,却更胜有声。

    待溪风回了琳琅轩,她用帕子轻轻掩着嘴唇,还是叫烟雨看到了,她惊呼了一声:“怎么回事,你嘴唇怎么肿了呀!”

    溪风不自然地低下头,她嘴唇本就又肿又麻的,烟雨这般大惊小怪,让她的感觉好像更严重了点。

    她轻咳一声:“嘘,别太大声。”

    烟雨还是不懂:“是不是晚上吃了什么,导致嘴唇肿了?欸,你别躲啊,我看看,需不需要上药啊……”

    说着说着,烟雨自己也静了下来,就像一只鸭子骤然被掐住喉咙,好一会儿,她才用气声儿问:“是世子爷吃肿的?”

    话少却足够惊人,溪风脸上“腾”地就烧起来,声音却还绷着:“什么叫……你别乱说了。”

    倒是少见的失态。

    烟雨了然,就是溪风也害臊,看来就是这么回事。

    她不由也有点红了脸,说秦浚:“世子爷也真是的,就,就不知道节制点么,你看你嘴唇红艳艳的,就是我这样迟钝的人,都猜出个七八分,世子爷真是!”

    听烟雨替她抱怨秦浚,溪风倒也没那般羞恼。

    烟雨压低声音:“那……是不是今晚你就要伺候世子爷?”

    溪风摇摇头,脸上红晕渐渐褪去,道:“……应当是不用。”

    烟雨:“为什么啊?”

    溪风:“世子爷被叫走了,还要守夜呢。”

    烟雨不厚道地“噗嗤”笑出来。

    溪风想起方才,白羽来叫世子爷时的战战兢兢,世子爷难得的沉着脸,就是赤霄也大气不敢喘一口,不由也觉得好笑。

    她抬手,轻轻碰了碰嘴唇。

    无声的叹息,湮灭在她喉咙里。

    却说,秦浚还没想那么远,他不急性,这一

    夜就是要把事说开,这之后,一切就好办,所谓循序渐进,就是如此。

    诚如他对白羽说过的,等她真的愿意,而不是迫于形势,不得不顺从自己。

    那之后,两人同在书房,虽和以前一样各做各的,一如既往的静谧,却多了一点亲昵,溪风遇上不会的字,不再默不作声,会问秦浚,而秦浚若是有什么好看的书卷,也会递给溪风。

    偶尔指尖不小心触碰了一下,两人皆是一愣,而秦浚则会主动一些,捏捏她的手指。

    亲昵就像新苗,破土而出,还需要人再加呵护。

    却说过了正月里,冰雪消融,一辆马车停在侯府门前。

    朱蕊亲自到侯府门口去相迎,马车车帘掀开,一个十四五的少女,探出脑袋,朝侯府大门望过来。

    可算是等来了,朱蕊脸上挂满笑容,迎过去:“表小姐,夫人就等着您呢。”

    少女即是王氏的兄长的女儿,王氏的侄女儿,王芳菲。

    朱蕊不着痕迹地打量她。

    王家人就没长得不好看的,不然当年,王氏也不会被侯爷看上。

    她披着一件翠绿色绣杏枝百蝶的披风,更衬得她娇小伊人,头挽别致的玉莲髻,簪着莲花样式的簪花,脸蛋上,眼睛略微细长,眼尾上挑,嘴巴宽了些,在她的脸上却格外合适,展露笑颜时,一排整整齐齐的牙齿,煞是娇俏,明媚如枝头海棠。

    王芳菲长得不比王氏差,但真要论起来,依朱蕊看,溪风的长相要比她细腻多,也不必刻意去别莲花簪子,就有一身淡然的气质。

    王芳菲倒是个活泼的,声音轻扬:“你就是朱蕊吧,等久了,路上有些融雪,不好走。”

    朱蕊在侯府快几十年,是王氏跟前红人,人人见着她都是叫一声姑姑,而这第一眼见的表小姐,便直接叫她名字,好像在提醒她下人的身份,一下叫朱蕊难以热络。

    她算是明白了,王氏族内的女孩,大抵都教养得一般。

    偏偏王氏飞上枝头,叫这姑娘以为自己也能顺顺利利,就攀上侯府这

    门第,可如今世子爷可非夫人能随意拿捏的,就是那溪风,也比王芳菲识目多了。

    朱蕊不看好王芳菲。

    她声音淡了点:“表小姐这边请。”

    丫头是个活泼好动的性子,平日在家当大小姐习惯了,且姑母还是侯府主母,如朱蕊所料,心气被养得高,对她来说,她来小住,真正该讨好的人是王氏,自不会在乎下人的看法,所以压根不知道一个称呼,就把母亲身边的红人得罪了。

    待进得侯府,眼眸张望着,却因少女的娇态,很是可爱。

    一路走到外院的正堂,王氏就在这里吃茶等她,待打开那帘子,王芳菲一句“姑母”已经出声,紧接着,王氏才见到她这个人。

    王氏放下茶盏,打量自己侄女,没起身相迎,就脸上露出微笑,俨然一副大户人家主母的派头。

    王芳菲坐下,笑盈盈:“有十年不见姑母,姑母还是这般年轻呢!我刚刚乍一看,还以为你是我大姐呢。”

    王芳菲的大姐,也就二十来岁。

    王氏笑了:“芳菲现在长大了,嘴巴真甜。”

    王芳菲不遗余力:“真的,改天叫大姐上门来瞧瞧,定也以为姑母和她同岁。”

    王氏四十岁了,被这么个能做自己女儿的女孩这么说,顿时是又好笑,又有点隐秘的欣喜,毕竟这种话,哪个女人不爱听。

    她抚了抚鬓角:“行了,瞧你这小嘴甜的,来的路上可还习惯?”

    王芳菲是从蜀中来的,开了春就坐马车,一路上自有难处,撒娇说:“是有些不习惯,成天坐马车,坐得我都晕乎乎的,好在想到是来侯府小住,还能来京城玩耍,我可太高兴了!”

    女孩说话叽叽喳喳的,王氏却越看越满意,怎么着都是一个心思浅的,这样的儿媳妇好拿捏。

    姑侄两说了会儿话,王芳菲时不时朝门口看去,一直在等表哥的出现。

    她来侯府小住,自然是知道目的是什么,父亲也和她说过了,既然姑母有这个意图,那真是王家又一门天大的喜事,姑母能做到的事,她也能做到。

    说起来,她小时候见了表哥,就觉得喜欢,毕竟他不仅长得好看,也不像其他男孩调皮,小小年纪就很温柔,却不知道如今变成什么样。

    来京城前,她已经着人打探过,表哥向来甚少赴宴,除了《寒冰赋》和马球的事迹,也没有更多的事,但仅凭这两样,就在京里贵公子占上名头,还有的说他貌比潘安,这叫王芳菲更为向往。

    她正想着,只听门外传来丫鬟行礼的声音:“世子爷。”

    她那心提起来了。

    王氏说:“我让你表哥过来,你们十年不曾见过,合该熟悉熟悉。”

    便在这时候,一个男子一手打起帘子,迈进屋内。

    他穿着墨色云锦直裰,脚踩一双凌云履,这一眼过去,王芳菲只觉得,真真若那话本里的俊美仙君,水墨勾勒都及不上的俊美,鼻若山峦,骨相流畅,一股矜贵之气流于言表,是她迄今为止,见到过的,长得最好看的男子,约摸也找不到比他更好看的了。

    他走过来,朝王氏道:“母亲。”

    看了眼王芳菲,似乎因她过于直白的目光,微微蹙了蹙眉头。

    王氏这时候才说:“浚儿,这是你表妹芳菲,上回跟你说过的。”

    秦浚自是记得,朝王芳菲点点头:“表妹。”

    王芳菲的心突然跳得很快,她脸颊微红,刚刚还说个不停的小嘴,一下就安静下来,只喏喏道:“世子表哥。”

    秦浚没有久坐,问过安后,吃了一盏茶,就回去琳琅轩。

    等秦浚一走,王芳菲禁不住了,低呼道:“表哥,表哥竟长得这般高大、这般好看了!”

    说着自己也脸红了。

    王氏心里一边鄙夷王芳菲大惊小怪,又一边得意,她儿子这般优秀,合该所有女人都喜欢,若果不是她,秦浚能有今日么?

    这般想着,她就说:“那也是有我盯着他,你姑父是个成日不着家的,不然呐,浚儿哪那么容易。”

    王芳菲不知实情,就夸道:“还是姑母教子有方,把表哥培养成一表人才。”

    王氏心里舒坦,按了按王芳菲的手,说

    :“这段时日你在侯府住,不用太拘着自己,有什么需要,尽管跟姑母提。”

    王芳菲点头:“好,那侄女就先谢过姑母。”

    王芳菲一见倾心,自是想见秦浚第二面的,只可惜,从那次在厅堂见过之后,一连十余日,她是没再见上秦浚。

    竟不知道表哥在干嘛。

    她终于是坐不住了,支使身边的丫鬟彩月,去侯府打听消息,隔日晚上,彩月满腹心事,对王芳菲说:“芳姐儿,世子爷原来已有通房。”

    “通房有什么?”王芳菲觉得正常,她大哥婚前也有二三通房,结了婚后,不都打发了去,便说,“表哥这般家世,有通房也是寻常。”

    彩月犹豫了一下,说:“不是的,我见侯府的人,对这个通房可是看成小主子般,都说世子爷护她护得很紧。”

    王芳菲一怔,心里有不明不白的酸意,他这样俊逸的人,若要护住一个女子,怎么看,都是那个女子的福分,能不叫人心里生醋意吗。

    她这是提前以秦浚正妻的身份自居,认真起来,问彩月:“把你打听到的都说出来。”

    彩月压低声音,颇神秘莫测:“我只知道这通房叫溪风,长得自是貌美的,世子爷还为了她,多次和侯夫人作对,闹得家宅不宁。”

    “就说前两天吧,世子爷还因为这通房,和侯夫人闹不和了!”

    王芳菲惊异:“表哥那般好脾性的人……”

    她顿时如临大敌,搅着手帕,愤愤道:“竟然是这样的狐媚子,姑母都对她没有个办法么?”

    彩月摇摇头,她是没好继续说,这侯府上下不少人,对溪风倒是真的客气,不妄加议论。

    她能打听到的,还得从那些总是抱怨生活的婆子嘴里得来,毕竟这些婆子,什么人在她们眼里都是不顺眼的,自然就能听到点坏话。

    这么看来,溪风还有点能耐。

    王芳菲也总算猜到姑母愿意抬举她的一点理由,恐怕是怕儿子的心被那狐媚子全勾走,需要她来助一臂之力。

    这么想,她还得感谢溪风。

    王芳菲那

    边,在溪风还没听说她之前,就把她摆到敌手的位置,而彩月打听到的,还是有所偏差,世子爷确实是和侯夫人又吵了一架了,但不是为了溪风。

    秦浚已经十六岁了,他想走一走大江南北,去游历,去体验民俗,去了解社稷,他的老师杜老先生,在知道他的想法时,万分支持。

    老先生说:“多年前你的《寒冰赋》是写得很好,但这些年下来,朝局有了变动,你对社稷的体会,决不能停在案上。”

    纸上得来终觉浅,若想要知道世事如何,官僚如何,百姓如何,则需要去外面切切实实走一遭。

    而秦浚面临的最大阻力,并非财物,也非人员,是王氏。

    且说前两日,秦浚难得陪王氏吃晚饭,王氏心里头还没高兴完,还以为是王芳菲来了后,秦浚愿意改变,却听秦浚说:“母亲,我想出门游历。”

    王氏问:“油利是什么?”

    秦浚言简意赅,解释了一遍,可王氏听罢只觉心惊:“你的意思是你要出门去,去多久?”

    秦浚粗略估计了一下,道:“两年。”

    不是两天,两个月,是两年。

    王氏不同意:“你居然要出去两年?你可知道外面多么乱,那江南地区不是闹过水患吗?蜀地还闹旱灾……”

    就连京中的宴会,王氏都不愿秦浚去参加,何况是游历!离家几里,几百里,几千里!

    秦浚这时候还是试图说服王氏的:“我并非手无缚鸡之力之人,像是表妹,都能从蜀地迢迢赶来京城,我却连京城都不曾出过,若是如此,将来,怎可体恤民情……”

    王氏不能理解,打断他:“你去体恤什么民情?”

    秦浚停了一下。

    王氏又说:“咱家已是这般强盛,不需要你再去吃什么苦,若科举能中进士,在那些大家族里脸面有点光就行了,你现在去游历,不是自讨苦吃么?”

    似是有点不想相信,这些话是从母亲口里出来的,秦浚抬手捏捏眉间。

    王氏知道他没被说服,只好也板起脸:“你别想那么多,在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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