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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水晶烧麦与羊杂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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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夏日缠缠绵绵延续许久,新凉又出晚晴天。

    移观道两旁的饭馆皆人来人往,店主忙个不停当,唯独一家小店从掌勺的到伙计都很闲散。

    别的酒家饭庄都在晌午营业,这家却主营朝食与夕食。昼食不是没有,只不过限量,您来得稍晚就售罄。

    林绣倒不是故弄玄虚,只是实在人手不够,何况她自己也要吃午饭呢。

    宋正甫一打听才知,这家炊饼铺子原本是她父亲林老丈经营,后来才改的粥店,也兼卖些小食。

    林老丈年纪渐老,一直没娶妻生子,就靠着卖炊饼的微薄收入养活自己。有天在墙根底下捡到只襁褓,花被裹着的女婴瘦瘦小小,饿得都没气力哭喊。

    好不容易把孩子拉扯大,他自己先撒手去了。若是此刻还在,有林小娘的手艺,慢慢享福的好日子才刚开始。

    说到这儿,邻居们也不免唏嘘。

    起初有街坊怜其体弱,时常来照顾生意。没想到小娘子技艺出人意料的好,吃过的没一个不想再来。就这么一传十十传百,名声打了出去。

    宋正甫慢慢听着,更是不好受了。他惯常是容易多愁善感的,尤其见不得好人受苦。

    思来想去,干脆拉上京官江学士和刘长史为林小娘撑下场面。

    当然了,他也不得不承认自己有两分私心所在——刘长史是陕地人,带着外省官员们吃遍了大小陕菜馆,这次定要好好挫挫他的风头。

    宋正甫一路走着,边絮絮讲起林小娘子的厨艺。他早让小厮预定了菜肴——羊汤得老火慢炖,不提前说不行。

    刘长史笑得有些勉强,虽同为黄河边上,他向来觉得晋菜过于粗俗,难以下咽。

    “食不在繁琐,贵在有心。”这话不错,可出自不苟言笑的江大人口中,算的上是极高的赞誉。

    前方便是了。

    几人停下脚步,有幡帜迎风而动。

    江霁容颔首:“二位先请。”

    宋正甫走到前面带路,笑道:“小巷难寻,在下先为大家指路”

    江白微微擦汗,该说不说,其实他家大人早已熟门熟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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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庄娴在外盛粥、端粥进进出出,厨房里林绣也忙活的脚不沾地。

    她是不太爱做炒菜的,尤其是古代少了油烟机轰隆隆声,小厨房烟雾缭绕,熏得人直咳嗽。

    蒸煮稍好,只是腾腾水气让室内空气都湿了几个度。

    透过蒙蒙白雾,林绣觉出点从前拍摄时的样子。

    这职业看着光鲜,从选材到拍摄到后期,她都亲力亲为,没睡过几个整觉。

    好不容易熬出头,还没等她找个团队替自己分担,就莫名其妙穿过来。

    真是天意弄人,哲学家林托克挥着锅铲,很为自己扼腕。

    谁说膀大腰圆必是厨子,明明做完饭摆好盘就累得少了食欲。

    想到平行世界里怕是新人辈出,早遗忘了她这前浪。林绣微微惆怅,我这该死的胜负欲……

    水沸肉熟,扑腾着快要顶翻盖子。她掀起锅盖,抛入葱结和嫩姜,再略一搅拌。葱姜若放得太早,就会把肉味夺了,让汤“死气沉沉”。

    热天喝冷饮是通神舒爽、消夏解暑,热天喝热汤则祛火落汗、不违天时。反正她是厨子,自然怎么说都有理。

    清汤慢煨,皮肉酥烂。

    精挑细选的肋边肉紧密细嫩,柴火猛炖出又为肉质添份烂糊,白水羊肉蘸蒜泥辣子可谓美哉。

    都说鱼羊为鲜,她总觉得吃鱼太麻烦,羊肉可以大快朵颐,绝对属上等佳品。

    林绣毫不客气地捧碗吃了半晌。是嵌着牙缝的紧实,半透明样夹在丝丝缕缕中的羊筋,愈嚼愈有缠绵的肉香。

    不足为外人道的,难以言语形容的肉味。

    庄娴挑帘子刚要说话,不由震惊道,“姑娘吃了半斤羊肉——”

    林绣摸摸肚子,不自然地咳嗽一声,“正事要紧。”

    庄娴这才回归正题,“宋长史到了。”她想了想又补充:“同行还有江大人。”

    林绣一挑眉梢,江大人怎么突然到访?

    嘴上说着“小店真是蓬荜生辉”,林绣忙把他们请至里间。不然别的客人见了,也都嚷着吃烧麦喝羊汤可怎么办。

    林绣思忖着摇头,又想,待有钱了定要把店做大,让每个食客都圆着肚子出门。

    奔回小厨房,尝了咸淡正正好,便压火收汤,盛进大白瓷盆中。

    蒸的一笼水晶烧麦皮薄柔软,折出娇花状的十八叠褶子。小伞一样,轻盈的风一吹就能飘起来。

    咬开一个小口,羊肉汤汁争先恐后流出来。顶上刻着鲜绿葱丝,让她想起《鹤林玉露》里蔡京的包子厨上人,专门镂刻包子肉馅上的葱丝。

    忙活半晌,菜品上桌。

    江霁容夹起一个烧麦,外皮晶莹剔透,隐约能看见微红的肉馅。

    刘长史疑惑道:“怎么是肉馅的?”

    他吃过的烧麦在江南小馆,多以糯米做馅,清香细腻。

    宋长史吃得满嘴是油,“就得是肉馅的1

    羊杂汤满满当当装了一盆,各人用汤勺分食。羊肠与芫荽交映颇为鲜亮,辣子飘红,浮起一层薄油。

    林绣知江大人不怎么吃杂碎,又给他单独做了碗羊肉汤。

    瓷碗端在手中烧手,喝进嘴里烫口,二人却滋滋喝得香甜,额头都染上晶莹。

    刘长史还嫌不过瘾,去隔壁买了个白馍,掰成黄豆粒大小泡着吃。

    这下味就对了。他一边埋头唏哩呼噜,还不忘指点着宋长史,“你老头不懂吃。”

    宋正甫极不赞同地摇摇头,“要我说,喝羊汤还得来个——”

    “红糖烧饼。”另一道声音同时响起。

    林绣笑吟吟地端来几杯水,顺口接道。

    宋正甫心中大生知音之情,这小娘子会吃。

    一瓷盆汤瞬间就见底,两人擦擦头顶热汗,仍嚷嚷着没吃饱。

    林绣撑着下巴想了会,锅里倒是还有些羊汤……

    宋正甫和刘长史眼巴巴地等着,就差去厨房亲眼督军了。

    见她转身端出碗揪面片,两人对视一眼,眼里俱是喜色。柔软面片烩在羊汤里,出锅前撒把蒜黄,很算古代版“吃软饭”。

    江霁容搁了筷子溜达一会,剩下两人沿着碗吸起来。

    林绣心赞,果然老饕。这是最懂行的吃法。既避免满口油,也饱尝汤汁鲜美。

    转眼又消灭一碗,宋正甫突然放下筷子。他转头看向林绣,面色很是正经,“小娘子可愿到我府上做工?报酬绝不会少。”

    林绣暗暗松了口气,还以为他又要抹泪。

    刘长史也争起来,“不若到官府中,公家人的好处自然丰厚。”

    远处遛弯的江老干部脚步一顿。

    “多谢抬爱,可惜我的小店不能无人料理。”

    院里海棠生得好美,他的脚步又轻快起来。

    ----

    残羹冷炙需赶紧处理完,夕食眼看就又到了。

    林绣哼着小曲忙活,亮白的盘盏摞起一叠。店门口有人吵吵嚷嚷,许是哪个喝醉的跟人吵嘴。

    褚钰急急跑进来,撞碎个家伙什。

    她两文一个淘来的盘子碍…林绣忍下心痛扶住他,“有话慢慢说。”

    “阿蛮惊了郡主的马,被她扣下了。”

    林绣面色一变。

    当街纵马、嚣张跋扈……

    疾奔出去一看,还好阿蛮没有受伤。马背上的女子一袭红衣,貌极娇艳,正高高在上望向自己。

    刺目的阳光照在身上,却让她打了个冷颤,与小说里完全一样。

    如水的记忆向脑海中涌来。在王府的日子实在艰难,安阳郡主动辄打骂,甚至抓起马鞭就朝原主脸上挥去,存心要毁掉她的脸。

    林绣寒声道,“殿下可知,闹市伤人,按律杖三十。”

    手中马鞭高扬,安阳郡主微抬下巴,“谁敢罚我?”

    阿蛮闭上眼,打算生捱下这一鞭。

    疾风凌厉,声音却并不打在自己脸上。她颤抖着睁开眼。

    林绣伸手抓住那鞭尾,仰头看向她。

    安阳郡主从没想过有人敢握住她的鞭子。她冷笑一声,“区区贱婢——”

    林绣手一脱力,鞭子又被夺去。她咬咬牙,摸着衣袖里尖锐冰寒,闪过银光一转。

    不到万不得已一定不能……

    宽大衣袍把她挡在身后,那人冷冷道,“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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