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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结束与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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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卡尔加虽然腹部绞痛,横膈膜肌被纳米机器人锁死,出不了气,也无法开口,但她很快适应,表现出来的只是微微皱眉。

    她固然命不久矣,但却不能以这种方式死去,只要现在昏迷,武皇就可以随意安排“剧情”,编出一万种理由,让事情的性质改变。

    她给了约里克一个眼神,约里克沉默的将狙击枪递给了她。

    此时的卡尔加已经因为缺氧,耳边响起严重的蜂鸣,眼前发黑。

    隐约间听见蜂鸣中夹杂着那首无垠的梦乡,卡尔加脑子里莫名冒出一个怪诞的想法:这一生太过于漫长。

    不由得想起她母亲曾说的话。

    “世上不存在永不死去的人,也没有万世永续的帝国,但我希望当我们在历史中想起时,能留下一个美好的印象,因为生命不以长短而彰显价值,所以回忆总显得弥足珍贵。”

    卡尔加将枪口顶在了下巴上,死神越来越近,纳米机器人已经沿着血管冲入了脑部。

    “你恨我吗?”

    卡尔加的眼前只剩了黑暗,脑海中传来不知是谁的声音,已经分不清虚幻和真实的界限。

    卡尔加没有任何想法,思维几乎停止。

    不管那是谁。

    卡尔加对抗着几乎已经蔓延全身的纳米机器人,用最后的意志扣下扳机。

    一个伟大的人死在理想上,预想中世界应满是乌云,世界应为她悲哀,若干年后在历史上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为后世传颂。

    直播切断,天空万里无云。

    那些看着直播的人大多觉得莫名其妙,把这当成了一场无关紧要的的闹剧,世界回归了正常,圣城游人如织,市井之徒叫嚣着粗鄙的言语,世界一直是正常的。

    卡尔加的眼前是一片金光,《无垠的梦乡》传入耳中。

    大剧院里空无一人,连死神都没有。

    纳米机器人占据了她的意识。

    卡尔加茫然无措的站在舞台上,身后传来问询:“你恨我吗?”

    卡尔加回头,站在那里的是双手插兜一脸笑意的武皇。

    “静静等待吧,天真的女孩,我去给你造乌托邦了,希望你能在服务器里做个好梦。”

    武皇没有得到卡尔加的回答,挥手离开了这里,卡尔加的思维开始凝固,或许下次苏醒就是战争之后了。

    武皇终将一人背负现实。

    约里克作出了他这一生唯一一次违背卡尔加意愿的决定,他将从狙击枪上卸下的子弹捏在手里交给斯别克。

    一切都在他的计划之内,卡尔加绝不能死,斯别克看向不存在的空处,得到了一个满意的答案。

    因为那里曾是死神呆过的地方。

    时间回到5年前,这一年卡尔加17岁,异界连接尚未开始,机械人权保护法草案进行到了最后一批。

    也是在这一年发生了一件震惊全国耸人听闻的事件。

    万福大厦62人集体坠楼案。

    而罪犯仅有一人,所有证据都指向他,却无罪释放。

    因为这个人并没有使用任何暴力强迫的手段,仅仅只是教唆,而那62个人全部都是有辨识能力的成年人。

    因为法律中规定跳下来是主观意识决定的,所以教唆是不构成犯罪,比如你和别人开个玩笑,或者骂他,你怎么不去跳楼怎么不去死,然后那个人真就受不了的去跳楼了,实际上是不构成犯罪的,顶多算语言侮辱,能判轻微的罪行。

    但是那个叫做斯贝克特的男人,连判他语言侮辱都不行,因为他的所有画中既没有画大饼,也没有虚假欺骗,更没有侮辱,只是在诉说着那些人生活中经历过的事,用修辞叙事的手法说了出来,仅此而已。

    精神科判定那62个人没有精神问题,他们中的人不但有富豪也有打工者,来自社会各个阶层的人,也有改造的人,甚至是ai。

    这就是这件事最耸人听闻的地方,斯贝克特,一个精神病人,一个挑战了法律道德科技的男人,打破了人类对于心理学认知的一个男人。

    虽然这件事情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但当官司宣判之后,斯贝克特却失踪了,无父无母,没有朋友,没有学历,只有不知为何出现在某家小诊所的精神病史,这个就像是从犄角旮旯里钻出来的家伙人间蒸发了。

    值得一提的是,那62个人,唯一的共同点就是非常喜欢用语言侮辱别人,没有同情心,同理心,专戳别人的痛处,造谣诽谤让受害者重度抑郁。

    所以在社会层面上讲,斯贝克特的名声并不是太坏。

    私人律师所的号码被拨通,休斯悠悠醒转,打个长长的哈气儿,揉着眼睛,睁开了那双红宝石般澄澈的眼睛。

    休斯通过纳米箱进入了自己的虚拟工作室,等了一会,却没有任何人前来。

    又等了一会儿,她断定这是一个恶作剧,于是直接退出房间。

    她最近在为一个比较离谱的案子打官司,一场必输的赔偿案。

    生活在永雉罗文区18线小镇的西恩斯,是一个懒床,不愿早起,厌学,贪玩,喜欢漂亮的异性,不喜欢长辈的唠叨,特立独行的少年。

    他标新立异,往往觉得自己有很多地方和他人不同,喜欢出风头,渴望更多人关注,没什么本事,依旧相信自己能够出人头地。

    上完晚自习回家的路上,他听到了乡间田野里传来的呼救声,他跑过去呵斥了一声,发现是一个蒙着面的中年男子在抢劫另一个中年妇女的钱包,血气方刚的少年冲了上去与歹徒搏斗,身中数刀。

    歹徒跑了,西恩斯住院。

    住院一年半,休学一年半,花费21万,歹徒没有被抓到,没有人赔偿损失,与此同时西恩斯的父亲病倒了,家里还欠了很多钱,连医院都快住不下去了。

    那个被抢的中年妇女死都不肯拿出一分钱。

    从法律意义上讲,应该赔偿西恩斯的人是那个歹徒而歹徒从法律意义上讲,应该赔偿西恩斯的人是那个歹徒,可问题就出在那个歹徒不知为何,某一天跳楼自杀了。

    于是这21万就找不到任何人赔偿,西恩斯家里和中年妇女家里一场一场的官司打下去也花了不少钱,双方关系搞得很僵。

    法理上西恩斯是必输的,道德上西恩斯却又必赢。

    就在休斯盯着案件,抓耳挠腮,试图找出突破点的档口,突然感觉好像有什么东西注视着她。

    猛地回头!

    死神那张恐怖的脸,近在咫尺。

    休斯两眼一翻,直接吓晕了过去。

    ps:这一卷的主题是律师到底应不应该给坏人做辩护,法律与道德到底有什么区别,我将会给出许多案例,许多事情,通过这个故事告诉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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