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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发小罗天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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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回家这件事来说,回程的路远比来时要远,没有了时间的负担,走马观花自然也愈加赏心悦目。我没有一个假期是不回家的,比起挂念家人,更多的只是因为知道家里有人需要我,所以我便可以不辞辛劳,如是而已。

    兜兜转转,从出租车换地铁,再从地铁换飞机,整段路程的耗时,最少都得一天打底。每次当市里的飞机降落平稳时,时间都已接近午夜了,倒也怨不得谁,只叹是我家的位置确实是地域偏远,加上没有高铁或是火车之类的直达,所以每次回家的路途多半都只能在天空中度过。

    抻了抻早已僵直了的身体,总算是不快不慢地跟在人群中下了飞机。袭面而来的树木芬芳,混杂着空气中淡淡的微凉,顿时让人神清气爽。云南的空气在植被的映衬下,总是要更加清新与湿润一些。

    由于机场只有一个出口通道,所以只需片刻等候,我便从转盘上拎起行李,跟着人潮向外走去。规模本来就不大的机场门口,早已能在等候的人群中清晰辨别出在那儿恭候多时的父母。我赶紧一边加快脚步一边笑着招呼,对着一看早已站了许久的二人轻唤了一声父亲母亲。在与母亲一个简单地拥抱过后,我们便在有说有笑中上了车,我还没有驾照,回家的路自然由父亲代劳。自我上大学之后,很明显地能够感觉到,家里的关系似乎逐渐有了一些缓和,后来母亲也只是对我淡淡地说,她与父亲似乎已经过了吵打的年纪,这么些年早也就吵够了,每次要吵起来的时候,他们两人中总有一个会先行退避。兴许这也算是一种方法吧,起码对我家而言,已经算得上是最好的方法了。

    一路上,父亲依旧是不苟言笑,而母亲却早已高兴地合不拢嘴,而我则是一如平日给母亲打电话时一般,笑着询问家里的情况(经过这么些年的离家,我也早已明白,绝大多数时候,笑着总比板着一张脸要强)。而怕我奔波了一天水米未进的母亲早已备好了零食和饮料,恨不得让我一股脑地就全部吃下。于是约莫一个小时的整个路程就在我的吃吃喝喝与母亲殷切地对我大学生活的盘问下悄然而逝,我们也算是平稳抵达了我家所处的县城。

    随着车子从县道驶入了乡道,我们才终于到了家。刚打开家门,窜上来的大黄狗大傻(狼犬和田园犬的杂交)便恨不得将我全身上下闻个遍。虽然换了洗衣液,可它始终还是没忘了我,一边疯狂摇着尾巴一边摇头晃脑地在前面引路。我家其实并算不大,两间厢房依旧还是木架房,是爷爷奶奶在三十年前通过在街边倒卖蔬菜瓜果,一根木头一根木头攒起来的,加上家里人本来就不多,所以虽然从外观上看排场不错,但其实楼上压根就没装,依旧还是跟毛坯房一样。倒是几堵墙将两间厢房的前面和后面,各围出了一个天井(院场)。

    随着对大傻骂骂咧咧,喊它让开别挡道无果后,母亲直接一脚就踢在了它屁股上。而大傻似乎经此一踹也终于消停了下来,灰溜溜地到堂屋(客厅)门口趴着佯装睡下。此时我回过头看了一眼爷爷奶奶所住的屋子,见他们房间已经关了灯,虽然看着窗户漆黑如墨,其实我知道他们还没有睡,不见我到家,他们绝不可能睡下的。随着我们回来的声音,他们估计也就放心了,但此时的我们都选择了默契的各不打扰,他们怕我累了,而我也怕他们累了。

    收拾好东西,由不得与我多说几句,因为第二天还要早起去街边摆摊做生意,父母便在简单洗漱后匆忙睡下。而我也的确是累了,看着放在墙角的行李,也懒得去归置,便到后院去洗漱了。在月色的笼罩下,我独自站在后院的下水道旁刷着牙,感受着这久违了的平静。大一的时候,我家还住在村里,而后院的植株总是败了又换,换了又败,原本矗立在院子正中央的两棵青脆李在爷爷的修修剪剪下也仿若到风烛残年。一到了夜里,那些残存的黑影便不由得可怖起来,像极了两尊残缺的塑像,诉说着我不在的这段时间里,这个边陲小镇的无常。

    次日清晨,当我还在睡梦中,爷爷便早已迫不及待地走了进来,兴奋地过来亲了亲我,感慨我又长大了。其实我也不太明白我这自打高中开始就没长过的身高,到底是怎么体现出又长大了的趋势的。但在爷爷胡茬子的刺痛下,我还是睁开了惺忪的睡眼。见到是爷爷,我笑了笑,赶紧起身乐呵呵地跟爷爷对谈着,也接受了他每天早晨跟他和奶奶出去散步的邀请。而这时奶奶也骂骂咧咧地走了过来,喊我爷爷赶紧出去,让我再多睡一会儿。而我见状也只好赶紧说不用了,毕竟经过二老这么一闹腾,我也早已清醒,睡意全无,倒不如顺势起来收拾一下。

    其实我每年回家的感觉就像是天神下凡一般,家里的二老恨不得锣鼓喧天鞭炮齐鸣,搞得全村都纷纷扬扬。最后便以至于我走到哪儿,人家只要听说了我是杨洪的孙子,便知道我是从帝都上学回来的,看我的眼神都不禁透露出一阵阵的倾慕。而这些虚名其实早在我考上大学的时候就已经人尽皆知了,我记得当时教育局恨不得把我们考上好大学的学生头像贴得满大街到处都是,最后甚至还找了个小货车,在车厢上贴着我们的照片在城里“游街”,当时我就觉得丢脸得要命,都不愿意出家门。当然这些迷之操作也不是不能理解,毕竟也跟我家地域所处位置的偏僻有关:由于地理位置所导致的教育资源自然是很匮乏的,这也就也不难理解当这种地方好不容易出了个考上北京的大学生时,教育相关的部门自然是要大肆宣扬一番的居功行为。

    其实于我而言,这些崇拜的目光压根与我无关,所以就直接免疫掉了,我假期回家又不是为了显摆,只不过是回家看看而已。看看爷爷奶奶、父亲母亲,再过个喜出望外的大年,空闲时带我妈在城里转转,然后趁着自己没工作也没结婚,走邻串巷的时候再顺便收个红包才是这个寒假的根本意义。不过自从上了大学以后,假期回家就像是到了天堂,好吃懒做是我的根本常态,吃喝玩乐是我理所当然的正经事业,这两者都需要天天温习才能算得上是恪尽职守。

    但与高三毕业的假期不同之处在于,这个假期在父母的安排及发小的邀约下,我还是去练车了,毕竟这个年头没个驾照的确说不过去,用我父母的话来说就是“家里有车,而你想带着同学出去玩玩都开不出去,就只能在家里打游戏,你说气不气人?”

    我觉得在家里打游戏就算是玩了,但在父母眼中,不出门就不算,这大概就是世俗赋予世人的代沟吧。所以也因此之前答应爷爷奶奶的晨练,也就随之告吹了,虽然我也没能赖床,跟他们几乎是同时起床,只不过却不是跟他们一道了。

    由于是冬天,天亮的比较晚,所以当一大早天刚亮我便与发小骑着小电驴相约在城里的驾校班门口见面。由于教练是我父母的高中同学,所以我俩其实是属于走后门的那一类人,不需要考科目一也不需要排队就可以直接先上手练科目二了。

    随着我到达指定地点,远远地便看见了我发小瘦削的身影。他依旧没变,一袭漆黑的大长风衣将他瘦弱的体格裹在其中,远远看去,依旧在寒风中散发出一阵孤寂。说不清他这是第几次分手了,只不过这次间隔的时间似乎更长了一些。

    我发小名叫罗天碧,跟我自打小学开始起就是同学,无论好事坏事,从那时起我俩就一直同甘共苦、彼此赴汤蹈火着,而我俩也自那时起就是铁打的好哥们儿。所谓造化无非也就那么一回事,直到初中我俩依旧是同班,而也是在这段时期的友谊成就了如今我:上到诗词歌赋、书画色图的相互推荐,下到风月小说av女优的相互借阅,从生活到思想,我俩无不在沆瀣一气中逍遥自在着。而这种情况一直持续到高中的时候,由于我总分的分数不够,所以才没能分在同班,而这也间接导致了我后来的抑郁程度会急速上升,乃至最后在找到画画这一救命稻草便毅然决然地踏上了艺考之路。但无论中途如何兜兜转转,我俩始终没吵过架翻过脸,哪怕因为我作为艺术生考到了北京,而他作为理科生留在了昆明上大学,中间的这“十万八千里”也没能将我俩出生入死的关系有丝毫地淡化。

    其实真要说的话,按我在母校画室的启蒙老师段必荣所言,我走上美术这条路,很大一部分应当是受了我发小的影响。而我发小则是受了他哥哥的影响,因为他哥作为艺术生本就是段必荣老师的学生,自然耳濡目染了一些相关的知识,而当这些知识再传到我耳中后,便俨然成为了光芒璀璨的宝贵财富和漆黑自我中的一缕霞光。虽然到了最后因为种种原因,我发小并没学画画,反倒是我变相地继承了艺术这一“衣钵”,但这种天意却难免时时刻刻带着他的影子。

    越是感情丰富的人,往往就越是能跟感情丰富的人相互吸引,而我们显然就是这样的存在。当然,我自认为我对这世间的感情是绝不会有他那么丰富的,或许是由于家庭的原因,所以对于异性的情感,我就远远赶不及他。所以感情史都不必屈指便可数尽的我,自然是不能与早已超过一掌之数的他相提并论的。当然这也并不是说他花心或是滥情,只不过是他在面对感情的时候,往往能够借助另一段来淡化那一段的伤痛而已。毕竟也不是所有的感情,都能用“火化我”三个字来言说的。能够配得上他这一句的,兴许这个世间只有那一个女生,而造化弄人之处也在于,在外人眼中绝对配不上这三个字的也一定是那个女生。

    由于当时事发的时候我并不在场,所以我并不知晓此事的详细经过,直到后来知道此事,也是在跟其他同学一起吃饭、彼此翻阅“青春纪念手册”的时候,他们以开玩笑的方式对着我发小浅浅地提说了一句,当然我发小当时并没解释什么,只是尴尬又无奈地笑了笑,而我见状自然也没问。

    后来当只有我跟发小两人时,我又随口问了问此事,他才给我粗略地说了说。当然,从他口中说出来的情况里其实也并没有相关的细节,但以我跟他这么多年的交情,大致拼凑了一下故事的脉络,也足以猜出一二:

    故事中的那女生其实并不是他初恋,但我想必定是他此生最爱的人,只不过碍于当时的年纪和学校不允许,自然是被班主任拆散了,而显然也是那一次的棒打鸳鸯,让两人注定了走不到一起。

    事情的起因是,上大学前,我发小当时的成绩一直都属于班里的一、二名,而那个女生的成绩则是一直在全班中游浮动,只是成绩的差距而已,在我们眼中这本来也没什么问题,一切看上去都相安无事,直到某次考试,我发小名次有所跌落,一切的秘辛才顿时绽开。而契机则是那个周日,当我依旧在压着铃声到学校上晚自习时,突然发现同桌的发小却不见了身影,早已被恋爱支配的他怎么可能这么晚还没到,而且又没听说他请假。见事出反常,必有蹊跷,于是我立即向周围的前后桌打听了一下,从他们口中得知我发小是班主任给拎走了。我对此正表示一脸诧异,身边人则继续解释说,班主任为了来抓抄作业的所以今天来得很早,而且挺心机地就以摸鱼的方式坐在最后一排,静静观察着班里的一切。而就在这时我发小乐呵呵地就走了进来,对着那个女生就是一顿狂亲,尽管那个女生一反常态地有所抵触,但那场景始终可谓是人赃并获,哪怕说成捉奸现场也不为过!

    我当时听到这话的时候,对此是傻眼的,但仔细一想的确又是我发小的行事风格,我不禁皱了皱眉头叹了口气。这事眼下已经不是我能解决的了,我对此所能有的,也只剩下惋惜了。于是我赶紧跟身后的胖鲨要来了作业,就开始一顿狂抄!心中不禁暗叹道:真不愧是好哥们儿!因为如果不是我发小东窗事发被捉走,那被捉走的估计就是来抄作业的我了。

    而无巧不成书,也正是因为这事,班主任很自然地就把我发小成绩下滑的问题归咎在了这段恋爱上。为了快刀斩乱麻,护住他们教学成绩评估的底线,所以班主任在处理这件事的时候,手段就过分了一些。据我发小所说是直接找了双方家长,还当着双方的面拿着成绩单给了女生家长难堪。而这也直接导致了女方后来跟我发小分手,加上估计当时还说了一些类似于我配不上你,你是高材生等等诸如此类的话,让我发小突然崩溃,喝酒喝到夜不归宿,最终倒在了去火化场的路上,嘴里不断大喊着“火化我!火化我!”

    而这一幕自然就被和他一起喝酒的那几个同学铭记于心,以至于在毕业时被他们以戏言的方式传到了我耳中。我对此觉得并没有什么可嘲笑的点,反而只能从中感受到其中无限的心酸,再加上我发小家里人也因此事心存芥蒂,不是很喜欢这个女生,甚至是在他们二人吵架的时候,常常劝导我发小趁机分手找一个“合适”的下家。所以当我看见发小与那个女生合了又分,分了又合,如此反复,彼此折磨的时候,也往往只能感叹缘分来了却又要走的奇妙。所以当我今日再看见孑然一身的发小时,我也只能远远的长叹一口气后,随着逐渐的逼近又恢复笑脸相迎。

    有些朋友哪怕用上知交二字仍旧觉得不足以表明彼此之间的深厚友谊,而他显然就是这样的人。所以但凡是假期,我的生活中必定有着浓墨重彩的一笔是留给他的,而留给这个假期的很显然就是学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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