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第七章
陈阑绍不喜欢醉鬼,即使是宋时也不例外。
好在宋时虽然有些醉了但神智还算清醒,陈阑绍与在场的各位打过招呼就带着他先行离场。
司机把车子打着火,问道:“陈先生,回半山别墅吗?”
陈阑绍估摸了一下回去的路程和需要的时间,思索了下回答道:“不回了,去金溪水畔吧。”
金溪水畔是宋时回国之后陈阑绍送他的房子,一套市中心一百六十多平的平层,给他自己住,离公司很近,方便他平时上下班。
当然平时宋时还是更愿意开两个小时车回到半山别墅去。
说起来,作为足够尊重宋时隐私的“家长”,自从把钥匙给了宋时之后,他还真就再没去过金溪水畔。
甚至都不知道宋时把房子装修成什么样子了。
金溪水畔离这边挺近,十来分钟就到了。
陈阑绍下车后看了宋时一眼,思忖着要是宋时醉得走不动路还不如直接让司机把他扛上去,反正有电梯也不会太费劲。
还好宋时没到那个程度,他依旧乖乖地跟着陈阑绍走,也依旧是落后半步的那个位置。
陈阑绍看他应该不太用人照顾,就让司机先回家了。自己则带着宋时迈进电梯,这种档次的住宅都是一梯一户,私密性做得很好,电梯里就他们两个人。
陈阑绍自己也松了松领结,吐出一口浊气,然后那不明显地怒意这才慢慢显露出来:“怎么回事?就这么被那些小兔崽子欺负?”
以陈阑绍的素养能说出这种算得上脏话的字眼,已经代表他确实恼了。
宋时却一直没说话,陈阑绍通过电梯的反光看了他一眼,看见他呆愣愣的,好像没反应过来。
他就又吐出一口浊气,心里暗想他和醉鬼说这些做什么?
这么想着,电梯就到了宋时家门口。
宋时乖乖抬手按了指纹开了门。
宋时除了反应有点慢,一切都很自然很平常。
所以大门一关上,身上传来一股巨大的力气把他砰地压到大门上的时候,陈阑绍甚至都没反应过来那是宋时。
房间里有智能家居,感应到主人归来,门口自动亮起了两盏昏黄的小夜灯。
陈阑绍看到宋时的脸近在咫尺,简直要贴上来,他身高快一米九,宋时稍微矮一些些,他甚至感受到他炙热的鼻息洒在自己侧脸。
这是陈阑绍活了三十多年,第一次被人按在一个地方禁锢起来,何况这个人还是宋时,是他最信重的“养子”。
宋时把他按住了就没动静了,就那么贴着他注视他,陈阑绍简直要被他气笑了,冷着声音道:“宋时,你发什么酒疯!”
宋时好像这才反应过来他们的姿势,但是他一点没松手,反而更用力地抓紧了抱住他的那只手,然后突然没头没尾地来了一句:“你要结婚?”
陈阑绍不知道他到底是清醒还是醉,皱着眉问:“你听谁说的?”
当然这话属于是废话,陈阑绍用膝盖想也知道是那位郑二少,但他没觉得这种事有什么值得大惊小怪的,他也就顺着他说出心里话:“宋时,我总要结婚的。”
宋时点点头,好像听懂了,又好像没听懂,因为他面容都没变,陈阑绍却直觉地察觉到了一丝危险的感觉。
他已经很多年没有这种危险的感觉了,他是自己领地上绝对的主导者,没有人会去挑衅他,包括清醒时候的宋时。
但是宋时醉了。
也证明了陈阑绍的直觉确实很准。
下一刻,陈阑绍就觉得面前宋时的面容忽然放大了一些,他的嘴唇贴上了一片柔软的触觉。
宋时贴上来,吻了他。
显然宋时在这方面的造诣不是很深刻,简直称得上糟糕,他毫无技巧,像一只小狼一样凶狠地想要撕咬他,可是真的落下来的时候却小心翼翼收敛了力气,怕真的弄伤他的主人。
陈阑绍觉得今夜真是神奇,他不仅第一次被人按着抵在门板上,还第一次被人强吻。
宋时,可真是……胆大包天。
陈阑绍的嘴唇忽而痛了一下,是宋时察觉了他的走神,在他嘴上咬了一口,这一口没控制好力道,陈阑绍一下就觉得嘴里充满了铁锈味。
宋时又很快在他被咬了的地方讨好似的舔了舔。
陈阑绍被这一口血腥味激出了一股子戾气。
他用了点力,翻转位置把宋时压在了自己身下,沉下声音低声呵斥:“宋时!你知不知道你在干什么!”
陈阑绍向来笑面示人,近些年更是甚少有脾气上的波动,更别提这般恼怒,他生气时自然带有一股常年处于上位者的威压,让人觉得可怕,可宋时不怕。
宋时漆黑的眼眸中带着野兽一般疯狂的占有欲,在昏暗的灯光下显得令人心惊胆战,他抬起手抚摸了一下陈阑绍被咬破的唇瓣,用一种诡异的温柔的语气说:“先生,你娶我吧。”
“你娶我,我嫁给你,先生,别要郑二,我比他爱你多了。”
“我给你钱,给你爱,给你你想要的一切,chasel,先生,要我吧,利用我,撕碎我,什么都行,你可以做你想要的一切……”
陈阑绍愣了一下。
他对于宋时的心思当然心知肚明,可是他没想过有一天宋时竟然会这么摊开了剖白了和他讲清楚。
他从小接受精英教育,长大后也一直处于这个精致利己的圈子里,他善于玩弄人心,善于点到即止,很多事情他宁愿心照不宣。
包括他和郑多霖。
他们是一个世界的人,同样虚伪,同样凉薄。
可很明显宋时不是这样的人。
还没等他回过神来,宋时又换上了一种凶狠的语气,他恶狠狠地揽住陈阑绍的脖子,逼得身上的人不得不低头看他:“陈阑绍!你知不知道你是我的!我不可能把你让给任何人!除非你杀了我!”
陈阑绍就着暖色的灯光低头仔细看着怀里这人的面容,他有些近视,但只要看文件的时候才会戴眼镜,他忽然觉得他好像确实很久没有好好看过他这个“养子”。
面容俊秀,冷淡自持,他是陈家养的忠犬,会乖乖在他脚边上打转,指哪儿打哪儿,例无虚发。
可是这条家犬如今竟然变了。
哦不,也许不是他变了,是他终于露出真面目了。
真可笑,陈阑绍也有看人看走眼的一天。
真疯啊,宋时。
他的手还死死揽着陈阑绍的脖颈,陈阑绍隔着衬衫也能感觉到那种滚烫疯狂的力道。
但是,只有陈阑绍自己知道,他在宋时扑上来的瞬间心里竟然泛起了一种隐秘的兴奋,甚至感受到自己血液的翻腾。
这种兴奋当然不是出于情爱,而是一种猎人嗅到猎物的那种带着一些刺痒的征服欲,要把对自己图谋不轨的野兽剥皮拆骨,吞吃入腹,让这不听话的小狼崽再不敢轻举妄动。
只会摇尾巴的狗是好用,但没意思。
但如果这条狗温顺的皮子下其实是头蓄势待发的狼崽子呢?
于是在半明半暗的暧昧中,他忽而露出了一个笑容,主动低头靠近了宋时,他的声音低沉又温柔,带着蛊惑的意味问道:“那么宋时,你告诉我,我想对你做什么呢?嗯?”
刚刚还张牙舞爪的人好像被他这一句话抽掉了骨头,像突然哑火的木仓,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陈阑绍的喉间溢出愉悦的低笑声。
他低头摸了摸宋时微长的黑发,像在抚摸一只可爱的宠物,甚至带着些爱怜的神色。
也许那份股份转让协议可以暂时缓一缓。
他想。
宋时啊,你成功了,你让我对你,现在很有兴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