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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我会守住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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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巍巍青云山,离离古石碑。

    大多数人都不知道,青云山的身后,是一片石碑地。

    青云宗自建宗以来,各位宗主的墓碑都立在了青云山后侧一处不起眼的腹地处。

    找到自己的目标,宁清璇也不顾忌地上的泥泞,盘坐于地,一双素手捻着周围的野草,掐根,拔去。

    野草冒尖不久,想来是刚生长出来没多长时间。

    事实也的确如此,因为它所围绕的那块石碑也刚入土没多久。

    青云宗上一代宗主,宁清璇师尊的墓碑。

    宁清璇亲手而制。

    说起墓碑此事倒也奇怪,修仙者除了极少数以外,大多数逝去后身体都会逐渐消失,化为灵力再重新归入到天地之间,压根就没有什么下葬之说。

    但立碑之事,自很久以前便是人族的传统。

    从某种意义上来讲,立的是衣冠冢。

    取逝者生前衣物用品一二,用灵力包裹防止腐烂,埋入地下,再立上石碑。

    一来让存世之人有个念想,二则是有一则传闻,若是有此处,转生之人便有了路引,不会转错世界。

    但究竟是真是假,宁清璇也不关心。

    自己当日立下石碑,究其根本,只不过是让自己有个诉说之地罢了。

    “师父,清璇做的对吗?”

    看着石碑上自己亲手刻下的字迹,女孩鼻尖一酸,眼睛有些微红。

    过往之事件件在脑中回响。

    雨夜被抛弃,当时自己还处于襁褓之中,对亲生父母完全没有任何的印象。

    然后便遇到了那个女人。

    当时的师尊,刚从天机阁走出,显得略有些落魄。

    落魄之人对被抛弃之人产生了同情心,捡起了自己,带在身边,从此以后,二人走南闯北,寻找归宿。

    后来,自己逐渐长大成人,伴在师尊身旁,听她讲述自己的所见所历。

    后来,师尊继任青云宗宗主,一路捡来其余的师妹们,自己带着她们长大,又目送她们离开,前往王朝四处游历。

    而她们二人,一直留在这里,守护青云宗,与妖兽缠斗,保护凡人。

    和最起初之时一样。

    如今却只剩下了自己

    咔

    听到后方传来的细微脚步,女孩轻轻叹了口气,不动声色抹去自己眼角的泪花。

    她想都不用想,就知道来者是谁。

    毕竟如今偌大一个青云宗内,也只有她和自己一条心。

    “凤希。”

    “师姐。”

    小脑袋立刻钻入宁清璇的怀中,紧紧抱着她,不断抽泣着:

    “师姐,你真的要自己一个人去对付那些东西?”

    “没错啊。”摸着小姑娘滑嫩的脸颊,宁清璇浅笑着。

    “不要去,不要去嘛,我害怕你和师尊一样去了就”

    “说什么呢,乌鸦嘴。”

    本想要管教一二,但想到这不过是个十几岁的小姑娘,女孩心软了。

    抿着嘴唇,宁清璇轻轻弹了下面前凤希的额头,又为她擦去脸颊上眼泪,低声道:

    “放心吧,凤希,无论如何,师姐不会抛下你的。”

    “我不信”

    “你是觉得师姐做不到?”

    提拉着小脑袋,宁清璇似笑非笑。

    “不”

    凤希无话可说,最后索性死死抱着宁清璇,无论如何不愿撒手。

    算了想要挣脱开,宁清璇最后还是放弃了这个想法。

    这一幕好生熟悉。

    自己这个年纪的时候,也是如此,死死缠着师尊的。

    拥抱了许久,宁清璇咬了咬嘴唇,低下头,贴在小脑袋身旁,许久,沉声逐字道:

    “凤希,师姐和你保证,我会守护这里的一切。”

    她的手边,长剑仿若是听明白了主人的话语,隐隐泛着光亮。

    “姑娘,你坐在那里便好,饭一会就好。”

    “”

    “姑娘姑娘?”

    “主人,有什么吩咐吗?”

    “”

    叹了口气,林枫转头,继续料理着手中的食材。

    现在看来让这死板的姑娘改口恐怕是有些困难了。

    自己也不好一直在这个问题上纠正她。

    算了,那就这样吧。

    反正只是名称上的问题,只要别有什么其他的意外就行。

    想到这里,林枫总算安定了心思,沉下心处理刚钓上来的鱼。

    至于夜莺,则一直站在旁边,一声不吭。

    她身上的衣服还是林枫自己的,有些宽大,要拿带子束缚起来才不会滑落。

    看起来有几分滑稽。

    林枫双指捏起刀片,刮着鱼鳞。

    该说不说,这鱼虽说是没见过的品种,但味道相当不错,无论是红烧清蒸还是火烤都可,鱼肉细软,入口即化,刺也不算多。

    想来这应该能算是灵力浸染的优点。

    世间所有生物,无时无刻不被周围存在的灵气影响,发生变化。

    明显的比如说小白那种,力道巨大,外形奇特。

    不明显的就像是手中的鱼,看起来就是条普通的鱼,却很难想象能有这种味道。

    “原来这东西是这么用的”

    站在一旁,看着林枫操刀刮鱼,夜莺眼中的迷茫情绪逐渐散去。

    刚开始她本自告奋勇要做饭,但一走进厨房,整个人都蒙住了。

    锅什么的倒还是能理解,其余的这些器具是做什么的?

    没见识过现代生活的夜莺根本在短时间内无法掌握厨房内各个器件的真正用途,更不用说旁边瓶瓶罐罐里面的调味品了。

    林枫也明白,索性以‘你先学我先做’的名义,接过了做饭一事。

    但没想到这姑娘死脑筋,真的一直在旁边看着自己做饭。

    ‘饭好了。’

    半个时辰后,林枫摆了摆手,将菜从锅中盛出,装入盘内,闻了一闻,一脸满意。

    果然自己的手艺还是不错的。

    前世本就经常做饭,这一世又自己做了十年饭,再加上食材更好,烹饪出的菜肴自然有足够的吸引力。

    将菜端上桌,又去盛了两碗饭,林枫递给对面的女孩:

    “姑娘,趁热快吃吧。”

    “是主人。”

    夜莺小声应诺,入了座。

    林枫拿起筷子,也没太犹豫,直接动手夹鱼肉就着饭吃了起来。

    对面那双筷子却久久未动。

    本以为是女孩在等他吃完再吃,林枫想开口劝道,却发现

    其实是女孩不会用筷子。

    夜莺正拙劣拿着筷子,研究着怎么才能保持其稳定性,进而夹起菜。

    眼中写满了困惑。

    见她手足无措的样子,林枫嘴角慢慢挑了起来。

    看来有人陪着隐居的生活真的会·比以往会有趣许多。

    “姑娘。”

    林枫扬起手,指尖夹着筷子:

    “这样。”

    “原来是这样子吗?”

    夜莺若有所思,颤颤悠悠,夹起了第一块鱼肉。

    可惜没夹稳,还没等到送到嘴中,肉掉到了饭上。

    “唔”

    夜莺脸颊微红,支吾了一声。

    林枫轻轻一笑,低下头,专心致志干着饭。

    窗外,有飞鸟游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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