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贝恩家灭門案4
并且警方还在大卫·贝恩房间的椅子上、发现了一副眼镜,不过眼镜框上只有右眼镜片、而另一只左眼的镜片则是在斯蒂芬·贝恩的房间内被发现的。
因此有理由推断“这幅眼镜是在大卫·贝恩与斯蒂芬·贝恩搏斗时、其中一个镜片被打掉的”。
不仅如此,警方在斯带芬·贝恩的房间内发现的还有一个血手套。
(“因此可以推断凶手是戴着手套行凶的”)。
(“如果是罗宾·贝恩殺死的家人,那么他在电脑上已经写下了遗书的情况下、为什么还要带手套来行凶呢?他还想掩盖什么呢”)?
显然这点从逻辑上就说不通。
在起居室内、写有遗书的电脑上也没有提取到有效的指纹,可能是打字的人刻意磨掉了指纹、或是戴着手套打的字。
由此可见,(“这封遗书究竟是不是罗宾·贝恩本人写的,光这点就很值得怀疑了”)。
而大卫·贝恩的母亲玛格丽特、和老三莱尼·贝恩的房间之间,发现了数个带迹的袜印,由此可以推断凶手曾在两个房间内穿行过。
而这些带的袜印的尺寸、要比父亲罗宾·贝恩的较大,因此警方排除了是罗宾·贝恩踩出带袜印的可能。
并且警察在洗衣机上发现了一个手印,不过手印上没有指纹。
而在屋外还晾着一些衣服,很明显是清洗过的,这些衣服中有一部分属于大卫·贝恩的。
随后在检方的重重压力之下、大卫·贝恩再次给出的证词 相比之前给出的证词要更为详细了。
据大卫·贝恩第二次的证词了解(“这天早上他在05:30分、闹钟响起后,便起床穿戴完毕,而后他换上运动鞋背上背包牵着狗出去送报纸”);
(“送完报纸后、他在06:42分左右回的家,他先上楼到了自己的卧室、把鞋和背包放在屋里,然后去洗漱间洗手、洗掉手上的黑色油墨”);
(“接着他把脏衣服扔进了洗衣机、设定好洗衣时间然后回到了自己的屋内打开了灯,却发现地上有弹壳和扳机锁,他便马上去了母亲的房间内,不幸的是看见母亲已经中弹身亡”);
(“然后他检查了各个房间,却发现家人都已经死了”);
(“在此期间他听到了莱尼·贝恩的房间里传出了垂死时候喉咙发出的“咯咯”声,随后他便马上进入了莱尼·贝恩的房间内,无奈的是当进入莱尼·贝恩的房间后却发现她也已经断气了”);
(“而后大卫·贝恩在极度绝望之中、他拨打了111报警”)。
大卫·贝恩 又补充道:(“警察在他房间里发现的眼镜并不是自己的,而是母亲 玛格丽特 的”)。
而检方在听到大卫·贝恩的证词后,便立即指出了其中的一个破绽。
检方说道:(“在这之中大卫·贝恩提到了曾经听到妹妹发出垂死时的“咯咯”声,而检方则认为只有凶手才能听到这样的“咯咯”声”);
(“因为莱尼·贝恩的身上一共中了三枪,而根据鉴证专家和法医检验,其中一枪造成头顶伤口形成的时间、要明显晚于另外两个伤口”);
(“所以对此检方百思不得其解、一直不知道是什么原因,而现在他们明白了)”。
于是警方根据所有已掌握的证据、向法庭提出了一个完整的理论,(“大卫·贝恩谋殺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