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3节 富春城破
弓箭配战象,组合无敌。
直到遇见改良版遂发火枪。
下雨不是问题,可以撑伞,只要火药不湿,药池干爽,火枪就能保持射击,加上改进版遂发炎枪威力颇强,打在大象身上,一枪就是一个血窟窿。
十几枪打过去,别说大象,丧尸象也能打倒。
加上哨兵情报精准,提前布局,第一次遭遇,武极云轻松战胜一千多人和蛮部士卒。
十三头战象,则成为食物。
‘满汉全席’的‘山八珍’中有一道名菜‘象拔’,这道菜的原材料就是大象的鼻子(不是象拔蚌,它属于山八珍,非海八珍)。
可见大象是能吃的。
这些都是成年象,一头平均8000斤,总重104万斤,出肉率算7成,也有72万斤。
23万士卒,每人可以分到约3斤多肉,极端情况下,一天吃一斤,又能顶三天。
食物问题得到解决,住宿问题也得到解决,与和蛮部的战斗也越打越顺。5八一60
连续多场失败后,敌军离大本营越来越近,和蛮部鬼主罗乌终于慌了,连忙寻找澜沧王国使者李星。
“鬼主,”士卒汇报,“澜沧国使者不在山谷中。”
“不在?”
罗乌喃喃,反应半响终于意识到上当,被人利用。
和蛮部相对于明朝来说连蚂蚱腿都算不上,他居然敢派人向沐王府索亲,简直是不知天高地厚。
“鬼主,”候在一旁的心腹提醒道,“明军不出三日就会到达山谷。”
“带上重礼,”罗乌内心惊恐道,“你亲自前往昆明府求和!”
心腹应是。
当天下午心腹便带着礼物出发,准备前往昆明府,结果刚走没多远就被武极云派出的大量哨探拦下。
一个村落里,武极云正在这里休整。
打量身着特色服饰的使者,形象如儒士的武极云好奇问,“这位大人打算去哪?”
“将军,”使者说着一口流利汉话,“请暂停行军,和蛮部与沐王府向来交好,不该有战争才对。”
“你打算去哪!”武极云重复问。
“自然是去昆明府谈和。”
“跟我谈就行,”武极云好奇问,“你们打算怎么谈?”
“我带来重礼,”使者道,“黄金二千两,上等宝石一千斤,请将军退兵。”
“二千两?”武极云复述一句,眼睛忽地明亮,“和蛮部有金矿?”
使者:“”
看使者表情武极云心里已经有答案,本来就不可能放过和蛮部,现在更加不可能。
金矿!
爽!
“请使者回去,”武极云一字一句道,“罗乌,必死。”
“我族鬼主有何错?”使者反问,“为何赶尽杀绝!”
“沐昌祚长孙女沐霜是大明朝第十六任皇帝之妃。”
使者:“”
扣下和谈供品,送走和蛮部使团,武极云继续按计划行军,所经之处,破坏力十足。
杀人不算,还做出有违人伦之事。
不过武极云并不在乎,无粮草无援军,心不狠手不黑,不仅无法完成任务,两万多人也会葬身雨林。
特别是斗犬,简直犹如神助,不让它们吃饱可不行。
两日后,使团返回雨林深处,为首心腹在山谷中见到罗乌,以及和蛮部众多将领。
使团三十多人,没人没有注意到,他们返程途中,被一条大号田园犬一直跟随到山谷入口。
“你怎么回来这么快?”罗乌心生不妙问。
“鬼主,我在途中遇到明朝军队,见到他们主将。”
“哦~”罗乌感觉好一点,“对方怎么说?”
使者沉默两秒,然后把对话介绍一遍。
话音落下,屋内所有人齐齐傻眼,罗乌要娶的女人居然是大明皇帝的妃子,难怪人家那么气势凶凶打上门。
再看罗乌,部下和将领们不着痕迹,脚下步子稍稍都往后挪。
“慌什么!”部下们表情罗乌看在眼里,“这里是雨林,是我们的地方,外人地不熟,必败!”
像是给自己打气,罗乌又道,“蛮和部有一万士卒,五百余骑象兵,神仙来了也不怕!”
罗乌当即梭哈,压上全部家当主动迎敌。
昆明府。
正值一年最美好季节,蓝天洁净,鸟语花香。
层层守卫的行宫内,张新正在打量自己刚娶的嫔妃沐霜。
按风俗,今天得回门一次,因此沐霜精心花费一个时辰打扮自己。
上身穿着深桔红纱帛软缎,上面绣着凤鸟朝阳图。
下身是卡其灰抽丝百合裙,披一件浅豆绿撒针绣海棠纹锦薄氅,头梳高髻贵妃发饰。
精致的云鬓里点缀插着精美头饰,耳上挂着绿宝石耳坠,凝脂纤长的手指上戴着镶嵌着羊脂玉的指甲扣。
细腰曼妙系着红橙色绣金花卉纹样束腰,上面扣合着如意堆绣香囊,脚上穿的是色乳烟缎羊皮牙靴。
看上去美艳不可方物。
还好张新已经成长,换以前,可能让会沐霜重新打扮一个时辰。
按住心中悸动,张新牵起女人的纤长细手,来到行宫门口,打算登上由四匹属性战马拖拽的高大马车。
这时一名属于密谍司的第五队队员走过来,把三封信递过来。
接过信,张新搀扶沐霜登上马车。
和外面光鲜亮丽,一副拒人与千之外不同,马车里沐霜像黏人的小妖精,依偎在张新怀里。
“以前怎么没有发现你这么黏人。”
沐霜挺挺小鼻子,朱唇轻启道:“以前你是陌生人,现在你是我夫君。”
有道理,张新竟无话反驳。
怀里抱着香香的美人儿,张新展开第一封信,二十万三国联军围攻广南国都城富春。
坚守四天,城破,一万守城士卒战死,偏将郭卫生死不明。
张新心口一痛。
沐霜感受到悲伤,主动离开男人怀抱。
一万人战死!一万人战死!
富春城位置重要,正好卡在中间,如今失守,不出意外,后黎朝、莫朝大概率会被三国联盟灭国。
或者割地赔款侥幸活命。
心里,张新希望后黎朝公主陈碧玉平安。
陈碧玉从南都和张新一起在徐家汇上岸,后一起乘船到广州府。
再后来张新沿珠江西进,到达昆明府。
陈碧玉随商船走海路返回后黎朝。
但根据墨菲定律,越是担心什么,越是有可能发生。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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