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2节 蝗虫过境
大雨刚过,一望无际的原始雨林上空升起淡淡云雾。
这里正是部落的地盘。
和蛮部控制的一处山谷中,一栋木屋里传来哄堂大笑声。
视线拉进屋内。
一个体型魁梧的中年男人坐在上方虎皮卧椅上,此人名唤罗乌,正是和蛮部鬼主。
下面是他的十多名心腹,澜沧王国使者李星赫然也在其中。
“和蛮部强盛,象兵无敌;
沐王府势弱,又值内乱,相信沐昌祚一定会把他的宝贝孙女嫁与鬼主。”李星恭维一句。
罗乌心生向往,目光渴望,“听说沐霜是昆明府远近闻名的才女,生的腰细腿长,水灵又貌美,真是期待啊。”
屋内又是一阵大笑声。
“是极,”李星又道,“除沐霜,昆明府美人到处都是,鬼主何不乘机发兵,坐拥天下沃土和美人。”
“发兵是迟早的事情!”罗乌气愤道,“沐昌祚俘虏杀害我父亲,此仇不共戴天!”
“鬼主,”一个身着特色服饰兵卒走进来,“使团回来了!”
片刻后罗乌见到使团,没有得到想要答案,加上李星拱火,当即决定发兵攻打沐王府边境城镇。
和蛮部人普遍身形瘦小,不是优良士兵。
类似老天爷关上你的门,一定会给你留扇窗,和蛮部拥有数量许多战象。
这个年代象牙还不是珍品,加上象肉可能也不好吃,大象数量颇多,其中许多被训练成战象。
大象皮粗肉厚,不惧零散射击。
两百多年前,第一任云南王沐英为对付象兵,绞尽脑汁,早西方一百年发明三列枪阵。
子弹源源不断,才克敌制胜;但又因为南部多雨,面对象兵,下雨时会很吃亏。○
这也是四个部落断断续续一直存在到今天的原因之一。
现在,罗乌决定趁雨季对明朝边境发动战争,以报沐昌祚杀父之仇。
李星看着罗乌调兵遣将,心里发笑,他早知沐昌祚不会把孙女嫁入和蛮部,否则大明皇帝脸放哪放?
另一边,武极云带两万多兵越过边境进入和蛮部。
正常来说,大军出行,粮草先行,这是常识。
这次不同,除每人随身携带三天口粮,明确说明没有粮食补给,也没有援兵。
这事看似简单,实则十分冒险。
以一个普通班级为例,四十名学生,形形色色,各种各样。
他们思维不同,性格不同,习惯不同,甚至方言不同。
这其中有人乖巧,有人叛逆,有人暴躁,有人阴郁。
事实证明,认真管理这四十人,真能把较真的班主任累死。
如果把这个人数上升到一千人呢?
班主任估计会直接找一棵歪脖子树,以死铭志。
对于武极云将军来说情况更糟,他的军队是两万三千余人,肤色四种,来自五湖四海,奴隶不仅有男人,还有女人。
说的方言估计有上百种,想要良好管理,难度堪比登天。
已经这样,却还有更难的,带两万多人进雨林。
要考虑住宿,行军速度,地形,下雨,河水会不会涨,山道会不会堵塞,长时间行军士气会不会降,会不会造反,叛逃。
这些已经够难,还有更困难的事情。
指挥官还要考虑敌方指挥官素质,敌人装备如何,敌人战术如何,我方可承受多大承受战损等等。
事实上,真实行军、出征、战争情况比这些说的还要复杂一百倍。
换句话说,把这两万人拉出什么都不做,仅仅只是溜达一圈,能平安无事带回来,这个人已经具备管理一家五百强公司能力。
何况粮食只够三天,明确没有援兵。
加上雨林环境,这次出征难度之高,非常考验将军能力。
事实情况也是,武极云刚出发,大雨就开始下,从早上下到太阳落山。
两万三千人淋成落汤鸡,人困狗乏。
这种情况,如果晚上不能得到良好休息,如果没有足够食物补充,第二天一定会影响士气。
好在主将是武极云。
他虽然年纪不大,雨林作战经验却丰富。
出发之前他派出多达一百组两人哨探带狗走在前面十到三十里处,一为寻找宿营地,寻找食物;二为警戒。
途中随手灭掉三个和蛮部村落,傍晚时分在哨探引路下来到一处较大村落外。
雨林里。
身着皮甲,腰挎长刀,目光柔和的武极云对传令兵吩咐,“第四卫上前清理,晚上在村子里扎营。”
传令兵应是,快跑去传达命令。
片刻后位于中军左翼的第四卫五千六百人整体出动,从四周向村落静静包围过去。
夜幕还未降临,火烧云染红半边天空。
村子里家家都在准备晚饭,早的有人已经有人上床睡觉。
一个孩童最先发现雨林里走出来的陌生人,他们目光凶悍,他们肤色黑黑白白,他们寂静无声如幽灵。
就在孩童准备大叫时,一支利箭贯穿他喉咙。
安静片刻后,村子里尖叫声连成一片,有人反抗,有人想逃,结果都是徒劳。
四面包围加上斗犬,无人逃走,全村无一人生还。
包括狗、猪、鸡、鸭,所有喘气的统统杀死,村民存粮,皆成为军粮。
加上之前清理的三处小村落,所有物资加在一起,勉强够两万三千人晚上饱餐一顿。
至于五千斗犬?
它们在雨林里是哨探先锋,寻人找路,作用巨大,自然也得吃饭。
一种不可描述食物,成为它们的食物。
吃饱后人和狗要休息。
包括武极云也要睡觉,在休息之前,他已经安排两人一狗为一组,共五十组暗哨,以村落为中心,远的在三十里外,近的在百米外守夜。
如此,整夜大军休息的相当好。
第二天士兵精神饱满,战斗力依然强悍。
因为已经深入和蛮部,中午遇到一个较大部落,午餐解决。
三天后,这期间武极云的大军犹如蝗虫过境,所经之处,以行军路线为中心,直径十五公里内,所有喘气的都被杀死。
身上携带的余粮不仅没有减少,反而从三天增加到四五天。
直到哨探遇到和蛮部的正规军——战象部队。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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