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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吟诗唱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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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这儿有一首小诗。”话音落下,只见一个小胖子,匆匆将怀里一个两米长的大包袱放在地上,戴好帽子,挺着肚子慢慢挤出人群,伸出胖乎乎的双手,扒着舞台边沿,抬起右腿,往台上一搭,笨拙地爬到舞台上,然后,起身拍了拍身上的尘土,扶了扶帽子,眯着花生米大的眼睛盯着司马牡丹不放。

    “尼玛!题目刚刚出来,就作好诗了,这,这也太快了吧!”

    “乖乖!这小胖子比曹阿满的儿子曹植还要厉害,当年,曹植那小子作诗的时候还慢悠悠地走了七步,略微思考一下呢。”

    霎那间,所有人的目光,都充满惊讶,聚焦在这小胖子身上,大家心里都充满着好奇和期待,想听听这位大文豪能念出什么诗来。

    台上的司马牡丹,也是满脸震惊,随即浅浅一笑道:“公子请作诗!”

    小胖子一脸憨笑,很有礼貌地弓腰朝大家拱拱手,慢慢将帽子脱下,挠挠头,沉默一会,又戴上帽子,摇头晃脑地吟道:

    昨夜风流过度,

    今晨包子下肚。

    虽是秋风刮过,

    顿然感慨无数。

    念完,小胖子脸色一收,迫不及待地问道:“敢问牡丹美女,我江东才子宇文度这首《恋秋》很有秋天的意境,是不是有望成为第一?”

    “我呸!”马小雅忍不住一口将糖葫芦吐了出来,失声笑道:“嘿嘿!公子,这人的诗好有趣,是一首打油诗吧?嘿嘿!真可笑!”

    与此同时,周围也是哄笑一片。当时,诗词讲究的是五言七律,顾名思义,五言就是每句五个字,七律就是每行七个字,而五个字的诗词若是四句则成为五绝、七个字的若是四行则成为七绝。五个字的若是八行,就成为五言律诗,行数更多的成为五言诗;七个字的若是八行,七律除去基本的韵脚,平仄之外,第三、四句,第五、六句还要成为对仗句,讲究对账工整。他这首诗每行只有六个字,不能称为五言七律的诗词,纯粹是瞎掰胡扯。

    “哈哈哈!我的天呐,乐死我了,这什么破诗,哈哈!”

    “我去!这小胖子真够风流的,还想拿第一,简直是白日做梦!”台下观众爆发出阵阵吐槽声。

    “这家伙根本不懂诗词,狗屁不是!还叫什么《恋秋》,分明是恋包子吧?哈哈哈!”

    “看来这小胖子早上吃包子吃多了,哈哈哈!”

    “乖乖!这,这分明就是一首淫诗!真是有失风雅,有辱斯文啊!”

    “你小子是哪个石缝里蹦出来的蚂蚱?这儿岂是你能来的地方?”

    此时,台上的司马牡丹对于这首诗词不加任何评判,却是抿嘴一笑,冲着小胖子说道:“宇文公子,麻烦你先去台下歇一歇。”

    话音落下,只见两名金吾卫拿着皮鞭冲到舞台,朝他身上狠狠地抽了几鞭,随后,一脚踹在宇文度屁股上,将他踹了下去。

    小胖子“扑通”一声趴倒在地,来了个狗啃屎,摔得鼻青脸肿,帽子也掉在了地上,被骚动的人群踢来踢去。

    “江东才子多才俊,卷土重来未可知!”

    “公公主!你别再夸俺了,俺知道俺不该自称江东才子,您这是在讽刺俺、腌臜俺,还卷土重来呢?以后俺坚决不来了,这辈子都不再来了,小度给您丢脸了!”宇文度狼狈不堪地对杨花说道。

    “你!你这是啥狗屁诗词?没见识的田舍汉一个!还真是给本公主丢脸!最起码,你也得加把劲每行凑够七个字吧,哪有每行六个字的诗词?哪位先生教的你?”杨花狠狠地拧了一下宇文度的耳朵。

    “哎呦!哎呦!”

    “还嫌疼?唉!没文化真可怕,真是烂泥扶不上墙,难堪大任!”她叹了口气。

    没文化真可怕,可是“文化”到底是什么?是学历?是阅历?是经历?都不是!其实文化可以用四句话来表达:根植于内心的修养,无需提醒的自觉,以约束为前提的自由,为他人着想的善良。

    “我说我不会吟诗,你偏让我上!我的力气很大能使得上吗?”宇文度捂着被她扭得通红的一只耳朵抱怨道。

    “你小子还敢顶嘴!看我不打你个屁股开花!”

    此次诗词大会,乃文人骚客吟诗作对,传播和弘扬主流文化的聚集之地,岂容他人儿戏?这小胖子纯属是来找事的,他刚才吟的那几句,连打油诗都算不上,简直是狗屁不如!

    这几鞭子抽的,再也没有人敢贸然上台吟诗了。有时候,对待那些二货,粗暴简单的方法确实好用。足足过了半柱香的时间,终于,一位腰间戴着黄玉人挂件,身穿华丽服装的中年男子,手持羽毛扇,缓缓走到台上,这中年男子,一副文质彬彬的样子,眼睛虽然不大,却炯炯有神,一看就颇有文采。

    “这不是朱强吗?”

    “文宗的大文豪朱强朱长老,他是真的有才华。”

    “朱强!朱强!我爱你!”

    一些女生犯起了花痴,大声喊着,无比的激动,人群又开始骚动不安起来。

    这个朱强,是附近有名的大才子,吟诗、作对、下象棋,绝对一流,每逢春节的前几天,他都会在大街上摆个破木头桌子,免费替穷人写上几幅桃符,颇具人气,积攒了大量的人脉,口碑很好。当时,人们过春节的时候,还没有贴春联的习惯,一些讲究的家庭会在门上贴上对子和桃符(春联最初的样子)。

    舞台上的司马牡丹,上下打量着他,这天气也不热,怎么还摇着扇子?知道朱强地位显赫,来历非凡,并非寻常百姓人家,她也不敢多问,便恭恭敬敬地轻声说道:“朱长老,请您吟诗!”

    “嗯!”朱强傲慢地点了点头,摇着扇子,在擂台上走了两步,缓缓开口道:

    秋来风吹雪

    三分入骨,七分酿月光

    乾坤明朗

    恰是白如玉

    宵宵难寐,只道夜未央

    苍穹暗殇

    “啪!啪!啪!”声音落下,全场一片惊呼,掌声振聋发聩。

    “好诗!真乃好诗啊!半炷香的功夫,竟然能吟出这等好诗,这个朱强,文学功底真是太深厚了。”

    “真是造诣匪浅啊!有一定的文学底蕴和沉淀,颇具大家风范!”

    “真乃笔落惊风雨,诗成泣鬼神啊!”

    “好诗!好诗!”

    伴随着一阵掌声和称赞声,朱强坦然的笑了笑,大声说道:“今年的冠军,本长老要了!这芙蓉才子的称号,我也收下了!台下哪位兄台不服,能压过我这首《秋夜》的,请上台吟诗!”

    此刻,他犹如山鸡舞镜,自信满满,傲慢得像只斗胜的公鸡,背着双手在台上走来走去,花生米大小的眼睛还不时的环顾着台上台下,密切注视着每个角落,看是否真的有人敢上台来挑战他。

    一时间,台下观众个个面面相觑,唏嘘不已,竟然没人敢上台和他一较高低。朱强名声太噪,这首诗,在李、杜这样的行家看来,确实不怎么滴,可是,李白和杜甫此时都尚未出生,还不知在哪里?

    台下几万人,谁也不敢贸然上台,轻易得罪文宗的人,况且他还是一位长老,地位可不是一般的高,哪怕是当朝五、六品的官员见了他,都得恭恭敬敬的拱手问好。

    这时,评委席上的九位评委都纷纷亮出了评分,五人给了八分,四人给了九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朱强最后得分五十九分,目前来讲,排名第一。唐代的评分没有百分制,只有十分制,当然,也有画圈打钩的评比制度。

    “公子!”就在这时,马小雅拉了一下高风的胳膊:“看那人得意的样子,讨厌死了!你上去试试吧!说不定还能杀一杀他的威风,灭了他的傲气。”

    高风本来就年轻气盛,好逞能,爱出风头,再加上又要上去见王路,看到小雅那期待的眼神,他毫不犹豫的点了点头:“好!老子给他来个技压群雄!杀一杀他的威风!”话音落下,高风挤出骚动不安的人群,缓步走上擂台。

    “这位大哥!敢问你这是要上台挑战朱长老吗?这里是诗词大会,请不要捣乱!”台上的司马牡丹见高风人长得不但很年轻,而且穿着也一般,怎么看也不像是个有钱、有势、有才华的人,于是,便大声呵斥道。

    高风愣了一下,紧接着便笑了起来:“我没捣乱,我要吟诗,我觉得,他这首诗作得实在是不咋滴!秋来风吹雪,三分入骨,七分酿月光,乾坤明朗。试问,秋天哪来的雪?只有冬天才下雪,难道这里有人比窦娥还冤吗?还想六月飞雪?再者,我不叫大哥,我叫高风或叫我高公子!”高风说这些话的时候,也学着那胖子宇文度的样子,双手扶了扶帽子。

    “啥?这小子要吟诗,还说朱长老这首诗不怎么滴,这不是找死吗?”

    “逞逼能!想挨鞭子!”

    “哈哈!这小子是不是脑袋让驴踢了?”

    见众人不断地嘲笑高风,马小雅气得忍不住直跺脚,回头大声喊道:“不许你们笑公子,我家公子很有才华的,他写的诗,你们都不一定比得上!”

    台上的司马牡丹,听完高风的解释,感觉朱长老这首诗还真是颇有瑕疵,于是浅浅一笑看向评委席,在获得九位评委的一致同意后才说道:“行,那你作诗吧,但是,别怪我没提醒你,如果你和那小胖子一样是来捣乱的,后果会很严重,那就不是作诗,而是作死了!真会死人的!”

    高风懒得说话,更懒得理她,自然也不惧怕她的威胁,无意间,他看到舞台的一个角落处,摆放着一支粗毛笔,就直接快步走过去,将毛笔拿起来,沾了一下墨汁。

    台下那个刚刚被抽了几鞭,踢了一脚的小胖子宇文度,见他不去吟诗,反而拿起了毛笔,要乱涂、乱画,赶忙放下怀里的大包袱,趴在舞台边沿关切地大声喊道:“高大哥,快下来!你那样做很危险!真会死人的!”

    “这位公子,你拿毛笔做什么?快放下!”

    司马牡丹已经确定了,刚刚被打的那个小胖子宇文度那么关心他,还称呼他大哥,这小子一定是他的同伙,明摆着是和他一起来捣乱的。

    此时,台下也是一阵骚动,没想到三年一度的歌舞诗词大会,竟然有人一而再再而三地来捣乱,简直是目无王法,完全不把朝廷和文宗放在眼里。

    高风露出笑容,走到擂台上的木碑前,看到三米多高的木碑上赫然写着十几个大字“歌舞诗词大会,以诗词会朋友。”

    高风手持毛笔,大手一挥,毛笔在木碑上飞舞,瞬间便写下一首诗。高风本来就喜欢练毛笔字,没事的时候,常常在办公室临摹王羲之的行书《兰亭序》。

    “你干什么呀?来人啊!有人捣乱,有人……”司马牡丹喊了几声,可紧接着,她的声音便戛然而止。

    “这小子字写得不错!诗词也很有意境,颇具才华!再差那么一点点的话就超过我了!”

    这时候,就听见评委席上,那位英俊潇洒的杜审言捏着食指比划着,说了这么一句。

    杜甫的爷爷杜审言说话就是这么狂,当时,他父亲给他起这个名字的时候,就是要他说话时要“审言、慎言”,而他却没有记住父亲的谆谆教导,不但不“审言、慎言”,反而常常大放厥词,口出狂言,口无遮拦,不过,他确实有才,给后人留下了精美诗词四十一篇,在古代文学上有着很大的贡献,可以说是一颗璀璨的明珠。

    此刻,评委席上就坐的大歌星张小萍也是娇躯一颤,樱桃红唇微微张开,将高风写的这首诗慢慢读了出来。

    枯藤老树昏鸦

    小桥流水人家

    古道西风瘦马

    夕阳西下

    断肠人在天涯

    “夕阳西下,断肠人在天涯。断肠人在天涯。”

    “哗!”

    这一瞬间,整个诗词大会就像一锅煮开了的水,咕嘟咕嘟的彻底沸腾起来。

    “好诗!真乃天下无双的好诗!整首诗中,没有一个秋字,却处处是秋意,处处是秋景,秋意尽收,秋意绵绵不尽啊!”评委席上,骆宾王双手慢慢的捋着胡须,不停的点评着,称赞声不绝于口。

    骆宾王和大诗人王勃一样,乃初唐四杰之一,武则天时期著名的大文豪,诗坛上的地位不是一般的高,能被他称赞的诗词,意境之美可想而知。

    所有人都在反复默念,不断回味,一个个说不出的陶醉,如痴如呆,如梦如幻,那种意境,太妙了,秋意朦胧,犹如溪水之潺潺,如诗如画,久久不能自拔,仿佛让人置身其中,真的看到了枯藤、老树、昏鸦、小桥、流水、人家这一幅秋意绵绵的醉人画面。

    高风凭这一首诗当场圈粉数万,后来,人传人,竟然吸粉百万,令文坛震惊,高风本人也成为无数少女心目中的白马王子,提及高风,那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

    司马牡丹见九位评委都高举着牌子,纷纷打出满分十分的成绩,她双手颤抖的拿着芙蓉印,此时此刻,只觉得双腿都软了,惊愕的说不出一句话来,刚刚自己还为难他,让他下台,不让他作诗,没想到这位公子年级轻轻,竟如此有才华。

    “刚,刚才那位大哥,啊不!那位大文豪呢?他去哪了?”

    司马牡丹急得一跺脚,环视一周,哪里还有半点高风的身影。

    “他带着一位小女孩,一副急匆匆的样子,好像是走了!”刚刚被打过的那位小胖子宇文度对司马牡丹说了一句。

    “刚才那位公子,真的是诗仙,称他为诗仙也有过之而无不及!”

    马小雅神采奕奕地挽住高风的手臂,听到全场的赞叹声不绝于耳,心里甭提多美了,仿佛这首诗是她作的一样。

    “哼!就知道,公子出手肯定会惊艳全场,技压群雄的。”

    高风笑眯眯的看着她:“很好吗?那你说说这首诗好在哪儿?和其他人的诗相比,又有什么不同之处?”

    “我,我……”

    “哈哈,说不出来了吧!刚才那首诗,名字叫《天净沙·秋思》,整首诗词抒发了一个飘零天涯的游子,在秋天里思念故乡,倦于漂泊的凄苦愁楚之情。虽畏勿畏虽休勿休,本来这首诗就是唐后元代文学家马致远所写,能不好吗?”高风心里暗暗笑道。

    小雅歪头想了想,瞪着大眼睛道:“我,我,反正我觉得很厉害!诗句超级美,令人陶醉!”她不懂诗,无法用语言表达出来,但也能感受到诗句中那种秋的意境和沧桑的感觉。

    “哈哈!”

    听到这话,高风笑了起来,伸手摸了摸小雅的脑袋。

    “公子!”

    就在这时,只听见一个激动响亮的声音,突然从身后传来。高风下意识的回头看去,只见不远处,一个女人一路小跑朝他奔过来,累得气喘吁吁、香汗淋漓,此人正是主持人司马牡丹,她身后还紧紧跟着那个被踢下舞台的小胖子宇文度。

    “公子,还请您随我回去,九位评委,包括大文豪骆宾王和那位不可一世的杜审言在内,都给你打了满分,今年的芙蓉才子,非你莫属!”司马牡丹走到高风面前,轻声说道。

    此刻,她的额头上,已经渗出几滴香汗。“谢天谢地,终于找到他了,终于找到了!”

    “牡丹小姐,我不是你口中的乡巴佬吗?怎么又突然间变成了公子?我那几下子哪能称得上是作诗,简直是作死!”高风似笑非笑的重复着司马牡丹对他说过的话,真是的!大唐的世道,也喜欢以貌取人啊!

    司马牡丹紧咬着嘴唇,后悔不已,只觉得脸都羞红了,她没想到,自己真是有眼不识泰山,眼前的这位高公子,竟然会有如此才华,几位评委,就连平常非常挑剔的大歌星小萍姑娘都给他评了满分,而刚才,自己还看不起他,威胁他,说他不是在“作诗”而是在“作死”。

    “高公子,小女子错了!”司马牡丹轻声道歉道。

    “高公子,请你务必跟随我回去,宰相裴炎裴大人还等着给您颁奖呢,这芙蓉才子的称号,一定要归您啊!”

    “不用了,我不稀罕!我还要去追一个人,就是给大歌星小萍姑娘写歌的那位美女。”

    “高公子,你别急着追她,这是你的芙蓉印!”

    “一个破印,有个屁用!”高风看都没看一下,随手将芙蓉印扔给了她,拉着小雅的手,朝着皇宫那个方向走去。

    司马牡丹顿时一愣,像个木鸡一样呆在了那里,“芙蓉才子”的称号,乃历代文人墨客的最高荣誉,这莫大的殊荣,他竟然不要?单凭这一个称号就可以在朝廷谋上一个大官做,这个称号是在公平、公正、公开的斗诗中获得的,丝毫不亚于科考状元,可谓是千金难求啊!

    司马牡丹急了,几乎要哭出来,赶忙快走几步,伸出双臂拦在高风的面前,高耸的酥胸几乎贴在了高风身上:“高公子,对不起!之前,我的态度确实有些不好,我再次给您道歉!您不去接受颁奖,跟我去文宗也行,文宗离这儿比较近,不然,宗主会生气的,说不准还会触犯龙颜,被皇太后治罪的!改天您再去找她吧,我知道您朋友住在哪里,求求您,公子,我求您了!”

    这次诗词大会,乃是朝廷联合文宗一起举办的,每隔三年才举办一次,朝廷非常重视,每次都会派出高官和声名显赫的大诗人参加评分。高公子的诗,冠绝天下,若是不把他带回去,文宗宗主王嫣然,肯定会怪罪她的,说不准朝廷还会治她一个失职之罪,尤其是那个惜才如命的皇太后武则天。现在,她刚刚临朝称制,手头上急需人才,她特别钟爱高风这种寒门子弟,上一届的芙蓉才子就成了她的北门学士。对于以前的芙蓉才子,她都会亲自召见,不惜重金和高官拉拢过来为己所用,本届的芙蓉才子才华那么高,所有评委都给了满分,可谓说前所未有,她更不会轻易放过。

    “高公子,我给您跪下,向您赔罪行吗?”司马牡丹确实急了,双膝一弯,跪在了地上。

    “起来,起来!别跪了,牡丹姑娘,我跟你去文宗不行吗?”高风伸手将她拉起,满脸的无奈和震惊,这人怎么说跪就跪啊!

    大街上那么多人,假如不和她一块回去的话,她会纠缠个没完没了,不但下跪,还可能会跪地不起,惹来人群围观,指指点点,反而丢了他的身份,反正她知道王路在哪儿,晚一会再去找她也行。

    “谢谢高公子!您真是大人又大量,君子不计小人过!”司马牡丹大喜,拍了拍膝盖上的尘土后,慌忙在前面带路。

    见他们马上就要离开,再不行动起来,怕是以后再也没有这样的机会了,宇文度也顾不得那么多了,放下大包袱,急忙上前一步,双手抱拳,双膝跪地:“还请高公子收在下为徒,徒儿这厢有礼啦!”

    “死胖子!刚才你不是还喊人家高大哥吗?现在怎么叫起师傅了,我看你是皮痒痒,想挨打了吧?赶紧的给我滚开!臭不要脸的小东西!别耽误了本姑娘的大事!”

    司马牡丹边说边使劲推搡了宇文度一把,她非常讨厌这个小胖子,居然明目张胆的在舞台上当众作淫诗,真是恬不知耻,有辱斯文!没当场打死他已经不错了,还想拜芙蓉才子为师,真是异想天开,想拜他为师的人多了去了,哪能轮得上他。

    “师傅!师傅!你等等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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