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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9章 丝袜杀手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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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触目惊心,对于接到报案,赶到现场的警察来说,只有这样的感觉。

    案发地点是在国道边上的一栋民房。

    死者名叫陈艳珍,家庭妇女,43岁,她被绳子绑着,心脏病发作死亡。

    穿着的丝袜被脱下,仅限于此,没有侵犯的痕迹。

    一张单人的老式沙发边上,放着一瓶喝了一半的可乐。

    不远处倒着一张轮椅,她的女儿,19岁的陈蒙趴在地上,身上、后背插着一把水果刀。

    水果刀并没有伤及要害,但是伤很重,陈蒙是活了下来,重度昏迷。

    现场留下了几枚指纹、鞋印,行凶者为男性。

    该如何形容这一宗凶案发生时的场景——

    凶手进入此处,绑架了陈艳珍。

    而后将坐在轮椅上、不能走路的陈蒙推倒在地,一把水果刀插在陈蒙后背上,陈蒙痛得大叫。

    陈艳珍想救,不能救,她被绳子绑着。

    而此时,凶手缓缓坐在沙发上,开了一瓶可乐,翘着腿,就这样观赏着自己犯下的罪行。

    指纹、唾液留在了可乐罐上。

    他看着陈艳珍因为巨大的悲痛而突发心脏病、心肌梗塞死亡。

    而陈蒙在重伤中目睹着母亲的死去。

    之后,凶手放下可乐,就这样离去。

    待凶手走后,陈蒙爬到柜子前,拿到手机,最后一丝气力报了警。

    为什么?凶手为什么要做这件事?

    仇杀?

    陈艳珍和陈蒙这对母女相依为命,陈蒙自小身体就不好,不久前还被查出了癌症,母亲陈艳珍终日照顾陈蒙。

    为了方便去各地就医,陈艳珍租了这个在国道边上的民房。

    陈艳珍没有朋友,前些年,她为女儿看病,能借的都借了,朋友早就躲得远远的。更别说仇人,这样一对社会背景简单的母女,哪里会有仇人?

    那么凶手的目的是什么?

    抢劫?不,现场没有任何钱财物品遗失。

    陈蒙是见过凶手的,但是她只是在上救护车时说了一句,“一个一个戴着头盔的男快递员。”

    “你看到他的样子了吗?”

    “只看到背影。”

    也就是说,凶手是乔装成快递员,而让陈艳珍在毫无防备的情况下开门、快速进屋行凶的。

    他手上有刀,用刀威胁,绑住了陈艳珍。

    之后他走到轮椅边,将陈蒙推下轮椅,举起刀,插在身体本就柔弱的陈蒙背上。

    然后,他去冰箱找东西喝,拿了一罐可乐。

    坐在沙发上,摘下头套,他确定此时陈蒙是在他的后方,看不见脸。

    但是陈艳珍应该是看见了,凶手就这样默默凝视着陈艳珍一直到她心脏病突发死去。

    如今陈蒙重伤昏迷,在医院的抢救室。

    事发后,警察在国道边上找了一圈,国道边是菜地、还有高高低低的树,查了一圈,均无所获。

    那附近只有几个探头,事发时在黑夜。

    根本没有拍到凶手是怎样出现、怎样离开的。

    这宗案件随着公示而引发网络舆论,“冷血狂徒”“可乐杀手”的字眼出现在各个网络报道的标题上。

    重案组高度重视,出动40人,成立专案小组。

    而在第一轮的讨论会上,当一名警察看完这宗案件详细的资料后,忽然说了一句,“这宗案件的手法,好像很熟悉,我好像有印象,20年前,和20年前的那几宗案件很像,莫非,丝袜杀手又作案了?”

    会议结束,好几个助理警员进进出出档案室。

    将一堆堆陈年旧案的资料送到了许文山探长的办公室。

    办公室内还有一名女子,正在翻看着过往的卷宗,圆富贵。

    由于这宗案件的恶劣性严重,重案组总警司指派了许文山和圆富贵各带一队人侦办,总警司下了铁命令,“不惜任何代价,最短时间内,一定要擒住真凶。”

    在经过十几个小时的查阅资料后,二人得出推论:

    这宗案件的凶手,就是20年、至少犯下4宗凶杀案的丝袜杀手。

    而推述“丝袜杀手”犯下的第一宗案件,还要从2002年的一月说起。

    当时警察接到报案,医院说,说有一个50岁的妇人在送医院救治的时候,伤口有些可疑。

    这名老妇人是趴在家门口,一动不动,被附近玩耍的几个小孩发现的,

    小孩叫来居民,居民赶忙扶起妇人,妇人的头上都是血,居民以为这名妇人是走路摔倒了,于是赶快叫了救护车。

    救护车将妇人送到医院,医生一检查,发现妇人的后脑曾受到袭击,导致头颅有些变形。

    判断这不是意外那么简单,而是有人故意行凶。

    还有一处疑点,就是这名妇人被送到医院的时候,她穿得连裤丝袜被脱到了脚底。

    按理说,这怎么也不应该。

    医生觉得蹊跷,叫了警察过来。警察到的时候,妇人由于重伤而宣告抢救无效,死亡。

    将之列为凶案,警察快速重回案发现场。

    那地方是在国道边,有大片的菜地,民房几十平方米建一栋。

    警察想要搜集取证,但是证据全都被洗刷干净了

    原来,还是附近几个热心的居民,他们以为这妇人就是不小心摔倒,见地上、房子外头有血,怕等血干了就不好“洗”了,于是找来浇菜的喷水枪,把这里冲得干干净净。

    而那个年代,监控还未普及。

    警察调查了一圈,问是否有可疑人出现,村民、孩子都摇头说没看见。

    妇人的丝袜为什么会被扯下呢?

    难道

    经过法医检查,这名妇人并没有受到任何侵犯。

    而关于妇人头部的伤痕,法医很难判断是由于什么造成的,法医认为,也有可能是石头,若是石头,那就可能是妇人不小心摔倒。

    妇人不小心摔倒,血流不止。

    小孩发现,叫来附近的村民,村民在扶起昏迷的妇人时候,七手八脚的,可能有人弄松了连体裤丝袜。

    好像这么解释,也能够成立。

    这妇人50岁,独居,不穷,也不富,性格有些要强,是与几个村民有过小矛盾,但深入调查,只是口角上的矛盾罢了,那些人有不在场证明、无作案可能。

    实在是没有其他证据,警方无法证实这究竟是意外还是行凶。

    案件只是这样挂着,进展缓慢。

    直至,2002年,5月份的时候,又发生了一宗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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