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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3章 斩草除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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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话分两头,纳兰薇薇领着村民埋伏在丛林里,当他们看见马虎带领着十余骑匆匆往山寨赶的时候,他们并没有动手,而是耐心等待着。

    一刻钟之后,从田园村押运物资的这支部队终于走进了他们事先设好的埋伏群。

    这群山贼赶到这里的时候早已精疲力尽,人困马乏,当他们向山寨的方向看去时,只见浓烟滚滚,遮天蔽日,看样子山寨已经被火龙吞噬成灰了。

    毫无疑问,他们失去了落脚点,众贼顿时间忧心忡忡,没了底气,个个心急火燎,你看看我我,我看看你,不知何去何从。

    纳兰薇薇见时机成熟,振臂一呼,一声令下,埋伏在丛林两旁的村民,犹如神兵天降,呼喊着将数十个装有毒药粉末、石灰粉末、辣椒粉末的土罐朝山贼所在的方向投掷了过去,土罐落地炸裂,带着毒药的粉末的烟尘瞬间向四周弥漫开来。

    这就是范清臣为了对付山贼专门研制的秘密武器,为此纳兰薇薇还给它起了一个比较有意思的名字——“雾里看花”。

    “雾里看花”虽然不是什么见血封喉的毒药,能瞬间让人暴毙,但却有着制作简单、材料低廉、杀伤范围广、使用方便等优势。

    被毒药粉尘笼罩其中的山贼,人仰马翻,咳嗽声、哭喊声、抱怨声此起彼伏。骏马嘶鸣,横冲直撞,瞬间踩倒十余人。

    其余众人口不能呼吸,目不能视物,抱头鼠窜,像没头的苍蝇一般,乱作一锅粥。

    机不可失时不再来,纳兰薇薇见时机成熟,娇喝一声:“跟我杀!”

    这由四五十人个庄稼汉子组成的队伍,手握粗陋的武器,嘴上蒙着黑色的面纱,带着积怨已久的怒气、愤恨,在纳兰薇薇的指挥下,不顾一切的冲向溃不成军的山贼队伍。

    毒粉落入山贼眼中,虽不能致盲,但短时间内是看不到任何东西,他们只能从喊杀声中,大致判断出来人方向,胡乱的抡起手中的武器,毫无目的乱砍,这简直是自相残杀,又有数名山贼倒在友军的刀下。

    但这股山贼的确不容小觑,其中有几个眼疾手快的反应过来后,很快逃离毒雾笼罩的区域,第一时间结成一个七人作战小队,严阵以待。

    见村民蒙着黑色面纱,他们还以为是黑吃黑。

    当见到他们手握的兵器时才反应过来,只不过是附近的村民而已,胆子又增加了几分,变防守为主动进攻,瞬间杀出了一条血路,直奔纳兰薇薇所在的方向而去。

    “擒贼先擒王”,他们很快从战场上的情况分析出,纳兰薇薇是这群村民的领导者。

    山贼试探着向纳兰薇薇靠拢,以纳兰薇薇的武功,绝对是九死一生,就在这千钧一发的时刻,一道身影出现在纳兰薇薇面前,只见他以极快的速度,击毙领头的三人。

    其余众人见状,愣了一下,作鸟兽散。

    不多一会儿,这股山贼便被全部歼灭。突然出现的这道身影,向纳兰薇薇点点头,又突然消失,就像从来没有出现过。

    山寨周围弥漫着一股烟火味,有些刺鼻。

    山寨前是一条河,这条河水自乌撒郡烟堆山以北的山麓流淌而来,河水不是很湍急。

    先前马虎总是喜欢站在寨子前的广场上俯瞰下面的河流,河水不分昼夜的向东流去,没有一刻停留,他看书不多,但“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的话他还是知道的,所以他很是感慨,建功立业、称霸一方的志向更加迫切。

    严格意义上来说,马虎不是一般的山贼,他是“胸怀大志”的山贼。

    不过,现在的他没有心情赏景,也没有心情感慨,因为眼前这个人-----范清臣,几乎毁了他辛辛苦苦创造的一切。

    马虎咬牙切齿的看着范清臣,问道,“阁下就是范清臣?”

    范清臣淡淡说道,“正是区区在下!不劳马寨主何足挂齿!”

    马虎啐了一口痰,厉声道,“你我往日无怨,近日无仇,为何这么做?”

    范清臣笑了笑,并没有说话,因为他觉得马虎的问题是废话,只是握紧手中的钢刀,严阵以待。

    马虎道,“我野马寨自建寨至今,在我的带领下日益壮大,你以为会被你这样轻易而举的击败?”

    这时封烟村的方向,一支穿云箭响彻天地,这是范清臣和纳兰薇薇约好的暗号,很明显,现在纳兰薇薇他们已经得手。

    范清臣之前担心纳兰薇薇会有麻烦,没想到群龙无首的山贼,这就被他们给收拾了。

    马虎看着这支穿云箭,心中涌出一丝异样的感觉,他还不知道,自己押运物资的手下,现在已经全数被歼灭。

    范清臣觉得很有必要向他解释一下现在的情形,当然这不是为了炫耀,而是为了击碎马虎心里的自信,兵法云“攻城为下,攻心为上”,虽然不能做到兵不血刃,但在接下来的战斗中至少能削弱马虎的战力。

    一个人若是失去了自信,那么打败他相对更容易。

    “你认为你还有可能卷土重来吗?”范清臣看着有些错愕的马虎道,“实话告诉你,你留在后面押运物资的队伍,现在已经被歼灭。刚才的信号就是证明。”

    马虎愣了片刻,目光闪烁的眼神忽然黯淡了下来,不过很快又恢复到原来的神采,他干咳了一下,放声大笑道,“休要张狂,别以为胡言乱语几句,我就会自乱阵脚。我手下的人,是我亲自带出来的,没这么容易就被击败。”

    范清臣道,“你还真是见了棺材也不流泪,你已经是秋后的蚂蚱,蹦跶不了几时。”

    马虎朝穿云箭发出的方向看了一眼,一切如旧,不远处的丛林一片寂静,没有队伍经过时,百鸟惊飞的景象,心中不免有些失望,难道真如范清臣所言,就算是这样又如何?

    此时千万不能泄气。

    马虎在心里暗自打气,他看着范清臣道,“我看你是蛤蟆跳到秤盘里,不知道几斤几两。”

    范清臣自诩酒量天下第一,轻功天下第二,剑法天下第三……的妄言虽然早已传遍大江南北,但马虎常年居于深山老林之中,还未得知,所以马虎断定他不过是个不自量力的家伙,想必武功也不会太高,才口出狂言。

    范清臣不知道他是装傻,还是原本如此,于是绘声绘色的将如何制作“毒气弹”、如何组织村民、如何半道伏击的事情说了一遍。

    马虎不愧是老江湖,虽然事实摆在眼前,但没有丝毫的畏惧,反而摆出一幅无所谓的样子,有恃无恐的看着范清臣。

    范清臣将手中钢刀向前一指,“出招吧!多说无益,今日你是必死无疑。”

    “慢着!”马虎脸上闪现出一抹诡谲之色,他换了个称呼道,“范大侠,你我今日有缘,不如我们化干戈为玉帛?”

    范清臣一愣,心想这家伙还蛮识时务的,这就跪地求饶了,看样子也不太像啊?他虽是这么想,但没有丝毫的放松,警惕的看着胸有成竹的马虎。

    马虎侃侃而谈,“范少侠,当今朝廷分崩离析,在下预测,不出三年,必定大乱。以范兄的才能,到时候必定能独树一帜。

    范兄神机妙策在胸,运筹帷幄在心,你我二人,何不强强联合,在这乱世中成就丰功伟业?”

    这套路也太熟悉了,这戴高帽子的手法,和自己相比毫不逊色,范清臣饶有兴致的看着眼前这个人,“你的意思是?”

    马虎道,“我们兄弟二人联手,以烟堆山为据点,招兵买马,扩大势力,逐渐占据周边几个郡县,等待变天的那一天揭竿而起,改朝换代。”

    顿了顿,马虎继续说道,“我的意思是邀请你坐这野马寨的二当家位子,你坐镇军中,出谋划策,我征战四方,当然你我二人,不分彼此,不分大小,平起平坐……”

    “你还真是厚颜无耻,自欺欺人。”范清臣厉声喝止,“刀都架在脖子上了,还做春秋大梦。你也不想想,这些年你做了多少伤天害理的事情,到现在还企图蛊惑我,与你狼狈为奸、沆瀣一气,真是天理难容。”

    马虎铁青着脸,怒目而视,“小子,别给脸不要脸,老子纵横江湖数十年,刀下亡魂数不胜数,只是惜才,不忍心让你就这么死了。我劝你还是认真考虑一下!”

    “废话真多!”马虎话还未说完,范清臣手中的钢刀已经向他的面门砍去,所使用的的刀法正是名震江湖的五虎断门刀“力劈华山”。

    马虎举刀横档,两柄钢刀撞击在一起,发出一阵耀眼的火花,在马虎看来,范清臣所使出的这一刀平平无奇,根本没有显示出刀该有的霸气,没承想,这一档顿时感觉,犹如泰山压顶,力大无穷,手臂被震得发麻。

    马虎运力向上一格,荡开范清臣手中的刀,向后跃出一箭之地站定,提振精神,小心翼翼的看着范清臣,丝毫不敢小觑。

    马虎向后疾退的瞬间,范清臣同时向前追击,对方才刚稳住身形,范清臣的第二刀已经袭来,发出一阵呼啸声。

    马虎是用刀的行家,知道范清臣的第二刀是太行刀法的“云横秦岭”,此时向上跃起已经来不及。

    只见他将手中开山刀往地下一插,使出一招“横刀立马”,这是独臂刀王叶青的独门刀法,自然有其独到之处,这一招不但化解了范清臣的攻击,还为自己的下一招留下后手。

    “铛”的一声又是一阵火花,二人均感虎口发麻,胸中气血翻涌。

    马虎在化解范清臣致命一击的同时,右脚向前一踢,看似是攻击范清臣的裆部,实则是踢向刀尖。

    马虎的开山刀沉重,插在地上,如果再度拔起,不但费时也比较不便,高手相争,胜负、生死只在一瞬间,所以分秒必争。

    马虎这一脚,将开山刀踢起,刀尖直指范清臣眉心,马虎手握刀柄顺势向前推进,瞬间反客为主,变被动为主动。

    无论范清臣怎么退,马虎手中的刀尖始终在范清臣眉心一寸之地,这让他双眼有些酸胀,头皮发麻。

    马虎将所有的力量蓄在握刀的手上,他相信这一次范清臣必死无疑。

    就在这千钧一发之际,范清臣使出他的轻功“凤舞九天”,像是一只炮竹一样,拔地而起,冲天而起。

    范清臣就这样凭空消失在马虎眼前,快速搜索了一圈,周围并不见身影,这时他突然感觉头皮有些发凉,知道这一刀是从天而降,毫不犹豫的向前一滚。

    虽然躲过了范清臣这一刀,但是脊背处被划了一道深深的伤口,鲜血直流。

    马虎滚到一旁后,有气无力的躺在地上,失去抵抗能力,他惊恐的望着范清臣一步一步朝他走来,每走一步,他便绝望一分,看来今天必死无疑。

    但对人来说,求生是每一个人的本能,他试图捡起地上的开山刀,可无论如何也使不出一分力气。

    范清臣站在马虎面前,看着这只待宰的羔羊,眼眸中没有丝毫的怜悯。

    马虎跪在地上,吞吞吐吐的问道,“这是什么刀法?”

    范清臣丢下手中的钢刀,淡淡说道,“不知道,因为这是我第一次用刀。”

    马虎惊讶的看着范清臣,自己用刀数十年,想不到还不如第一次用刀的人,“那你平时是用什么武器?”

    范清臣道,“我一向都是用剑。”

    马虎在范清臣身上看了片刻,并没有发现任何武器,他用嘶哑的声音问道,“用剑?你的剑在哪里?”

    范清臣道,“我的剑只有死人才有资格看。”

    马虎闻言,立马匍匐在地,哀求道,“范大侠,我现在已经是废人了,能不能饶我一命?我保证从今以后不再用刀,不再为非作歹……”

    “放下屠刀立地成佛。”范清臣自言自语,“我宽宏大量,你便立地成佛,可死在你刀下的亡魂又如何呢?”

    “饶命啊!范大侠……”

    只见剑光一闪,马虎便感觉脖颈冰凉,胸前的有血涌出,先是静静的流淌,后来变为激射而出,就像是火山爆发。

    而他,至死也没看到范清臣是如何出剑。

    “好快的剑”

    马虎倒在血泊之中,身躯痉挛了几下,便一动不动。

    夜幕之下,田园村一派喜庆,村民杀鸡宰羊,热情的款待范清臣、纳兰薇薇二人。

    村里的小广场上,众人围着中央的篝火,手拉手,载歌载舞,金色的火焰,将整个村落照得亮如白昼。

    这一夜范清臣喝了很多酒,这一夜范清臣醉了,这是他记忆里第一次喝醉,因为他觉得这是世界上最美的佳酿。

    第二天醒来的时候,已经日上三竿,草草吃过饭,范清臣、纳兰薇薇便辞别一行村民,踏上了征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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