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 男人女人
“我来自山川,我来自河流,我来自草原;
我是清风、我是细雨、我是薄雾、我是星辰;
三月里月季红哟红又红,好似你的脸;
五月里葡萄藤爬上架哟,好似你的心;
我把思念种在你的身体里,同你花开花落;
我把灵魂埋在你的身体里,同你天长地久。”
歌声粗犷嘹亮,响彻在天地间,随风飘散到辽阔荒原的每一个角落。
荒原边际是一片稀疏的沙柳林,歌声到处,林中不知名的鸟群,扑棱着翅膀离开树梢,掠向更远的天际。
唱歌的人正是范清臣。
这首歌是他离开洛马镇,路过一个小村落,从一个姑娘那里偷学来的。
当时淳朴的姑娘正用独特的腔调忘我的吟唱着,声音甜美犹如甘泉,旋律动人好似天籁,他被深深打动了,便在心里记下了这首歌。
从歌词的内容判断,这首歌曲很可能是一首情歌,内容描述的是一对情人要长相厮守在一起。
当范清臣骑着追风来到这片荒无人烟的土地,便情不自禁的唱了起来。
歌声从他的喉咙飚出来,除了声音洪亮外,根本听不出丝毫的旋律,就像是一只发情的公鸭百无聊赖之际,无奈的发泄着心中的欲望
而且这歌词内容似乎也变质了,隐约有一股淡淡的骚气,贱贱的味道。
坐下的追风,翻卷着厚厚的嘴唇,发出一声嘶鸣,向后撅蹄子,险些将范清臣摔下马背。
“追风,连你也觉得难听啊?”范清臣拍拍马背,安抚追风道,“好了、好了,我不唱了。”
马儿似乎听懂了他的话,不再躁动。
他翻身下马,取出水囊,自己先灌了几口,又将水囊里的水浇了一部分在头顶,随意的甩了甩头,才把剩下的水递到追风嘴边。
范清臣牵着马来到沙柳林,将缰绳胡乱的挂在一株粗大的沙柳树枝上,抚摸着马背道,“追风,我知道你累了,先在这里休息一下。”
追风朝范清臣吹了一个响鼻,翻卷着嘴唇嘶鸣一声,便走到树影下。
“追风,安静一点!”烈日当空,热浪翻滚,范清臣选了一处绿荫躺下,慵懒说道:“前面五十里地有一家客店,等下我们就在那里下榻!”
说到这里,范清臣忽然笑了笑,想起这家客店,便不得不提这个老板娘,因为她是一个非常有趣的女人。
范清臣从玉京城来到慕凉城,途中就是下榻这家荒村旅店。
老板娘是个快言快语的人,说话直接了当,而且风趣幽默。
当然这只是她的优点之一,她另外的优点是能做一桌拿手好菜,特别是红烧肉做的最好;再另外的优点就是酒量特别大;再再另外的优点就是她长得很漂亮。
当然,这些都不是他最主要的优点。
她最主要的优点是,她老公死了,她是一个寡妇。
寡妇当然不可能是一个女人的优点,但这个寡妇是一个非常漂亮的女人时,在男人看来就是优点。
因为每个男人对美丽寡妇都会无形中生出好感,总是一厢情愿的认为自己有可能成为她的卧榻之客。
范清臣还是懵懂少年时,就帮过兰陵城东的张寡妇挑过水,送过菜,买过药。
这张寡妇总是打扮得干干净净,遇到人的时候总是挂着浅浅的笑容,独自一个人的时候总是带着淡淡的哀愁,但无论是笑还是愁,都异常动人。
好几次,范清臣还在梦里梦到过她,至于在梦里做了些什么只有他自己清楚
后来这个寡妇被兰陵城西的西门大官人娶走了,这西门大官人天生风流成性,妻妾成群,又不注重养生,没多久便一命呜呼,张寡妇再一次变成寡妇。
当然,当时的范清臣还是个毛都没长齐的小屁孩,自然没有什么太过龌龊的想法,只是单纯的想帮助孤苦无依的寡妇而已。
不过,在外人看来,可就不这么认为。尤其是金衣侯,总用这件事情戏耍于他。
金衣侯和范清臣虽然年龄上有将近二十岁的差距,但并不妨碍他们成为“好朋友”。
有一句话说得好,“物以类聚人以群分”,或许从某种角度来说他们都是同一类人。
范清臣先前下榻这家荒村小店时,已经是酉时,残阳西斜,晚风轻拂。
他牵着马进入小店时,老板娘问他,“一个人吗?”
范清臣看着眉眼弯弯,言笑浅浅的老板娘,心里有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觉得对方很亲切,就像见到了当初的张寡妇一般,心里自然没有什么顾忌,如实点头。
老板娘戏谑道,“你不怕我这里开的是黑店?”
范清臣看着她咧嘴一笑,甩甩袖子道,“除了两袖清风,别无所有。若是劫财的话,恐怕要让你失望了!”
老板娘看了看范清臣,忽然板着脸道,“油嘴滑舌,人长得不咋地,想得倒美!”说罢拉着马朝马厩里走了过去。
范清臣立在门口,观察着老板娘,见她打扮得异常干净,板着脸生气的样子就像是当初的张寡妇,于是对她说道,“老板娘,你很像一个人”
老板娘看着他张嘴骂道,“老娘不像一个人,难道像一条母狗,摇着尾巴,撅着腚,朝你卖弄风骚啊!”
范清臣急忙解释道,“我是说你很像一个寡妇”
“你怎么知道我是一个寡妇?!”老板娘风情万种的看着范清臣,十分不解的问了一句,然后脸色陡然一变,怒骂道,“我不是寡妇,难道是你娘啊!”
范清臣木讷的立在当地,看着咆哮不已的老板娘,想起当初张寡妇凄凄切切惹人怜的样子,再看看现在老板娘河东狮吼的样子,便将寡妇定义为女人中最不可思议的一种存在。
小店的客人不多,当晚就只有范清臣一人。
吃饭的时候觉得无趣,他便让老板娘一起饮酒,老板娘爽快答应。
他虽然算不上什么江湖大侠,也算不上什么正人君子,也绝不会欺负一个寡妇。
但一心想将这个漂亮的寡妇灌醉。
之所以这么做,完全是出于男人的天性。这或许就是男人的恶趣味。
可老板娘酒量特别大,不管怎么喝就是不醉,二人一夜喝到天亮,将所有的酒都喝的一干二净,最后酩酊大醉的范清臣又在小店多盘桓了几日。
喝酒是快速拉近感情的最好方式,通过这次喝酒,范清臣知道了一些老板娘的故事。
这老板娘,不但是寡妇,还是新寡妇,他的浑家刚去世不久,而且她本人就姓辛——新寡妇——辛寡妇。
离开客店时双方还许下了再会的约定。
想起当时的场景,他现在还觉得好笑。
女人就像酒,只要能醉人就是好酒。
范清臣遇到过很多女人,最有趣的当属这个辛寡妇,心思最缜密的当属花芊悦,最温柔的当然是媚娘。
这些女人都让他醉过,但他没有罪过,因为他好色有度,好酒有量。
这个世界很大,这个世界上有很多人,有男人、有女人,有好人,有坏人,有穷人,有富人我们会遇到什么样的人,完全是命中注定。
就像关正阳、老乞丐、花芊悦、媚娘、王玊、白鹰、红狐、桃红、段德他们虽然是人生的过客,却是生命轨迹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他们每个人都代表了一件事,一件过去发生的事。
过去发生的事,虽然已经过去,但不代表真正的过去,因为还深深的藏在你的心里,会影响你以后的人生。
若是自己没有来慕凉城,虽然不会遇到这些人,但同样会遇到一些人,这是不可抗拒的。
想到这里,范清臣脑海里不自觉的浮现出慕凉城遇到的人、发生的事。
兰陵金衣侯,虽然文韬武略俱全,很会带兵打仗,但据他所知是不能参与朝政的,其原因也恰好是他太会带兵打仗,太会带兵打仗的人向来都有独断专权的坏毛病。
所以顺德皇帝向来不喜欢他,而且顺德皇帝一直认为他有鹰视狼顾之相,所以严禁他参与朝政,更别说带兵打仗。
这次金衣候居然陪同二皇子前来慕凉城犒劳戍边将士?难道顺德皇帝老糊涂了?!
更让范清臣感到疑惑的是蜀中唐门。
数十年前蜀中唐门和朝廷以及江湖各派发生了一件不愉快的事情,自此之后唐门就像是一位深居简出的大家闺秀,一向都是藏匿于蜀中的茫茫大山之中,几乎没有与江湖门派来往,更别说朝廷,此番怎么会将漫天花雨暗器提供给朝廷?
这漫天花雨暗器可是群体性杀伤武器,杀伤力、杀伤范围自然要比军弩强上许多,虽然比不上镇门之宝佛怒唐莲这种个体性攻击武器,但威力却相当恐怖。
当然,唐门最厉害的武器却是传说中的大杀器“十面埋伏”。
不管是单体、群体暗器,不管威力大小,唐门历来都视这些暗器为珍宝,此番向朝廷提供武器,莫非有什么有特殊原因?
至于花芊悦一行人,范清臣确定他们就是风花雪月楼的人,只不过他没有证据而已,至于他们为什么敢得罪天龙帮,这就有点让人捉摸不透。
这一切的一切,范清臣都是参与者,他虽然帮助关正阳解围,但也得罪了天龙帮,恐怕接下来的日子不会好过。
离开慕凉城后,一定要找一处安静隐秘的地方,潜心修炼,争取在最短的时间将任督二脉打通,日进入天玄境,这样才算得上真正的高手。
想到此,范清臣起身伸了一个懒腰懒腰,拍拍身上的灰尘,翻身上马,骑着追风朝远方的山路疾驰而去。
夕阳西下,一人一马狂奔在荒原上,在晚风中,在霞光下。
有些悲凉,又有些壮美。天涯孤客,江湖浪子,既潇洒,又孤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