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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诗赛拔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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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白公子和侯公子见林思安临场露怯,心里起了鄙夷之心。

    “哼!还以为他是什么狠角色,不过是银枪蜡头,中看不中用!”侯公子说道。

    林思安回笑道:“我是不是中看不中用,难道侯公子试过?”

    下面众人哄堂大笑,侯公子自觉脸上挂不住,大骂道:“你粗鄙!你……你有辱斯文!”林思安冷哼一声,不再理他。

    俊俏公子摇头轻声笑道:“这个好色之徒,倒有几分胆色,连礼部尚书的儿子也敢惹,真是搞不懂他。”

    小翠见公子眼神之中没有了嫌弃之色,倒是多了许多欣赏之情,很是不解。上下打量着着她,疑惑道:“公子,你这番关注他,莫不是……”

    俊俏公子连忙道:“不许胡说!我对林公子没有非分之想,只不过见他语出不凡,心里有些钦佩。”

    小翠低头嘀咕道:“能让您钦佩的人,可是少有啊,以前那个大魏皇子,您都看不上眼的……”

    俊俏公子哼道:“只知临阵杀人,不知圣贤之道,空有一副好皮囊而已。”

    小翠轻笑道:“能得到小姐青睐,是他修来的福气。虽然此人是个好色之徒,不过却有一肚子的文采,也是难得呀!也不知他人怎么样……”

    俊俏公子露出难以察觉的喜悦之色,轻声道:“他确实不同凡响,以后说不定会有一番作为。还有小翠记住,在外面,不要叫我小姐!”

    “啊!——是!小的该死!”

    这边白子画听到林思安的话,笑道:“实在做不出,就下去吧,别耽误了我们的功夫,你能走到现在,已经不错了,别丢人现眼了,哈哈哈哈哈哈哈。”

    钱公子见他二人如此咄咄逼人,出来解围,“白兄,侯兄,同为读书人,何必取笑他人。我看林公子话里藏有玄机,对吧林兄!”

    林思安嘿嘿一笑,说道:“知我者钱公子是也!没错,我虽然做不出咏梅之诗,但我能写下不带梅字的咏梅诗!”

    台上的赵夫子听后颇有兴趣看着他,点头称赞道:“嗯!年轻人有点傲气!把你所作之诗说来听听。”

    林思安拿起酒壶,一饮而尽!借着酒意,在堂内缓缓走来,大声道:“玉骨那愁瘴雾,冰姿自有仙风。

    海仙时遣探芳丛,倒挂绿毛幺凤。

    素面翻嫌粉涴,洗妆不褪唇红。

    高情已逐晓云空,不与梨花同梦。”

    “好!”这次轮到堂内众人齐声叫好!没想到,一开始不被人看好的人,能做出如此美轮美奂之词。这里面有很多平民子弟,最能体会到林思安的心境,算是给他们争口气。

    赵夫子点头微笑道:“全诗无一字带有梅字,却处处咏梅。这轮比赛,当属这位才子作品最佳!”

    “这个坏人,最爱故弄玄虚!”俊俏公子拍着脑袋,嗔声骂道。

    小翠在一旁取笑道:“看来林公子甚得公子喜欢呐!林公子可要加油啦!”

    俊俏公子堵住了她的嘴,眼睛却一直留恋在林思安身上。

    酒楼老板却是为难起来,要说作品质量,只有钱公子和林公子能晋级,不过侯公子却是大力赞助了这场比赛,提前把他淘汰,这可就说不过去了。

    老板站到台上,说道:“诸位宾客,这么好的比赛,只赛两轮便要结束。依我看来,为公平起见,还是再赛一轮为好。也好让我等与诸位才子一饱眼福,诸位说是不是!”

    众人眼见有此等好诗,纷纷叫好。一来可以在此欣赏赛事,二来还有免费的美酒佳肴,这种便宜不蹭白不蹭。

    俊俏公子站在角落里,所发生的一切都看在眼里,前一刻还在为林思安拍手称赞,下一刻听到如此之语,气的直跺脚。

    “这些人,好生无耻,怎可言而无信!”

    老板向后看着赵康明,老人家已经看出他的心思,虽然万般不愿,却也无法拂了众人的心愿。他起身站了出来,大声道:“既然诸位有如此盛情,那老夫就破一次例,遂了尔等心愿。”

    这老板在阴我!不过见惯了官场的是是非非,他已经不会放在心上,本就抱着玩玩的心态,能走到现在的地步,他已经很知足了。

    钱公子虽然心里不爽,不过看到林思安沉默不语,便也没多说他话。

    “这一次,老夫以酒为题,要你们再作诗一首!时间也是盏茶功夫,现在开始吧!”

    又是酒,众人百思不得其解,这个命题不是已经考过了吗?只有林思安心里清楚,这是考验才子的二次创作能力,而且要比前作更有水平才行。

    侯公子率先发声,“学生有诗一首:对酒不觉眠,落花沾青衣。醉起看溪月,鸟还人亦稀。”酒楼老板暗自点头,此诗水平很高,自己冒着极大风险,多加了一轮,如今看到侯公子高水平作品,倒也不落人口实,心里终于能放下了。

    白公子不甘人后,随后说道:“学生亦做出一首:欲摘梨花新做酒,秦淮烟波雨不休。晓妆镜前听风起,半遮脸来是离愁。”白公子念完,笑嘻嘻的看着侯君集。林思安心里想着,这诗无论从情从景都高侯公子一头,确实还可以。

    钱悦白大声说道:“飞雨吹枰近黄昏,轻衣缦舞傲俗尘,玉箫吹断且共酒,幽轩坐隐月照魂。”

    夫子在座位上,暗自点头,这三首诗当此诗为最佳!

    这下子所有人的目光都聚集在林思安身上,期待他还有哪些出人意料的作品。林思安起身笑道:“清明时节雨纷纷,路上行人欲断魂。借问酒家何处有?牧童遥指杏花村。”

    众人愣了一下,然后爆发雷鸣般的掌声,无论从质量还是意境,这个作品已经无敌了!就连赵康明都在暗暗沉思,似乎在品读诗中含义。

    “其实这首诗还有另外一种读法,各位仔细听着:清明时节雨,纷纷路上行,人欲断魂。借问酒家,何处有牧童,遥指杏花村。”

    所有人已经懵逼了,不知如何是好,夫子直勾勾瞅着他,嘴中念念有词,连俊俏公子也看呆了。

    “林公子真乃国家栋材也!”俊俏公子连忙叫好,他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欣赏了他,难道是从税银案开始的?

    穿着青袍的钱公子喃喃道:“是在下输了,在下输的心服口服,我觉得这个比赛已经不用比了……”

    侯公子和白公子在一旁急得直跺脚,这轮比赛他俩自觉比不过另外两人,而这一轮其实就是为了他俩才临时设立的,前面已经连续败给林思安两次了,如果再厚着脸皮重新比试,怕是会引起众怒了。

    何况连钱公子都认输了,他们还有何颜面央求重试呢?

    “堂下才子,可否请教姓名?”赵康明语气恭敬的说道。

    “在下林思安!”

    “林—思—安……老夫宣布,此次诗赛,胜者为林思安!”

    此结果一出出乎众人意料,也在情理之中。无论哪首诗,都可以睥睨他人之作,看来今晚林公子的诗才要传遍京城了。

    赵康明随即走下台阶,来到林思安面前,微笑道:“不知林公子在哪儿读书,不知是否愿意来我白马书院就读?”

    此言一出,众人一惊,赵康明要收徒了!过去十年,天下才子仰慕赵夫子才名久矣。他的座下弟子中,在朝中全是位高权重之人,天下学子无不崇敬赵夫子,更有甚者不惜花费千金,以求赵夫子收留。可赵夫子在十年间,从未收过一人,让人无不惋惜。现在他本人不惜破例,主动求好!看来是惜才若渴。

    屋子里的人无不羡慕至极,看来林思安飞黄腾达指日可待!连侯公子和白公子都觉得眼馋,他们两个是数一数二的大家贵族,可从未得到赵康明的青睐!妒忌之心油然而生。

    “林思安,我记住你了!今日之耻,来日奉还!”侯君集心里想道。

    “在下无师无门,自学成才。”林思安躬身作揖,恭敬的说道,“我本是梅平县捕快,对于夫子的盛情邀请,在下恕难从命。”

    原来是个捕快!众人倒吸一口凉气,这么好的机会,他却白白浪费了,众人无不叹息。

    其他三人知道了林思安的身份,似有所思。“一个小小捕快,竟然如此羞辱我,日后看本公子怎么治你!”白公子心想道。

    “原来是个捕快,怪不得之前与我如此生疏,不过他已知我的身份,却不趋炎附势,确实难得可贵,以后要多加留意才是。”钱公子想道,心里起了敬佩之心。

    赵康明叹了一口气,说道:“既然你有公职在身,老夫也不可强加于人,若日后有了麻烦事,就到白马书院找我。”说着,就从腰间拿出一块金牌,金牌上刻着“首”字!

    “拿着这个腰牌,书院里面,无人敢阻拦!”

    “在下谢过夫子美意!”林思安躬身作揖,接过金牌。

    说罢,夫子头也不回的走了。只留下众人还在回味着刚刚二人的对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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